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怎么填其中包括背景、意义、实施条件 表达形式和活动预期效果 急`·`谢谢啦!
一、课程价值与目标
1.课程价值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是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领域。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旨在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获得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体验,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增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2.课程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目标主要包括:
(1)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通过参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学生获得亲身体验,亲近并探究自然,走进社区和社会,增进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与了解,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2)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发现和提出问题,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收集和分析资料,调查研究,独立思考与集体讨论,得出结论并进行成果交流等方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通过构建开放的学习实践环境,培养学生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整理、归纳、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现代信息素养。
(4)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通过团队活动和置身于真实的社会环境,培养学生社会沟通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加深对社会的了解、理解和认同,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课程结构与内容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内容既有共同的教育目标要求,又各有侧重。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为基础,学生从生活中提出问题,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学习运用问题探究的多种科学方法,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形式进行的实践性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的内容。研究性学习的内容是从生活中发现、提出的问题,涉及学生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具有开放性特点。与一般学科课程相比,研究性学习活动在内容上更广泛、更灵活、更富有弹性。研究性学习可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种主要类型。
研究性学习的组织。研究性学习一般有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立研究、小组合作研究和以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的合作研究。小组合作研究是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
研究性学习的设置。学生在三年期间需完成3-5个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研究课题。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研究性学习活动,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一个主题或一个项目研究。
2.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实际社会情景中直接参与并经历各种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性学习,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学习活动。社会实践一般以主题活动形式开展,主要包括社会参观(考察)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参与活动、学校传统活动等内容。
3.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居家所在的社区,在实际社会情景中直接参与社区的服务性、公益性、体验性的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应是学生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主要包括公益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社区见习活动、帮贫助困活动等内容。三、学分认定原则与办法
1.学分认定原则
学分认定是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关键环节。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和特征,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参与性原则。注重学生亲身参与和学生全员参与,强调课程计划规定的学时和参与态度的考核,同时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
过程性原则。要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进行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要紧密结合起来。
综合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内容、要求、过程、结论都应是综合而全面的。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公开性原则。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要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2.学分认定办法
学校根据学分认定原则和标准,对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学分予以认定,其中,研究性学习15个学分,社区服务、社会实践8个学分。
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学生要获得研究性学习的学分,应具备五个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或项目设计方案;(2)有研究过程完整、详细的记录;(3)有学生的课题研究成果报告或实物作品;(4)有学生自评、互评、指导教师评价的记录和学校管理部门审核结果;(5)有学时保证,高中三年研究性学习共270学时。
高中三年内学生需要完成3-5个研究课题,获得15学分。学分认定的依据是学生用于研究性学习的时间、研究过程记录、成果以及指导教师等多方面的评价,学校核实后予以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不符合基本规范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认定学分。
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学生每学年要有一周时间(即35学时)用于社会实践,完成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可获得2学分,三年共需获得6学分。学校依据标准,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填写社会实践记录表,经过综合认定给予学分。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以及没有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证明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均不能认定学分。
社区服务的学分认定。完成社区服务规定学时(高一和高二两学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共80学时),可获得2学分。学生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 的名字、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或内容、学生签名、服务对象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学生自己的活动体会感悟等内容。学分认定以服务接收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为依据,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签名核实,经过综合认定给予学分。没有达到要求的服务时间,或服务内容弄虚作假者均不能认定学分。四、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帮助学校解决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对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建设、师资培训、课程评价、学分认定等方面工作做好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原则上15个教学班应配备一名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若干名兼职教师,全体教师都应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专职教师全面、具体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方案设计、理论教学、课题指导、过程管理、课程评价和学分认定等工作;兼职教师在完成岗位主要职责的的同时,协助专职教师完成上述工作。兼职教师、指导教师工作计算一定的工作量。
要认真做好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培训工作。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综合实践活动教研人员和专职教师,学校负责培训兼职教师和指导教师。
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属专任学科教师范畴,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表模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非综合实践活动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应有担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经历。
3.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各地要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争取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职业学校、大专院校、教科研机构、企业、社区、农村、部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提供服务。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专用教室、食堂以及其它各类教学设施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要与当地驻军、地方团委、文化局、文明办、居委会、村委会等单位建立密切合作的关系,使综合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塑造学生讲诚实、守信用的人格,引导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实证材料、学分认定情况等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实证材料、学分认定情况等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责任追究制,学生若对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弄虚作假,要进行教育并不得赋予学分;学校和教师若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弄虚作假,要追究责任。
5.加强课程常规管理。各地和学校要按照课程实施的要求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管理,实现综合实现活动课程化、常态化。学校应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并将研究性学习纳入课表。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认定学分并记入档案。各地应配备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研员,将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常规教研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集体备课、课程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校课程实施质量。
6.加强课程评价管理。建立学分网络辅助认定制度,省教育厅以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库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实践活动网络管理平台,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材料由学生按规定格式上网提交,系统按综合实践活动基本规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判定,符合规范者,授权学校认定学分,不符合规范者,不予认定学分。
7.加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学校要围绕研究性学习教师培养、诚信制度建设、课程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项目研究、样本试验等方式,集中攻关,力求突破,不断提高综合实践活动水平。
2. 谁有2011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作业1答案
一、问答题
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研究证据学,其核心就是要紧紧抓住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这两个关键内容,学懂弄通后,案件的事实就迎刃而解了。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是证据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还是发展证据学的基本动力。
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格、大小、结构。商标、图案。出厂日期等特殊的标志。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
4、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为了保证证言的客观性,询问证人时不能少于两名办案人员。
(2)询问证人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对询问的重点要明确,还要对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的关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3)询问证人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好到证人所在的单位或在本人住所进行。询问时必须出示询问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通知证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询问证人必须个别进行,不许采用讨论会、座谈会的形式启发诱导进行询问。
(5)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据,实事求是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6)询问时,还要查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以及证人与本案的关系,不得启发、诱导、指名问证,要让其全面、客观地叙述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然后,再根据询问提纲要解决的问题,向证人提问。
(7)询问证人要制作询问笔录,并交给证人核对或向他宣读,允许补充、修正。在承认无误后,由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
(8)询问未成年证人时,要有他父母或监护人在场,要选择他们习惯的场所。询问的方式也要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尽量消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询问聋、哑的证人,应当有懂得聋哑手势的翻译,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5、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各是什么?
