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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论文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22-04-19 15:12:49

‘壹’ 急!求一篇刑法学论文,参考文献最少十篇,

以人性为支撑的刑法学思考
摘要“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离得多么远,它们总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
到人性。”①“人道源于人性,又高于人性”。本文指出从“人”字支撑的视角展开刑法学研究,审视刑法中的人性、人道,从中沉
淀理性,升华理性,完善刑法,这对于得出正确的结论,提升刑法学的理论品位,为刑事立法提供导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人类情感人性刑法构建
一、关注人性——刑法之理性基础
贝卡利亚在其旷世名着《论犯罪与刑罚》中这样写道,“道德政治
如果不以不可磨灭的人类感情为基础的话,就别想建立起持久的优
势。任何背离这种感情的法律,总要遇到一股阻力,并最终被战胜。”②
贝氏的话告诉我们:任何外在与人的规则、制度如果要得到人们的接
受与认同,都必须以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为基础而不能背离它,而对人
类感情的考察归根结蒂是对人性的诠释,刑法作为关系人们财产、自
由甚至生命的法律规范当然也不例外。刑事立法的基础也只能是出
自人心、合乎人性的人类基本感情为基础,真正的法治是人心之治,人
性之治,人情之治。
翻开历史我们发现“:作为或者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的法律,
往往只是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
这种法律已不是由冷静地考察人类本质的人所制定得了的,这种考察
把人的繁多行为加以综合,并仅根据这个观点进行研究——“最大多
数人分享最大幸福。”③当现实的法律不是“体现全体或最大多数自由
人意志的公约,即不是按大多数人分享最大幸福”的原则制定,而沦落
为“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的时
候,它就不是“以不可磨灭的人性为基础”,因而“背离了这种人性的法
律,总要遇到一股阻力,并最终被其战胜。”一部法律存续的时间同其
背离人性的程度成反比,一旦这种背离达到了人们忍受的极限,那座
“少数人的吝啬和野心用人类的鲜血涂饰成的王位和宫殿”便会轰然
倒塌,任何制度的构建如果背离人心、违反人性的话,是注定要失败
的。
从人性的视角展开刑法学研究,对于得出正确的结论,提升刑法
学的理论品位,为刑事立法提供导向具有重要意义。任何重要问题的
解决关键,无不包括在关于人的科学中间,而这个基础也正是一切科
学唯一稳固的基础。
二、审视刑法中的人性美特征
刑法作为人的一种现实生活规范,人们通过它感受到了做人的尊
严,做人的保障,还可以感受到生活的和谐与秩序,在此基础上追求一
种人的生活理想,所以刑法是一种美,审视刑法领域,我们发现刑法正
闪耀着一种人文关怀与人性理念,其意蕴深远,也是刑法追求美的应
然选择。
(一)刑法之必然,人性使然
就个体而言,每个人的需要都是无止境的,都呈现无限膨胀的趋
势,而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这便产生了(每)人的无限需要与有限社会
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因而,每个人若想生存下去的话,在满足个人
需要的同时不得不照顾他人的利益——即以他人能够容忍的方式来
满足自己的需要,否则,整个社会也就无从存在。为了调整各种利益
的冲突,减少人们之间的相互摩擦和无谓的牺牲,必须有个规范加以
约束,寻求社会秩序的平衡安定,法律即以此而设,其中,那些超过适
当限度,构成犯罪的行为,由刑法规定制裁,于是刑法应运而生,刑法
是人类文明社会为防止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法益而设的一种制
度安排,是“人类有意识的一种生命活动”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对幸福
的追求向往,是人类审美意识的载体。因此,在人与法的关系上,人决
定着法,法必须体现出人文关怀,人才能在法中“诗意地栖居”,进而步
入人生的澄明之境。
(二)刑罚之设置,人性所求
避苦求乐是人的本能,人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是因为不
快乐是和他的本性相矛盾的,人就不能不逃避它。这样为了防止犯罪
就必须抑制行为人的感性冲动,即科处作为恶害的刑罚,并使人们预
先知道因犯罪而带来的痛苦大于因犯罪所能得到的快乐,才能抑制其
在心理上萌生犯罪的意念。这种立法威慑不同于司法威慑,而是主张
威慑必须通过刑罚文本,在有事实犯罪发生时,法律上的威慑变成现
实的威慑,也就是说,刑法文本的预告是基于人能趋利避害两害相权
取其轻的理性从而对其形式形成心理上的强制,“社会上潜在的犯罪
人酝酿犯罪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对作为犯罪代价的受刑之苦产生联
