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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费孝通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22-04-28 03:14:40

❶ 社会学考研必看的几本书籍

1、[美]戴维·波普诺着 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本书是美国社会学教科书的权威读本,已出版第十版。该书涵盖了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包含社会学原理,如,社会、社会组织与个人、人的社会化、越轨、犯罪和社会控制;社会的分层研究,包括社会阶级与贫困问题,民族、种族和少数民族问题,年龄和性别问题等。这些是美国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本书还讨论了“社会设置”,包括家庭、教育、宗教、权力和政府、经济与劳动;讨论了“社会环境和社会变迁”,包括人口与生态,城市、城市化与社会变迁、社会和文化变迁。
书中对各问题由浅入深的个案的分析方法对社会学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书中所关注的问题,虽是以美国社会为范本,但对改革中的中国社会具有借鉴意义。
2、[英]安东尼·吉登斯着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对于第四版《社会学》内容的修订比本书以往所有版本都更为全面。书中所有的经验数据都经过彻底的修订和更新。像前三个版本一样,作者努力使本书既具有可读性和娱乐性,同时也处于本学科的最前沿。本书大量使用了学术研究的成果和专业期刊作为研究资料的来源,为了使教材尽可能具有时事性,也精选了一些报纸和杂志作为最新的资料来源。本书新增了许多部分。通过把新增内容与那些可靠的、经过检验的部分相结合,尽可能地保持了本书权威级社会学绪论的声誉。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于1989年,从几个角度开辟了新领域。第四版的创新性在于它是包括了有关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其他变化是如何改变我们生活的透彻研究的第一本教材。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事实上遍布每一章。巨变时期也带来其新的风险,风险也是本教材探讨的一个持续的主题。
3、风笑天着:《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本书结合国内外社会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和高等学校社会学研究方法教学的实际,对社会学经验研究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式进行了通俗简明的介绍。在内容安排上,既兼顾到实际研究的逻辑程序,又兼顾到定量及定性研究方式和各种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及技术。作者还结合自己十几年学习、实践及教学的经验,介绍了一些特定的方法和技巧。全书体系科学规范,内容取舍得当,语言简明,适合高等学校的教学需要,同时也适合实际研究部门的人员自学及参考。
4、费孝通着:《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乡土中国》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它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生育制度》生育,包括生与育两层意思:生出一个人来,再把这个人培养成为社会成员,以接替由死亡造成的社会空缺。费孝通在民族调查和农村调查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后,着作了《生育制度》来阐述社会怎样新陈代谢、几千年里中国社会怎样维持世代之间关系的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
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本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继《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2002)、《当代中国社会流动》(2004)之后的第三个研究报告。2004年至今,课题组成员先后在四川、广东、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等地作了长期深入的调研。调研发现,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和问题正在凸现。因此,本书在对社会阶层关系研究作出初步总结后,重点调查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历史和现状作了总体描述和分析。
6、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拓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本书由我国着名的社会学专家郑杭生编着,全书分体制条件定位、现状前景分析、网络学理探讨、学科制度建设等几个部分对当代我国社会学的前沿问题进行论述,并将作者历年的教学与研究中的一些书评推荐奉献给大家,指明了我国社会学的发展方向,具有很高的社会学学术价值。

❷ 如何看待费孝通的《生育制度》,读后有何见解

费孝通先生的逻辑应该是这样。

1. 人是不能个人生活的,人是社会性的。
2. 社会架构需要人口的填充,生育是必要的。
3. 不能光生不养,故而需要抚育。
4. 既然要抚育,那就需要夫妻共同作用。
5. 故,要有一个制度,就是生育制度。

至少我目前的阅读体验,费的逻辑前提是:
1. 人必须生育。
2. 抚育孩子才是让夫妻结合的主要因素。

那么问题就来了。
如果我不生孩子呢?没有孩子的婚姻是不是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所以我只能说,费先生的所谓婚姻,是传统社会的。并不适合今天。

作者: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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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乡土中国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2019年8月,国家教育部将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编入高中统编三科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上)》第五单元。《乡土中国》是费孝通的着名代表作之一,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计划中深入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三部曲之一,但由于战争、院系调整、社会学被取消等原因,他畅想的这三部曲未能如愿以偿。《乡土中国》内容涉及传统中国的基本特征、农村生活、社会结构、家庭家族、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社会变迁等内容,着作文字简洁、语言流畅、浅显易懂、雅俗共赏,是学界公认的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代表作之一。2020年是费孝通教授诞辰110周年,这篇文章想追溯费孝通写作《乡土中国》前前后后的学术活动,理解这本书产生的历史背景,以此作为纪念。
学者的认知方式除了取决于自己的知识积累和认知习惯,还取决于他(或她)所处的社会关系模式:他接触了什么人,与什么人交流和学术碰撞了,引发了什么思考等。换句话说,《乡土中国》基于费孝通长期的实地研究、理论探索的积累,还基于他个人在当时的时间和空间结构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模式。
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蹉跎岁月
从20世纪30年代末英伦归国,到云南的昆明、魁阁,美国芝加哥、波士顿等,再到英伦、清华,10年间,费孝通跨越中国南北、东西两半球,历经实地研究、国际交流、历史研讨,他活动的公共空间不断变换,社会空间不断扩大,形成了一个时间和空间上相互交错的社会关系模式,《乡土中国》就是在这样的时空结构变换中产生的。
从具体的社区研究到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体把握是费孝通在大瑶山对瑶族进行的田野调查中与王同惠女士一起确立的认识中国社会的目标。《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是他从西南联大回到清华园给研究生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稿汇集。为了讲授这门课,他先是使用美国教材做参考书,后来觉得美国教材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又尝试着使用自己过去在瑶山、江村、云南三村的调查材料,抗战后期,他还一度涉猎经济问题,在报刊发表有关经济的时评。1947年,他决定从社会结构入手来讲乡村社会问题,他写道,要“另起炉灶,甚至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
在《乡土中国》的《后记》中,他称这是他工作的第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瑶山开始的实地研究;第二个阶段始于1946年前后的生育制度写作和研究,《生育制度》是这个阶段的第一本成果,《乡土中国》则是第二本。在这个两个阶段中间,即1943年,他访问了芝加哥大学,把《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农业和商业》改写英文,翻译成“EarthboundChina”一书,把《昆厂劳工》改写成“ChinaEnterstheMachineAge”,他还访问了哈佛大学等机构。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费孝通的学术研究开始由田野工作转向理论建构,从以专注学术研究转向学术研究与时事评论写作并举。工作和政治等多种原因迫使他停止实地调查转向理论建构和开展更多的教学工作。由于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同时兼课、日军轰炸昆明被迫迁住乡下等原因,从1940年10月至1945年初(这中间有一年赴美交流)的近5年间,他更侧重授课和写作。1993年在《个人·群体·社会》一文中,他说:“魁阁后期,由于兼任云大和联大两校的教职以及当时政治局势的紧张,我不便直接参与实地调查,所以有更多时间从事讲课和写作。也可以提到,当时直线上升的通货膨胀使个人的实际收入不断下降,而我又在1940年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们在呈贡的农村里赁房而居,楼底下就是猪圈,生活十分艰苦。因之,我不能不在固定的薪金之外,另谋收入,我这个书生能找到的生活补贴,只能靠我以写作来换取稿费。我当时成了一个着名的多产作家。大后方的各大报纸杂志上经常发表我的文章,我几乎每天都要写,现货现卖,所得稿费要占我收入之半。”费孝通自少年时代开始写作,20世纪40年代的环境进一步养成了他的写作习惯,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写作风格。

