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ufc锤子和米欧奇身高
锤子192cm,米欧奇190cm。
终极格斗冠军赛(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 UFC),是世界上最顶级和规模最庞大的职业综合格斗赛事,每年举办超过20期。该比赛的直播为按次付费形式,赛事擂台为标志性的八角笼,签约UFC的职业格斗选手都经过系统而科学的格斗训练,具备综合运用各种格斗技术的能力。
发展
UFC组织秉承竞技综合格斗的悠久历史和传统,其历史和传统可追溯到雅典奥林匹克运动会。约80年前,巴西的综合格斗形式——Vale Tudo(无限制格斗)。
此后,UFC组织将综合格斗(MMA)引入了美国,目的是以最优秀运动员参加的竞技比赛为理念,最后产生"终极格斗冠军",这些运动员必须精于所有格斗的各种训练项目,包括:泰拳、空手道、柔术、拳击、摔跤,踢拳等格斗项目。赢得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将成为终极格斗冠军。
B. 技术分析:中国人为什么打不好UFC(终极格斗
第一,中国散打比赛跟UFC 格斗比赛技术在拳法、腿法的技术上基本相同。UFC比赛由于受到美国文化背景的熏陶,在拳法的练习上更多的以拳击的训练方法为主,擅长重拳,组合拳的技术。相比之下中国散打的拳法则在力量上和组合速率上稍显不足。
第二,中国散打在技能上,最为注重腿法,腿法是散打中进攻采用的主要技术,主要有赖于腿的攻击范围比拳更长,力量也更大,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散打比赛,腿法的得分率很高,散打界中素来有“拳打三分脚打七,赢人全凭脚下击”的说法。结合中国散打与国外格斗术的比赛,我们也能够明显地看出中方运动员在腿法进攻上的优势。相比中国散打对腿法进攻方面的优势,UFC格斗技术中对腿法的依赖性便没有那么强。虽然UFC的腿部技术与散打相比相差不大,但是选手在运用的频率与效果上都不及中国散打运动员。
第三,在摔法上两者有一定差别。散打主要技术特点在于灵巧多变,擅长借力使力。UFC 选手的摔法则更加简单实用,注重结果,更为依赖力量。由于散打规则中规定一方运动员倒地后另一方不得继续进攻,而且摔倒对方可以得三分,因此散打训练中会着重练习摔法与防摔技巧。UFC 的比赛中摔倒对手不得分,摔法只不过是将格斗从站立向地面的一项过渡动作,格斗过渡到地面之后再使用寝技将对手降服。虽然散打在摔法上具备绝对优势,但是摔法并不是UFC格斗制胜的重点。
第四,散打没有肘击技术、膝击技术和寝技,这也是中国散打与UFC实战格斗最大的区别所在。但在实战场景之中,在没有规则限制的情况下,不可能缺少上述几项格斗技术。散打作为一项格斗技术而言,缺少了关节技击和寝技的技术,无疑严重影响了散打的实战威力。
C. 柔术有哪些招数
印象中上步夹颈是很厉害的招式。巴西柔术讲究破坏力,对于关节有很大的伤害
巴西柔术起初是一种扭斗的武术,它的技术和策略都基于对地面打斗的深入研究。柔术练习者,擅长将对手拖向地面,然后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的姿势。一旦形成控制姿势,柔术练习者可以使用关节技、绞技或击打技术等多种攻击手段,将对手制服。
在1993年第一次终极格斗大赛(UFC)上,霍易斯·格雷西获得冠军,巴西柔术开始引起世人的关注。终极格斗大赛,是使不同门派的武术家进行无限制规则的比赛。
尽管霍易斯·格雷西体重最轻,他还是接着又赢得了三次终极格斗大赛的冠军,并且是在终极格斗大赛历史上惟一一位在一晚上连续赢得四场比赛的选手。目前,格雷西在搏击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而他使用的巴西柔术这种独特的扭斗技术,被称做“格雷西柔术”或“巴西柔术”,其内容是建立在以下两个假设上的:
