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事诉讼案例该怎么分析
说实话你这个问题太宏观了,可以说没有具体的操作步骤,不过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其主要依据还是《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我是法学专业,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最好的方法就是熟练掌握各类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构成要件和特点,这样便于区别和比较,最后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对应的发条加以适用,总之狠下功夫才是王道,没有什么捷径好走,希望有帮到你。
⑵ 大神们这个民法案例怎么分析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
在看到民法案例时,一定不要慌,沉着冷静,心态要放平稳。阅读案例的时候,要仔细注意案情细节,又要抓住主要情节和中心问题,切忌一目十行后便匆匆下笔。
2、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民事法律关系是贯穿在民法理论中的一条红线,是进行民法案例分析的基础。考生在对案情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之后,在分析时从民事法律关系入手,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和实质。
3、明确争议的焦点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
争议的焦点往往是题目的问题,也就是案情中最重要的那部分,所以说我们在分析时要把握住重点,明确争议的焦点,并以此为中心进行答题。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法院网-民法案例分析方法初探
⑶ 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方法
可以按照三段论的分析方法进行解答,大前提,小前提,最后得出结论。
也可以首先结论,然后对你的结论进行论证,分析题中牵涉到哪些人、哪些法律关系,然后自然而然就论证出你的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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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如何分析案件情况
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法律关系分析法
(一)法律关系分析法概述
整个民法的内容,不外乎法律关系之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及其变动和变动的原因.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方法的优点:
第一,在存在多种复杂的法律关系时,能够条分缕析地分析各种权利义务。通过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和把握,将各种法律关系比分开来,以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第二,排除非法律关系的因素。很多生活关系由道德、风俗、习惯、宗教等社会规范调整,法律并不介入,如民法学说上所谓的“好意施惠关系”、“自然债务”等理论。例如,甲乙二人素来交好,甲邀请乙到家里做客,此为好意施惠关系,由当事人的私人友谊调整,而不构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及违约责任问题。
第三,把握法律关系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事实导致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关系内在的要素。
第四,把握法律关系的变动。一定的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及其变动的效果,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法律关系加以连接的中介
(二)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
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不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权利义务内容。及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的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适用法律。特点:
第一,考察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在适用法律,把案件事实的分析与法律的适用作为两个步骤。
第二,它是对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全面考察,
第三,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其不仅是一种案例分析的方法,而且适用于法学研究和民法体系的构建。
(三)法律关系分析法的运用
第一步,考察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四个步骤:
1.明确争议的核心关系,围绕该核心关系还有哪些“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二者关系如何。 例如,争议的焦点(核心关系)是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围绕该争议点可能涉及到授权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人是否成立表见代理关系等“有关联的法律关系”,然后判断核心关系与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例如授权关系的有因还是无因等。
2.确定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如好意施惠关系,朋友亲戚相聚交谈、邻里之间相互串门等也不产生法律意义。
3.要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分析其究竟是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无因管理关系还是不当得利关系。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
4.分析考察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即考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1)确定法律关系的主体。首要的就是解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涉及的人的范围、在哪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等问题。1,谁向谁主张权利,是否与法律关系发生直接的利害关系,具有适格的诉讼主体资格。2,确定具体的主体是谁?民事法律关系的每一方主体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数的。例如,在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每一方都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在相对法律关系
(2)确定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决定着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类型,明确权利义务的性质、效力、行使对于分析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债权为对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当事人
间发生拘束力,原则上只能对相对人主张;物权为对世权,任何第三人侵害皆产生排除妨害及侵权责任。
(3)明确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就无法确定,更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债务人的给付行为,
5.是否发生了变更、消灭的后果,以及考察变更、消灭的原因何在。
(1)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根据客观事件以及当事人的意志和行为发生法定的或意定的相应变动。如权利的取得、丧失,权利内容或效力的变更等。
(2)考察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即法律事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实,并非都与法律关系有关,都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例如,朋友亲戚相聚交谈。法律事实不仅引起当事人预期的特定的法律效果,也能够引起当事人预期之外的其他法律后果。如果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则不引起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3)考察法律关系的变动的客观后果。何时产生;是否发生了变动;关系是否已经终止。依时间次序考察法律事实的变动,从而确定法律关系的变动,最终推导出相应的法律效果,而得出判决。
此外,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和地点也对于案例分析具有重要影响。时间对于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计算、要约与承诺期间的计算、清偿期的到来、失权的效果等具有重要意义。地点对于清偿地的确定、风险负担、司法管辖、准据法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⑹ 回答民法案例题的思路(思考步骤)是什么
一、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1.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此类案例的特点是,行为能力问题经常与订立合同、立遗嘱、致人损害等结合在一起。例如:公民甲17周岁,初中毕业后,在一家商店工作,月收入600元左右。甲工作半年后,自作主张花12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金项链。甲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甲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问:商场是否有权拒绝甲父母的这一要求?
