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
(一)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内容
定量化分析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程度的过程称为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它是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即在地质灾害活动概率、破坏范围、危害强度和受灾体损毁程度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地质灾害的经济损失构成,分析经济损失程度和分布情况。
表征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的基本指标是用货币形式反映的绝对损失额和相对损失额。绝对损失额是指一次事件或一个地区某时段内地质灾害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量度单位除了元、万元、亿元外,为了便于不同地区之间的对比,还采用损失模数或损失强度(即单位面积的损失额)来反映地质灾害的经济损失程度,其量度单位为元/平方米、万元/平方千米、亿元/平方千米等。相对损失是指一次灾害事件或一个地区某一时段内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同地区同类财产价值的比值,或者是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同地区年度生产总值(或财政收入)的比值,其量度单位为小数或百分数。
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的直接目标就是核算上述指标值,并且分析和评述这些指标在评价区内的分布情况。
(二)地质灾害破坏损失评价方法
主要有下列3种方法:受灾体价值损失核算、历史灾害破坏损失评价和地质灾害期望损失评价。
Ⅱ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为辅的评估方法,按“技术要求”规定,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已有取得资料,采用地质历史分析法、工程地质类比法和稳定状态,按大、中等、小三级(表5-14)对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进行评估。
表5-14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一)崩塌(危岩)
首先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价,之后结合危害对象进行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级,如稳定性好,危害程度轻,则危险性小,相反即为危险性大,介于二者之间为危险性中等。
1.稳定性评价
根据崩塌体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重点依据变形迹象,并与以往同类崩塌发生条件进行类比,综合分析后判定其稳定性。评估区内崩塌大部分稳定性为较差至差,其中差的有19处,较差的有72处,好的有14处。差和较差者存在有再次滑塌的可能。
2.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评价
根据调查,区内已发生崩塌灾情均为一般级。现依据“基本要求”对崩塌危害程度进行分级评价,其中属于重的有1处,编号b117,位于清水县土门乡老坟村(天水支线38km附近);该危岩体为黄土及下伏新近系泥岩组成的陡坡,由于人为开挖削坡形成,方量1.2×104m3,坡下学校被危及,管道也在下方通过。中等的有5处,其余99处均为轻度危害。主要危害对象为农田和简易公路,少数危害居民、学校,同时为泥石流提供了松散固体物质。
3.危险性评价
结合稳定性和灾害(危害)程度结果,评价得出危险性大的有3处,分别位于张家川木河(b80)、清水县土门(b117)、北道区北部(b120);中等的有 10处,主要分布于皋兰山、清水金集—北道等地;其余92处均为危险性小的。危险性大的前2处距管线较近。
(二)滑坡
对稳定性和危险性分别进行评价。
1.稳定性评价
按滑坡稳定性判别表(表5-15)进行评价,其中稳定性差的有7处,分别位于通渭碧玉、张家川木河、清水金集—北道;较差的有28处,分别位于兰州范家坪、马营—通渭、静宁仁大—秦安莲花、清水土门—天水北道等地;稳定性好的有23处。
现将2处典型滑坡的特征分析一下。
(1)下河里滑坡(h28)
位于张家川木河乡下河里村东侧。滑坡发育在木河上游北岸,沟谷较窄,谷地宽约 100~180m,呈“U”型,发育有一级阶地,高出河床3~5m,沟谷两侧为黄土丘陵,相对高差为80~100m。出露地层为新近系砂质泥岩并夹有灰绿色泥岩条带,出露段表层风化强烈,其上为马兰黄土,厚约30~50m,坡体有细小冲蚀沟槽和零星落水洞。
表5-15 滑坡稳定性判别表
该滑坡为黄土—泥岩滑坡,滑坡体长500m,宽300~350m,平均土体厚20m,约40×104m3。滑距约100m,为一老滑坡,滑体下陡、上缓,坡度25°~40°,成因是地表水流侧蚀形成。目前该滑坡前缘因修路削坡,形成一定的临空面,局部已出现崩塌和浆砌护坡鼓胀开裂,极可能导致开挖段部分滑体复活。现场调查,推断复活体长约50~60m,宽约100~150m,推测滑体厚度5~10m。现状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和农田,有再次发生的可能(图5-5)。管线滑坡体下方,距其前缘剪出口约40m。
图5-5 下河里滑坡示意剖面图
1.黄土 2.泥岩及砂质泥岩 3.黄土状土 4.滑坡堆积物 5.滑床及滑向 6.推测复活体滑床及滑向
(2)莲花城—郭家河滑坡群
位于清水河河谷北岸,共有5处,由巨型和大型老滑坡组成(图5-6),自西向东编号依次为:h127、h128、h129、h130、h131。相应的管道里程桩号283km~288km。该段相对高差120~180m,平均坡度30~35°,出露地层为新近系泥岩、第四系黄土、黄土状土,黄土厚约40~60m,披覆于谷坡及顶部,落水洞及冲蚀沟发育。
图5-6 莲花城—郭家河滑坡群平面分布图
5处滑坡均为黄土—泥岩滑坡,上覆第四系马兰黄土,下伏新近系泥岩夹砂质泥岩。滑坡后壁高约10~30m,滑坡形态清晰,坡体长300~500m不等,宽500~800m,推测平均厚度30~40m,主滑方向垂直清水河流向。由于本段所发育的滑坡全是老滑坡,滑坡体受水流冲蚀切割强烈,坡体表面树枝状冲沟十分发育,切割较深的冲沟两侧小型崩塌发育,部分滑坡后壁在黄土与泥岩接触处有泉水出露。滑坡群整体稳定,但组成物较松散,现状前缘受河流侧蚀和开挖削坡的影响,局部出现掉块和崩塌等轻微的变形迹象,可能导致前缘较陡段复活。目前受威胁的对象为村庄、公路。管线在该5处滑坡下方通过(图5-7)。
图5-7 h131滑坡示意剖面图
1.黄土 2.黄土状土及砂砾石 3.泥岩及砂质泥岩 4.滑坡堆积物 5.滑床及滑向 6.泉
2.危险性评价
据调查结果,区内已发生滑坡灾情从一般级到特大级都存在。危害程度严重的有3处,主要位于通渭碧玉等地;危害程度中等的有6处,主要位于秦安莲花、天水北道等地;其余49处属于危害程度轻的。主要危害农田、公路、零星住户,同时构成泥石流的松散补给物质。
根据滑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评判结果,评估区危险性大的滑坡有4处,分别位于范家坪—彭家大山(h3、h5)、通渭碧玉峡口(h49)、张家川木河(h28);中等的有30处,分别位于兰州范家坪、静宁仁大—秦安莲花、清水土门~天水北道等地;危险性小的24处。
(三)泥石流
分泥石流灾情和现状危险性评估两部分。
1.泥石流灾情评估
区内已发生过多次灾害性泥石流,按表5-16分级标准进行灾情评估与分级,经调查后初步认为,评估区灾害程度中和轻的较多,特重程度的泥石流一般很少发生。由于无法取得准确的资料,只能从简单的走访中了解。
表5-16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2.泥石流现状危险性评估
按泥石流规模、易发性以及危害情况综合评估危险性。
(1)泥石流规模。
本次按一次最大冲出量划分(表5-17),计算方法采用径流折算法概算,经验公式为:
WH=1000K·H.a.F.