1.你的对手比你高大、强壮。
2.90%的真实打斗是在扭斗和倒地后结束的。
从这两个假设出发,格雷西家发展出一套为武道界带来革命的打斗体系。同其他武道流派不同,巴西柔术是比较新的。格雷西柔术学校在1925年才开始对外传艺,通过75年的实践,格雷西们在巴西不断改进、完善柔术。仅仅在近10年的时间里,巴西柔术才被国际所接受和认识。
巴西柔术的技术强调有效利用杠杆的原理,使用者可以使用很小的力气,将沉重的对手撬起,并产生巨大的力量。杠杆的运用,可以让小个子、体重轻、柔弱的选手,保护自己不受个子大、体重大、身强力大的对手的侵害。实践证明,柔术选手在格斗比赛,如UFC中占有优势,表明这种武术是有效的。多数的综合格斗技的选手,多兼练柔术,也证明这种武术在赛场内外的实用性、有效性。
统计表明,多数真正的打斗是在双方扭斗后倒向地面结束的。当对手力量和个头都占有优势时,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如果你不知道倒地后如何防卫身强力大的对手,会遇到极大的麻烦。柔术是少有的一种能够有效解决“地面格斗”这一真实打斗难题的武术。在街头,没有裁判监督叫停,没有体重区分,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回合和规则,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在批准的拳赛擂台上,按照规则面对商定的对手的比赛,同大街上有人想揍死你的街头打斗是不一样的。您怎样才能防止比你壮、个头高、身强力大的家伙把你摔到地上,骑在你身上,用他可以用的任何东西袭击你呢?在巴西柔术中,可以找到有效和简捷的答案。
巴西柔术的历史
柔术的起源
柔术的起源可追溯到大约公元前2000年,在现在流行的巴西柔术中使用的众多打斗技术,可以在传统的中国功夫,印度、希腊角斗术,埃及打斗技,美索布达米亚搏斗术中找到踪迹。
实际上,在埃及着名的胡夫金字塔中,有很多的壁画,其中描绘的武术技术与现代的巴西柔术如出一辙。有些学者推测:武术从亚洲的中国等传播开来,由僧侣及士兵带到世界各地。这些战斗技术成为封建统治者在战场使用的、武士阶层擅长的格斗技。
巴西柔术源于日本柔术,柔术拥有大量格斗技术,包括打、投、关节技及绞杀技。“Jujutsu”柔术的意思为“柔的法则”,它适用于所有日本武术体系,“柔”即利用灵活性。柔术的特点在于充分利用杠杆,而非与对手抗力、比力。柔术练习者会选择使用技术,让对手屈服或耗尽其体力,最终将其制服。然而,在古时柔术被视为次要的格斗术。因为多数武士首先使用刀剑,并将刀剑术视为最重要的武术。因此,日本柔术形成多种打斗体系,各自体现一部分最原始的技术及策略。有两个例子,柔道,侧重于摔;而空手道则重视踢、打。
在Edo时期(1603~1867),随着日本内战的结束,柔术开始流行起来。经过几百年的战争,武士们已精通武术,在战争中使技艺更精湛。劳动阶层出现了,柔术成为日常的必需品,许多技术开始适用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情况,曾在战场上使用的自卫术现在在赌馆、市场、茶楼中使用。19世纪,柔术已成为成形的徒手格斗术,用来对付持械或徒手的对手,有些侧重于地面扭斗,有些则重视踢打。19世纪以来,日本共有700多种柔术门派。
战争对柔术发展起了很大影响,将打斗术变成武艺,并带来技术的革新。由于缺少实战机会,很多柔术派别逐渐失去了实用性。没有了战争,武士阶层及战斗性武术也不再需要,剩下的仅仅是日常生活中的自卫术。很多柔术学校开始推行现实的训练方法,而其他的柔术学校只有关门了。在Meiji复兴后(1868~1912),战斗性质的柔术已在日本几乎消声灭迹,令人感到幸运的是,有几位德高望重的大师将柔术从失传的边缘拯救出来。
