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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22-01-08 10:43:49

1. 社会研究方法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 社会过程研究方法

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展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这一过程的内容、实质和规律,为我们具体研究社会历史现象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一、 人类社会是一个过程
(一) 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
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每一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东西,最终都要在历史上消亡。一个过程的结束,就是另一个过程的开始。正是这种有限的、无始无终的、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自然界如此,人类社会也是如此。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人类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是历史的产物。人类社会“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那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
人的认识也是一个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那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正如历史不具有最终的性质一样,人类的认识也不具有最终的性质。“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一样,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
恩格斯说:“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这一论述,为正确认识人类社会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二) 社会历史过程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
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渐进与飞跃的统一,即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社会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在量变阶段,社会面貌总的说是稳定的,表现出自身发展的连续性;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便引起质变、飞跃,新质代替旧质,渐进性过程“中断”,表现出发展的非连续性。发展史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只有不间断的量的积累,才有间断性的质的飞跃。
坚持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统一,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历史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联系和区别,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阶段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毛泽东说:“我们反对革命队伍中的顽固派,他们的思想不能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在历史上表现为右倾机会主义。这些人看不出矛盾的斗争已将客观过程推向前进了,而他们的认识仍然停止在旧阶段。……我们也反对‘左’翼空谈主义。他们的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有些把幻想看作真理,有些则把仅在将来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勉强地放在现时来做,离开了当前大多数人的实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在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
(三) 社会历史过程的前进行和曲折性
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新事物否定旧事物,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有所抛弃、有所发扬,有所否定,有所肯定,即辩证的否定。旧事物中积极的东西作为新事物的要素而成为新事物的要素而成为新事物的组成部分。特别是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一个周期之后,第三阶段的食物击中了前两个阶段食物各自的积极因素,成为更高级、更完善的食物。因此,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然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矛盾双方斗争此消彼长或次长比的复杂性,由于人们认识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反复性,决定了事物的前进运动并不是直线的,而是曲折的、迂回的,表现为波浪式发展、螺旋式上升。列宁说,历史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不可能那样笔直又笔直。毛泽东说:“革命的道路,同世界上一切事物活动的道路一样,总是曲折的,不是笔直的。”
坚持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历史观,既要反对历史循环论,又要反对历史直线论。坚持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历史辩证法,牢牢把握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同时在实践中自觉走曲折前进的道路。
二、社会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
(一)社会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性
恩格斯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尽管历史活动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这是因为:
第一,“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力量,都是以往活动的产物。人们拥有的生产能力决定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
第二,历史是一个合力。历史“最终的结果总是从需索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于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二)社会历史过程的主体选择性
自然界的发展是自发的、盲目的、无意识的;社会发展则是自觉地、有意识的。二者的区别,集中表现为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具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包括选择“做什么”和“怎么做”,即包括选择实践目标、实践手段、实践方法等。主题选择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实践活动的成败具有决定性意义。这种选择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正确选择或错误选择,还包括最优选择、次优选择等。同样是正确选择,是最优的还是次优的,对于加速或延缓历史的发展,也有重大的影响。
(三)社会历史过程是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
主体选择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就是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
人们只有把握客观规律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当人们没有认识必然性的时候,必然性是盲目的,外在于人的;当人们认识并把握了必然性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必然性来为自己的目的服务。“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
社会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性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统一性,社会历史过程的主体选择性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和多样性。社会历史过程作为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是科学的、辩证的决定论。
三、研究社会历史过程的若干重要方法
(一)历史主义的方法
认识社会历史,离不开现代人的眼光。但是,后人在认识既往的社会历史时,必须从特定的历史时代、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出发,把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放到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加以认识。列宁说:“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能离开历史过程和历史条件,用个人的好恶、主观的模式等,去剪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我们要求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
历史的真实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的真实,二是历史本质和历史规律的真实。我们要把这两种真实统一起来,离开了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的真实,无从发现历史本质和历史规律;而仅仅认识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又远远不够,还必须透过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把握历史本质和历史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做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
坚持历史主义原则,既要反对否定一切的历史虚无主义,又要反对肯定一切的历史复古主义。对于历史遗产 要采取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
(二)科学预见的方法
对未来的预测、关注和把握,是人的自由的有意识活动的表现。研究社会过程、认识社会规律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来解决当前和今后面临的历史课题,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趋势、过程和阶段,确立和设计未来社会发展的目标,宣召和选择实现目标的有效手段和路径,从而增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自觉性,避免盲目性和被动型,做到在某一时间和过程发生之间未雨绸缪,掌握主动。
科学预见之所以可能,在于社会历史过程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现,而大量偶然性中又存在着某种必然性。正如恩格斯所说:“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透过偶然认识必然,便可以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前程。
(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马克思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研究社会历史过程必须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历史是人类社会自身的客观进程,逻辑则是对这一进程和历史顺序的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过程是逻辑的基础,逻辑是社会历史进程在人类思维中的再现。因此,二者具有同一性。
但是,由于“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对历史的反应不是机械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在科学抽象基础上对历史进程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逻辑反映历史又高于历史,只有上升
到逻辑的高度才能真正把握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因此,以科学抽象和逻辑的方式把我社会历史进程,就其实质来说,依然是历史的方式,它“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
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观点,既要反对把历史碎片化、否认历史发展规律的错误倾向,又要反对从逻辑出发剪裁历史、用逻辑统一历史的错误倾向。