式中:
WH——一次最大冲出量(104m3);
K——系数,取0.1~0.5;
H——小时最大降水量(mm);
a——系数,取0.73;
F——流域汇水面积(km2);
根据公式
计算得出区内一次最大冲出量介于0.1×104m3~7.5×104m3之间,其中属于小一型的16条,小二型的47条。
(2)泥石流易发性
主要依据已经作过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进行易发程度分区评价。在没有作过此项工作的地区,首先按表5-18进行泥石流易发程度分级评价,其中易发程度(严重程度)按表5-19进行量化。
区内共有泥石流沟57条,中易发性泥石流沟有21条,低易发32条,不易发者4条。
表5-17 评估区泥石流规模划分标准表
表5-18 泥石流易发程度分级表
(3)泥石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
评估区泥石流沟多属深切沟谷,而村庄一般均座落于沟谷较高地段,泥石流危害相对较轻,仅对靠近沟口的村庄、农田以及公路有轻微危害,但在城镇附近和人口集中的地方泥石流危害最大,往往对沟谷两侧及沟口设施形成大的威胁和危害,并诱发一些崩塌和滑坡发生,如通渭碧玉、秦安莲花城、张家川韩家硖等地。区内泥石流危害程度轻的有24条,危害程度中等的有33条。
表5-19 泥石流易发程度(严重程度)数量化表
根据泥石流的易发性、规模和危害程度,区内危险性大的泥石流沟有2条,位于燕麦庄(N8)和高崖(N9);危险性中等的泥石流沟有31条,分别位于兰州小坪子、马营镇、莲花城、阎家店等地;危险性小的泥石流沟有24条。2条危险性大的泥石流沟距管线有一定距离,影响小。
(四)洪水冲蚀
洪水冲蚀强度东部大于西部,相应的危害性和威胁性也较大。通渭以西年降水量较低,属中易发区,除少数河沟外,主要对农田、道路的威胁大,危害程度较小~中等。通渭以东,年降水量较多,特别是局地性阵雨及暴雨突发频率较高,汛期洪峰流量大,来势猛,对居民区和道路构成威胁,危害程度中等。除上述危害外,由于水流的不断冲刷、浸泡和侧蚀作用,常引起沟岸坍塌,加剧了水土流失,据有关部门资料和本次调查情况,通渭以西侵蚀模数500~2000t/(km2·a),强侧蚀段坍岸速度0.1~0.5m/a,危害程度轻。通渭以东侵蚀模数小于2000~5000t/(km2·a),局部大于5000 t/(km2·a),危害程度中等。
依据调查成果,对评估区内洪水冲蚀灾情和危险性分别给予评估。
灾情评估依据表5-16分级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属于轻度灾害的有4次,中等灾害的有5次,重灾害有2次(表5-20),表明本区洪水冲蚀危害一般为轻和中等,当遇降水多的年份或遇暴雨很可能造成较大的灾害损失。
表5-20 已发生主要洪水冲蚀灾害灾情一览表
易发性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并结合沟谷已发生洪水频次和降水量分布情况确定。评价结果:高易发1处、中易发者1处,低易发10处(表5-21)。
根据洪水冲蚀灾情和易发性结果,区内洪水冲蚀危险性小的有8处,中等的有4处(见表5-21)。
表5-21 评估区区洪水冲蚀沟现状危险性评估一览表
(五)地面塌陷
根据野外调查,评估区采空区目前仅有兰州西固人防工程、地下水位上升引起的地面塌陷,人防工程与管线距离>1.5km,黄土丘陵区开挖窑洞引起的地面塌陷很少,其他地段不存在地面塌陷现象。所以评估区内地面塌陷危害小,危险性小。
(六)特殊岩土灾害
1.黄土湿陷和潜蚀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对黄土的湿陷类型及等级作了初步评价。丘陵区黄土为Ⅱ-Ⅳ级自重湿陷性土,属中等—很严重等级,河谷区黄土状土多为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土,仅黄河、渭河二级阶地局部地段为Ⅱ级自重湿陷性土,属轻微—中等级。
黄土湿陷和潜蚀现象主要表现为陷穴、陷坑、落水洞和竖井等。多零星分布于地形低洼地带和陡岸处,规模均较小,落水洞一般深2~5m,洞口直径0.5~2.5m。目前主要危害公路、渠道和农田,另外,引起崩塌、滑坡和水土流失发生。在黄土丘陵和河谷地带对乡间公路危害较大,危险性中等,其余地段危害小,危险性小。
2.盐渍土的盐胀和腐蚀
盐渍土以硫酸—氯化物型为主,经收集资料分析,通渭以西0.0~1.0m段土壤平均含盐量为3.4%,最大可达 8%~15%左右,表层有弱胀缩性和腐蚀性;该类土现状分布面积很小,对农田等不具危害性,因此危害小,危险性小。对建筑基础工程有一定影响,但危害小,危险性小。
高矿度水分布区,矿化度1.7~3.2g/L,p H值1~8,氯离子和硫酸根离子含量大于500mg/L,对混凝土和钢结构有一定的腐蚀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指标对比评价,评价区高矿化度水对混凝土具弱—中等结晶性侵蚀,小面积强腐蚀区位于黄河二级阶地后缘和葫芦河、牛谷河及关川河等地;对钢材的腐蚀性均为中等(表5-22)。
3.膨胀岩的胀缩
根据岩样分析结果,白垩系泥岩自由膨胀率(Fs)为20%~60%,蒙脱石含量8.17%~19.09%;页岩自由膨胀率(Fs)为40%~54.3%,蒙脱石含量8.94%~15.59%。
新近系泥岩自由膨胀率(Fs)为11%~59%,膨胀力(Ps)(4~25)k Pa,饱和吸水率(Wsa)9.9%~34.9%。
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按自由膨胀率(Fs)分类(表5-23)评价,本区膨胀岩在大部分地段具胀缩性,但均属弱膨胀潜势,主要危害是剥落、掉块造成农田、道路和水利设施等的掩埋,致灾现状轻微,危险性小。此外黄土自由膨胀率变化较大,现状危害轻微,危险性小。
表5-22 高矿化水对混凝土和钢结构腐蚀性评价结果表
表5-23 膨胀岩的膨胀潜势分类表
Ⅲ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有效预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运行环境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一项主动防灾措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对发现项目建设区潜伏重大地质灾害问题、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以及指导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和运营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雅虹等,2007)。
为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颁发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作为目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范和依据。
(一)评估的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任务包括:
(1)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诱发因素;
(2)分析预测工程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3)评价工程建设是否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4)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
(5)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等(郭富赘等,2003)。
(二)评估对象及灾种
《技术要求》规定,凡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以及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均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无论场地是否跨越地方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划分的所谓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均应进行评估。
图2-2 常见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流程各异.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需要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技术要求》中有明确的规定。总体可概括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除地质灾害外,还经常遇到一些环境地质问题需要讨论,主要有活动断层、岩溶、冲沟、淤泥、软土和饱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况下是将其纳入到相关灾害中进行讨论。如岩溶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灾害中讨论;活动断层、软土、砂土液化等问题可并入到地面变形或不均匀沉降(陷)灾害中讨论(金德山,2004)。
(三)评估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办发[2001]35号)。
(2)在已进行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发[2004]69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国土资发[2004]69号)。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冻土沉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价工作。
2.评估的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4)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5)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6)给出建设场地工程建设地质适宜性的评估结论;(7)针对不同建设阶段,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建议。
3.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调查和后期室内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流程见图2-3。
(1)野外调查方法:野外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较低的成本投入,获取较多的基础资料并得到可靠的评价结果。因此,除采用一系列传统方法收集、获取相关基础资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高效、可靠的资料获取。如利用空间对地观测的InSAR技术可快速获取大范围、高精度现今地面沉降信息,对传统的水准测量结果进行补充和验证;利用高分辨率数字化航片或卫星图像,可对区域活动构造迹象、滑坡泥石流潜势等进行有效判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内分析研究:室内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调查及观测的基础上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分析、未来预测和综合评估。
图2-3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程序图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常采用的方法包括:地质历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质类比法。此外,现状评估有时也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判别法,而预测评估有时会采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于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实物工作量较少,又与建设项目的选址阶段相对应,而且评估工作的性质是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而不是解决问题。因此,评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为主,较少采用定量计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边坡),一般采用地质类比法定性评估其稳定性;而对泥石流的稳定性多采用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评判法进行判定,或采用易发性量化指标半定量评估。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方法较常见的有信息叠加法、多因素综合判别法、模糊数学评判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4.评估级别