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间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
(4)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
(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
(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6、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反映在真与假的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办案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判断。(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即感受、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即使一个如实提供证言的人,其陈述的内容也有不符合客观真实的可能,这主要是因为,证言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感知、记忆和陈述的过程。(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也无证据价值。(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大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明力不强。(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是相适应的。(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任何一份证言必须要经得起实物验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的质量得以保证。
二、选择题
ABCD
B
ABD
ACD
ABC
ABCD
A
A
BCD
A
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
三、1、(1)、被告人詹国平的辩解为直接证据;而物证(如收缴的赃款、现场遗留的桶、鞋以及尸体等)、证人证言(如姜晓霞、李青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如电信局的通话记录)都是间接证据。
1、答:(1)本案中全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答案要点:要答出起码2个要点a 孤证不能定案,但如果案件都是间接证据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一定的适用规则,同样可以定案。(答出完全靠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b 赋予被告人沉默权,不会必然导致漏罪。(注意展开分析)。
2、答:在本案中,主罪中作案工具的照片和次罪中现场照片及用于作案的氧气瓶的照片是传来证据,因为它们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是经过了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对无法直接取得物证的固定,所以属于传来证据;其他为原始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都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主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为言词证据,不论记载方式如何,它们都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其他为实物证据,因为它们都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主罪中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被告人的口供为直接证据,因为它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是直接证据;其他皆为间接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证据学》作业2答案
问答题
1、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
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
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
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两项。
第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是“证据确凿”,与刑事诉讼法相比,不仅没有“事实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没有“证据充分”的要求。
第四,证明对象不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第五,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由于证明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诉讼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诉讼程序的不同决定了相应的证明程序也不同。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收集证据等。
2、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立法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在《行政诉讼法》第32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是该条文并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不过,我国三大诉讼法实际上也建立了证明责任制度,表现在立法上,有如下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去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推定与证明责任有什么关系?
答: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联表现在:
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之所以是这样分配而不是那样分配,其原因主要在于推定的客观存在。
B.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当事人之所以可对此事实而不是彼事实负证明责任,关键的原因在于在此事实与彼事实之间有推定关系存在。
C.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责任之所以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其原因就在于推定发挥了作用。
4、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答:诉讼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关系,对各种纠纷和犯罪现象进行揭示、证实、处理(惩罚)的一种司法活动。诉讼法就是对这些诉讼活动的制度化、条文化和法律化。那么,什么是诉讼制度呢了法律对于诉讼活动的任务、原则、程序、原告、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规定,这种规定的总称就是诉讼制度,也就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5、在证明中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
答:只有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导致对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从而作出恰如其分的判决结果。但是,受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等客观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证明的案件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完全吻合。所以,就证明结果的真理性来说,只能达到一种相对的真实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主观的认识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客观情况,认识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但是,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上,我们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主观和客观的两极对立永远无法消除。因此,作为主观的人的认识,与客观世界或者客观发生的事情,只能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在诉讼证明领域,证明结果也只能达到一种相对性。
第二,诉讼证明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结果的相对性。在诉讼领域,案件事实必须通过证据来证明,但是,证据本身仍然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而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要其他证据证明,因此诉讼证明从逻辑上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人类的理性会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上让无限推演的证明活动停下来。这是因为人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或背景,是不用证明即可接受的经验规则。而经验规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诉讼证明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
第三,法律价值的冲突和协调也造成了证明的相对性。一种诉讼程序不仅要追求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的认识,而且还要在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之间做出适当协调,如果以牺牲这些法律价值为代价,则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
第四,司法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司法活动的证明对象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还包括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科学研究揭示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因而可以轻易地进行检验,司法活动证明的对象具有不可回复性,一旦发生,根本无法将其复原;科学研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司法活动在此之外,还要协调各种价值;科学研究可以采取人类所能承受的各种手段,甚至不计成本,而司法活动则必须使用法律允许的手段,而且有严格的期间、甚至人员限制。
司法活动不仅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还要靠它的理性来维护。这种理性,一方面,存在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之中,因为相对性蕴含着绝对性,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靠诉讼证明过程的正当性实现的。所谓正当性,就是在伦理上具有道德性。正当性有时又称为合法性。具体来说,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证据合法,包括两个方面:来源合法与表现形式合法。