想,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或舍小求大的权衡而对受刑之苦产生畏惧
感,进而为避免受惩罚而放弃犯罪。”④这种威慑论本于心理强制说,而
心里强制说渊源于人趋利避害的功力本能,而功利本能承认人能基于
自由意志做出理性选择。无论任何理论的产生都离不开人,刑罚的设
置亦是如此,刑罚立足于人的本能、本性,顺乎人性地制定相应的刑罚
阶梯与其相匹配,设置的科学性,构建的合理性,犹如勾勒出的一幅巧
妙的刑罚阶梯图,美轮美奂,是刑法又一大美的特征体现。
(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人性的渴望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人类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亚里
士多德曾经常说过“不公正即不平等”对平等孜孜不倦追求源于人生
而平等的理念,也是人性的体现,人类具有得到尊重的欲望。“当那些
认为自己同他人是平等的人却在法律上的到不平等的待遇时,他们就
会产生一种卑微感,亦即产生一种他们的人格与共同人性遭到侵损的
感觉。”⑤
刑法平等观念首先意味着相同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受到相同的
评价和处置,而不能因为主体的身份、社会地位、种族等其他因素的影
响而有所不同,这种平等的理念是根植于人性的,与其相匹配的“刑法
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正是对人性这一特点的彰显,体现了刑法渴望平
等,寻求理性、追求和谐的顺应人性的美化特点。
三、反思刑法中的人性缺失,构建以人性化为基础的刑法学
人性是刑法的基础,人性刑法要求顺应人性,发扬人性,且不可扭
曲人性,人性的魅力在刑法中已体现,但是,人性是隐含于内的,刑法
是彰显于外的,内外信息的不对称难免会出现错位现象,我们需要做
的是扬长避短,对其中的理性我们要继承,人性的缺失我们要及时弥
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矣!反思刑法,我似乎听到了对人性的呼唤声,
那声音是那么的刺耳,那么的强烈,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现笔者
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人性化为基础的刑法学做简单构建
(一)期待可能性理论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
违法行为而实施其它合法行为时,行为人却实施了违法行为,则刑事
责任成立,反之,不可能期待其实施适法行为时,纵然其实施了违法行
为,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贯彻了法不强
人所难这一法律谚语,蕴含着人道主义情愫,彰显着人道主义关怀。
正如日本学者大冢仁的评价:“期待可能性正是相对强有力的国家法
规范面前残喘不惜的国民的脆弱人性倾注刑法同情之类的理论。”⑥
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使用期待可能性理论,有些学者认为,可以
把我国刑法第16条解释为是关于期待可能性的规定,我国《刑法》第
16条规定:“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
犯罪。笔者认为,虽然主张把“不能抗拒”之不可罚的理由解释为缺乏
期待可能性理论,但是笔者认为只是可以如此解释,或者说学理上如
此解释才合理,至于立法者的原意是否如此,值得怀疑。因为人们通
常把“不能抗拒”解释为一种物理的强制,而不是扩大解释为一种精神
强制,期待可能性理论所要解决的正是处于精神强制状态下的人的责
任问题。这正是我国存在的缺陷,所以借鉴外国的经验理论,我们国
家亟待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
(二)亲亲相隐在中国刑事法律中的重构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制一项基本原则,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被
作为一种封建糟粕予以抛弃。然而,正当我国砸碎一切旧制度建立新
制度的进程中,抬头看看现代很多法治国家中却依然能找到他的踪
迹,例如:英美法系国家诉讼法明确表明夫妻之间可以享有证言特免
权,欧洲一些国家在刑法和刑诉中均对拒绝作证权,尤其是基于亲属
关系产生的拒绝作证权明确规定。亲亲相隐在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
存在是人性光芒的闪耀,尤其在法治国家“亲亲相隐”原则是人权保护
的需要,保护亲权的折射,更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的屏障。
然而,这个在我国历史上奉为优秀传统继承、推崇,符合人性的制
度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消逝匿迹。新中国建立需要法治观念的不
断渗透,法治理念的弘扬,其中,人性关怀至关重要,作为其重要表现
的“亲亲相隐”原则迫切需要在法治理念的支配下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闪烁起更耀眼的光忙时却被唾弃,无疑是对人性的扭曲,对人类的践