依据建设项目重要性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将评估级别划分为3级。凡重要建设项目,无论地质环境条件属哪类,均划为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的级别划分是个难点,要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评估级别。确定评估级别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按《技术要求》确定的建设项目重要性类别;(2)按《技术要求》确定的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3)根据这两个判别结果来综合确定评估级别(黄雅虹等,2007)。
5.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适当扩大,确定对工程项目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区域范围,必要时可对直接影响范围做重要评估,而对间接影响范围做一般性评估(邢岩等,2004)。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从形成到成灾)有点状、线状和面状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对理解为点状;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为面状;地裂缝为线状。因此确定评估范围时,除用地单位申请批复的面积外,要充分认识和预测不同灾种从形成到成灾可能涉及的空间。一般而言,对于滑坡、崩塌,其评估范围应达到 “山坡有多高范围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灾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区,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包括冲洪积扇)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预测的可能范围相一致;具有线状特征的地裂缝,也应按预测的可能延展范围作为评估范围。对于预测确有困难的灾害类型,评估范围一般应大于现状确定范围的3~5倍。当然,评估范围的确定离不开建设工程的实际布局(王得楷,2002)。
(四)评估报告内容要求
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论述、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结论。其中,评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议用列表的方式比较简明,另外,应尽可能附一张清晰的、包含有建设用地位置、交通和评估工作实际材料(如钻孔、物探线等)的示意图。
1.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分析是认识评估区基本环境特征和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环境,以及讨论拟建工程环境效应的重要基础。地质环境条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不能仅仅停留于环境现象或环境特征的简单罗列,而应紧密结合工程布局,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重视区域地质环境的研究,并从区域环境条件中分析地质灾害体的演化过程和主要控制及诱发因素。为了给后续分析论证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撑和逻辑铺垫,应以详细描述的方式突出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有联系的环境要素或环境特征,而与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析和危险性评估无关的环境描述,要尽量简略(金德山,200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总体评价应用“复杂、中等、一般” 来定位。跨度大的复杂地区或环境地质条件分区、分段明显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评价。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综合反映。其实质是对建设项目区,在地质环境现状条件和未来工程活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空间预测和成灾可能性的预测,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核心内容。
(1)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现状评估除按《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外,还应注意其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金德山,2004)。危险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较” 字。
在现状评估中如果没有地质灾害就不评估,切忌画蛇添足;对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中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可开展评估工作;对有液化发生的区域及地段,液化评估时要依据相应的国家规范,如区域性评估可按建筑规范进行评估等。
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一般情况下,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次序进行分灾种危险性评估,而对于有些复杂工程也可按功能区分别论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是一种风险评估,所以应借鉴已有的同类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经验,这将为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评估提供有效的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减少预测的风险性。
(2)合理区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和最终结论主要是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而定。根据笔者的体会,在评估报告中往往易出现二者重复性大、重点不突出和结论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十分重要。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内容看,二者的关系比较清楚:即现状评估是预测评估的背景;而预测评估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而且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叠加后,共同形成危险性预测评估的最终结论(王得楷,2003)。
3.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1)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遵守“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并置取大” 的原则。评估工作以说清问题为原则,其量化指标的确定可以以地质分析方法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如果资料充分,有条件的可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综合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包括:(1)危险性分区;(2)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3)防治措施。这些内容应按区段评估,并配以相应的说明。
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后果的严重性,对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进行分区(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综合评估(金德山,2004)。
危险性分区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符合哪一级就划为哪一级。如只有危险性大区和危险性小区,就没有必要在它们中间再划分一个危险性中区;又如只有危险性中区,就没有必要再划分一个危险性小区等。另外,要防止危险性分区随意扩大或缩小化,如由于工程施工开挖造成边坡失稳时,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较重区将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线或仅限于河谷等特殊地带,有时在进行危险性分区划分时,往往可能将划分范围扩大到外围,这样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只要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即可,避免对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让或改变建设工程选择的,要提出论证,并给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是评估工作的目的,最终结论的得出应该建立在2个判据之上:一是地质灾害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此不能仅局限于灾害对拟建工程影响的分析,还要考虑拟建工程对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对环境带来的危害;二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此评价既要考虑技术上进行防治的难易程度,还要考虑防治费用的投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即获得“防” 和 “治” 的具体措施。因此,选择的工程防治技术类型越简单,越易于实现越好,通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是应该首先推荐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项目除外);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现有经济技术条件难以达到防治要求的场地,从“防” 的角度,应态度明确,坚决提出 “躲避”、“另选场地” 和 “局部改选” 的建议,不应迁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铸成潜伏重大灾害隐患工程的大错(王得楷,2002)。
(五)评估报告评审要求与备案
评估报告完成后,需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评审完待评估报告提交委托单位后,还要对评估成果进行备案。