前田光世与格雷西-巴西柔术的渊源
柔术大师前田光世将地面格斗的法则介绍到巴西。前田被誉为“打斗伯爵”,是古柔术及Kodokan柔道的专家。前田非常擅斗,并参加各种比赛检验自己的技术,他经常参加全接触的打斗赛。他是个小个子,身高5英尺5英寸,体重154镑,尽管如此,他的技术精湛,据说在他一生中只输过一次。1914年,受日本政府委托,前田来到巴西,帮助日本移民建立移民地。此时他受到卡斯托·格雷西的帮助,后者是拥有很强政治背景的成功商人。前田同这个苏格兰移民成为好朋友,于是,将自己的柔术知识传给了格雷西的几个儿子。
卡洛斯·格雷西(1902~1994),当时17岁,为卡斯托的长子,接受前田的训练。记录上显示卡洛斯同前田学习的时间有限,可能只有两年至四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想成为一个柔术大师,似乎不可能。从历史记录看,前田对格雷西两兄弟传授了柔术基本技术、扭斗者应掌握的总体策略及赢得和控制打斗的方法。这些策略是前田自己在参加无限制格斗中获得的体验。此外,格雷西们采用了前田的训练方法——自由格斗训练,和用真打实斗作为验证技术实用性的哲学思想。但很多柔术及在实战中的应用,是由格雷西们自己发展的。卡洛斯传授柔术给他的兄弟奥斯瓦多、卡斯托、若阿、尤葛和艾里奥。在1925年,格雷西们在Rio De Janiero建立了格雷西学校。前田在巴西继续旅行并周游世界,而年轻的格雷西们研究出技术的细节,前田不会想到格雷西会脱颖而出,成为现代最伟大的格斗体系。卡洛斯退休后,开始为其兄弟做经纪人,“成为营养学家”,研究出“格雷西瘦身法”。
艾里奥·格雷西(1908至今)是兄弟中最小的。他非常瘦弱,经常头昏。大夫不允许他进行激烈运动。艾里奥受卡洛斯的管教,经常看哥哥们练柔术。一天,卡落斯未能给一位学员进行单独训练,艾里奥自愿为哥哥代课,艾里奥利用技术来弥补自己力量上的不足。这个学习者被艾里奥的技术折服,从此要求艾理奥正式教他。在教授时,艾里奥发现了很多以小克大的技术。
当时,有很多技术在真实打斗中没有检验过。艾里奥对这些技术进行改造,使之适合像他这样的小个子格斗者(140磅)。他添加新的技术,去除那些需要用很大力量或实战中不实用的技术。同前田一样,格雷西兄弟对所有门派公开挑战,无论体重,不限时间。有一次,格雷西竟在巴西最有名的报纸上登广告:“如果您想头破血流,骨断筋折的话,你可联系我们格雷西。”
无限制格斗几乎没有规则与时间限制,无限制格斗只有击倒对手或让他投降后才结束。格雷西接受了重多挑战,并用所学技术在实战中检验。以艾理奥为首,格雷西兄弟不断掌握最直接有效的对付敌人的方法。艾理奥成为兄弟中最厉害的选手——家族冠军。他成为改革者,发展了新的技术和策略,完成了从“日本柔术”至“巴西柔术”的演化。
艾里奥参加了职业的比赛,他挑战过日本柔道、柔术选手,职业摔跤手,拳击手及马路打架专家。他是第一个在西方世界于1932年打败日本柔术大师Namiki的柔术家。
D. (终极格斗3)中被博伊卡打败的那个巴西格斗家用的是什么拳法
那是,巴西战舞!名字是。卡波耶拉,我们都叫其。 卡波拉,
楼下的。不知道别乱复制。。。。
E. 终极格斗的简介
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判定比赛的胜负:
1、KO胜(击昏对手):选手把对手用合理技术击倒并且使其暂时失去意识,场上裁判员应该立即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获胜。
2、TKO胜(优势胜利):双方选手实力相差悬殊,一方选手在对手连续进攻时失去抵抗能力,并且场上裁判员判定如果比赛继续进行占劣势选手将会有被击昏的危险,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实力强的选手获胜。