踏。所以现在法治的推进,人性的彰显的背景下,急需要重拾亲亲相
隐原则,并且将其制度化原则化,更需要建立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
保障再不削弱法制的前提下,更好的保障人权,彰显人性,体现刑法的
认为关怀。然而,现行刑法中做出了与“亲亲相隐”相背离的规定,这
是对人性的煎熬和压抑,强调大义灭亲只不过是技术上冰冷的需要和
对人性的过高期待。
(三)沉默权的建立
沉默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保持沉默的权
利,这是基本人权的内容,抬头看看其他国家,都规定了沉默权制度,然
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
当如实回答,这是对人性的逼迫和蔑视,更有学者将其粉饰为犯罪嫌疑
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权利,将这条污蔑人性的丑恶制度
披上“权利”的外衣,殊不知,这种意图美化其外表的做法更加显示出作
为理性的人对人性的扭曲,对人性的逼迫,这种不合乎人性的做法必将
遭受人性的谴责报复,诚然,人的能动性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合乎
规律,万事皆有规律可循,作为自然和社会属性兼职的人类又何尝能违
背“人性”的规律制造出“不人性”的制度来压迫人性呢?那不是作茧自
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最终人们将遭受违背规律带来的恶果。
(四)刑法条款中有关“胁迫”犯罪的规定是对人性的煎熬
我国刑法某些条款对人性的忽视,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对
于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规
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似乎是对人性的怜悯,然而仔细
分析,结论截然相反。试想下,银行工作人员在持枪歹徒枪口的威胁
下,将保险柜打开,致使歹徒顺利将巨款抢走;飞机上的机组人员面对
劫机歹徒的枪口,被迫按照指定路线飞行,其行为均符合胁从犯的规
定,按上述规定,只是量刑上从轻而已。刑法完全不顾及人们在枪口
下的求生本能,反而变相鼓励此情景下的行为人与歹徒搏斗,在劫机
情形中导致机毁人亡更严重的后果。而在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生命
受到威胁的情形是合法辩护理由,为了保全生命的行为不以犯罪论,
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
(五)刑法一百条之规定,前科报告制度违背人性
我国现行《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
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
瞒。”对于此条的规定也是违背人性的,试想下,基于人自身的爱面子
本性,有谁想说出自己的前科呢?再说刑罚的目的是预防而不是报
应,对于刑满释放的人我们需要做的更多是保护,关注其自身发展,而
不是盯着他们身上贴的犯罪标签,抓住这一弱点不放,这样一方面扭
曲人性,不利于曾经犯罪人改过自新,忘掉过去从新开始新的生活,另
一方面,也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不能很好的预防犯罪。环视其他
法治发达国家,纷纷设立前科消灭制度,为出狱人开辟了更广阔的天
地,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也可以借鉴。
法有限,而情无穷。刑法是一种人与社会的现象,更需要从人性
和社会的高度对其做出解释。并且,对刑法的法律解释也只有奠基于
人性解释与社会解释之上,才是具有说服力的。人性是刑法的基础,
人道是刑法的命脉,人权是法的价值追求。人性、人道、人权三者在本
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它们是理性主义在刑法里的彰显,人性是一切
学科的基础,闪烁人性光辉的刑法,才能被人们亲切地接受,自觉地履
行,虔诚地信仰。
注释:
①[英]休谟.人性论(上).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6页.
②[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
[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7页.
⑤[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4页.
⑥[日]大冢仁.《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8页.
7] 乔增芳. 教育人性化与中小学教育改革[J].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 2003,(02)
[8] 李凯, 周晓艳. 服务为主 关爱为辅 探索人性化管理的新途径[J]. 新长征 , 2005,(06)
[9] 张迁. 管理更人性化[J]. 了望 , 2003,(33)
[10] 王立新. 彰显人性司法情——2003年人性化司法大回眸[J]. 政府法制 , 2004,(03)