❹ 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求读后感

书中第十章降到“社会性的断乳”。“孩子早年的抚育需要父母的保护和供养,但是长到一定时候,孩子不能专门在父母的荫庇中生活了。继续这样生活下去,会引起不良的结果,因之,在抚育过程的末期,必须有一度社会性的断乳”。家庭具有暂时性,孩子长大了就要脱离原有的抚育团体去成家立业,脱离原有的父母子三角结构而要去和另外两点结合成新的三角形,所以在原有的三角形中就得及早防范亲子间持久的联系。而现在的8090后社会性断乳期被推的越来越迟,一个是父母的过分溺爱,另一个是自己内心的不成熟,对家庭有过分的依赖,拒绝长大,拒绝承担责任。“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对家以外的竞争的环境失去适应的能力,会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感到不适应,容易产生恐惧等心理问题。”八零后婚姻的保质期越来越短,九零后大学生的行为越来越非主流,我觉得造成这些问题的一部分责任是由于没有进行正确的社会性断乳。
而我作为当代大学生又是九零后中的一员,对社会性的断乳对一般人有着更深的理解。社会性断乳不当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了现在的“草莓族” 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但却承受不了挫折,一碰即烂,不善于团队合作,主动性及积极性均较上一代差。国家为了减轻人口压力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我们成为家里的独生子女。由于家里只有我们一个,自然我们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在家里的呵护下长大,不让做这不让做那。因为家中过度保护与溺爱,让这一代凡事都以自己的感觉为主,不但抗压性低,过度自我为中心,崇尚物质、追求名牌的情况更是严重。
上海青年研究中心副教授黄洪基分析指出:“草莓族”大多生于改革开放以后,家庭物质条件较为富足,许多人还是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呵护备至,因此很少有真正不顺心的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又多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以致他们应试能力强,社会适应能力弱;业务水平出色,心理素质较差,碰到压力甚至是很小的挫折就会像草莓一压就扁。
我们在父母过度的保护下,缺乏的不仅仅是生活自理能力还有各种生存技能。作为一个实际年龄已经成熟,已经成人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在心理年龄上也要达到完全成熟,不能遇到一点点事就求助父母,同学间有点小矛盾也不会主动沟通,更有的同学失恋了就好像是世界末日一样,心理素质极差。我们不要过分的依赖父母,背负起对这个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锻炼自己的各种生存技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甚至要为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做一些事情,回报他们对我们的养育之恩,真正的完成社会性的断乳。而作为父母不应该过分的溺爱自己的子女,应该给我们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成长,而且还要在生活中教会孩子各种生活基本技能,不能什么都帮他们包办。教会孩子为人处事的道理,让他们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父母的职责应该是教会孩子学会了什么。而不是能给于了他什么。因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启蒙老师。
个人的基本需要是生存,而人类为了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而组成了社会。人类利用分工合作的原则大大降低了生活的难度。个人生活所倚靠的不是任何别的个人,而是各个人间互相配合别人行为的分工体系。这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和长久的配合。可是每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对他人情感和行为的长久性和稳固性的配合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所以,人类需要制定一套分工合作的体系,并使每个个体能根据自己在结构中所处的不同的位置来进行不同的工作以达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个体生存的稳定性,甚至生活质量的提高。可是社会分工结构的稳定和完整是靠着人来发生作用,当当下的社会结构中的某一部分出现问题而需要其他零件来修复或者完善的时候,就必须有其他的人员加入这个社会结构的体系中。也就是需要人类的生殖和种族的延续,这个时候生育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性的保障手段就有了它存在的必然性。