3、对手认输:选手用语言表示认输或弃权,或者选手用肢体(手或脚)连续拍击垫子或对手身体三次以上表示认输或弃权,场上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的对手获胜。
4、医生终止比赛:在无犯规的情况下,选手因受伤并经现场医生诊断不适宜继续进行比赛,则可判这名受伤选手输掉了本场比赛。
5、对手弃权:选手场边的助手向场内扔自毛巾以示认输或者弃权,在此情况下场上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的对手获胜。如果场上裁判员没有看到,场外评判员可以终止比赛。
6、取消比赛资格:如果选手由于第四条所列的犯规行为而被取消比赛资格,则应判他的对手获得比赛的胜利。
7、比赛无效: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将视为比赛无效情况,该场比赛成绩无效。
? 双方选手因犯规行为均被取消比赛资格。
? 评判员、医护人员或者比赛组委会由于意外事件而终止比赛。
? 第一回合发生意外事件使一方选手或者双方选手不能继续比赛。
8、当比赛结束时未分胜负,则由台下裁判根据运动员在比赛中判主动进攻者为胜方。 2008年1月5日起 每周六晚22:20首播 每周三晚22:20重播
F. 关于k1和终极格斗的规则问题
ufc
违规行为:
1.头撞
2.插眼
3.咬
4.抓头发
5.抠嘴
6.击档
7.用指头抠挖对手的七窍或伤口
8.小关节关节技(撅手指头、脚趾头)
9.击打后脊柱或后脑
10.用肘尖向下击打
11.击打喉咙,包括扭抓气管
12.揪、扭、挠对手的肌肉
13.抓对手锁骨
14.踢击躺在地上的对手
15.膝击躺在地上的对手
16.踩躺在地上的对手
17.用脚跟击打对手肾部
18.将对手以头部或颈部着地掷向地面
19.将对手扔出八角笼
20.拉扯对手的短裤或手套
21.向对手吐痰
22.因不光彩行为导致对手受伤
23.抓住八角笼铁网不放
24.在八角笼内用辱骂言辞
25.在回合结束时仍旧攻击对手或在回合休息间攻击对手
26.攻击已经在裁判看护下的对手
27.在比赛结束后仍然攻击对手
28.蔑视裁判
29.胆怯,总是避免与对手接触,故意或持续地吐出护齿或伪装受伤
30.助手干扰比赛
31.在比赛期间抛入白毛巾
获胜方式:
1.降服
(1)身体拍垫认输 (2)口头认输 (3)裁判中止比赛
2.技术性击倒,裁判中止比赛
3.判定
(1)一致性判定 (2)非一致性判定 (3)多数判定
(4)平局,包括一致性平局、非一致性平局、多数平局
4.技术判定
5.技术平局
6.失格
7.放弃
8.没有结果(no contest)
k-1
第1条
比赛场地为7.2X7.2平方米,围绳4根的拳台
第2条
选手须戴举办者提供的合乎规定的拳套,须戴护裆、护齿。不可戴护足、护胫、护膝。不可戴隐形眼睛出场。各级别使用拳套规定如下:
蝇量级 50.80kg以下 6oz(安士)
雏量级 53.50kg以下 6oz
羽量级 57.15kg以下 6oz
轻量级 61.23kg以下 8oz
轻中量级 66.68kg以下 8oz
中量级 72.57kg以下 8oz
重中量级 76.20kg以下 10oz
次重量级 79.38kg以下 10oz
轻重量级 86.18kg以下 10oz
重量级 86.18kg以上 10oz
第3条
比赛方法如下:
1、比赛在原则上
a、单场赛为每回合3分钟,共5回合,或3分3回合
b、淘汰赛3分3回合,也有3分5回合的。考虑到选手的安全,一日总回合数不能超过15回合
2、在击倒时主裁判读秒过程中,到了一回合结束时间的时候,按以下处理:
