① 如何运营电子商务产业园
我认为,园区运营,一方面是要做好基础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才能长期留在园区;另一方面,有要做好增值服务,使运营方持续增加业绩和利润,才精力做好基础服务,最终实现良性循环。
一、基础服务,即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的服务:
1、政策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国家部委、省、市、县在资金补助、税收、房租、人才、产业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入园企业发布,通过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文件、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进行重点政策信息宣。
2、工商报税:协助企业办理公司与商标注册、记账报税、财务审计、资质申请等事宜,并为有需要的企业出具各类证明文件。
3、项目申报:通过培训及组织入园企业进行创业专项、创新基金、产业化专项各领域政策的申请,努力帮助入驻企业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4、人才引进:和省内外各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校技校、劳务派遣公司等合作,并定期举办大中型招聘活动,协助企业寻找不同层次的优秀人才。
5、培训活动:联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云农场运营中心,以及各大咨询顾问机构、行业协会等,举办各类人才、财务、管理、营销、品牌、电商运营、法律、消防、安防等培训活动。
其中,咨询顾问机构包括工商代理、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品牌营销咨询、互动传播策划、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电商代运营等类型。
6、推广服务:借助园区和运营方自有的展示推广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形象展示、营销推广服务。
7、沟通互动:定期组织入驻企业及其员工之间的体育、文娱、参访、案例分享等各活动,增进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的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8、交通、物流、银行、商业配套等其他基础服务。
二、增值服务,即既能为入驻企业创造价值、促进发展,也能使运营方增加营收、提升利润:
1、物业租赁:园区内办公室、仓库、展厅和周边商铺等的租赁服务,和业主(开发商)进行租金分成。
2、广告经营:依托园区内广告机、广告车、本地电视台等广告平台,以及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等客户资源,向各类装饰公司、餐饮、咨询顾问、银行、保险公司等进行招租。不过,其中电视台的广告招商难度可能比较大。
3、中介服务:整合装饰公司、咨询顾问、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风险投资、股权基金、券商、保险公司、公关公司等各类资源,撮合它们与入驻企业的合作,并从中获取中介服务费用。
4、推广活动:定期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国内外大中型展会,并举办企业与供应商、渠道商、买家、行业协会等的合作洽谈会,促成企业合作,在帮助企业降低推广成本的同时,可双向收取推广费用。
5、集中采购:依托入驻企业及其员工的大批量需求,集中采购或定制各类办公用品、福利礼品等,在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并从中赚取差价。
6、会务策划:为企业采购会、经销商会议、年会等提供策划、礼仪等服务。
7、孵化平台:若自身条件允许,可向入驻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咨询顾问、租金减免、资金垫付等创业孵化服务,获取股权对价,并在其后续融资与上市过程中实现超额收益。
② 工业园区都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尽可能的降低运营成本
工业园区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人工成本。像国内的十亿合伙人工业园区管理系统可实现招商信息自动化发布,入驻流程在线办理,租金在线收取、水、电物业自动充值及管理,停车系统自动化管理,统计数据自动化生成,合同在线管理等一系列流程的管控。传统需要通过雇佣管理员完成这些工作,既繁琐又容易出现漏洞,例如统计数据,通过人工统计,大量的数据很容易出现错误,并且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现在通过系统自动化完成,节约人力和时间,同时运营人员通过手机上就可以随时、随地查看,便捷化大幅提升。 通过十亿合伙人工业园区管理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管控,为园区节约了多个岗位的管理人员,每年降低的人工支出成本,非常可观。
③ 怎么写产业园区运营方案
1.对于创业企业的孵化和培育
创业企业是地方和园区的新鲜血液,一个好的创业项目可以拉动区域内经济甚至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增加社会工作岗位,增加社会活力。所以创业企业对于园区和地方来说至关重要的的作用。而园区应该为这些创业企业提供深入的催化服务,促使他们早日从创业企业成长为成长型和成熟型的企业。满足入驻企业的多层次发展需求,为园区运营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2.要做好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