❺ 如何理解费孝通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亲和性

一、文化主体性———贯穿费孝通学术生涯的思考主题
费孝通在晚年提出“文化自觉”,并且对其基本理念多次进行阐发和宣传,逐渐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深邃内涵的概念。他指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新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1]并将文化自觉的历程精炼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的十六字名言,他强调这既是人类学的发展前途,也是当今世界跨文化对话与沟通、联手发展,以创造“和而不同”的一体世界文化的重要原则。
费孝通还认为,文化自觉并非仅是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而是产生于中国追求现代化的一百多年历史中,在中西文化接触与碰撞之下、在中国社会现代化变革的时代大潮中,被裹挟于其中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在面对西方文化时,对本民族文化地位、命运与发展方向的思考中逐渐产生的。在他看来,置身于世界发展的大环境里面,中国走上现代化工业道路是必然的趋势。但是西方的模式有西方的背景,“西方的办法从来不可能完全适合于中国情况”[2]195,直接照搬西方的模式必定会带来扰乱中国原有文化系统平衡的后果。因此,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看待与理解本土的传统文化,如何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如何在现代化过程中彰显中国文化自身的主体性等问题,就成为费孝通学术思考的重点。
费孝通强调,“文化自觉”的目的不在于其他,而是“文化主体性”,即对现代化的“自主的适应”[3]。这种“自主的适应”,首先是指要明确认识自己所属文化的方方面面,正确理解自己民族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位置,把握其发展趋势;其次是要发掘本民族文化中与现代化规律相契合的因素,依据本民族文化来具体设计现代化道路,或者当出现无法契合的情况时,在主动参与现代化时重塑自身文化的个性。
文化自觉本质上是对本民族或地方文化在面对现代化诉求时的能动性的理性认知,惟其如此,“文化主体性”才成为可能[4]。因此,文化自觉与文化主体性是紧密相关的,前者是手段和条件,后者才是更为基本的追求目标。
文化自觉和文化主体性的理念虽然显见于费孝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所发表的各类文章与讲话之中,但实则具有极深的思想渊源,它既是费孝通对他之前的两代知识分子对全球化趋势中民族认同与文化认同思考的延续,同时,它也贯穿于费孝通的学术生命历程之中。可以说,费孝通一生的学术思考与实践均是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的,即在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过程中,坚持文化自觉,探寻与发掘中国文化的主体性。
诸多学者对费孝通的文化自觉和文化主体性的理念内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如郑杭生的《费孝通先生对当代中国社会学所做贡献的再认识》、苏国勋的《社会学与文化自觉———学习费孝通“文化自觉”概念的一些体会》、沈关宝的《从学以致用、文野之别到文化自觉———费孝通老师的文化功能论》等;另一些学者则在此基础上,对费孝通的文化主体性理念及其在某些研究领域中的运用展开了有益探讨,如李友梅的《文化主体性及其困境———费孝通文化观的社会学分析》、耿敬的《文化自主性与边区的现代化———费孝通边区开发思想研究》等。
不同于以往的大多数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其实早在费孝通关于家庭领域的探索中,他就对文化主体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且这一思考为他在其他研究领域中凸显文化主体性的重要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于费孝通的家庭研究一直以来未能受到学术界的足够重视,而费孝通在家庭研究实践中所展示的文化自觉理念与文化主体性思考,也因之受到不应有的忽略,本文将聚焦于费孝通在家庭研究中对于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文化主体性的具体思考及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费孝通在家庭研究中对于文化主体性的认识和把握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40年代左右,致力于文化特性的提炼,总结以家庭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特征;二是20世纪80年代,着重于对文化自主适应性的具体把握,以家庭为例探索中国文化在现代化变迁中的自主适应性。以下将主要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中国传统家庭的特征:文化特性的提炼
在第一阶段,即20世纪40年代的学术研究中,费孝通积极尝试运用实地研究方法来探究中国文化的实质。在此时期,他着力于在家庭共性分析以及中西家庭比较的基础之上,对中国家庭的独特特征进行具体的考察和精炼的概括,并以此为基础认识和探索中国社会的特征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
1.运用实地研究方法考察中国家庭
在费孝通一生所进行的研究中,家庭是他最早涉及的一个研究领域,是他关注中国社会变迁的第一个切入点。早在燕京大学求学时,费孝通即着手研究家庭变迁问题,成果集中呈现于他的学士学位论文《亲迎婚俗之研究》中。
在该文中,费孝通试图通过亲迎(现在叫迎亲,即新婿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这一风俗习惯的变迁为例,来探讨中国文化乃至社会的变迁。虽然费孝通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得出亲迎“三区论”的重要成果,但由于对历史研究法将文化视为独立、可自由流动要素的观点不太认同,对于仅凭难以考证的历史资料来推断、还原历史演化过程的研究逻辑无法达成他认识中国社会这个主要目标的期望,费孝通转而接受功能学派的实地研究方法,将文化放回至社会现实中来理解与分析,将家庭作为中国文化系统中基本而又重要的一个层面进行观察与认识。在瑶山、江村及云南三村等地的实地研究中,费孝通通过对中国农民日常生活的细致考察与思考,富有洞察力地概括中国传统家庭的特征;同时,通过对英美家庭的考察,以及将其与中国家庭进行比较,进一步提炼和凸显中国传统家庭的独特性。相关成果及主要观点集中呈现于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初访美国》、《美国人的性格》等着作与文章之中。
2.在跨文化背景中认识中国家庭的特征
在费孝通看来,在个人承担生育任务的社会里,家庭是完成社会继替任务的重要的“文化活动体系”[5]99,但是这一基本原则在不同的社会里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他主要通过跨文化的比较来呈现,在以生育为最基本和核心任务的共通原则下,中西家庭在履行这一原则的具体形式上的差异,并且在此过程中重点突出中国家庭的特性。
(1)家庭的功能。费孝通指出,西方家庭以生育和情感为主要功能,其余事务由其他专门的社会群体来承担。相比较而言,中国家庭的功能则要复杂得多,不仅担负着生育的功能,同时还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项功能,成为了一个事业综合体。在生育功能的履行上,在中国的乡土社会有着特定的文化引导和控制,比如“香火”的观念和“养儿防老”的信念,将新成员的生、育与家庭、家族乃至社会绵延相关联起来。在经济功能上,中国的乡土家庭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农村中的基本社会群体就是家,一个扩大的家。这个群体的成员占有共同的财产,有共同的收支预算,他们通过劳动的分工过着共同的生活。”[6]21
在情感功能上,由于生育之外的这些事业以效率为先,所以家庭更讲究组织纪律以实现这诸多功能,而非家庭成员间的情感满足。此外,中国家庭还特具一项功能,即养老功能。费孝通指出,中西社会在生育和抚育子女上并没有差别,但“赡养老人在西方并不成为子女必须负担的义务,而在中国却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7]40
他将中西的区别总结为“接力模式”与“反馈模式”。西方的“接力模式”为:F1→F2→F3→Fn(F代表世代,→代表抚育),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是一代一代接力的模式;中国的“反馈模式”为:F1<=>F2<=>F3<=>Fn(<=>代表抚育和赡养),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反馈[7]40,并且这一赡养功能在中国社会得到了“孝道”伦理文化、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和强力支持。