2. 社会研究方法的内容简介

威廉·劳伦斯·纽曼的《社会研究方法》(Social Research Methods)是一部概述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经典之作。它是美国大学的通用社会学教材,同时它被译成多国文字,是一本具有世界声誉的经典之作。
《社会研究方法: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第6版)(英文版)》是其最新修订的第6版的英文版。全书分5编共16章,分别介绍了理论与方法的关系,方法论的含义,文献检索与学术伦理,定量与定性研究的设计、测量与取样,实验研究,调查研究,非反应式研究、田野研究、历史比较研究,以及如何撰写研究报告等。
本书讨论范围广泛,论述严密,从社会理论基本范式到学科报告撰写,从社会研究的基本概念到各种复杂技术方法,深入浅出,循序渐进,既适合专门研究人员,也是其他相关学科研究人员的必备参考书。
本书包含大量图表和鲜活案例,同时吸纳社会研究的最新理论和方法,并附有详细的参考书目和丰富的网络链接,为师生教学和学者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3. 社会研究方法中定性研究有哪些方法

社会学所有定性研究方法归纳


韦伯与福柯权力思想的比较

一.思想背景

1.韦伯

韦伯当时的生活时代是资本主义社会努力寻求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等方面需要得到充分的发展空间,他认为那个时代科层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组织形式典型的统治类型。科层制是他所谓的法理统治的一种最典型、最纯粹的表现形式。科层制的管理按客观标准来看,在功能方面是严格合理的,它作为客观的服务机构和管理机构,排除了一切人格化的因素,不带有任何个性化色彩,而仅仅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务原则。在它的内部,既没有传统的人情事故,也没有个人良心的纷扰,既排除贪赃枉法的弊端,也不介入党派之争。在科层制内部,奉行的完全是形式合理的原则,即技术和效益的原则,严格排除任何技术以外的目的和价值,它是一架机器,人只是机器上的一个个运转良好的齿轮。由此可看出:这种科层制的组织形式就像一个权力的“金字塔”,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贯彻实施,这种社会要求的权力的统治必须有国家、法律作为保证,权力是完全支配型的。韦伯认为法理统治适合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和发展的要求。

2.福柯

福柯称现代社会是一个“纪律”社会,他把“纪律”作为一项权力技术。在18世纪,公开处决的仪式已经成为国王的暴力和民众的暴力公开较量的舞台,最终导致国家抛弃了这种在人道主义者看来“残暴”的惩罚方式,出现了一种比较“人道”的惩罚方式。在此过程中,福柯认为出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权力模式,纪律这种权力技术占据了关键性的地位。福柯的权力理论与1968年革命也密切相关,这场遍及整个西方世界的政治运动从根本上动摇了西方自启蒙时代以来建立的一系列价值观和真理观,开启了一个崇尚差异,提倡多元的时代。福柯尽管不止一次地表现出对革命行为的怀疑,但他却是1968年革命的积极参与者,而且可以说这场政治运动的实践经历对福柯后期学术思想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了他对革命和权力问题的看法。他首先发现,全新的社会实践已经使得传统的有关权力和革命社会理论显得不合时宜,在革命多元化的目标、力量和方式的背后突显了社会权力问题的复杂,而且革命失败的现实也迫使理论家更加深入地分析权力运做的机制,寻找一种革命之外的权力反抗模式。在此契机之上福柯展开了他的现代权力分析,而对现有权力理论的批判就成为了福柯权力分析的首要一环。