Ⅳ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方法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目的与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两种解释。从广义上看,地质灾害防治既包括:区域地质自然环境治理;直接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防和治理;还包括地质灾害救灾以及减灾宣传、减灾法规等减灾管理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与此相区别的是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狭义的防治是针对某一个地质灾害体或某一个较小范围内的某种地质灾害——如一个危岩、滑坡、泥石流或一个地区的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所实施的以限制地质灾害活动和保护受灾体为目的的直接性防治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上面已经介绍的工程措施,以及监测、预测、预报等措施。
广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不但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还常常涉及广泛的地区。为了更有效地减灾、防灾,促进地区经济或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对此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使其充分发挥作用,这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这种分析评价一般都需要结合地区或区域环境整治和经济发展进行综合研究。这种研究属于区域环境-经济研究范畴,不是本课题研究任务。这里所指的防治工程评价是对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评价,是针对某一具体灾害对象防治措施的减灾效果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目的就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最优化原则。如前所述,地质灾害防治具有相对性特点。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面积辽阔的大国,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都进行全面的预防和治理;尤其是在国家和社会财力还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少部分重点灾害进行专门防治。因此,这就需要通过防治工程评价,对比不同灾害防治项目的可能效益,在此基础上规划安排防治顺序,确定优先防治项目,以便使有限的防治资金最充分的发挥作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除了为确定防治项目提供直接依据外,对于已经选定的防治项目要取得充分的防治效果,同样有许多经济问题和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地分析、评定。对于某一地区的地质灾害可能有多种防治方法。因而首先应研究哪种或哪些方法最符合实际。它不但在措施上最为得力,而且经济效益最佳。这就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经济评价。此外,即使已经选择了防治措施,但是在工程设计中,按照哪一级设防标准设计工程规模,既能够有效地防治灾害,保护受灾体,又不致浪费资金,这也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经济评价。例如,不同情况下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措施可以有很大不同。如果泥石流活动非常频繁,而危害对象仅仅是少数散居在山区的农户时,就不一定进行专门的工程防治,只需将这些农户搬迁,安置到安全地区即可;然后结合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进行环境治理,就可以收到既实现减灾,又避免花费大量资金的效果。如果泥石流危害铁路、公路安全,则应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如:局部改线,避开灾害威胁;实施防护工程,保护铁路、公路安全;治理泥石流,削弱其强度或导流至无交通设施分布地带。如果泥石流危害重要企业或城镇安全,就要实行包括生物工程、防护工程、治理工程在内的综合防治措施。各种工程的设计标准,既要安全有效,又要经济合理。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不仅是选择防治项目的直接依据,而且也是项目防治方案优选的重要依据。
综合上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内容和目的是: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科学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优选和方案优选提供依据。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方法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技术评价与经济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内容,把它的评价方法相应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评价,即:分析评价防治工程能否按照设计目标有效地扼制灾害活动或者保护受灾体;分析防治工程本身的结构、强度等是否符合规范或实际要求。技术评价主要是从自然科学角度综合分析防治工程的可靠程度,评价它的功能或效果。第二类是经济评价,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角度评价防治工程的合理性。技术评价和经济评价虽然都是防治工程评价的不可缺少的方法,但由于不同地质灾害技术评价的方法相差较大,而且在已有的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对大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方法,所以本课题仅进行防治工程的经济评价分析。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核心指标及其特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核心指标是防灾经济效益F(X)。效益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获得的成效与所付出的代价之比。生产产品的产业活动(如工业、农业)的效益是指产品的价值或利润与产品成本的比值。房屋等工程建筑效益指的是这些建筑的价值与建筑成本的比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既不是生产性工程,也不是商品性工程。它的价值和经济效益与一般工程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有下列几点:
1.间接性特点
在多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只有少数措施能产生直接效益。如为了治理泥石流灾害实施生物工程,植树造林,在一定时期后可得到一定收益。但这种收益只是一种附带性的“副产品”。其主要效益是体现在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减少了灾害损失。所以,灾害经济学属于守业经济学。防灾效益是通过“以负换正,减负为正、负负得正”的方式间接地反现出来。
2.潜在性特点
一般产品在投入使用以后,就为消费者所连续使用,其价值不间断地发挥作用。但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所以,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往往长时间地处于“待命”状态,只有灾害发生时,它才显出“英雄本色”,发挥其“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功能。
3.长远性特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般具有较长的使用期限,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或上百年。除了在工程寿命期内产生效益外,有的地质灾害经过一段时间的防治可基本消除。有的虽然没能完全根治,但通过一定防治后,使地质灾害防治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走上了良性循环发展道路,逐步增强了防治地区自身的“免疫”功能,使地质灾害不断缓解,并最终消除。因此,其效益更是长远无期的。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危害强度(W(q)),即地质灾害对受灾体的威胁破坏程度;防灾度(F(s)),即防治工程对灾害的可能防御程度;设防标准(F(b),即防治工程的设计防灾能力;防灾功能(F(g)),即防治工程可能实现的消灾能力、对受灾体的防护能力以及可能产生的其它作用;防灾收益(F(y)),即用货币形式反映的防灾功能;防灾成本(F(c)),即亦称防灾投入,指防治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劳动等投入,在核算时可用货币反映。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核算方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功能函数模型
如前所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效益主要体现在减损作用,少数工程具有社会经济增殖功能。因此,分别用损失函数(L(s))和增殖函数(I(s))来反映: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1)式表明,灾害损失(L)随防灾度(S)的增大而减小。它在对灾害无任何防治能力时,即S趋于0时,理论上灾害破坏作用将无限延长,灾害损失趋于极大值(无穷大);当防灾度趋于100%(或实际应用中出现S>1的高冗余度,即防治力度超过发灾潜力)时,灾害损失趋于零。
(2)式表明,防治工程的增殖作用(I)随防灾度(S)的增在而增大。但它并不是无限的,其最大值取决于防治工程所具有的最大增殖可容度。
L(S)和I(S)的代数和构成防治工程的防灾功能函数。即: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L(S)为负值。
图8-1和8-2反映了上述各种关系。
图8-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入与灾害损失关系
图8-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入与效益关系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地质灾害防治效益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计算。
一是纯收益法。即以产出与投入的差值反映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二是相对收益法。即以投入产出的比值(简称产投比)反映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F(x)1和F(x)2——防治工程在有效期内获得的防治效益;
F(y)——防治工程在有效期内获得的各种收益;
F(c)——按一定防灾度和设防标准,规划设计的防治工程的成本投入。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收益核算
如前所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收益主要表现为减灾收益,即实施防治工程后可能减少的灾害损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进行核算。