(2)家庭结构和关系。费孝通指出,由于所承担的功能较少,因此西方的家庭结构也比较简单,呈现出父母子的三角结构,即核心家庭———主要包含夫妇和亲子两对关系,并以夫妻轴为中心,强调夫妇之间的情感契洽。而在中国,由于家庭是一个功能综合的事业体,因此家庭的结构比较复杂,且富有弹性,家庭的规模和结构依事业的大小而定,小到等同于核心家庭,大到可以沿父系差序扩大,成为“小家族”[5]38。但同时,大家庭制度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并不通行,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是中国家庭的最主要家庭结构,尤其是主干家庭在中国社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家庭关系上,由于生育之外的这些功能具有长期延续的需要,所以在家庭关系上以亲子为主轴,以确保其绵续性;在家庭成员之间,如夫妇之间强调事务的合作,而不是情感的表达。
通过细致的比较分析,费孝通从性质上对中西家庭进行了区分,他将西方家庭称为“生活堡垒”[5]41,而中国家庭称为讲求长期性和绵延性的“事业社群”[5]41。与西方家庭比较起来,中国传统家庭在功能上更为综合,结构上更为复杂,关系上偏于纵向,有着鲜明的中国文化特色。
另需指出的是,由于家庭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群体,因此费孝通并非简单停留在对于中国家庭的分析上面,而是将这一分析扩展至对于中国社会与文化特征的剖析之中。如夫妇之间轻感情的状态与中国社会“男女有别”的特征,香火观念、祖先崇拜与中国社会注重历史性的特征,亲子间的“教化性权力”与中国社会“长老统治”的特征,亲属关系的差序性与中国社会结构“差序格局”的特征,等等。上述这些方面的扩展对于费孝通进一步分析中国社会及其变迁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家庭的变迁趋势:本土文化自主适应性的具体把握
在第二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中,费孝通致力于通过长时间跨度的纵向比较与分析,认识与把握中国家庭的现代化变动轨迹,并着重呈现在此变动过程中,中国传统家庭在结构、功能、关系等方面,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背景变化的自主适应过程。
1.从共同趋势探索到变迁差异性的把握
其实在第一阶段中,费孝通也进行了家庭变迁的分析。一是通过历史研究法分析家庭的变迁规律,但由于不太认同历史法的分析逻辑,费孝通并没有将相关研究进一步深入下去。二是通过中西家庭比较:一方面分析中国家庭的特征,另一方面将西方家庭视为现代化的一端,通过比较从而对中国家庭可能的变迁趋势做出概略判断。他认为工业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此趋势下,中国家庭在某些方面会趋近于西方家庭,如家庭功能将会简化、经济功能将会从家庭中转移出去、夫妇之间的情感因素将会变得更加重要,等等[5]147[8]307。这些观点大都散见于费孝通对于中西家庭比较的相关论述之中。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费孝通主要是通过实地研究和比较研究等方法,侧重考察在半个世纪的现代化变迁过程中,中国家庭在结构、功能、关系等方面所表现出的适应性、能动性与持续性,分析中更关注包括经济因素在内的、多方面因素与家庭变迁之间的关系。如果说第一阶段,费孝通主要是探索中西变迁的共同性趋势的话,那么第二阶段则侧重于探索中西家庭变迁的差异性,致力于挖掘中国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异于现代化“标准模式”的特性,发现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主适应过程,以质疑西方理论的普适性。
2.现代化变迁过程中,中国家庭的自主适应性表现
首先,费孝通对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与现代化、工业化的关系展开深入分析。在他看来,中国的主干家庭与工业化、现代化具有某种程度的适应性,核心家庭并非是工业化、现代化的直接产物。现代化不仅是技术上的,也体现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上。
以古德、帕森斯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夫妇家庭或核心家庭是与工业社会最为适应的家庭结构形态[9][10]。这一观点曾作为家庭现代化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而被普遍接受。但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开始该观点受到了家庭史学家的挑战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正,后面这些学者通过研究提出:在西方社会过去几百年中,在大多数社会里,核心家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同时,现代化与家庭之间存在着相互适应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家庭变迁的动力除经济因素以外,文化、意识形态以及其他因素也会产生重要影响[11]。费孝通对以江村为代表的中国农村家庭进行了系统考察和追踪研究,他利用中国的经验材料回应了上述争论,并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当代家庭史学家的新观点。
费孝通通过对江村1936至1984年的实地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后指出,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是江村占据主导地位的两类家庭类型,在大多数年份中稳居第一和第二位。而在近50年的变迁中,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以及实行乡村工业之后,以江村为代表的农村家庭结构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核心家庭的数目并没有出现激增,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平稳、小幅增长;二是主干家庭不仅保持稳定,还出现了核心家庭合并为主干家庭的趋势,从而使其依旧是江村占据第一位的家庭结构类型。
费孝通指出,核心家庭的增长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人口的自然增长,有一个以上儿子的家庭倾向于分裂出一个或几个核心家庭;另一方面是因为原有主干家庭的分裂。传统社会中两代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婆媳矛盾是导致分家的主要原因,而在现代化过程中导致主干家庭分裂为核心家庭的因素则有经济和政策的原因。经济上,家庭成员不管是子代还是亲代能够通过工厂工作或副业劳动获得独立经济地位时,一般不会再互相依赖,而是会倾向于分裂为核心家庭;在政策上,乡村工业化过程中的一系列政策,如“一户一工”及按户规定建筑用的土地面积等等,也会导致核心家庭的增加,以获取最大化的家庭利益[12]348-350。但工业化的过程对核心家庭的影响并不是特别显着,因此核心家庭的数目只是出现了小幅度的增长。
相比较核心家庭的增幅,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传统代表的主干家庭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了增加,并且是占据份额最多的家庭结构类型。费孝通通过对江村的考察指出了其中的两个主要原因。其一,中国传统的孝道伦理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在意识上,江村农民把主干家庭而不是把联合家庭或核心家庭作为他们主要的家庭结构。”[12]349其二,工业化的影响。
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主干家庭的凝固力和分化力正在相持状态中,凝固力略高于分化力,农村体制改革对家庭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2]350。费孝通指出,主干家庭结构与“离土不离乡”的政策是相适应的,给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的农村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的互惠,在生产上可以在家庭内实现工业农业的相互结合,在消费上可以节省生活资料。具体优势表现为:第一,主干家庭可以保证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第二,它可以保证在农闲季节能腾出劳动力出外从事非农田的生产活动,诸如打零工、运输、贩运,增加家庭收人。第三,它可以保证家庭里的日常劳务的运转[12]349-350。
基于这些优势,费孝通认为随着乡镇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核心家庭合并为主干家庭的趋势会持续,或者原本打算分家的主干家庭将不会分裂,工业化对于家庭结构的影响将进一步体现出来,主干家庭是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家庭结构类型。
我在考虑,假定我们真的走上西方的道路,应该表现为小家庭数目的增长。而当前我们中国三代人的直系家庭也在增长,这说明了什么?究竟是核心家庭还是三代直系家庭成为我国家庭的基本模式呢?我觉得,在中国人的思想里,只要具备共同居住的条件,一般则倾向于有一对已结婚的子女同父母住在一起……城市的核心家庭增多,我认为是户口政策的限制。[13]41