其二,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由于证明的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所以,诉讼程序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守一定的原则,而且,依据这些原则建立的诉讼程序必须在实际的证明过程中被遵守。就严格的法律调查和事实认定过程来说,举证、质证、辩论以及评议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实际上证明结果仅具有相对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正当性,才能最终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6、我国证明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有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
我国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说明对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的要求不但是一致的,而且都是很高、很严格的。将所有案件的结论都建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无疑是好的。但是,尽管设定这种统一化的证明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设定的是否科学、合理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实际上,一些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已经开始对这种一元化的标准提出了质疑。我们认为,否定一元化的证明标准,实行多元化的证明标准,是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的,也是符合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要求的。
我们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继续实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但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有必要降低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以参考国外通行的“优势证据”标准确定,而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则应介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间或者接近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二、选择题
C
AD
C
D
ABD
B
C
A
C
A
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
1、答:(1)本案的法定证据种类有:a物证(包括查获的部分走私集成电路、缴获的全部贿赂物品等赃物)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
b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即走私的数额。c 证人证言 d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走私和受贿事实的供述。
(2)上述证据中,直接证据主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它能够直接证明主要犯罪事实。
间接证据包括物证、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证人证言以及鉴定结论。这三类证据都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其中物证和书证只能证明案件的结果。
2、答:(1)本案中的县工商局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说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被告承担。从理论上讲,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说,被告是处在主张者的地位上的:行政机关有举证能力;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能有效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些也都说明应该由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
(2)本案中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a 县工商局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应当证明它有无对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还应当提供所依据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b 刘某是否实施了被处罚的行为,即刘某是否实施了县工商局加以处罚的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c 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d 县工商局的处罚目的正当;e 该处罚行为与刘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相适应,无显失公正的情形。
3、答:本案中原始证据是(1)证人证言(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其中(1)和(3)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2)是来源于原始出处;传来证据是(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它是对案件事实的部分证据的固定,不是第一手的材料,因此是传来证据。
本案中言词证据是(1)证人证言,它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4)法院的调查和庭审笔录, (2)和(3)是书证,其中(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这种证据由于证人证言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所以单位不能作为证人,(3)也就不是证人证言而是书证。(4)是物证,它们都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实物证据。
本案中的直接证据只有(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是对整个案件证据的固定,它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1)证人证言(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4、问题一:本案中,公安机关收集的法定证据包括:(1)物证(作案工具面包车、联络工具手机、赃物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犯罪行为实施的方法和手段。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张某和王某的供述),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贩卖珍惜动物皮革事实的供述。
(3)证人证言(马某的陈述),马某因为非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此其所作的陈述不能作为口供而作为证人证言对待。
3. 2010年春——社会保障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一,二,三)答案
后面还有????
社会保障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社会保障制度首要的影响因素是( )。
A.经济因素 B.社会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2.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性影响因素是( )。
A.经济因素 B.社会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3.在人类之初,对社会保障实践活动起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是( )。
A.经济因素 B.社会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4.在产生与形成阶段,社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 )。
A.解决社会成员现实困难 B.解决社会成员当前困难
C.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D.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
5.19世纪80年代,在世界上率先建立起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是( )。
A.英国 B.德国 C.美国 D.法国
6.“社会保障”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颁布的( )中。
A.《济贫法》 B.《国民保险法》
C.新《济贫法》 D.《社会保障法》
7.西方福利国家的代表是( )。
A.德国 B.美国 C.加拿大 D.英国
8.建立福利国家的理论与政策依据是( )。
A.空想社会主义 B.制度经济学
C.产业经济学 D.贝弗里奇《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报告》
9.首创完全积累型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新加坡 D.智利
10.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 )。
A.发展经济 B.创造社会稳定
C.社会公平 D.促进效率
11.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是( )。
A.基本保障型 B.最低保障型
C.充分保障型 D.完全保障型
12.1883年,德国颁布的( )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A.《社会保障法典》 B.《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
C.《疾病保险法》 D.《工伤保险法》
13.社会保障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是( )。
A.参保人数的扩大 B.法制的日趋完备
C.保险项目的增多 D.社会福利的普及化与高水平化
14.社会保障法立法的首要原则是( )。
A.人权保障原则 B.公平优先原则
C.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 D.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
15.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方式是( )。
A.现金给付 B.劳务服务
C.现金给付为主,劳务服务为辅 D.现金给付与劳务服务并重
16.社会保障领域选择基金制的根本目的是( )。
A.实现基金保值 B.实现基金增值
C.防止资金缺口 D.应付人口老龄化
17.与资本市场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 )。
A.失业保险基金 B.医疗保险基金
C.养老保险基金 D.工伤保险基金
18.在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中,属于平稳型投资的是( )。
A.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 B.基金管理机构直接从事投资
C.委托投资 D.上述三者的结合
19.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诞生的标志是( )。
A.法国《年金法典》 B.英国新《济贫法》
C.德国《老年、残疾和遗属保险法》 D.英国《国民保险法》
20.养老保险最直接、最根本的目标是使劳动者( )。
A.老有所养 B.老有所乐
C.老有所为 D.老有所学
21.在医疗保险制度上,推行储蓄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是( )。
A.英国 B.德国 C.新加坡 D.美国
22.在医疗保险制度上,推行国家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是( )。
A.英国 B.德国 C.新加坡 D.美国
23.从各国实践看,失业保险制度最明显的改革趋势是( )。
A.限制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 B.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和运营