(1)期望损失法减灾收益等于无防治条件下的灾害期望损失与防治条件下的期望损失之差。即: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F(g)s——减灾收益;
S(Z)——无防治条件下灾害的期望损失;
S(F)——设计防治工程条件下灾害的期望损失。
其评价核算方法见本报告第七章。S(F)与S(Z)所不同的是在期望损失评价模型中,灾害活动概率(速率)、危害强度、危害范围等要素值需根据防治工程的设计目标确定。
(2)防灾度法根据防治工程设计目标所要达到的防灾度计算减灾收益。即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F(S)为防灾度。在这里指的是实施防治工程后使灾害经济损失减少的幅度(%)。
(3)比拟法同已经运行的同类防治工程进行比拟,概略地确定减灾收益。即: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k为修正系数;F(y)s´为同类工程的减灾收益。
少数防治工程除主要取得减灾收益外,还附带有一定的增殖收益。对此,需根据收益性质进行核算。如农林牧产品收益可根据单位产品市场价核算。
防治工程的总收益为减灾收益与增殖收益的总和。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成本核算
基本途径是采用影子工程方法全成本核算防治工程的投入。
需要注意的是,防治工程投入是一种动态投入。所以,简单地根据工程设计方案一次性地核算静态投入就不能与以期望损失为基础的减灾收益相匹配,因而得不到合理的防治效益。
防治工程的动态投入首先表现在防治工程投入运行后,会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而折旧坏损。因此,要么降低效能,影响防灾度;要么需要维修,以基本保持其功能。在通常情况下,防治工程要进行经常性维修,因而要将维修费用连同初始成本一并计入工程投入。即防治工程投入等于初始成本加上维修费用。维修费用除了采用影子工程法进行测算外,还可以按照初始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核算。其比例数值可根据防治工程的使用年限,大致按折旧率的50%确定。
在核算防治工程投入时,除了需要考虑运行中的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考虑防治费用的折现情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在核算防治效益时,可能出现有关的不同要素(期望损失减少值、初始成本、防治费用等)的预测时间年份不同,那么由于物价因素的影响,这些要素就不是“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因而它们的可比性就将打折扣。基于这种情况,在核算防治工程投入时,需要根据利率变化进行贴现计算。其函数模型为: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PVr——防治工程投入费用的贴现值;
r——年名义利率;
t——时间(a)。
在离散的情况下,上式为: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
式中:i为年贴现利率。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优化分析
如前所述,为了使有限的防治资金发挥最充分的减灾效果,需根据最优化原则选择防治项目和确定防治方案。所谓最优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具有充分的科学性,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特点和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在技术方法、财力、物力以及施工条件等方面切实可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防治工程的科学性、可行性主要通过技术分析进行评价。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则是根据以上提供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为了根据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结果,做好防治工程优选,对最优化理论和优选的基本方法进一步分析如下。
通常情况下,防治费用和防灾度(或减灾效果)互为消长关系。即防治投资增加,防治工程规模加大,防灾度提高,灾害损失下降。基于这种关系,为了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然是实施的防治工程越多、越可靠,减灾效果越充分。但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对于绝大多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不可能片面追求防治效果,而不顾防治投入的多少。在这一矛盾面前最科学的选择是实现防治效果与防治投入的最佳结合。
前面的图8-1和图8-2是根据多数实践结果绘制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入与灾害损失和防治收益的一般变化关系。它表明,随着防治工程投入的增加,虽然灾害损失减少,收益增加,但它们都不是线性关系。当防治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后,灾害损失减少的幅度和防治收益增加的幅度会明显降低,这意味着在此之前所进行的防治投入获得的收益(产投差或产投比)明显,而后的防治投入获得的收益变小。因此,我们可以在对不同投资力度下防治工程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预期损失或防治效益转折部位O’的“临界”投入F(c)’作为最佳投入。依此确定相应的防灾度F(s)’及工程方案(图8-3)。
图8-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优化投入示意图
当然,图8-3显示的是最理想的情况,实践中的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有时所谓“临界值”并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间,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该“临界段”的平均值或最高值选择防治方案。有时可能不存在“临界点”或“临界段”,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根据不同设计方案的预期收益,直接分析对比后选择最优防治方案。
在分析评价同一项目最优防治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不同项目的最优方案进行分析对比,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项目优选,编制防治规划,排列防治顺序。
Ⅳ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技术方法
一、内容概述
(一)主要成果
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引进了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使地质灾害评价从易发性、危险性的评价延伸到风险评价,并结合国内实际,形成了相关的技术方法体系。主要包括:
1)结合黄土地区的实际情况,使用水文法进行了评价单元划分(图1),准确地获得了黄土斜坡的坡度、坡高、坡型、坡向等参数,分析了不同坡度、坡高、坡型、坡向发生滑坡的概率。
图1 使用水文法划分风险评价单元
2)设定了危险性及危害性的评分标准,综合危险性和危害性评定结果,设计了黄土滑坡灾害风险评分系统。
3)提出了基于水位控制的滑坡风险分析和控制方法。建立了地下水渗流场与斜坡应力场协同耦合模型,确定了不同库水位下的滑坡失稳概率(图2),评价了不同库水位下的人员生命风险和财产风险,统筹考虑容许风险和供水需求,确定了安全合理的水库蓄水水位,并提出搬迁避让、疏水排水和水位控制等综合风险控制措施。
4)选择典型地质灾害隐患作为分析对象,分别研究了不同破坏模式下的风险分析和叠加、容许风险的确定、社会风险的评价、位于斜坡体上部的承灾体的风险确定、作为名胜古迹的承灾体的价值估算等问题,建立了多风险源识别的滑坡风险分析流程和计算方法(图3)。
图2 不同库水位条件下滑坡体破坏概率
图3 基于多风险源的群体生命风险评价流程图
5)提出了基于GIS、DEM、RS、地面调查等技术方法相结合的黄土滑坡调查与风险编图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图4)。
图4 基于GIS、DEM、RS、地面调查等技术方法相结合的风险编图技术路线图
6)系统地研究了面向不同应用对象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比例尺类型和精度类型。提出了不同比例尺和不同精度下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要点(图5至图8),建立了一套针对不同比例尺、不同精度的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方法体系。
(二)技术特点及指标
1.风险评价精度
地质灾害调查是进行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的基础,不同的应用对象其管理主体不同,对应的调查和评价的精度要求也不同。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按比例尺可以划分为小比例尺、中比例尺、大比例尺和详细比例尺4种类型(表1)。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估的4种比例尺类型又可以分别采取高精度、中精度和低精度3种精度要求(表2)。
图5 延安市城区1∶5 万滑坡风险区划结果
图6 延安市大砭沟地区1∶2.5 万风险区划结果
图7 基于评分系统的1∶1 万风险区划结果
图8 延安市宝塔山滑坡1∶1000 风险区划结果
表1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类型
表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分级原则简表
2.风险评价技术要点
(1)小比例尺黄土滑坡风险评价(1∶5万)
小比例尺(1∶5万)滑坡评价适用于较大的区域面积,其中易发性的评价指标包括灾点密度、坡度、坡高、坡型、岩土类型、植被、降雨、工程活动等;从易发性到危险性需要增加的评价要素为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滑坡的可能性(时间概率)、滑移距离、滑移速度;从危险性到风险需要增加的评价要素为受险对象类型、价值、易损性。
(2)中比例尺黄土滑坡风险评价(1∶2.5万)
对于面积在几十到上百平方千米之间的区域的滑坡风险评价,适用于1∶2.5万的中比例尺。先期通过高精度DEM和Quick Bird遥感数据等多信息源,识别潜在的滑坡易发坡体,并初步圈画滑坡的危险区界线和进行受险对象信息解译,再逐一通过野外核查对以上信息加以验证、修正或取消,最后形成符合比例尺精度要求的风险评价图。
表3 黄土滑坡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3)大比例尺黄土滑坡风险评价(1∶1万)
对于大比例尺的滑坡风险评价(1∶1万)可以用边坡风险分级系统进行评价。运用滑坡风险管理理论,确定黄土滑坡风险评价的总指标体系;基于野外调查的统计规律,分析黄土滑坡危险性的主要来源和影响危害性的主要因素,从失稳可能性评价指标、滑坡强度评价指标、受险对象评价指标和易损性评价指标4 个方面确定打分评价系统(表3)。
滑坡的风险一般用危险性×危害后果确定,如果分别得到了危险性评价结果和危害性评价结果,则风险大小利用两两比较矩阵即可确定。因此,评分系统的整体设计分为危险性评分表、危害性评分表和风险评价分级表三大部分(表4)。
表4 风险分级矩阵判定
注:VL级为很低级;L级为低级;M级为中级;H级为高级。
(4)单体黄土滑坡风险评价(>1∶5000)
单体的滑坡风险评价应达到定量的程度,一般在场址的工程地质勘查阶段进行。利用各种勘探数据分析斜坡的稳定性和失稳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斜坡破坏后所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个体生命风险和群体生命风险。因此该阶段的风险评价要求有较高的精度,比例尺应该在1∶5000或更高。
3.风险评价需获取的参数和手段