通过研究,费孝通以中国的事实阐明了,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并非只有核心家庭与现代化相适应,中国社会的主干家庭结构与现代化、工业化之间也具有某种程度的适应性。传统的家庭结构并非一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力,相反却蕴含着与现代化、工业化相契合的因素,其以特有的方式适应中国社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并产生正向作用。主干家庭结构是中国农民以其自有的方式,应对工业化、现代化趋势,并依据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等现实进行的以确保家庭利益最大化的自主的、策略性的选择。
其次,费孝通对中国家庭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变迁进行了仔细考察,并指出中国亲子关系中的反馈模式在近半个世纪的变迁中并没有发生趋同于现代西方文化的实质改变。
在西方的经典现代化理论中,由于家庭结构简化,夫妇关系上升为家庭关系的主轴,夫妇之间更重情感契合。费孝通将西方的这种家庭关系模式在亲子之间的表现概括为“接力模式”,而中国的传统社会亲子之间则是“反馈模式”。他认为,“反馈模式”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传统社会不仅有各种如“孝道”、“香火”、“养儿防老”等观念加以维持,还有社会舆论的支持,子女必须从经济、精神两方面对父母尽到赡养的义务。而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在伦理观念和社会舆论之外,更有了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和强化保障。虽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结构类型呈现多样化的变化,但是亲子之间的“反馈模式”,不仅存在于主干家庭中,也存在于已经分家的核心家庭等其他家庭结构类型中,这一模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维持[7]54-55。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社会比较而言,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上述反馈模式所包含的具体赡养方式和内容发生了一定变化,这主要表现在经济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
在经济供养方面,在集体所有制时期,赡养主要是生活资料上,如粮食和稻禾等供养,并且得到了集体组织的保证;在家庭联产责任制下,通过子代与亲代在工厂工作、田地劳作和家务劳动之间的合并经营、互惠互助实现对父母的供养[12]350。
在精神赡养方面,费孝通侧重分析了由工业化所带来的妇女地位上升,对于赡养方式和内容所带来的变化。由于没有继承权,所以赡养父母并不是女儿的义务,但是当她作为媳妇之后,从精神上赡养公婆则成了她的主要义务,换句话说,媳妇在子代对亲代的精神赡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传统社会中,“礼教”规范使得媳妇以委曲求全的方式被迫顺从于公婆而实现了精神赡养。而到了集体所有制以及家庭联产制后,媳妇通过参与集体劳动以及工厂工作获得了独立的劳动者身份,拥有了经济的自主权,婆媳之间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有可能由生产和家务上的合作互惠培养出的友爱感情,也有可能因婆媳矛盾激化直接导致分家,并使得精神赡养受到影响而变得复杂化。“所以如果还要保证老年人不独守空巢,看来两代之间,特别是婆媳之间需要建立新的和睦基础。”[7]55
通过上述分析,费孝通指出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虽然家庭结构类型变得多样化,具体的赡养方式和内容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是,“反馈”特征得到了延续,并且得到了经济、法律、伦理等方面的某种保障和强化,依旧是中国亲子关系区别于西方的主要特点。换言之,中国亲子关系并没有发生由“反馈模式”向“接力模式”的转变,中国的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以新的方式继续保持其特有的生命力。
通过对中国家庭在结构、关系与功能等方面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变迁的实证研究与思考,费孝通不仅追踪了中国农村家庭在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将近半个世纪的变迁过程,而且也反思了这一变迁趋势与西方“标准趋势”之间的差异,探讨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他认为,中国社会必然会走上工业化、现代化之路,但是在具体的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传统的组织、结构与文化等并不一定是阻碍因素,相反,它们不仅会在变迁中存续下来,甚至还会以灵活的形式对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费孝通的研究,既以中国的事实说明了中国家庭在现代化过程中独特变迁趋势,指出现代化并非只有一种标准化的、普适性的模式和路径,也明确强调了地方性文化知识与现代化之间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有机契合,中国传统的文化不但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维护了自身的持续性,也以能动的方式适应现代化的变迁,传统和现代之间并非是截然的对立或二分的,“事物的现代性特征离不开传统,一切现代性都可以在传统中找到根源”[14]。
四、结论与讨论
对家庭变迁的关注始终贯穿于费孝通的家庭研究之中,无论是早期关于婚姻家庭风俗的历史研究,还是后来以功能论为指导的实地研究和比较研究,费孝通都尝试对中国家庭的特征及其变迁趋势进行系统有效地把握。通过对中国家庭特征的分析和精炼,费孝通精辟总结了中国传统家庭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与形成基础;通过对变动轨迹的追踪研究,费孝通深刻认识了中国家庭的现代化变迁趋势,以及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适应性、能动性。而这一系列研究,虽然源自于西方的功能论理论及实证研究方法,但是根植于费孝通对于中国农民生活的密切观察以及对中国文化的深刻理解,根植于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变迁路径的深度关切。他在家庭研究中对西方功能论的本土化综合与创新,他在跨文化背景下对中国家庭特征的提炼,他在现代化变迁趋势下对中国家庭独特变迁轨迹的把握,等等,这些努力都鲜明地体现了费孝通在学术研究中对文化自觉的践行,以及对现代化过程中民族自身文化主体性的彰显。
家庭研究不仅是费孝通学术研究生涯中最早专注并持续关注的研究领域,而且也是他认识中国社会结构与文化的根基。家庭是中国社会尤其是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群体,家庭的结构特征直接体现和影响了中国社会的结构与文化特征。一方面,费孝通由中国社会最基本结构———家庭出发,以分析中国社会的结构特征;另一方面,他又通过对家庭变迁过程的研究,来把握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文化主体性问题。
虽然他选择了西学框架,但是将考察和研究深深植根于中国农民的日常生活,从变动的家庭和社会事实中,既看到了在现代化过程中中国文化的独特优势和传承性,也指出了西方文化、理论模式的非普适性,并在晚年将其进一步提升为在世界文化碰撞之下,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以及与世界文化共处原则的思考。从前文来看,实际上他的这一思考,在其早期的家庭变迁研究中即已初露端倪,继而在后续的诸多研究中———如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的探索、世界文化“美美与共”愿景的表述等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和凝练。因此不妨说,家庭研究既是费孝通学术生命历程中,运用文化自觉理念、把握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初步研究实践,同时也促进了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变迁中文化自主性的理解,为他在后来的社区研究、发展模式研究、世界文化多元一体研究等方面更加深入贯彻文化自觉、发掘中国文化的主体性奠定了重要基础。
费孝通的学术生命紧密围绕中国社会的现代变迁、文化定位、未来路向等问题,他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浸透着文化自觉意识,他在学术研究生涯各个阶段中的努力都体现着对中国文化主体性的不懈探索。费孝通在学术实践中的身体力行不但为我国学者树立了学习的楷模,他的文化自觉、“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也不断地启发着当今我国学者在研究中,对于“中西”、“今古”与“理实”[15]三层基本关系的认真思考与合理处置。