C.突出就业导向 D.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24.慈善事业的发展基础是( )。
A.慈爱之心 B.民营机构
C.社会捐献 D.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
25.惟一实行全国统筹,现收现付的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的国家是(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特征包括( )。
A.保障范围的公平性 B.保障待遇的公平性
C.保障过程的公平性 D.保障手段的公平性
2.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特征主要体现在( )。
A.制度的开放性 B.筹资社会化
C.服务社会化 D.管理监督社会化
3.社会保障的多样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
A.模式的多样化 B.项目结构的多样化
C.水平结构的多样化 D.法律规范的多样化
4.以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可以把社会保障划分为哪几个阶段( )。
A.社会救助型 B.社会保险型
C.社会福利型 D.商业保险型
5.传统社会的社会保障主要是( )。
A.政府保障 B.教会保障
C.互助保障 D.商业保险
6.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社会保障的大背景是( )。
A.大政府 B.小社会
C.高税收 D.高福利
7.从制度结构的角度,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基本框架由哪几板块组成( )。
A.国家保障 B.城镇单位保障
C.农村集体保障 D.个人保障
8.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所包括的业务内容看,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 )。
A.社会救助 B.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D.慈善事业
9.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包括( )。
A.差异性 B.完整性
C.协调性 D.层次性
10.作为一种社会化保障体制,社区服务的特点包括( )。
A.自主性 B.补偿性
C.社会性 D.多样化
11.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安排出发,可以将各国的社会保障模式分为( )。
A.福利国家模式 B.社会保险型模式
C.强制储蓄型模式 D.国家保险型模式
12.社会保障法制化的价值包括( )。
A.实体价值 B.理念价值
C.内在价值 D.外在价值
13.英国《济贫法》中的救济经费的来源包括( )。
A.济贫税 B.志愿捐款
C.罚金 D.个人缴费
14.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角度,社会保障所对应的特定税收来源有( )。
A.个人所得税 B.遗产税
C.捐赠税 D.利息税
15.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原则包括( )。
A.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B.专款专用
C.收支分离 D.预算管理
16.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管理的方式有( )。
A.基金预算 B.政府公共预算
C.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 D.政府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
17.根据现行制度,中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需具备的条件有( )。
A.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B.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保缴费满15年
B. 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保缴费满20年
D.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保缴费满10年
18.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 )
A.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B.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C.医疗救助 D.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19.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 )
A.政府财政拨款 B.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劳动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D.基金的运营和经营收入
20.在我国,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 )
A.“三无”人员
B.遭受天灾人祸而生活一时陷入困境者
C.生活水平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公民
D.食物支出占到家庭支出59%以上比例者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各国实践中表现出的规律,是先有社会保障项目的实践,之后才有社会保障立法。( )
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律,是社会保障在发展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
3.日本就社会福利方面颁布过六部有名的法律,被称为“福利六法”。( )
4.由于基金制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 )
5.就社会保障存在的危机而论,不是社会保障结构的危机,而是经济基础由于运营不良而受到侵蚀所造成的危机。( )
6.无论商业保险多么发达,都不可能替代社会保障。( )
7.福利经济学是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的理论依据。( )
8.智利和新加坡的养老保险都采取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式。( )
9.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始于前苏联。( )
10.没有成为国家法律之前的社会保障只能是国家的一种政策和措施,充其量是政府的一种公共福利计划。( )
11.社会保险立法的出现,才真正意味着现代社会保障立法的产生。( )
12.目前,中国尚无一部真正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 )
13.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1998年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中确立的。( )
14.经济手段是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手段。( )
15.社会保险基金的结构与功能,取决于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 )
16.社会救助在各国都是由政府财政承担全部供款之责的。( )
17.与征费制相比,征税制更能增进社会保险筹资的强制性。( )
18.与基金制相比,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存才真正完整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基金储存的目的与价值。( )
19.基金储存的关键是如何维护基金的现实价值并尽可能地使之增值。( )
20.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模式是和现收现付式联系在一起的。( )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 现收现付式
2. 完全积累式
3.企业年金计划DB制
社会保障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三)
案例分析:煤矿行业工伤事件频发意味着什么?
【案例描述】
近几年,频发的矿难,开始困扰着我们这个社会。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我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4到7天一起。2004年1月至11月间,我国共有5286名煤矿工人死于事故。2005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就达到2672人,同比上升了3.3%,其中特大事故死亡704人,上升114.6%。2005年光上百人遇难的矿难就有: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14人;8月,广东兴宁矿难,123名矿工遇难;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发生煤尘爆,截至12月6日,有171名矿工遇难。
有人说,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不健全的,煤炭生产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利益,地方政府缺乏严格监管的意愿,而且,政府体制内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行业监管部门的腐败现象严重,造成行业监管很大程度上的失灵。官煤勾结是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导致非法矿主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在不具安全生产最基本的条件下大干快上,最终付出的往往是矿工生命的代价。同时,煤炭行业存在多头管理的积弊。分段、分摊、多头管理致使煤炭行业出现管理真空和职权交叉,多头管理既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又降低了行政效率。管理煤矿生产的不管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的不管生产,相互脱节,谁都管,但是谁都管不好。日常监管马虎草率,以发证代替监管,以罚款代替监管,一罚了事,留下大量真空地带和事故隐患。
还有人说,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人们的安全意识普遍下降,虽然大家都知道“人命重于泰山”,但在经济效益面前,安全生产向超产让位,安全预防措施极度不力。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凤起研究员向中国经济时报分析说:“随着煤炭行业管理的弱化,以及前些年全行业亏损造成的严重安全欠账,一些国有大矿的管理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安全基础弱化了。而国有大矿,规模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伤亡惨重。不执行安全制度、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超生产能力开采。”
站在社会保障的角度,我们更关心,在众多的伤亡事件中,这些遭遇事故的矿工及其家属们,他们的工伤保险权益是否得到落实与保障?有资料证实,在这些事故发生以后,一些矿主们运用最多的办法就是“瞒”、“压”、“堵”。“瞒”是瞒天过海,能躲则躲、能骗则骗;“压”是欺压百姓,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威胁群众,为了微薄的经济来源,矿工们也只能忍;“堵”则是在事情败露、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矿主们只好拿出一部分钱“堵”住矿工们的嘴,也正好做给上级政府和媒体看,说明自己还是很关心劳动者生命安危的。这样做,在事故后矿主们不会得到媒体的谴责、没有正规的工伤认定、评级,也没有规范的津贴补助,不用消耗大量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也更助长了矿主们的“黑心”。
思考题:
1、你认为工伤保险制度对于避免上述类似事件的发生有什么作用?(10分)
2、有人提出应当明确企业的主要责任,发生事故后重罚责任人,你认为这种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25分)
案例分析:未来中国农民应该靠谁养老?