公告服务平台是产业园区运营的重要载体和实现途径,它可以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各式各样的企业服务。通过它的宣传属性,能够帮助园区树立品牌形象,吸引大量投资者的目光。
3.做好产业招商
产业招商是产业园区运营的核心部分,产业招商的目的在于形成规模化,聚集化的产业集群,提升园区的专业价值。园区应该始终围绕着核心产业招商,避免盲目,低质量的经济发展。
④ 工业园区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它是如何运营的
几乎所有中国的工业园区都是政府拥有的。工业园区通常有两个机构,一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是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前者是工业园区所在地域的政府派出机构,执行该区域的政府职能。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从事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两者都由地方政府全面控制。 工业园区的商业模式需要解释的是单纯从工业园区运营的角度来看工业园区的成本和收入状况,以判断把工业园区作为一个企业看待时,它的盈利模式和可持续性。工业园区的成本构成: 土地开发成本:该成本包括农民的动迁补偿、农民的养老补偿、农作物的补偿。 各级政府收费:该部分在土地出让时,由各级政府收取。该部分约占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70%。 基础设施费用:包括道路、各类地下管路。 日常管理费用: 财务成本:工业园区开发早期通常都从银行获得贷款,需要支付高额利息。 工业园区的收入: 土地出让金的留存部分。即客户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各级政府收费后的留存部分。 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税收留存。即工业园区内企业缴纳的税收,在扣除各级政府留存之后剩余的部分。
⑤ 园区竞争激烈,如何降低运营成本
现在人工成本越来越高,园区在可以在使用园区智慧管理系统来自动化完成一些工作事项,不仅可以提升运营效率,而且还能节省人工开支。例如十亿合伙人园区智慧管理系统,用上这个系统,可以通过系统自动限制水电、门禁、停车等系统的方式催缴房租,并且对于租户,所有园区的费用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线缴纳、自行下载票据,减少人工催租、管理票据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还可以实现园区水电费用系统实时采集数据,减少人工上门抄写、核算水电的时间;停车场自动管理,对于每一辆进出园区的车辆,系统都有严格进入,并自动区分月租车辆和临时车辆,车主在线缴费,减少停车场的管理人员精力及以往停车场管理漏洞;系统自动生成日常园区各项经营数据及报表,曲线分析图清晰明了,并且所有数据都是实时反馈,既提升效率,又减少人工核算的精力。
⑥ 如何才能做好园区的运营
对园区来说,招商是最被关注的,关系经营生存的问题。运营是躲不开的,有点“剪不断,理还乱”,也是当下行业的热点与痛点。运营即是招商,也可以说是某些园区的一根“救命稻草”。要让公司和园区感知运营部门的重要性,运营团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游兵散勇。
要做好一个园区,从前期的定位,策划,招商,运营,服务,资源对接,整个生态系统是融会贯通的,每个环节都是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
⑦ 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
一、确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必要战略规划
园区定位要不要足够精准?如何给自己的园区去定位?当园区的经营行为与自己的定位有偏差或者根本就没有按照当初既定的方案去执行,大家又会怎样去面对呢?
园区经营班子、组织结构,要不要合理规划?
如果园区里最核心的营销部门,只能用信得过的人去做,而整个营销团队甚至连最基本的协作都难以实现而完完全全只能依赖某个人、或者某三俩人时,否问过自己,路在何方呢?
园区经营人才是否与市场匹配、有没有更好的成长计划、是否具备必要的人才储备、升级、更新的方案?
关于这些战略层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够给自己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还是先不要着急忙慌的就想着后面要干这干那的。
这些事,不解决好,后面的工作启动的越早今后麻烦一定就会越大!
二、搭建电商园区必备营销体系及基础设施
任何战斗团队都离不开指挥部。同样的,任何的电商园区也都离不开自己的指挥中心---运营中心。
如何让这个指挥中心始终都带领着整个团队紧紧围绕园区战略方面去玩命拼杀,这就是每个产业园老板必须要天天考虑的事情。
电商产业园必备!必备经营基础设施:分销系统搭建。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电商产业园投资人的做法还是遵循着N年前的老套路:收房租。
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电商企业入驻,几乎想尽了所有的办法。每个园区在说到这种经营模式的时候,总会拿看似已经很满足的租金收入来作为对自己经营格局太狭隘的掩饰。在这里就不去过多的展开了。
咱们能不能换个角度去想想,入驻园区的这些创业者,如果一旦房租对入驻者已经没有太大吸引力的时候,创业者还能在这里混低价甚至免租期混多久?园区有没有可能为入驻者提供其他更好的服务,最终让入驻者根本就离不开呢?