❻ 费孝通教授,20世纪30年代用的什么研究方法

对于中国的社会调查在中国开创了一种新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即用实证方法、
通过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直接接触中吸取研究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取得理解,进而按照自己的认识想方设法去提高各民族人民对于自己发展道路的理解。

❼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读书笔记 费孝通

《江村经济》读书笔记:

中国所谓的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似乎比夫与妻的关系更重要。家的基本特征是已婚的儿子中往往有一个不离开他们的父母,父母中如有一人亡故,更是如此。

农村中,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如果当媳妇的没有能力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妇女在生育了孩子之后,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确认,姻亲关系才开始有效。

按照当地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要分家产。有限的土地如果一分为二,就意味着两个儿子都要贫困。通常的办法是溺婴或流产。杀害女婴就更为经常。

怀孕的妇女被认为处于特殊地位并免除了她各项家务劳动。这是因为人们对性有一种不洁净的意识。(p38)
——读书时认为这种原因可能是因为对传宗接代的重视,后来回想,农村地区似乎是有,比如孕妇不能进厨房、不能碰炊具之类的习俗,看来的确是认为其不洁净的原因。

(当地)挑选(儿媳)时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是身体健康,能生育后代;二是养蚕缫丝的技术。这表明了对一个儿媳妇所要求的两个主要职能,即,能绵续家世及对家中经济有所贡献。(p44)

人们相信,人间的姻缘是由月下老人用肉眼看不见的红线绿线牵在一起的。在结婚仪式上也象征性地用红绿绸带来表示这种结合…人类本身无能为力的感觉,引起了这种宗教信仰,并借此减轻现实的压力。(p46)

两种不同的“表亲”婚姻:一个女孩子嫁给她父亲的姊妹的儿子,叫做“上山丫头”,“上山”意味着家庭的兴旺。一个女孩子嫁给她母亲的兄弟的儿子,叫做“回乡丫头”,就是一个女孩又回到她的本地,这被认为是对这家不利的。(p49)

“小媳妇”制度(即童养媳)是受到轻视的,因为它是在经济萧条的时候产生的,而且通常是贫困的人家才这么做。此外,它使姻亲联系松散,影响亲属结构的正常功能。(p52)

每当其他成员从其他来源得到收入时,必须把钱交给家长,他们需要什么时,要求家长去买。这是一种非常集权的经济。但实际上,挣钱的人通常保留他或她的全部或部分收入。…最终往往成为冲突的缘由。(p57)

若干“家”联合在一起形成了较大的地域群体。大群体的形成取决于居住在一个较广区域里的人的共同利益。(p81)

使神道高兴或是不去触怒神道的愿望是一种对人们日常行为很重要的控制。标准就看是遵奉还是违犯传统的禁忌。禁忌分三类:第一类是以敬谷为基础的,第二牵是和有关性的事物都是脏污的意识联系在一起的。第三类禁忌和尊敬知识相联系。(p82)

节俭仅仅为不同生活标准提出了一个上限,当一个人未能达到公认的正常生活标准时,这个上限也就失去了意义。人们凭藉慷慨相助和尽亲属义务的思想去帮助生活困难的人,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至于同公认的标准相差太远。(p96)

帐簿只能说明村民依赖外界商品供应的程度,而这种依赖程度并不一定能够表明生活水准。例如在正常情况下,村民不会去买米,因为他们有储备。只有在家庭经济困难,储存的大米已被卖光时,村民才去买米来吃。(p107)

对(插秧)这种单调枯燥的工作加点节奏是有益的,为保持这种节奏,农民常常唱着有节奏的歌曲。随之发展而成专门的秧歌。(p131)

承认人的力量有限,转而产生了种种巫术,但巫术并不代替科学。它只是用来对付自然灾害的一种手段。它不排除其他手段。科学和巫术同时被用来达到一个现实的目的。(p133)