【案例描述】
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到2000年11月,我国总人口12.95亿人。其中,农村人口为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而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近亿人,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由于大量农村青年迁移到城镇,人为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农村养老模式,处理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关系到民生,更加影响到国运兴衰。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还是家庭养老形式,约占整个养老保障的92%。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大家普遍开始质疑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否已经逐渐失去了其传统功效,很多研究还列举了一些影响因素,诸如家庭规模缩小增加子女负担、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弱化家庭养老的功能、农村经济收入偏低使得养老缺乏经济支持、道德观念转变导致逃避养老责任等。这些因素是否弱化了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家庭规模缩小以及农村劳动力流动真的会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无法为续吗?请看下列观点:
家庭规模缩小真的会增加养老负担吗?我国自七十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第一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夫妻虽然生长于传统的农村,但是经历了改革开放,交通和信息的发展使他们目睹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巨大差距,从而影响其收入支出习惯。他们不会像上一代人一样花大笔的钱在建造房屋方面,而是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子女的教育投资和自身储蓄。很多农民的子女都通过出外上学的方式跳出了“农门”,有能力回报当初父母的教育投资,并且由于父母长期生活在农村,生活费用较低,还会有储蓄的习惯,所以正常情况下子女对他们的养老支出不会增加子女的负担。相反,农村若是家庭规模不变,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就会占据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有些家庭甚至会因此债台高筑,他们的孩子就可能因缺乏人力资本投资而失去更多获得良好收入的机会,时间一长,这些子女连自身生活都难以维继,更谈不上有余力去养老供老。因此,子女个数的减少可能会提高子女的质量,在如今靠人口质量而不是人口数量取胜的年代,家庭规模缩小并不一定会增加子女负担,父母反而可能因为初期的高投入在老年时获得高回报。
农村劳动力流动会弱化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吗?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需要大批劳动力,而农业的发展和农民追求更多利益机会的意愿刚好迎合了这种需求,由此产生了农民工。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由于农民工需求的特殊性,男性体力上的优势更适合这个角色,农村因此出现阴盛阳衰的局面。这部分农民工的土地收入转为工资收入,收入的一部分转移支付给留在农村的老人,和以前的供养没有区别。传统观念下,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便是最大的孝顺,农民工会比留在农村陪伴父母的农民,更有经济实力孝顺父母。所以,农村男性劳动力的流出增加了家庭收入,农村青年妇女完全有能力通过农业生产承担看护老人的责任。
思考题:
1、请结合我国实际,分析未来中国农民应该靠谁养老?(15分)
2、根据案例所提供的资料及平常的阅读积累,你认为影响农村养老保障的因素有哪些?如何解决?(30分)
案例分析:“孙志刚事件”引发的思考
【案例描述】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揭露了一起广州执法人员粗暴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致人死亡的案件,这个案件的主角就是“孙志刚”。
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名平面设计师,月薪2000元。2003年3月17日晚10时许,喜欢上网的孙志刚离开与朋友合租的住房,准备到附近一家网吧去玩。走到天河区黄村大街上时,孙志刚突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拦住了去路。由于身上没有带任何证件,孙志刚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当晚,将近110人先后被带进这个派出所,其中30多人被收容。孙志刚的同学闻讯后赶到派出所,说明孙有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提出为其补办暂住证,并予以保领,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18日凌晨2时左右,孙志刚被作为“无?葑≈?”、“无正当职业”、“无正常居所”等三无人员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遣送中转站。9个小时后(即18日上午),孙志刚向中转站护师报告自己有心脏病,因为紧张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疗。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3月20日凌晨1时多,孙志刚遭受被护工胁迫的其他收容人员的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脏病”。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后来的调查报告表明,正是由于待遣所民警极不负责任,才导致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被收容遣送人员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即使依据广东省人大通过的条例,一个人如果他没有带相关身份证件,但是他后来提供了证件,就不属于应当收容的范围,必须加以释放。但是孙志刚提供了证件之后仍然被关押,甚至直接导致被殴打致死的情况,这种收容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径。
2003年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婴被判死缓,钟辽国被判无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时代发展到今天,像孙志刚之死这样的惨剧,在中国恐怕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以中国的情况来看,这事虽然人命关天,但也是说大能大,说小也能小,尤其是在SARS病毒疯狂肆虐于中华大地的同时,举国上下都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力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但孙志刚事件同“非典”一样,同样是用人的生命在实实在在的警示着我们:这个社会存在另一种“非典”——无法无天的权力——时时刻刻在威胁着我们。
思考题:
结合社会救助相关知识谈如何看待“孙志刚”事件(20分)
注:本次作业不用打印,A4纸手写,注明案例名称及题号,直接回答即可。
4. 09电大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形成性考核册的个别问题~会的进一下。
根据本人的兴趣或条件的便利(以学习小组为单位亦可),选择和确定一个社会调查研究课题,(P53-59)
并设计出调查总体方案。
1.知识点:社会调查的总体方案。
2.方案内容和要求:
①调查研究课题、目的和基本观点。
在课题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课题的名称、生产过程以及这一课题的性质。
在目的方面,要具体说明调查研究要解决哪些 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意义如何。
在基本观点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的主要命题和假设是什么,所涉及的概念如何定义,变量及其关系
②调查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
要说明调查对象有哪几类,有哪些调查的基本单位;需要通过这些单位来调查哪些项目和指标,收集哪些资料,对资料的系统性和精确性有何要求;调查在什么地区进行、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查对象的时间跨度有多大。