评价需获取的参数应以能满足不同精度风险评价的需要为目的。除常规调查滑坡的形成条件、基本特征、影响因素、稳定性状况外,还应调查某体积规模滑坡的年发生频率、潜在滑坡的滑距和滑速、受险对象及经济价值、受险对象的时空概率和易损性等。上述参数因调查区面积不同、评价结果的用途不同,或调查阶段、调查经费的限制,其获取方法和结果在精度上是不同的。一般而言,低精度的调查适用于小比例尺,采用的方法也是一般性的收集资料、遥感解译、地面调查等;中精度的调查适用于中大比例尺,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工程地质测绘、经验办法、走访知情者、简单模型、统计技术等;高精度的调查适用于单体滑坡,采用的方法主要有超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钻探、物探、山地工程、测试与试验、受险对象资产评估等。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在延安市宝塔区进行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对于当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取得的主要成果在土地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科研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1)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基于政府公众服务需求进行了滑坡调查和风险区划,形成了一套基于县域尺度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方法,建立了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示范基地,为政府土地利用规划、减灾防灾、科学管理地质灾害提供了技术方法和示范;合理指导土地开发者、投资商、居民等去认识风险、规避风险、合理进行经济活动决策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方面,基于风险区划结果,将县级地质灾害预警分为小比例尺、中比例尺、大比例尺、单体隐患点预警4种不同的预警精度,部分解决了预警区域过大的问题,对现有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一个推动,起到了应有的示范作用。
3)在科研影响力方面,基于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发表了论文多篇,成果被多次引用,其中《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的方法与实践》被引频次达30次,同时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长安大学等高校培养研究生多名,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的发展。
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起到了应有的示范作用,应用前景广阔。
三、推广转化方式
1.宣传报道
编制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画及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手册,向当地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规避风险的方法(图9);就革命圣地延安市宝塔山滑坡风险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图10),并提出了合理的风险规避及工程治理措施。
图9 科普宣传
图10 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图11 会议交流
2.会议交流
在“城市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学术论坛”等学术会议上向与会代表交流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管理技术方法及其在延安市宝塔区的应用(图11)。
3.人员培训
编写了《滑坡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培训班讲义》,并于2008年承办了“滑坡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院所和生产单位的113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图12);于2011年承办了“国际地质灾害高级研讨班”,来自全国各地的共215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图13)。
图12 滑坡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培训班
图13 国际地质灾害高级研讨班
技术依托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联系人:张茂省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2198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Ⅵ 国内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很多,能推荐一种适宜于中国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吗
国外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很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外这些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因风险评价的目的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和适用条件不同等原因,其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存在差异,中国学者将这些方法引入国内,发表了大量论文,国内出现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很“多",很‘乱"的现象。
国外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怎么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提交国内地质灾害减灾防灾、风险决策与风险管控等工作需要的实用性成果?……。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完成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下达的20个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示范项目。项目组首次采用成果实用性倒逼评价方法有效性的办法,逐渐探索一套适宜于中国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新方法。其成果已于2020年2月在贵阳通过验收,效果良好。
推荐适宜于中国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一一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见豆丁网“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理论与方法”。
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的优点:
一、提交的成果实用性强
中国地质灾害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评价成果直接回答了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减灾防灾、风险决策与风险管控等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
①辖区地质灾害危险源在那里?
②地质灾害危险源的危险区范围?
③危险区内受威胁人数和财产(险情)?
④地质灾害发生不同险情(危险等级)的概率(风险)?
二、评价方法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l、针对性强
①服务对象一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②目的一一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风险决策和风险管控等提供科学依据。
③适用范围一国内。
2、可操作性强
①回答:地质灾害危险源在那里?
提出了单元划分→单元地质灾害易发指数计算→地质灾害易发指数阈值→单元地质灾害危险源评判的地质灾害危险源识别新方法。
地质灾害易发性是指地质条件组合的地质体有利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用地质灾害易发指数表示,易发指数越高,则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越大。地质灾害易发指数计算指标是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形成条件)及其权重,地质灾害易发性属自然属性,它是客观存在的地质体,不是概率。
参见豆丁网“地质灾害危险源风险识别新方法"。
②回答:地质灾害危险源危险区范围?
→地质灾害危险性是指地质灾害危险源危险区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国地质灾害危险等级是根据灾情大小或险情大小来划分的,其危险等级划分应与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危险等级划分标准一致。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属预测,应用险情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判。
→中国地质灾害危险性与风险性评价单元是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预测→设立地质灾害危险警界线。
③回答: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受威胁人数和财产?
→提出了险情计算公式
→公式中计算指标:
a)人口分布密度值
b)财产分布密度值
c)承灾体易损系数
地质灾害承灾体是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人和物,即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和物,承灾体人用人口分布密度反映,承灾体物用财产分布密度反映。
地质灾害易损性是指地质灾害承灾体抵抗地质灾害损毁的能力,用承灾体易损系数(损毁率)表示。
见豆丁网“地质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内容与方法"。
→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损毁率)随地质灾害、承灾体结构属性和位置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承灾体易损系数是变化的,是无法计算求得的。
→地质灾害易损性无法分组,见豆丁网“地质灾害易损性分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中国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1,见豆丁网“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中国内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性分析"。
→地质灾害危险性计算中包含了地质灾害易损性,地质灾害易损性无法分组,无法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分区图。见豆丁网“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一一理论上可以,实际无法评价"。
→中国地质灾害承灾体易损系数=1,使险情计算公式大大简化。
④回答:地质灾害发生不同险情(危险等级)的概率(风险)?