巫术不是一个自发的个人的行动,而是一种有组织的制度。有一个固定的人,他拥有魔力并负责施展巫术。其次,有一套传统的礼仪来唤起超自然的干预。最后还有一些神话来维护这种礼仪和巫术师的能力。(p133)

对人们的期望来说,土地具有其捉摸不定的特性,恐惧、忧虑、期待、安慰以及爱护等感情,使人们和土地间的关系复杂起来了。人们总是不能肯定土地将给人带来些什么。人们利用土地来坚持自己的权利,征服未知世界,并表达成功的喜悦。(p144)

土地,那相对的用之不尽的性质使人们的生活有相对的保障。虽然有坏年景,但土地从不使人们的幻想彻底破灭,因为将来丰收的希望总是存在,并且这种希望是常常能实现的。(p144)

虽然不能认为频繁的土地划分就是农田不相邻的起源,但这种划分确实加大了土地的分散程度。…狭窄的地带和分散的地块妨碍了畜力的使用,也妨碍了采用其他集体耕作方式。这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首要原因。(p153)

关于中国农民的开支有四类:日常需要的支出,定期礼仪费用,生产资金,以及利息、地租、捐税等。…看来,农民的开支中最严峻的是最后一种。(p212)

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p213)

需要说明的是,《江村经济》的附录中包括一篇叫<江村通讯>的文章,里面对整个研究进行了概述,重要章节的内容得到总结,并记录了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心得,个人感觉很像是学术论文的前言,只是费老放在了后面而已。不可错过。(p225)

❽ 费孝通的社会学研究的观点

费孝通(1910~2005年) 着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着作有《江村经济》、《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费孝通社会学研究的观点是,从不说“你该怎么做”,他认为,学者要用老百姓明白的话告诉他们还不明白的道理,这让他的观点极易被基层接受。
另外,社会学有两种研究方式:一种运用资料进行分析,一种是在实地调查,费孝通选择后者。费孝通认定:这一生的目标是了解中国的社会,依靠自己观察的最可靠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去治疗来自社会的病痛。

通过调查研究,费孝通提出了“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理论。
1、发展农业企业,农工相辅。1938年,费孝通在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英文名就叫《中国农民的生活》。他认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是,农民的收入降到了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程度,而“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他认为,恢复中国农村企业(副业),增加农民收入来解决中国的农村和土地问题,并总结为“人多地少,农工相辅”。马林诺斯基教授在序言中评价:我敢预言,费孝通博士的这本书将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它让我们注意的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部落,而是世界上一个最伟大的国家。 《江村经济》很快成为欧洲人类学学生的必读参考书。费孝通步入世界人类学着名学者行列,1981年,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的人类学界的最高奖——赫胥黎奖。

2、促进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他不断进行农村调查。他又回到1936年调查蚕农合作社和丝厂情况的那个村庄,再三再四地去观察、记录那里的历史变化,并写文章揭示农村恢复家庭副业和兴办集体小工厂的重大意义。他认为,在中国的国情下,多种多样的工业不宜集中在少数城市,而应当设法尽量分散到广大农村中去。这样可使国家经济结构中增加工业比重时人口不至于过分集中,在农工相辅、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这是费孝通40年代在《乡土重建》中表达过的观点在80年代初期的重申,为此后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及时的理论支持。

3、提出发展小城镇。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使中国农村出现的可喜变化,费孝通又敏锐地提出了研究小城镇的课题,并亲自带队进行专题调查。他在大量而深入的调查基础上写出的《小城镇,大问题》等系列文章,受到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学术界和高层决策人士的普遍重视。10年之后,全国范围内的小城镇建设形成高潮。

4、加强区域发展。从80年代后期,费孝通的实地调查课题由农村、小城镇扩大到区域发展。1987年,他当选中国民主同盟主席。1988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此后的十余年中,他把盟务、国务、教务和学术研究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先后对我国西北地区、西南地区、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中原经济协作区、淮海经济协作区、东北地区、京九铁路沿线地区等进行实地调查,并就所调查的每个区域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发展思路与具体策略,为改善我国的生产力布局、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协调发展局面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智力支持。