③调查研究的方式和方法。
调查方式包括个案调查,抽样调查和普查等;调查方法即收集资料的方法,如访谈、实验、文献、问卷、观察等;要说明资料整理、分析方法,包括采用的资料整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方法。
④调查研究的时间与步骤安排。
首先要确定调查研究的总的期限。其次要排出具体的进度表,标明调查研究中每一个具体步骤的所需时间,以控制调查研究计划的进程。
⑤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要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组织形式,一般根据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可选用调查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组等不同组织形式。必要时还可以在其下细分具体部门和小组。
要明确调查研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是涉及到多学科或部门的,应该有有关学科的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以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顺利进行。
⑥经费预算和物质保证
在经费预算中,须详列各项用途并计算出具体数目。经费使用要有一定的制度,大型调查研究的现金出纳,应指派专人负责。
在社会调查的物质保证方面主要是对调查工具、技术设备以及资料整理与分析设备做出安排。
5. 操作化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概念和命题进行操作化任选一概念完成操作化,
包括概念的澄清与界定,发展测量指标
6. 访谈记录表该怎么写,可以写那些方面的
一、课程基本情况介绍
1、课程的性质、目的、内容
本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一体化教学阶段的统设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科的必修课,计划72学时,共4学分。所选教材为周孝正、王朝中主编的《社会调查研究》,这也是本门课程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希望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社会调查的原理和方法,使学生建立起关于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的基本概念,初步了解社会调查研究的主要理论和内容。
本课程得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导论、社会调查研究内容体系、概念的操作化和测量、抽样、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实验法、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调查报告十三部分内容,以阐述社会调查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学科特点、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培养学生建立研究假设、进行问卷设计、完成抽样调查、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以及撰写调查报告等实际操作运用的能力。 2、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是一门内容丰富、操作性很强的课程,教学上要求既要给学生以理论指导,以“广、博、精”的原则,使学生集中了解社会调查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脉络,教学方法则本着“简单易懂、可操作”的原则,在帮助学生熟悉各种调查方法和分析技巧的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研究案例,把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结合起来,为他们提供操作范例和实践指导,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为帮助学生学好这门课程,消化教学难点,将采用多种媒体作为教学手段,根据课程不同内容,运用不同媒体诠释教学内容,辅助学生学习。
二、主要教学媒体
1.文字主教材
2.音像教材
3、计算机网页
4、其他教学手段
三、教学过程和环节
1、教师设计、制订好课程教学方案。
2、学生制订好课程自主学习方案。学生应根据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手段、学校教学辅导安排以及个人实际情况等因素,制订好个人学习方案。
3、学生自学。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学习文字教材和IP课件,对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应做好笔记,以便面授辅导时或通过其它手段向教师或同学寻求解答。学生应充分利用中央电大、省电大的网上教学资源和现代化手段进行自主学习。
4、面授辅导。重点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以及对教材重、难点进行串讲,反对面面俱到的讲授。
5、答疑、讨论。学生可通过电话、E-mail、课程在线讨论、直播课堂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就学习方法、学习中的疑难问题等向有关教师寻求解答,或与同学进行交流、讨论。
6、完成形成性考核。学生需完成4次由中央电大统一布置的书面作业以及网上讨论、小组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平时作业占10%、专题讨论和上网学习占10%),未完成形成性考核或形成性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7、完成课程终结性考核。本课程终结性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采用闭卷考核方式,成绩占总成绩80%。
四、教学活动安排
1、面授辅导课安排7次。重点精讲重难点、答疑解惑、作业讲评、与学生讨论交流、专题讲座、指导学员掌握自主学习方法等。
2、网上实时答疑4次。
3、网上期中考试。
五、本课程教学活动安排表(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六、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建议
1、学习社会调查研究,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社会调查方面的知识为基础,这样才能便于理解有关问题。与本课程相关联的课程有:林楠着,《社会研究方法》,农村读物出版社,1986年;阿特斯兰德着,《经验性社会研究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袁方主编,《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宋林飞着,《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水廷凯等编着,《社会调查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本课程是一门理论联系实践的基础学科,学习中要多注意实践练习,通过必要的练习来吃透并掌握有关的知识。
3、本课程提供了多种学习媒体,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充分综合利用本课程多种教学媒体,解疑释难,加强自学。
4、充分发挥网络在学习中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中央电大在线和昌吉电大在线本课程页面,并积极参与课程讨论活动,及时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这点尤其重要。
5、发挥学习小组在学习中的作用,相互研讨和交流学习中的各种问题,协作完成各种学习任务。
7. 在前面作业的基础上,拟定一份较详的调查报告提纲,并另外写一个完整的导语。
(1)知识点:调查报告的写作步骤和基本要求。
(2)提示:调查报告的提纲内容通常包括:①标题。②观点句。是概括全篇的基本观点的语句,作用是使作者牢记报告的中心。③内容纲要。是提纲的主体部分,分条分项反映正文的构成状况。它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逻辑框架,使观点和资料在其中能居于最恰当的位置。内容纲要的详略可自定。形式可以参见教材315页。但不能照抄。
8.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5中的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有什么区别
华师的是随机作业,每个人的题目都不一样的,所以要现做的。
9. 10秋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形成性考核册的答案!谁有,发一下,谢谢!