a、除最终回合外,即使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裁判仍须继续读秒,读秒到10判为KO
b、最终回合时,即使读秒正在进行,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信号,比赛即告结束(仅限最终回合)
第4条
比赛的得分,在符合下列项目的基准上作评价、计算:
1、确认为通过拳、脚等有效技作出的准确、有效的打击,根据有否作出相应伤害来判定
2、记分优先顺序为:
a、击倒次数
b、有否给予对手伤害
c、Clean Hit次数
d、根据进攻积极性计算分数,通常优势方可得从劣势方扣除的10分
第5条
比赛判定分类如下:
1、判定 在不能由击倒、技术击倒、失格(丧失比赛资格)决定胜负的情况下,取决于3名评判的判定。最终回合结束后集计各评判的给分,得分多的一方获胜,或由2名以上评判同意而决定胜负。 除此之外判和局
2、和局
a、不能根据评判记分标准来决定胜负的情况
b、两着同时倒地,读秒到9仍不能起身的情况
3、击倒
a、倒地后10秒之内不能起身的情况
b、10秒之内虽能起身,但被判断为无斗志的情况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情况
4、技术击倒
a、因为(由双方无意而偶然引起的)负伤,而被主裁判判定为不能继续比赛的情况。但应按第12条
b、比赛中助手投入毛巾的情况。若裁判未注意到此举,监察员可作出比赛结束的信号
c、裁判终止:主裁判判断一方选手优势明显,而劣势方情况危险的情况
d、医生终止:大会医生判断一方选手负伤,或因受严重伤害而不能继续比赛的情况。尤其是选手受重击倒地的情况,大会医生通过协商可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
5、无效的比赛
a 、双方选手均违反规定的比赛、假比赛或被判定为放水的比赛
b、虽经主裁判一再提醒、警告仍不能积极战斗,而被主裁判宣告双方均失格的情况
c、单场赛中,选手因双方无意引起的负伤而导致比赛不能继续,且比赛回合未成立的情况(按第12条第3项1)
第6条
延长战(仅限淘汰赛):根据第5条第2项判定为和局时,若在淘汰赛中,由于必须决定胜利者,须进行延长战
1、淘汰赛通常为3分3回合(或5回合),3(或5)回合结束时赛果为和局时,进行3分钟的延长战1回合,再行裁决
2、当第4(或第6)回合的延长战仍为和局时,则进行最后1回合3分钟的延长战。若此回合仍为和局,则考虑从第一回合开始的全过程作计分,纵使只有细微差别亦可据之判别胜负
第7条
有效技:比赛中,下列技巧为有效技:
拳法:直拳、勾拳、上击拳、反背拳
脚法:前踢、低扫踢、中扫踢、高扫踢、侧踢、后踢、内股(对大腿内侧的)踢、飞踢、膝撞
但关于反背拳,由如下限制:
1、仅限于手套的手腕折曲部分以上为有效打击部位
2、比赛过程中偶然发生有效打击部位以外击中对手致其负伤的情况,适用第12条第3项
第8条
犯规技
1、比赛中下列技巧判为犯规。裁判对犯规可予以提醒、警告及扣分。在最初的提醒,积累2次算一次警告,以后即直接给予警告。每警告2次即扣1分,1回合中扣3分即失格。但关于犯规行为,由评判员判断为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时,不适用此条
a、头撞攻击
b、肘击
c、攻击下阴(关于膝撞和拳击,对腰带线以下部分的攻击判为Low Blow犯规)
d、使用摔角、柔道之类的投技、关节技
e、指插、扼颈及咬人
f、攻击倒地或起身中的对手
g、主裁判命令分开时仍攻击对手
h、抓住围绳作攻击或防御
i、对对手或主裁判说侮辱性的,或攻击性的话
j、用拳攻击后脑(后脑指头的正后方,侧面和耳朵周围不算后脑)
k、故意使对手跌落拳台外
l、自己走到拳台外