由于韦伯与福柯生活的社会背景不同,时代的条件引发他们对权力的不同思考,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虽然他们对待权力的分析角度不同,但是他们的权力理论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求,说明了当时存在的社会现象,并对一些社会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

二.有关权力概念

权力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命题,有关权力的理论也丰富多样,但是,多数权力理论都是从行为主义的角度进行的研究,认为权力就是某人或某一群体的行为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行为所产生的显性影响的程度以及范围。同时,绝大多数学者是从宏观角度来理解权力,把权力看作国家统治的工具,看作是统治阶级推行剥削、压迫的暴力与强制,看作是对被统治群体进行领导、指挥、支配、控制、管理、约束或镇压的手段和形式。

1.韦伯:权力就是指:“行动者在一个社会关系中可以排除抗拒以贯彻其意志的机会,而不论这种机会的基础是什么。”即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行动者排除抗拒,从而使其意志得到实现的必然性,而不论这种必然性的基础是什么。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韦伯是从社会行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角度对权力进行定义的,其基本模式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支配关系权力就是一个在社会关系中处于某个位置的行动者可以不顾另一个行动者的反对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强调社会互动关系中的单向性及自上而下的强制性。

2.福柯:权力是一种力量关系,或者说所有的力量关系都是一种权力关系。首先,福柯反对将关注某种机构化的法律化的权力中心论,尤其是那些将国家机构视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学说。福柯认为国家机构只是权力的一个有限领域,权力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其次,福柯认为权力不是单数,因为一种力量总是与其他力量结成关系,所有的力量都是关系,也即权力。因此,福柯的权力的本质恰恰体现在它的多样性、片断性、不确定性中,体现在一种相对主义的描述中。

三.权力范围

1.韦伯:宏观权力理论

韦伯的权力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既可以指家庭中家长对子女的管教,也可以指任何一个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命令。韦伯在权力问题上最为关注的是统治权的问题,尤其是国家权力的问题。他将权力看作是与社会政治领域相关的事务,认为研究权利首先应关注和国家机器有关的问题。这种权力观认为权力分析总是与精英和领导权的认定有关。这涉及谁能通过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或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身的利益。韦伯的权力理论重视国家机构这样的权力中心,从权力中心构成对局部的支配、控制,形成单一的统治大厦,体现了一种宏观权利论。

2.福柯:微观权力理论

福柯的“微观权力论”是运用后现代思维方式,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从社会生活的底层出发,用权力结构去解析社会机体的理论。在福柯看来,权力并不只存在于战场、刑场、绞刑架、皇冠、权杖、笏板或红头文件中,它也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传统习俗、闲谈碎语、道听途说,乃至众目睽睽之中。因此,他的权力理论的研究对象不是国家、法律这些中心化的存在,而是疯人院、监狱、修道院……这些社会边缘、底层中的权力关系。权力决不是一种简单的存在,它是一种综合性力量,一种无处不在的复杂实体。它由各种因素构成,因此,在人类社会中,不论是知识、话语、性、惩罚、规训与教育,都与形形色色的权力密切相关,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权力。

四.侧重点(角度)

(一)权力的本质

1.韦伯:权利是一种所有物

韦伯把权力作为一种所有物,认为权力像商品和财产一样,可以被一些个人和群体占有,那些占有权力的个人和群体就拥有了统治权,从而成为社会的统治阶层,他们就能够运用这种权力来统治其他人、控制其他人。韦伯关注权力拥有者的合法性。所谓合法性,就是促使一些人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而不论这些命令是由统治者个人发出的,还是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或命令形式出现的。任何群体服从命令的可能性主要是取决于他们对那个统治系统合法性的相信程度。继而韦伯构想出三种具备合法性的基础,即“卡里斯马”型(或个人魅力型)基础、传统型基础、法理型基础。