没找到2,有3、4的,提供给你参考:
开放教育入学指南作业3
一、 单选题
1. 实践性教学环节有两种:(课程实践性教学)和集中实践性教学。
2. 在每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电大都会根据课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安排适量的(集中面授辅导)课。
3. 中央电大提供的音像教材一般由(着名专家、教授)主讲。
4. 关于电大学生的学习特点,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和普通高校的学生一样学习)
5. 下列属于学习支持服务的是(网上教学平台)。[网上教学平台 计算机多媒体教室 多媒体教材 语音教室]
6. 下列属于学习条件的是(视听教室)。[学习小组 咨询答疑电话 视听教室 文字教材]
7. CAI课件是指(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8. 现代远程教育很注重小组学习活动,小组学习,又叫做(协作学习)或者合作学习。
9. 网上学习的最大特点是(交互性强),适合学员个性化学习需要。
10. (文字教材)是电大课程最基本、最主要的媒体。
11. 以下(集中短时间突击学习)不是进行自主学习的好习惯。
12. 开放教育的学生在网上学习时,网上的学习资源(可下载到本机上离线学习)。
13. 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三类:必修课、选修课和(限选课)。
14. 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15. 下列关于电大考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考试一律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电大的考试分为笔试、口试、听力考试和计算机考试等多种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16. 开放教育学员应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是因为(学员的学习起点和主客观条件不同)。
17. 下列哪一种学习方式,必须有计算机网络的支持(参加BBS讨论)。[参加BBS讨论 学习CAI课件 直播课堂 电话答疑]
18. 开放教育课程的成绩分为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未按规定完成平时作业、实验或课程设计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19. 电大规定平时作业要完成(50%以上),才能获得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
20. 学习一门课程需要自学的时间至少应该是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学时数的(1倍)。
二、 多选题
1. 网络学习资源按照使用的媒体分为:(文本资源、网络版CAI课件、网上讨论)、视频、音频、网上答疑。
2. 开放教育学习过程中的网上交流有以下几种方式(通过BBS与老师和其他同学讨论学习中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与老师和同学联系,寻求辅导和帮助;通过课程答疑室与在线的教师或同学进行实时地交流)。
3. 开放教育的学习是以学生自主化学习为主,老师辅导为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个人阅读、做自学笔记、听课、做听课笔记、平时复习)。
4. 在开放教育中,具体到一门课程的学习,一般要完成以下几个环节(自学文字教材;收听、收视音像教材;到学校参加面授辅导或专题讨论;上网学习并完成作业或实验;参加期末考试)。
5. 开放教育的三级教学平台是指的以下(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基层电大)三级。
6. 在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时应注意(自己的主客观条件、符合本人实际、指导教师的意见)。
7. 进行网上学习的基本步骤是(登录进入教学平台;课程教学资源的查询、浏览;教学信息查询;网上交流)。
8. 非实时答疑是学员进行自主的个别化学习最重要的手段,网络中常用的非实时交互方式有(BBS、E-mail)。 [BBS 聊天室 视频会议 E-mail 直播课堂]
9. 开放教育中,网上实时交互的方式有(聊天室、直播课堂)。[BBS 聊天室 视频会议 E-mail 直播课堂]
10. 注册成功的学员进入四川电大开放教育平台的课程讨论区后,可进行以下(点击论坛各帖子的主题,浏览其内容;点击论坛各帖子的主题,回复帖子;加新帖子;搜索指定的主题)操作。
11. 开放教育学习中,具体到一门课程的学习,一般要完成以下各个环节:到学校参加面授辅导或专题讨论,收听、收视音像教材(自学文字教材、上网学习、完成作业或实验、参加期末考试)
12.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而规定的(课程内容、体系、范围、教学要求)等的基本纲要。
13.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包括课程说明、课程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总体方案、(教学过程设计、考核评价方案)
14. 具体到一门课程的学习,一般要完成以下各个环节(六大环节):自学文字教材;收听、收视音像教材;(到学校参加面授辅导或专题讨论、上网学习、完成作业或实验、参加期末考试)。
15. 四川电大的教学平台中课程的学习资源通常包括:教学大纲、考核说明、IP课件以及(网上辅导和教学信息;网络课程直播课堂;网上讨论)等。
16. 网络学习资源按照使用的媒体分为:(文本资源、视频、音频、网络版CAI课件)网上答疑、网上讨论等。
17. 学习小组一般是按照(同专业;同层次[同是专科或本科])居住地较近、所选修的课程相同、学习进度比较一致的原则组成。
18. 电大开放教育十分重视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平时作业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精心设计的,通过完成平时作业可以检查自己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找出学习上的薄弱环节,还可(有针对性的复习,重新学习,同 时也向 老师提供了反馈的渠道)。
19. 当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E-mail)或信函;网上讨论板(BBS);直接找课 程主讲 老师)、上交的作业等要求教师给予解答或向学习小组的同学请教或与他们讨论,也可约请教师单独会面给予解答;还可以通过在网上查询浏览寻找答案。
20. 集中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教学大纲或要求,各地电大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要求组织实施和考核。根据专业性质不同,一般采取(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形式开展。
三、 判断题
(×)1.学生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时遇到困难,可以听取电大老师或管理人员的意见或指导。
(×)2.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了课程的内容,范围,体系和使用教材。
(√)3.考核说明是命题人员编制、审定试题、试卷的主要依据,自然也是学生复习备考的主要依据。
(×)4.根据滚动开设课程的原则,既要安排开设课程的正考,也要安排开设课程的补考。
(×)5.课程设计(包括课程大作业或设计性实验)是工科各专业的主要理论性教学环节。