见豆丁网“中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新方法"。
Ⅶ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的量化指标原则与方法
(一)量化指标原则
(1)注重地质环境条件的分析;
(2)注重与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法相结合;
(3)进行过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灾种全部纳入;
(4)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现状发育与未来发展趋势;
(5)充分考虑对本工程的危害和对周边邻区的危害;
(6)充分考虑周边人类工程活动对本工程的影响。
(二)评估方法
综合考虑成品油管道所经过的沿线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出现的地质灾害,紧密结合本工程各地段的施工特点,在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及周边环境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预测在本工程建设中和运行后可能对沿线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其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灾种,分析对本工程及其周边地区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以此判定某一灾种在某一地段的危险性大小,并按取高值的原则,将其中某一灾种最高危险性级别作为某评价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级别。
评估办法采用“危险性积分法”,即列出与地质灾害危险性最密切的评分项目,按100分制对所要评估的灾种逐一、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分高为危险性大,分低为危险性小。最后根据评分结果,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危险性不同级别的标准分值,并按这个标准综合评估每一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三)评分考核内容、赋值和分级标准
根据评估办法,本次评估列出了与本项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密切相关的五大考核内容,并根据它们的密切程度确定了不同的分值。具体考核内容与赋值规定如下:
(1)地质环境条件对某一灾害发生支持的有利程度:分极有利、有利、较有利、不利4个分级,满分为10分,各分级依次为10、6、3、0分;
(2)地质灾害现状发育强度及其发展的趋势:分强发育、中等发育、弱发育、不发育4个分级,满分为20分,各分级依次为20、15、10、5分;
(3)工程施工方法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分影响大、影响中等、影响小、无影响4个分级,满分为20分,各分级依次为20、10、5、0分;
(4)周边人类工程活动对本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分影响大、影响中等、影响小、无影响4个分级,满分为10分,各分级依次为10、6、3、0分;
(5)地质灾害对本工程和周边环境危害的程度:分危害重大、危害中等、危害小、轻微危害4个分级,满分为40分,各分级依次为40、30、15、5分。
经过与实际对比、调整、权衡,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标准如表8-3。
表8-3 成品油管道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标准
Ⅷ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方法探讨
游其军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济南250014)
作者简介:游其军(1970—),男,工程师,长期从事环境地质、水文地质等水工环地质工作。
摘要: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做到各区地质灾害评价结果有可比性,宜按行政单元的级别划分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必须同时注重灾害现状和形成条件两类因素。
关键词:地质灾害;易发性;易发程度;易发单元
1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中出现的矛盾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要任务,制定一个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也可称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是指容易或经常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由于评价方法、评价理论、评价指标的不同,在同一地区,不同的单位和不同的技术人员可能将某一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迥异的两类地区。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不仅会影响到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正确性,对于建设单位,也难以把握是否在该区域进行建设时是否需要对建设用地开展地质危险性评估。此外无论是夸大或缩小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范围,都会导致工程建设选址的错误,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和易发性级别的确定
2.1 按行政单元级别划分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相对不易发区而言,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通常不会处处都发生地质灾害,未划为易发区的,个别地段仍可能潜伏着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这就是相对性的表现。从便于各级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防治资金的投入和满足各部门不同的需求,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宜尽早制定统一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标准。为满足不同的需要,可以针对不同的行政单元,划分出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易发单元,并冠以不同级别的名称,即全国以省(市、自治区)为评价单元,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建设决策服务;各省(市、自治区)以县(市)为评价单元,作为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作为重要经济区、重大工程建设区规划的依据之一;县(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上,应划分出易发程度不同的地段和乡镇。这一成果既是编制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的资料,又可直接为各类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论证所利用。
2.2 有必要划分地质灾害易发性级别
地质灾害的产生是地质体在地质动力作用下恶化的结果,由于各地质条件、动力地质作用的类型和强度差异很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密度和强度可相差数十倍以上。为了能更可观的反映这种差异性,增强评价结果的实用性,有必要将工作区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不同的单元(地段),对不同的单元采取不同的对策。在地质资料缺乏、不完善,不能进行定量评价的情况下,为便于操作和利用,以分为高易发区、中等易发区、低易发区三类为宜。重大工程布设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区和各类工程区,应优先安排进行防治或避让措施,新上项目的建设用地,必须开展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段,也应限制重大工程的布设,对该类地区段现已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区和工程区,也应按轻重缓急有序地进行防治或避让,新上项目的建设用地,宜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分别开展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段,是布设各类工程的理想区段,除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建设而引发地质灾害的一般工程必须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他工程选址时可以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方法
3.1 提高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可信度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的可信度,取决于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调查的精度,并与选定评价因子的合理性和评价模型的实用性密切相关。只有当调查资料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和采用的评价因子、评价模型比较合理时,评价结果才会有较高的可信度。有些地区或部门在地质灾害调查中,过多地强调了专门性,忽视了对地质环境特别是潜在不稳定地段的调查,崩塌、滑坡调查点大多是通过访问已形成灾害或已构成隐患的点,对那些当地群众不知晓,但稳定性差的地段很少调查,以至汛期中虽有部分已知的崩塌、滑坡出现新的活动,但大部分是新生的崩塌、滑坡,由于事前无防范,常造成灾害。因此,在对危害居民地和重要工程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还必须注重环境条件和潜在隐患点的调查,提高调查成果的实用性。
3.2 评价方法和评价因子的合理选定
划分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合理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因子是关键。常用的评价方法(模型)有指数法、概率分析、模糊评判、聚类分析、信息量法等,可根据具体条件选定1~2种方法进行评价。评价因子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从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民经济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评价因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现状和形成条件及动力因素。这除了注重地质灾害现状外,还着重考虑了形成条件、动力因素及其随时间而变化的特点,对易发程度赋予了预测概念。
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因素,一般包括灾害点密度(个/km2)、灾害点面积系数(m2/km2)、灾害点体积系数(m3/km2)三个因子。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和动力因素,通常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降雨、河流冲刷、地震、人类活动、植被等,应根据调查比例尺大小、调查区地质特征和主要灾种,选择那些制约本地区地质灾害形成、发展的主要因子参与评价。在以泥石流灾害为主的地区,宜将沟谷的纵坡度、沟谷形状、第四系松散堆积层的分布面积比和厚度、植被覆盖率等作为主要评价因子。以岩溶塌陷为主的地区,选择评价因子应突出岩溶发育强度、深度、可溶岩类型、纯度、上覆土层岩性、厚度、地下水位埋深等。
4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实例
济南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采用易发程度指数进行分段评价,工作区易发程度分区,是在综合分析影响地质灾害的岩性、构造及致灾动力因素(人类活动、降雨、地震等)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作出的。对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考虑地形、地貌、岩性、降雨及人为因素,对地面塌陷、地裂缝重点考虑矿山采空区的分布、埋深和开采条件。其评价方法、程序如下。
4.1 划分评价单元
利用1∶5万含地形地质内容的地质灾害分布图,将全区1938km2划分成3km×3km单元网络,每个网络作为统计评价因子和计算易发程度的基本单元。
4.2 确定评价因子和评价模型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和影响因素,将表征地质灾害发生现状和表征致灾作用强度的因子作为评价因子(见图1),利用公式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图1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因子框图
4.3 确定评价因子指数和权重,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制定了不同灾种评价因子判别标准及权重表,根据各评价单元的主要灾种分别计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表1~表3分别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致灾因子权重表。
表1 崩塌、滑坡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因子权重表
4.4 确定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级别,划分出易发程度不同的单元
根据各评价单元计算结果,取A>2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单元,A=1.45~2为地质灾害中等易单元,A<1.45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单元。
4.5 圈定易发区
根据各单元易发性级别,本着同类归并的原则,并参考地貌和地质界线,分别圈定出地质灾害高易区、中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并进行分区评价。
4.6 济南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标准与方法将工作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不易发区。
表2 泥石流、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致灾因子权重表
4.6.1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地质灾害点主要集中于工作区南部山区的西营、高而、柳端口和仲宫四个乡镇,总面积31.66km2,占全区面积2.13%,袭扰系数R值为27~4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2。区内地形陡峻,岩(土)体结构差,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在强降雨条件下导致地质体稳定性差,容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该区共有地质灾害点20个。
4.6.2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该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工作区的西营、柳端口、锦绣川、高而、港沟、郭店、王舍人、马山等9个乡镇。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总面积105.35km2,占全区面积8.11%,共发现地质灾害点26个,袭扰系数R值为17~27,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1.45~2。松散体结构条件差,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