2、评判团认为情节恶劣的,可即时给予扣分
3、一再低头冲入对手怀中的行为,因易引起撞击(Butting--拳击中指双方选手头互撞),应对其予以提醒。若因撞击而导致某一方选手流血,即使属偶然,亦对另一方扣1分。裁判判定属故意的时候扣2分。在双方均流血的时候作为抵消,不进行扣分
4、屡次作出没有伴随攻击的抱腿及搂抱,判为消极,可予扣分
5、选手鲜于作迎击、还击之类攻击的,判为消极,也可予以提醒及扣分
6、抱对手的腿不算犯规,抱腿作出的攻击,仅限于拳击或脚踢一次判为有效。但抱腿作出连续攻击则为犯规。对抱腿而不作任何攻击的胶着状态,裁判应命令分开。抱腿投技属犯规
第9条
失格:遇以下情况,选手丧失比赛资格
1、故意犯规,由主裁判宣告失格
2、比赛中不服从评判员指示
3、比赛迟到或不出场
4、举止粗暴,比赛态度恶劣
5、被主裁判判为无战意
6、每警告2次扣1分,而1回合中被扣3分
7、经大会医生诊断,结果为不能出场
8、比赛回合中助手进入拳台触碰到选手
9、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情况
第10条
一方选手有明显优势时,根据主裁判的判断,无须等到比赛结束即可决定胜负。按第5条第4项d
第11条
出现负伤者时,比赛继续进行与否,由大会医生和评判员通过协商决定。这时,比赛中医生不对负伤处作治疗
第12条
选手因负伤而不能继续比赛时,按以下各项决定胜负
(第一项)因对手犯规而负伤的,主裁判观察受伤选手一段时间,若选手仍不能恢复,比赛不能继续 的,判犯规者负(犯规者失格)
(第二项)因选手自身不注意而负伤的,判负伤者负(负伤者失格)
(第三项)因双方的偶发性而负伤的情况
1、比赛不成立时(5R制比赛,2R结束时比赛成立;3R制比赛,1R结束时比赛成立)
a、淘汰赛:判能继续比赛的选手胜
b、单场赛:判为无效比赛
2、比赛成立时,计算已成立的回合的得分。判得分领先的一方胜。在第3R以后(淘汰赛时第2R后)负伤的,该回合到负伤发生时间为止的记分须加算在内。得分相同的情况下:
a、淘汰赛:判能继续比赛的选手胜
b、单场赛:判为和局
3、但是,在淘汰赛中,以点数领先的选手不能继续比赛时,败方选手可得到继续参加比赛的权利
第13条
选手及所属团体负责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告及判定作异议申诉。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内向规则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14条
击倒读秒
1、所谓击倒,是指选手因被攻击而受到伤害,脚底以外部分接触地面的情况
2、即使未受伤害,选手倒下后不能迅速起身的情况亦为击倒
3、选手受明显伤害,主裁判判断其继续受攻击的话情况危险时,即使选手没有倒地,主裁判亦宣告击倒(Standing Down——站立击倒)
4、击倒读秒随主裁判“down”的口令及手势开始进行。主裁判发出“down”口令之后,场内MC(??)根据记录员的秒表正确计算的秒数进行击倒读秒。只有主裁判可发出“down”口令
5、获得击倒的选手在主裁判作倒地读秒过程中,必须在中立绳角待机,直至主裁判作出指示为止
6、获得击倒的选手不服从上述指示时,主裁判应中断读秒,确认选手移动到中立绳角后再继续读秒
第15条
助手
1、选手应有1名主助手和2名副助手,合计3人在拳台侧待机
2、3名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地方待机
3、回合中能对选手作出指示的只有主助手
4、助手在回合中不能触碰围绳、绳外台面等拳台的任何地方
5、休息时,进入拳台的助手只能有1个
6、助手在回合中不能进入拳台,也不能触碰选手身体,按第9条第8项