(√)6.小组学习是目前世界各国学习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开放教育中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7.考前复习是学习过程的最后阶段,它能代替平时踏实、努力的学习,而是要对整个课程的学习进行检查和补充。
(√)8.开放教育的课程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构成。
(√)9.在电大学习,需要具备或逐步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10.在电大进行一门课程学习,一般要完成以下环节:自学文字教材,收听、收视音像教材,到学校参加面授辅导或专题讨论,上网学习,完成作业或实验,参加期末考试等。
(√)11.为了听好面授辅导课,首先应该在课前完成相应单元的学习,了 解 老师上一次课程涉及的主要内容,以便于知识的前后融会。
(×)12.如果学习中遇到了困难,可在任何网站通过BBS(课程讨论区)、聊天室(课程答疑室)向教师提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向 老师求助。
(×)13.开放教育的教学内容通常也是系统讲授,因此在讲授时,教师一般会全面介绍所有关键的知识或所有较难理解的问题,并着重介绍课程资源的使用、获取方法,对课程进行整合。
(×)14.在听课过程中,做好笔记是第一位的,要在努力听懂和积极思考的基础上做好作业。
(√)15.在阅读过程或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学习的时候,做自学笔记是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率的有效方式。
(√)16.课程考核以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测试,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7.可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以下几种形式的学习:教学资源浏览,音频、视频资料观看,网上数字图书馆资源。
(√)18.在BBS中发帖提问前,最好先搜索查询一下自己要提问的内容的主题是否已有人提问过,而教师是否已有问答。
(×)19.学习小组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三点:研究性、合作性、自由性。
(√)20.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等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必修的教学环节。
四、 问答题
1. 电大学生的学习有别于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内全日制学生的学习,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些区别?
答:电大学生的学习,有别于普通高校校园内全日制学生的学习,其最大的区别是:电大学生以自学为主,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录音、录像课,利用网上教学平台进行学习,同时接受必要的面授辅导。
这是由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师生异地、“教”与“学”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学生“以自学为主”是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之一;学校并不是不组织教学活动,而是组织的方式有别于以面授为主的普通高校,各级电大都为学生提供更为完备的学习材料(如多种媒体的教材等)、学习条件(如视听阅览室、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网络教室等)和各种学习支持服务(如咨询答疑电话、语音信箱、网上教学平台、学习小组等)。 所以,在电大学习,需要具备或逐步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2. 电大学生的学习过程是怎样的?具体到一门课程,又有哪些学习环节?
答:电大学生从注册入学开始,学习的过程大致完成以下“程序”:
·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按照学校提供的教学计划,根据个人工作、家庭和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等实际情况,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
·学习必修课程并通过考核。通常一个专业的必修课程为9~12门,约占最低毕业总学分的60%。
·学习选修课程并通过考核。选修课的学分约占最低毕业总学分的40%。
·完成作业、实验或课程设计。按规定,作业、实验或课程设计的成绩为形成性考核成绩,它是能否参加期末考试的前提,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考核总成绩。
·参加集中实践环节。一般要参加3~4周的社会调查或实习,并在4~8周内完成毕业作业或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撰写论文,最后通过答辩委员会的评议。
具体到一门课程的学习,一般要完成以下各个环节(六大环节):自学文字教材;收听、收视音像教材;到学校参加面授辅导或专题讨论;上网学习;完成作业或实验;参加期末考试。
3. 什么是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有什么特点?
答: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的课程大大增加了形成性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比例,最少30%,最多则达100%,也就是说,达到100%的课程完全取消了期末考试。
学生的成绩不再由一次考试决定,而是通过一系列的在线作业、离线作业、小组讨论、自学报告等实实在在的学习过程的测评,达到对学生成绩的评定的目的。
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计分的方式,每次形成性考核均要及格,期末的终结性考核也要及格。形成性考核通过中央电大“形成性测评系统”完成,终结性考试通过中央电大网上考试系统进行。
4. 学习小组是电大开放教育要求采用的一种教学形式,学习小组一般按照哪些原则来组成?现代远程教育很注重小组学习活动,小组学习,又叫协作学习或者合作学习。为什么要提倡小组学习活动?你认为小组学习有什么作用?
答:学习小组一般由3到7人组成。学习小组一般是按照同专业、同层次(同是专科或本科)、居住地较近、所选修的课程相同、学习进度比较一致的原则组成。
学习小组的成员可以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问题,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交流学习方法和技巧,交流学习信息和资料,互相鼓舞学习信心,激发学习动机,消除个别化学习带来的孤独感,在互帮互学中共同提高。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等通讯方式和学习小组的其他成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还是及时解决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的一种求助途径。
开放教育的学习理论认为,每个人在学习时是受到过去的经验影响的,由于各人的经历存在差异,学习中对问题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这种千差万别本身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大家把个人的学习体会为小组成员共享,有助于形成学习动机,更多地得到他人的启发、帮助和指导,协作学习对推进每一个学员的学习进程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