❾ 生育制度怎么样

上《家庭社会学》,首先讲了家庭的起源,偶不由得想起以前看过的《生育制度》和林惠祥的《文化人类学》,关于家庭的起源各有不同的说法,却又记不真切,又赶紧到图书馆重新借回来,再看了一回,大致有些心得 首先是课本的说法,课本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家庭社会学》一书,关于的家庭的起源我整理了一下,大致如此,首先是杂乱性交(即群婚,形式为毫无禁忌的性行为),然后是血婚制(形式为,同辈人形成夫妻圈子,即排除了不同辈分的性交,但不排除同辈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接着是伙婚制(即一列男性和一列不是自己姊妹的女性通婚,反之亦然,也就是血婚制的缩小),最后是偶婚制(特点是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过不稳定的婚姻生活) 这是课本中的婚姻形态的变化,我以为有些不妥当 婚姻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含义的事情,和性行为是分开的,因此,男子与女子的性关系并不决定其婚姻关系,即使是最礼教森严的时代,婚姻绝对稳定,也无法杜绝婚外的性行为,由此可见,原始社会中任意而自由的性关系不代表了自由的婚姻关系。这便涉及到了婚姻的定义,依照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的观点,婚姻是为了种族繁衍子女抚育而建立的一种关系,因为人类的繁衍和生长需要的是一种双系抚育(即女儿不能没有母亲的教导,儿子亦同),这样说来,首先群婚就是不婚姻,把它认做是婚姻的起源也是不妥当的。再次,在抚育方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排除了亲戚间的性交(血婚到伙婚)不代表婚姻方式发生了变化。性的混乱也许是存在的,但不能说是代替了个别家庭的存在 费孝通的认为父母其实是分为社会性的和生物性的两种,在初民社会中,对于生物性的父母,尤其是生物性的父亲是不看重的,而看重的是社会性的。 在许多社会都有婚姻的仪式,其实是指定了抚养孩子的男女双方,而且通过各种繁复昂贵的仪式表示了这种关系的牢固性,甚是有些地方的所谓的“买卖婚”,仅仅是维持婚姻的一份押款。 另外,真正意义上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几乎是不存在的,以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为例,在诸多妻子中是有一个主妻的,其他的是妾,即使是妾所生的孩子也视作是主妻所生,妾的地位只是提供性服务的奴仆一类 但对于泸沽湖的阿注走婚,我不是十分明白,据说是男女成年以后各自寻找阿注,也就是伙伴一类的,在完成性交之后各自散去,仍然各住各家,也就是说,男子不抚养自己的孩子而是抚养自己姐妹的孩子,那么这种关系中,依费孝通的观点,婚姻是为了抚育后代建立的,那么岂不是女子和自己的兄弟为夫妇,而这种夫妇又是没有性生活的,这听上去很奇怪。但是又听说在泸沽湖的摩梭人中在走婚一段时间以后,是有婚礼和长时间固定的夫妇的,只是不排斥夫妇为外的性行为而已,困惑 群婚最有力的证据是亲属的称谓,在一些原始部落中,对于父亲以及父亲的同辈都称为父亲,把母亲以及母亲同辈的都称为母亲,以此可见,以前的婚姻关系是按照辈划分的的(血婚制),即同辈人为婚姻集团,均可发生性关系,但是对于父亲尚可这样说,但是对于母亲,辨认自己所生的子女是不困难的,并不需要把所有的同辈的都称为自己的子女,所以,这种称呼仅仅是由于一种血缘的亲族关系,而不是根于性的关系(见《文化人类学》) 课本上关于妇女的“赎身”被认为是群婚向偶婚的过度,即妇女向巫师,宗教头目等贡献自己的初夜,因为妇女归属于个人(偶婚),触犯了团体的利益(群婚),因此要贡献初夜等,但是人类学上通常的解释是对于血液,原始人有一种恐惧,因为只有巫师等人有能力避免邪恶。我个人不大倾向于赎身说,觉得群婚看不出对妇女本身有什么不利,拥有一个丈夫和拥有许多丈夫相比,在原始社会看不出有什么有利于妇女本身的地方。因此即使是要赎身,也是妇女委身于的对方通过财产等向团体赎,而不是如课本所说的“通过自我献身,以取得拥有一个丈夫的权利” 其二,关于母权,母系 以前一直认为在父权社会存在之前是存在一个母权社会的,也就是妇女掌握了绝大部分的权力,处于首领地位,如同现在的父权社会,而仅仅是把现在的男性换成了女性,如同父权最严酷的时期,女性被当作是工具,在母权时期,男性则是类似于雄蜂一类的工具。 但是,看了《生育制度》和《文化人类学》之后,他们的观点并不如此,母系不等于母权。没有任何一个初民社会,也就是没有任何现已知道的原始部落是女性掌握所有的权力的,而母系指的仅仅是母亲这方的男性掌握巨大的权力,比如直到现在舅权在很多地方仍是很重要的。同时母系指的也是从母居,也就是在男女双方结婚以后,男子到女子一方居住,财产的传递也是按照母系计算的。 而母权,仅仅是进化论者推论出来的原始状态 其三,对于内婚 课本上是说内婚是血婚的遗存,但是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施行内婚的,往往只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于是通常是文明较为高的地方,如印度的种姓内通婚,古罗马的皇室内通婚等等,所以把内婚解释为血婚的遗存,有点勉强 其四,关于乱伦的禁忌 根据费孝通的观点,是由于亲属之间的性行为也就是现在所谓的乱伦容易导致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的不稳定,比如甲乙本是父女,发生了性关系,称为夫妇之后,一方面对于他们二人之间的相处规范发生变化,不容易处理,对于别人以什么身份和角色处理和他们的关系也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 我以为,此说甚至有理 因为这个禁止乱伦,貌似比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云云,更直接 超级混乱啊,读了三本书,看了一堆对立的观点,于是自己变得有点小混乱~ 总结一下,课本上的观点我是不太赞同的,纯属个人偏见,因为课本言必提马克思恩格斯,其实他们的观点只是全盘采用了摩尔根的观点,摩尔根固然是强人,可是他毕竟是1818年的人物啦,人类学又是一门讲究实证的学问,时到如今多少原始部落比当时更加为人们所了解,多少资料的出现,难道关于家庭的起源就没有点新发现?据费孝通《生育制度》里说的,在非洲的一些文明很低下的原始部落中是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的~ 而且,在摩尔根的时代,人类学的许多材料并不是来自于学者的实地考察,而是来自于一些探险家和商人的游记,这些东西有多少可信性,其实值得怀疑。还有,课本在引用其他人的着作上是有缺陷的,比如引用韦斯特马克的话,居然不引用他的原文,而是引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里提到的韦斯特马克的话,这种很间接引用的做法我觉得是不准确的,很容易出现偏差 另外,书中对于自己提出的乱婚到血婚到伙婚到偶婚的变化原因并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观点,翻来覆去就是生产力的增长,我觉得这种原因的概括实在很傻~ 顺便,自从知道了《生育制度》是典型的功能主义学派的作品之后,即以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研究生育问题,看这本书就更直接和显然了,非常有意思。简言之,就是所有的问题都是以在系统中的功能来研究为什么存在,了解了功能主义的最基本的视角,然后从这个根本处来看这本书,觉得比第一次看更深入些~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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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生育制度

作者:费孝通

豆瓣评分:9.3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年份:2018-6

页数:297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关于家庭社会学的着作,曾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作者根据抗日战争时期自己在大学授课时的讲义整理、编写而成。书中主要论述了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但本书所论述的不止是生育,凡是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套活动体系都讨论到了。其中包括:配偶的选择、婚姻关系、家庭组织、双系抚育、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的扩展等等。作者在书中对这些问题的剖析的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对我们如何处理家庭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仍然很有教育意义。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28年考入东吴大学医预科,1938年获得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博士学位,1944年加入民盟,1981年接受英国人类学会颁发的该年度赫胥黎奖章,1982年被选为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院士,1988年获联合国大英网络全书奖。着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美国人的性格》等。其中《江村经济》一书被其博士生导师马林诺夫斯基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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