7、拳台上各绳角周围不能放置毛巾等物
8、“助手离场”的命令发出后,助手必须马上离开拳台
9、助手不遵守上述规定时,评判员应给予其提醒。第2次提醒时开始每次均予以黄牌提示,黄牌提示3次时自动转为红牌,该助手须离开比赛场地
第16条
服装规定
1、选手参加开幕式等的时候须在拳台登场时,须穿着洁净整齐的服装
2、3名助手应统一服装,有义务与选手穿相同的队服。不允许穿T恤牛仔裤出场。但是T恤作为统一队服是可以的
3、选手比赛着装可自由选择,但须遵守第2条、第17条及第19条
第17条
关于护手绷带和胶布。选手的双手除护手绷带和胶布以外不得缠戴任何物品。选手必须使用举办者提供的绷带和胶布,不允许使用自己的。选手缠绷带时,必须到比赛场地领取并使用。不允许在进入会场前缠好绷带。举办者提供的绷带和胶布只能用在拳上,对其余的缠护物一概不提供。缠护必须经评判员检查及签字
第18条
绷带使用细则
选手拳头部分为了保护,可以使用最小限度的绷带,除绷带及胶布外不能再拳上放任何东西。这里的“最小限度”,是指关于绷带和胶布,评判员许可的范围
第19条
选手除通常使用的绷带、胶布之外,不能以负伤须保护伤处为理由使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保护物。在缠护伤处时,允许使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医生及评判团的检查和签字。没有证明检查过的签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举办者及医生对缠护物等一概不提供。比赛开始之后禁止再对伤处进行缠护
第20条
拳套检查
选手在戴拳套前须接受拳套检查,戴上并封好后,检查人员在拳套封条上签名。接受检查后未到比赛结束不能除下拳套。若发现拳套封条有解开过的痕迹,选手必须再次接受拳套检查
第21条
关于护齿
比赛中,遇到护齿从选手口中掉落的情况,原则上裁判应将其拾起,呆回合结束后交还到该选手所在绳角
第22条
为提高K-1的权威,确保比赛的公正,选手在举办者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有接受药检的义务。检查结果为有药物反应时,选手在该比赛的奖金将被没收
第23条
体检
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受由大会医生进行的体检。在淘汰赛时,获胜选手有义务在比赛后再次接受体检
第24条
关于选手负伤处的治疗
1、大会医生在比赛中不能对各选手进行治疗。按第11条
2、比赛回合中助手也不允许对选手负伤处作任何治疗
3、即使在休息时,也不允许对负伤处作缠护治疗。按第19条
第25条
关于选手跌落拳台外的情况
选手跌落拳台外时,比赛时间暂停,由医生对其作检查。同时评判团商议研讨跌落的原因:
1、判定为有效技造成击倒时
a、比赛能继续的情况:记入击倒1,从停止的时间开始继续比赛
b、比赛不能继续的情况:作医生终止,判为技术击倒
2、判定为非击倒时
a、比赛能继续的情况:从停止的时间开始继续比赛
b、视作因双方偶发性引起的负伤,按第12条第3项
第26条
出现不能按本大会规定明确处理的问题时,由评判长、评判员商议处理
G. ufc终极格斗的规格是怎么样的啊 打死了怎么办呢
早期规则是,除了啃咬,金属物攻击跟伤害对手眼睛外,一切攻击均可视为有效,就是被网上不断传为黑市拳的那种“笼斗”。比赛在八角型铁笼中进行。比赛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击打至对手无力反抗为止!因此吸引了柔道家,空手道家,泰拳高手等,几乎囊盖世界格斗门派的各类格斗家参与。现在的UFC通过不断修改规则,已经逐渐走向主流。它的实况同时被40个国家转播,可称为世界上最血腥,最暴烈,最精彩的格斗大赛。