‘贰’ 刑法方面的论文

发了email刑法方面的论文题目 但是有错email不能发

刑法方面的论文题目
1、论共同犯罪
2、论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3、论我国刑法中的牵连犯
4、试论我国刑法的累犯
5、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研究
6、论期待可能性理论
7、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
8、论过失危险犯
9、犯罪中止研究
10、间接正犯探析
11、论我国刑法的财产刑
12、论单位犯罪自首
13、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
14、论持有型犯罪
15、论我国刑法的转化犯
16、试论我国刑法的结果加重犯
17、论我国刑法中的组织行为
18、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探析
19、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
20、论我国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
21、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
22、论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
23、共同犯罪与身份若干问题研究
24、论剥夺政治权利的完善
25、多种量刑情节的使用与完善
26、自首制度比较研究
27、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28、职务过失犯罪研究
29、论单位犯罪主体
30、我国刑法假释制度适用对象研究

‘叁’ 怎么写法学ssci论文

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论文写作是对法律专业学生学术水平的检验,也是对高校培养计划、培养能力和培养水平的检验。今天小编在梁慧星教授提出的论文写作七要素(选题、资料、结构、方法、见解、表达、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介绍一下如何完成一篇出色的法学论文。
选题
1.选题必须科学正确,大小适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实践性;2.题目的表达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3.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4.题目要明确简短,可以用副标题(限缩/兼论),总共不超过20字为宜。
题目的确定一般要经过以下5个步骤:选定方向---提出问题---先期调研---修正思路---确定题目
资料
学术研究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上的进步与发展,所以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必须做到全面和重点突出;资料要新,反映当前的研究进展,且要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资料的搜集要注意刊物级别,选择出自大家之手、引用率高的论文,一般不建议参考硕士毕业论文。
结构
☑ 1.目录(一级标题紧扣题目、二级标题紧扣一级标题)、摘要(选题背景、文章的内容精炼、贡献)、关键字(3-5个)
☑ 2.绪论(1)问题的提出(案例、法律、选题的背景与意义);(2)研究现状分析(站在已有基础上的研究,不表达自己观点,主要表达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共性……不同……”);(3)研究思路(类似论文目录);(4)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法解释学);(5)创新点(观点新/材料新,如果没有可以不写)
☑ 3.正文(结构安排:总分、并列、递进;基本内容:性质界定、现状描述、原因分析、法律解释、政策建议等,3-5章为宜)
☑ 4.结论(基本观点,创新点与不足)
☑ 5.参考文献(30-40个,着作不少于10本,少用教材,论文不少于20篇)
☑ 6.后记(写作过程、致谢)
方法
1.归纳(前提的真实性和充足性)
2.演绎(前提的明确性)
3.类比(联系的实质性)
写作与表达
论文的文体要规范(概念准确、术语规范、标点正确、逻辑清晰);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要符合格式要求
学术道德
☑ 1、资料、数据、案例、法律条文要真实
☑ 2、对自己与其他学者的称呼(笔者、教授、大作)
☑3、禁止学术造假与抄袭
☑4、致谢要自然、真诚

‘肆’ 人大刑法学的研究方向有哪些

刑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点的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刑事政策学等。
(一)中国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

中国刑法学以中国刑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国刑法基本理论、中国刑法实务、中国刑法立法、中国刑法解释等为主要研究内容,其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熟悉中国国情,精通中国刑法理论和实务,胜任中国刑法学教学研究以及从事中国刑法实务(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辩护)或刑法立法工作的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如下:

(1) 本方向重视刑法学原理的开拓与研究,出版了《刑法专论》、《刑事责任论》、《刑罚价值论》、《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犯罪论的比较与构建》、《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共同犯罪论》、《死刑通论》、《刑事法探究》等百余部有分量的专着,三卷本的《刑法学原理》荣获三项国家级奖励,显着地深化了我国刑法学原理的研究。(2)注意结合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研究刑法分则问题,及时推出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三卷本)、《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刑法案例评论》(1-2卷)等着作,受到司法界的广泛重视。(3)学术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且与立法、司法机关密切联系协作,使理论研究充满了活力与动力。(4)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包括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国内外访问学者、高级法官等。(5)学术开拓性强,经常能够以有新意、有分量的学术论着和学术活动引导与促进全国刑法学科的发展。
本方向是新中国最早确立的刑法学科研究方向。早在1950年本方向即已开始招收研究生;1979年成为国内首批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生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被评为全国唯一的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点;1992年成为全国法学领域第一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单位;1999年成为首批建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我国刑事法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本研究方向在我国刑法教学与研究等领域长期保持着开拓与领先地位,在我国刑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声誉和影响。本学科的特点还在于:
(1)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较早开设研究生层次的专业课,30年来主编了几乎所有种类的全国性刑法统编教材,并出版近400余部书籍、发表3000余篇论文,科研成果在全国具有广泛而重要的影响。(2)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效显着。30多年来培养博士生150余人、硕士生300多人、博士后10余人、高级法官400余人,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已在国家政法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发挥重要作用。(3)参与国家立法、司法决策。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近30年来,本方向的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国家几乎所有的刑事立法工作,并参与了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大量司法解释的研拟工作,为国家刑事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4)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与副会长单位,在刑法学研究会中发挥了重要组织领导作用。
(二)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与国际法院的实务问题,包括国际刑事程序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世界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与刑法基本理论,为中国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提供借鉴。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国际刑法和比较刑法方面的高层次教学研究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