答案一定是肯定的!有!
搭建分销平台!
组织货源(本地、外地都可以),让这些入驻园区的创业们成为园区的分销商。只要园区能够做到长期、稳定、持续、大量、集中的供货。
只要能够做得到!
试想一下,咱们的园区会缺少人气吗?
三、产业园运营的几个关键点
1、产品
2、推广
3、仓储
4、配送
5、结算系统
6、售后服务体系
⑧ 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的内容简介
《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以创新的精神、发展的观点,比较系统地总结了产业园区的设立、招商、运作、管理、服务等工作经验。在理论上分析了产业园区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起因、差异化的使然、发展规律的表现;在实践中提出了产业园区确定产业的方法、发展规划的要求、招商选资的技能、有效运作的模式、环境打造的途径、科学发展的内容。
《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是《招商选资的经营管理》的姊妹篇。前《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更多的是从招商选资的行为本身进行理论概括和分析,包括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方式、行为的科学性、行为的成功概率、行为对象的分析,以及该类行为的人员选聘、机构设置、信息管理、线索推动等内容。《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将产业园区作为一个时间紧凑、空间集中、产业聚集、政策优惠、服务专业、环境适宜、科学发展的区域,对其正确设立、快速发展的理论进行概括和分析。两书连读,事半功倍。
⑨ 如何管理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园“宜丰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登记注册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具体指宜丰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区及随着工业规模发展需要而新增的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 园区管理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入园服务管理、企业生产规范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税收规费征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设立园区管委会,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第五条 园区管委会享有和行使以下职权
(一)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授予在园区的管理权限以及开发建设权限。具体包括:在园区行使全部或部分财政、税收、工商、国土、招商、规划、建设、环保、司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社会事务等管理权;在园区内的开发建设权;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组建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并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在园区内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与相关部门相对应或相关联的管理权限,但业务上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接受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双重管理。
(三)依法对园区内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园区管委会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园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园区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有关办法、意见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管理体制,研究新时期园区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
(四)负责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安全、环保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沟通、处理好园区内企业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六)根据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积极主动地做好择商选资和安商工作;
(七)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服务组织;
(八)按年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园区发展的经济评估报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第七条 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逐步发展和壮大工业园区。
第八条 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县城总体规划相衔接,并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以及《宜丰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操作。
第九条 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土地规划、征收、报批、出让、发证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园区土地利用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为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土地出让按照“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的宜丰县工业用地的最低出让标准。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继承或作价入股与其他企业合作、合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50年(时间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园区内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以安置工业企业为主,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别安排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业用地。
第十二条 严格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土地管理,园区周边相关村组建设道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及农户建房等,必须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村组开展以上建设要先报园区审核,再报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一)工业企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积率控制在0.6-1.0之间,绿化率控制在23%—30%,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业用地总规模的7%以下。
(二)工业企业用地投资强度控制。凡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必须在80万元以上,产出密度亩均年缴纳税金2万元以上。同时,土地出让按投资规模分档,即2000万-5000万元为一档,5001万元-1亿元为一档;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外资按外汇实时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规定实施前,以零出让获得的土地,需要转让、抵押登记的必须按现有最低标准补交出让金。
(三)企业用地实行保证金制度。企业入园用地按面积大小向园区交纳用地保证金:30亩以下(含30亩)交10万元,31-50亩交20万元,51-100亩交30万元,101-200亩交50万元,201-500亩交100万元,501亩以上交200万元。用地保证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第十四条 防范园区土地闲置。
(一)入园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由园区管委会会同国土部门按12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的闲置费不予退回)。
(二)项目建设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投产后3年平均数)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如有多项达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项为依据计算闲置土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三)招商服务单位在控制闲置土地中的责任。招商项目实行谁引进谁服务、谁负责的机制。凡签约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未按期投产或投产后三年内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亩均年税收有一项或多项达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务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或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缴清土地闲置费,县财政将从招商服务单位的可用财力或经费中酌情扣缴。
第四章 工程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所有的工程规划与建设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是园区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园区所有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预决算、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报)批、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队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十七条 由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园区工程建设制度执行。凡工程预算造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建;工程预算造价不足30万元的项目,可实行竞价议标。所有工程招(议)标实行阳光操作,择优选择,公正办理招投标事务。
第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承建的管线工程,应遵守园区的统一规划,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企业规划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企业规划建设必须做到依法有效。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必须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杜绝“三无”单位进入园区企业规划建设。