此类案例分析方法是:在理解案情基础上,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程度,判断行为人的行为与其行为能力的关系。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无责任,对方当事人有无过错等,从而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哪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等。本案例中,甲虽然从年龄上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其年龄达到16周岁以上,其收入能够维持一般的生活需要,属于“有固定的收入和独立的生活能力”,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属于“被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商场在买卖中也无过错,因此,该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甲的父母无权要求退货,商场有权拒绝甲的父母的退货要求。
2.关于公民的监护问题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常见的监护案例类型主要有:监护人的范围和监护资格的问题、监护人的确定问题、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几种。例如:甲15周岁,为一痴呆人,一日,甲父外出办事,匆忙之中忘了将甲托人照管,结果甲私自玩打火机将邻居家的房屋点燃后烧毁。问:邻居家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
此类案例的分析方法是:结合案情,首先分清案情中的监护属于哪一种监护(是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还是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以及哪些人有法定的监护责任,以确定监护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在监护案件中,一般是以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也要适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损害是由于第三人故意引诱、教唆被监护人所引起的,则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被监护人在受委托单位或个人处接受管理时致人损害,除另有约定外,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受委托的人(如学校、幼儿园等)有过错,负连带责任。上述案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没有过错,也无委托监护的问题,甲的监护(甲父)应当对邻居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公民的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此类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申请人的资格、范围和顺序,申请的时间,撤销宣告判决的条件及效力等问题。例如,公民甲外出打工,5年期间没有音讯,甲妻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5日作出了宣告甲为死亡人的判决。1996年2月3日,甲回到家中发现其妻已改嫁他人,甲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原判决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新判决,撤销了原判决。甲和原妻双方均愿意共同生活,问:甲与原妻能否自动恢复夫妻关系?
此类案例的分析方法是:理解案情之后,运用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案情中所涉及的问题答案,此类案例在考试中大多是直接针对有关法律条文和规定,考生在分析时要注意紧扣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文。如上述案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甲与原妻不能自动恢复夫妻关系。
4.关于个人合伙方面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此类案例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合伙人的资格,入伙、退伙的条件和能力,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和对合伙盈余的分配等。例如: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万元成立一饮食店。在经营中因资金短缺,三人决定向外借钱。乙找到其朋友丁向其借钱,丁声明借钱可以,但自己要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经营并参加盈余分配,乙、丙同意丁的要求,甲因出差在外,不知这一情况。甲回来得知情况后表示不同意丁加入合伙。问:丁的入伙是否有效?
此类案例的分析方法:在分析合伙案例时,首先要查明当事人的出资情况、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情况,有无中途入伙、退伙等情况,然后运用合伙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上述案例中丁的入伙行为由于没有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而无效。分析合伙案例时要特别注意:合伙人之间是相互代理关系、对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各个合伙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的债务。
5.关于法人方面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法人方面的案例主要是:有关社会组织或者团体有无法人资格的问题;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问题;法人的分立、合并时的权利义务问题以及法人联营中的有关问题。例如,公民陈某是四海贸易公司的业务科长。1992年6月因其个人债务急需用钱,找到吕国栋,说是因公司的业务需要借款5万元,吕国栋同意借款,但要求陈某提供担保。陈某找到自己小学时同学王某,说是因四海贸易公司的一笔业务很紧急,因资金不足向吕国栋临时借5万元,7月份就可还钱,请求王某为借款作担保。
⑺ 怎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案例
怎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案例,民事案件总是不会脱离民事基本原则,因为民法的适用范围很广泛,这种适用会直接的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审判。
所谓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及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立法基本精神和指导思想.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特征有。
(1)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制度的规定及实施都具有指导作用。
(2)基本原则是由法律具体规定所确定下来的。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同等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达成意思一致)。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是我国民法的目的。从广义上讲,民法学就是民法解释学,二者为同义语。现代法学理论中,法学方法逐渐从法学知识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关于方法的学问。
德国一般称之为“法学方法论”,日本一般称之为“法解释学”,但其研究对象实质上大体一致。采法学方法论的概念更为贴切,因为法学方法涵盖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法源论、法条论、法解释论、法体系论等。
还包括法律事实认定的方法,关于方法论的探讨研究,我国大陆地区虽然已经有了一些零星的研究成果的发表,但是相比于具体的立法研究而言,学界关注的并不是很热烈,没也有形成一个研究热点。但是就我个人感觉而言。
我认为我国民法学研究水平要寻求进一步提升的话,我们就必须对法学方法论投入更多的精力,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我们把我国的民法学研究引向深入,也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立法研究、司法适用和法学教育。
⑻ 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怎么做
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理由是:本案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本案中,北京实达公司在太原与唐山电机总厂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唐山电机总厂供给北京实达公司汽轮发电机组一套,安装调试地为太原发电厂,因此,太原发电厂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故,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太原发电厂不能成为本案第三人.理由如下: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本案中,太原发电厂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它与案件处理结果也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所谓"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原告或者被告之间存在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根据这一法律关系,如果该方当事人败诉,他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存在两个合同关系,存在两个违约行为,北京实达公司的违约责任来源于其与唐山电机总厂的合同关系,太原发电厂的违约责任来源于北京实达公司与太原发电厂的合同关系,唐山电机总厂与太原发电厂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太原发电厂的民事责任并非来源于唐山电机总厂和北京实达公司地诉讼,与他们之间的诉讼也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