本方向与国外刑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研究领域非常活跃;不仅重视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的比较研究,同时密切关注祖国统一进程中我国大陆地区刑法与港澳台地区刑法的比较研究;在研究内容上,不仅关注各国刑事立法的演变,而且重视刑法理论的发展变化;在研究方法上,不仅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翻译和第二手资料的运用,而且积极与国外同行进行实质性的科研合作;既注重成果的积累,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其特点是:
(1) 1993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刑法研究所,组织、吸收全国50余位刑法学者积极开展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的研究;2005年8月又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外国刑法研究所,和世界上重要国家的刑法学教学研究所建立了广泛合作交流关系;(2)迄今已出版国际刑法文库10余种以及《比较刑法学研究》、《金融犯罪的全球考察》、《外国刑法原理》、《英美刑法学》、《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研究》、《欧陆刑罚制度与刑罚价值原理》等一批重要着论着;同时还组织翻译了《刑法哲学》、《行为、规范、刑法》、《刑法总论概说》、《日本刑法总论》、《日本刑法各论》、等大量专着,以及翻译出版了两大法系15个重要国家的刑法典;(3)与英、美、法、德、日、韩等国同行就刑法国际指导原则暨经济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国际化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合作研究,成果已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4)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所在单位,在全国国际刑法学界担当了引导与组织的角色。
(三)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

本方向是刑法科学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与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研究方向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原因及对策,研究刑事处罚的基本理论与实务问题,培养高层次的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教学研究人才以及从事犯罪预防和刑事处罚执行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研究方向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暨与国内外合作的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的科研项目,相应的研究成果理论性与操作性突出,某些研究成果(如 “北京地区外来人口犯罪研究”的最终成果)已受到政府决策部门的关注,并被作为制定有关规划或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本方向还是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常务理事、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所在单位,在国内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其具体表现:
(1)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课程,刑法专业硕士生是作为专业必修课设置的;(2)在已经入学的刑法专业硕士生中确定有志于研究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者主攻本方向;(3)进行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迄今已出版《经济犯罪与犯罪变化》、《犯罪统计学》、《刑事执行法学原理》、《刑事执行法学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监狱学问题研究》、《犯罪学研究》、《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术专着。

(四)刑事政策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刑事政策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刑事政策制定与推行的基本理论和实务问题,特别注重中国刑事政策基本理论研究和如何解决中国刑事政策问题的实证研究。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刑事政策教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事刑事政策制定和推行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

刑事政策乃是整个刑事法学的灵魂,本学科点一向重视刑事政策学的研究,特别是近10年来,刑事政策学研究更是取得了显着成果,并成为本学科点的一个新的创新增长点和亮点。本学科点承担了多项与刑事政策有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课题,出版了《中国刑事政策研究》、《中国刑事政策报告》(1-3卷)、《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刑罚正义论》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刑事政策研究成果,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刑事政策研究》受到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的重要批示。本学科点也是我国较早给硕、博士生开设刑事政策学课程的教学研究单位,至今,已撰写出10余篇专门研究刑事政策的博士论文。本学科点的刑事政策学方向关注国内外刑事政策研究最新成果和发展动向,特别注重立足于中国实际探讨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问题,为国家制定和推行科学有效的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2007年,本学科点在国内召开了第一次关于刑事政策的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现在已经与欧、亚、美地区10余国家或地区刑事政策教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伍’ 法学论文 开题报告 研究方法有哪些

开题报告的作用是表明你写作的主题、论述的主要内容、引用的材料等,以获得导师的认可。如果你的导师不认可你的开题报告,那比较麻烦,可能要反复修改,甚至要重新选题。对于开题报告的方式,你可以来58期刊网看看。

‘陆’ 如何写法律方面的论文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
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
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
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
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
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
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
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
谢谢,请采纳!

‘柒’ 论文的研究方法 大学法学类毕业论文研究方法与手段、思路是什么

毕竟法学类毕业论文最可贵的是创新。所以,一旦你找到了一个很好的idea,通常已经成功了一半了。而具体到论文的“写作”,最难的是把自己的创新点准确、完整地表达出来。而对于自己的东西,想要把自己心中最核心的原创思想用语言将给别人听,

‘捌’ 法学论文的法学论文格式及方法

法学体系为逻辑缜密的层叠结构,体现了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因此,关于法学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着法律制度和学科范畴的理论建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较大的差别。
一、目的与要求
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
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
(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
(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
二、题目和论证角度
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三、准备工作
(一)搜集材料
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
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
(二)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
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
(1)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
(2)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
(3)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4)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
(5)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
(三)论文提纲
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玖’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

(一)搜集材料
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
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
(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
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
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
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
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
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
(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
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
(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
(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
(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
(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
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
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
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
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
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
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
(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
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着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
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着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着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
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
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

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
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
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拾’ 法学论文有哪些分析方法

有很多可以写的,都是比较专的
普通人是不会写的,可以班忙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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