表3 岩溶塌陷易发程度判别标志及因子权重表
4.6.3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本区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山区的丘陵与剥蚀平原,灾害点较少规模较小,总面积1349.09km2,占全区面积的89.76%,袭扰系数R值为12~17,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A<1.45。中南部山区的西营、柳端口、高而、仲宫、锦锈川、港沟、段店、万德镇、张夏等10个乡镇,共发现地质灾害点42处。在工作区的西北部,属山前冲洪积~冲积平原区。该区共涉及10个乡镇,总面积642.685km2,占全区面积的43.25%,发现地质灾害点少;地貌类型为冲洪积平原~冲积平原。
5 结语
地质灾害是在自然或人为条件下,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的地表岩土体变形事件,其发生大多数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通过从地质灾害调查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际工作出发对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的方法进行了探讨,认为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的关键在于评价因子的选取,除了考虑地质灾害现状外,还应着重考虑灾害形成条件、动力因素及其随时间而变化的特点。这样评价工作得出的结论,才能贴近实际情况,可信度高。
Ⅸ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方法
一、内容概述
1.主要成果
通过1∶5万比例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总结形成了一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体系。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
1)总结及完善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技术路线,形成了一套野外和室内工作方法。针对黄土高原地区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形成了一套从资料收集→遥感解译→野外核查→再次解译→野外调查→主要地质灾害点测绘→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的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室内工作形成了基于GIS的数据采集→空间属性数据库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危险程度模型分析→地质灾害危险程度评价与区划的技术方法和工作流程。
2)研究了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变形破坏模式。其滑坡平面形态典型、剪出口高,基本力学模式简单;崩塌规模小、危害大、变形模式多样(图1);不稳定斜坡坡度跨度大、坡型以直线型为主,潜在危害严重。
图1 黄土高原区崩塌破坏模式
3)研究了黄土滑坡的主控因素和诱发因素,认为沟谷发育期、坡体地质结构、坡体形态等对滑坡的形成、分布、规模和类型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地下水和植被对滑坡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人类工程活动和降水的双重作用是滑坡灾害最主要的引发因素(图2—图4)。
图2 宝塔区杜甫川沟谷发育分区
图3 降雨量与地质灾害发生频次关系
4)根据黄土地区斜坡特点,计算了工作区不同坡度区间、不同坡高区间、不同斜坡类型及不同坡向区间发生滑坡的概率(图5—图7),建立了基于坡度、坡高、坡型、坡向等参数的黄土滑坡区域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
5)形成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及危险程度区划技术方法(图8—图10)。
6)规范和统一了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图的编制方法和图式图例,建立了基于MapGIS的地质灾害编图的图库字库,形成了一套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编图技术方法(图11)。
图4 人类活动改变斜坡原始坡度状态
图5 不同坡度区间发生滑坡的比例
图6 不同坡高区间发生滑坡的比例
图7 不同坡向区间发生滑坡的比例
图8 地质灾害点密度分布
图9 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
图10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
7)采用高精度遥感影像图对调查区进行了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解译,建立了地质灾害遥感解译标志和数据档案(图12)。
8)对陕西省特大型滑坡进行了专项调查及评价,研究了特大型滑坡的时空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形成机理及风险级别(图13),形成了一套针对特大型滑坡调查与评价的技术方法。
9)开展了汶川地震灾区、玉树地震灾区、安康特大暴雨及灞桥滑坡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形成一套快速反应、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技术方法。
图11 滑坡分布图编制的基本构成及层次
图12 基于ArcGIS的遥感解译平台
图13 不同风险级别特大型滑坡数量
图14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10)建立了基于ArcGIS的数据库及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图14)。
2.技术特点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5,其技术特点包含以下6个方面:
1)以已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形成的地质条件调查为核心,以遥感解译和野外核查为主要手段,对已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进行调查,开展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程度区划;在遥感解译的基础上,以野外实地调查为主要手段,对潜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逐一对其危险程度和危害性进行评价。
2)以遥感调查为先导,并将遥感调查贯穿于详细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在遥感解译基础上,初步判断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的危险性,确定需要进一步核查和调查的已有地质灾害点,以及需要排查的基本具备成灾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段或区域,划分重点调查区和一般调查区,指导野外调查;并将遥感解译—野外核查—再解译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全过程。
3)调查区采用重点调查区与一般调查区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将调查区划分为重点调查区与一般调查区,按照1∶1万比例尺草测、1∶5万比例尺正测、1∶5万比例尺简测3种主要的不同精度展开调查。
图15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路线框架图
4)灾害点按野外核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4个层次开展。对于未成灾或没有威胁对象,且规模小、发育特征不典型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自然地质现象,采用野外核查为主的方法;对于已成灾的已有地质灾害点或具有威胁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于危险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进行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调查中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面调查和测绘工作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对其实施控制性勘查。
5)采用点、线、面相结合,重视环境地质条件调查,以专业调查为主的方法:①地质灾害点调查,即对已有地质灾害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②沿线追踪调查,即沿着主干河流及其支流低地、交通线路及输油管线进行地质环境条件、滑坡、崩塌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追踪调查;③面上控制调查,即在地质灾害点较少地段,采用网格控制调查。
6)紧密与各级政府国土部门相结合,采用政府部门和当地群众共同参与的调查方法。一是充分了解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并将其需要贯穿于调查工作中,提高调查成果的实用性;二是在地方政府部门配合调查时,调查组实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移交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及时实施避让、监测等防治措施;三是专业调查与群测群防相结合,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1.成果应用的范围及效果
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可作为减灾防灾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科学研究等的基础地质依据,对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总结形成了一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体系,建立了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示范,为随后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提供了技术示范。
2)揭示了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背景、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及形成机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防治对策。
3)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建立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为地方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编制防治规划提供了基础地质依据,被调查区内工程建设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广泛应用。
4)编制的《编图指南》和示范图件为地质灾害编图提供了支撑,随后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都以此为技术范例。
5)编写了国土资源部行业规范,即《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
6)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
7)开展了汶川地震灾区(图16)、玉树地震灾区(图17)、安康特大暴雨、榆林子洲滑坡、西安灞桥滑坡(图18)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同时开展了延安市和榆林市地质灾害汛期排查,向当地政府提出了应急处置建议。
8)基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发表了多篇论文,成果被多次引用,其中《延安市宝塔区崩滑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分布规律初探》被引频次23次,《遥感技术在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中的应用》被引频次18次;同时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长安大学等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培养研究生多名。
图16 汶川地震灾区应急调查
图17 玉树地震灾区应急调查
图18 西安灞桥滑坡应急调查
9)此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掀起了全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高潮,推动了我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进展。
2.应用前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都以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为示范,起到了应有的示范作用,在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工作中应用前景广阔。
三、推广转化方式
1.宣传报道
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向当地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图19);提出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建议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了报道(图20);同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及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也多次就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方法进行了报道。
图19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
图20 中央电视台报道
2.会议交流
1)举办了中国-挪威地质灾害研讨会,启动了“灌溉渗透诱发型黄土崩滑灾害机理研究”中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2)承办了“第十届国际滑坡与工程边坡会议”、“2011年全国工程地质学术年会”、“国际首届地质灾害研究及管理新技术研讨会”等多次学术会议,并就“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技术方法”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
3.人员培训
项目负责人张茂省研究员分别在3 期全国性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培训班以及陕西、甘肃、青海、山西、河南、海南、吉林等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培训班上授课,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方法进行培训,并赴实地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技术指导,累计培训人员超过1000人次(图21)。
图21 张茂省研究员在为学员授课
技术依托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联系人:张茂省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2198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Ⅹ 地质灾害评估的地质灾害评估方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发生概率及发展速率的确定方法,危害范围及危害强度分区,区域危险性区划等。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