2.福柯: 权力是一种关系策略

福柯这样说:“权力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权力运转着。”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福柯认为权力并不是一个物的概念,而是各种力量关系的、多形态的、流动性的场。因而,权力是一种关系。只存在着某种关系性的权力,它在无数个点上体现出来,具有不确定性。福柯说:“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流动着,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由此可见,在福柯眼中,权力就是一台巨大的机器,每一个人,无论他是权力的施与者还是权力的受施者,都被权力所捕获,个人只是权力网络中占据的一个位置而已。同时,作为一种关系,权力并不是从上至下的单向度控制的简单关系,它是一种相互交错的复杂网络。所以,社会中的个体都处在这个网络中,每个人既可能成为权力控制、支配的对象,又可能同时成为实施权力的主人。个人在这种网络中具备了双重的身份:权力控制的对象和发出权力的角色。

(二)权力作用中的重点不同

1.韦伯强调权力的否定作用

传统的权力分析总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权力消极否定的一面,权力分析中充斥着“禁止 ”、“阻止 ”、“防止 ”之类的词汇。韦伯的权力观分析总是与精英和领导权的认定有关,这涉及谁能通过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身的利益。由于权力往往被视为一种在社会中被分配的份额,被视为实体性的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拥有权力这种物品,权力只能掌握在少数人中。因此,韦伯式的权力分析模式也非常重视权力的禁止性和否定性,强调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自身的意志,而不论被统治者是被动的服从,还是自愿的,在他看来,权力仿佛除了压制、排拒和否定之外,便不能做些什么。如果权力具有生产的作用,也只是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生产了一种界限。

2.福柯:权力是一种生产性的实践

福柯的权力理论着重对主体性格重塑方面的积极功能,认为权力首先应该被看作一种生产性的实践或生产性的网络。这种作为生产性网络的权力,不断创造出人与人之间的新联系,组织更积极的相互作用线以及乐观积极的“权力效应”,其产品表现为人们对自身的认同,即现代性的主体, 德勒兹将这一点视为福柯权力分析的首要特点。在福柯看来,权力的极致之处便是约束或绝对的禁止,权力在对行动着的主体或主体们产生作用时,始终是借助这些主体的行动本身或行动的能力。权力具有强大的建构和生产功能:“权力生产着现实,权力生产着对象的领域和真理的仪式,个人和关于个人的知识都是权力的产物”。他通过对监狱和性等问题的研究发现,生产性的权力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等技术,驯顺了肉体,生产了符合规范和纪律的对象、知识;它激发了活动,而不是禁锢了活动;诱导了思想,而不是禁锢了思想;引发了话语,而不是打断了话语。总之,福柯认为权力通过对主体历史构成的参与而实现自身的运作,个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权力关系对身体、运动、欲望、力量施展作用的产物,而这样的个人就成了权力运作最有力的支撑点。因此,在福柯的权力理论中,权力主体从能动的权力实施者变成被动的权力构成物,而权力从工具和手段转变成一种积极主动的生产性活动,权力通过生产自身的行使者完成自身的运作。福柯对权力的积极性的强调,并不只是说权力是好的,而是让人们注意权力并不只是被动的禁令,更多的是产生效果的机制或技术。

4. 社会研究方法分为三个层次

(1)简述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的构成。(东北财大2007年研)
(2)什么是社会研究的方法论?试述它所探讨的主要问题。(中财2010年研)
答:
(1)社会学研究方法体系的构成可分为三个层次:
①方法论
社会研究的方法论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社会研究的方法论所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
a.社会现象的性质及其理解;
b.社会研究的哲学基础及其假定;
c.社会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问题;
d.社会研究者的价值与研究之间的关系;
e.社会研究中的不同范式及其应用;
f.不同研究方式的内在逻辑等。
②研究方式
研究方式是指研究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或研究的具体类型。通常,社会研究的具体方式可分为四种主要类型:a.调查研究;b.实验研究;c.实地研究;d.文献研究。其中每一种方式都具备某些基本的元素或特定的语言,构成一项具体社会研究区别于其他社会研究的明显特征。同时,每一种方式可以独立地走完一项具体社会研究的全部过程。
③具体方法与技术
具体方法与技术是指在研究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收集方法、资料分析方法,以及各种特定的操作程序和技术。资料收集和分析是社会研究过程中的两项重要任务,与四种不同的研究方式相对应,研究者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
(2)研究过程的五个阶段
包括:①确定研究课题并将其系统化;②设计研究方案和准备研究工具;③资料的收集;④资料的处理与分析;⑤结果的解释与报告。

5. 什么是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研究方法》是美国大学的通用社会学教材,是一部概述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经典之作,1975年本书初版已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现已出至第11版。同时它被译成多国文字,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内被广泛选作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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