(二)企业厂区规划与建设时,应提供按规定要求设计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和厂区建设效果图,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审批后,由园区管委会放土地红线,并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
(三)企业厂区建设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在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通过规划放线、施工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报批强行施工的项目,园区管委会可依法依规制止其施工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四)企业厂区布局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维护园区整体形象,服从园区的规划管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建设要规范标准,必须是轻钢结构或钢砼结构,杜绝以钢管为原材料的简易厂房,外观装饰符合园区厂房整体布局要求。办公楼建设原则上应建成三层以上,且设计新颖外观漂亮;
2、临公共区域的厂区围墙必须按要求建设,禁止以厂房墙体充当围墙,或利用围墙作为墙体搭建附属建筑物;
3、厂房建设要求美观整洁。企业出入口须服从总体规划。管道、线缆等不得在临路的墙体上铺设,只能内设或侧、后放置。厂房外墙粉刷要求整洁美观,与园区整体形象协调一致;
4、厂区建设须严格按规定退让建设红线,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红线内。退让距离内的土地按园区总体规划,由企业实施绿化、硬化;
5、附属建筑和隐蔽工程必须符合园区的统一规划,做到先批后建。凡需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破坏性的建设工程,除必须先申报并获得批准外,还需缴交其恢复费用的2-5倍工程保证金后方可动工。
(五)建设、施工单位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资料,申请验收。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道路建设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在用地规划改变时,可视情况对支路进行增减建设。道路及公用设施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随路铺建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广场及公共绿化地按规划筹建,其面积视功能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园区基础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章 项目入园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园区重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及经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项目。
第二十四条 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项目入园首先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
第二十五条 规范投资协议。招商服务单位与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规范入园程序。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方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投资协议、项目可行性报告、环评初审意见、立项批复,提出项目用地申请,经园区项目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正式入园合同。国土部门凭入园合同界定的项目用地范围,签订用地协议,投资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用地保证金后,再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用地选择要遵照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分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 项目正式入园合同中要明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亩年均税收、年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开工建设日期和投产时间等条款。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规定在1年以内。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并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现有入园企业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管理,防范企业在变更过程中套取优惠政策。属同一宗土地、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规模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凡现有入园企业需转让、继承、拍卖、租赁及变更的,须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严禁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条 厂房及生活配套设施可由投资客商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或委托园区建设投资公司代建,或购买、租赁园区企业闲置厂房。
第三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对入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职能,监督项目建设,对违约项目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招商引资服务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排解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员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业生产规范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开工率、投产率、达产达标率和贡献率;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奖罚办法;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时、真实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三十三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入园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制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强化园区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政策,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园区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园区生态环境。
第三十五条 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企业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协调服务工作。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园区企业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的办理,经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调度和上报工作;负责企业管理的咨询、指导、检查、评比、考核、整改工作;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产品创优等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适时成立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园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第七章 税收规费征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园区财税部门负责园区范围内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园区范围内的税收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园区商业服务及其他活动等所产生的所有税收。税收的征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财税机构统一征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园区内揽引税收,防止园区税收的跑冒滴漏,确保园区税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资单位的积极性。
第四十条 企业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期申报,照章纳税。对企业的财政奖励政策按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园区企业自建厂房设施,涉及国家、省、市规定必须收取的规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收取;涉及县级行政性收费的全部免收(工本费除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企业在缴清建筑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建筑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后,凭地税部门出具的已税证明,方可办理企业房屋产权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凡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且建筑密度达到43%以上的,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的面积由县政府每平方米奖励10元。
第八章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园区管委会相应的内设机构会同园区派出所负责研究制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综治措施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外来人员登记、园区户政管理以及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周边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负责组织巡逻、处理突发事件、打击不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工作;负责检查生产现场、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企业要建立组织完善、责任明确的内部治安防范网格,把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逐级分解到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
第九章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物业管理、物流、园区信息、商业用地经营等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园区管委会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