在UFC比赛中,不管多么强壮的对手,一旦被引向地面,拳脚和摔技将无从发挥,如果他对地面战技巧一无所知,等待他的只可能是被制服。可以说徒手对战基本都是在地面结束的。近身搂抱缠斗是不可避免的,缠斗的结果就是摔倒在地面,有的是故意的,有的则是意外的。打斗的一方可能故意将对手摔到地上,或者一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或者双方都扭倒在地上,在开始就很干脆的击倒场面是非常少见的。而一旦倒地,决定一切的就是技巧。那些实战性的细小动作包含的力度与技巧是外行很难理解的,并且确实无法展现任何花巧感。
UFC (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规则
此规则由美国内华达州竞技委员会2001年7月23日制定
一.级别
轻量级 145磅~155磅(65.7kg~70.3kg)
次中量级 155磅~170磅(70.3kg~77.1kg)
中量级 170磅~185磅(77.1kg~83.8kg)
次重量级185磅~205磅(83.8kg~92.5kg)
重量级 205磅~265磅(92.5kg~120.2kg)
二.比赛时间
头衔争夺赛: 3回合 /每回合5分钟
非头衔争夺赛: 5回合/每回合5分钟
*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犯规
1. 头顶
2. 对眼睛的攻击
3. 咬人
4. 揪头发
5. 鼻孔,耳朵眼,口腔以及对手已有伤口的抠挖撕扯等
6. 裆部的攻击
7. 对小关节(如手指关节)的攻击
8. 对脊柱和脑后的攻击
9. 用肘从上向下的打击(其他的肘部攻击允许)
10. 打击或掐对方喉部
11. 掐,扣,挠等行为
12. 抓对方锁骨
13. 踢倒地的对手的头部
14. 用膝攻击倒地的对手的头部
15. 踩踏倒地的对手
16. 脚后跟踢打对方肾脏
17. 使劲将对手的头或者颈部按向赛场地面的行为?
18. 将对手扔出笼外的行为
19. 揪扯对方的短裤或手套
20. 向对方吐口水
21. 违反体育精神的伤害对手的行为
22. 手抓围笼
23. 辱骂行为
24. 在比赛中止期间攻击对方
25. 攻击已经受到场上裁判保护的对手
26. 比赛结束的钟声响过后攻击对手
27. 无视场上裁判的指示
28. 逃跑,装伤,故意使护齿频繁脱落的胆小怯阵的行为
29. 己方助手席的扰乱行为
30. 比赛进行中仍毛巾。
四. 胜负决定方法
包括以下几种:
1. 认输/降服
拍地(或者拍对方身体)认输
口头认输
2. 场上裁判终止比赛(TKO)Technical knockout
3. 依据点数判定胜负
4. 平局
5. 丧失资格
6. 无效比赛
H. 终极格斗 K1 UFC 这些比赛里有没有从特种部队出来的选手【我说的是进部队才开始训练的】有码
有从军生涯的,而且很多。UFC的战警Mirko Crocop以前是克罗地亚特种部队教官;轻重量级的Brian Stann也是军旅出身,参加过实战;传奇人物兰迪大叔也曾是军队中的一员。
Strikeforce的俄罗斯空降兵自然不必说,练格斗沙皇Fedor Emelianenko都曾经在军队呆过好几年。
部队里的格斗训练是以简单、直接、杀伤力大的阴招为主,很多动作都是正规比赛禁止的,因为军人和格斗家的训练目的就不一样。但是如果一定要比徒手格斗能力的话,特种部队队员绝对不是格斗家的对手。UFC的Ken Shamrock曾经担任美军格斗教练,美军也曾邀请巴西的格雷西家族编写格斗教材。
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的:格斗家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练习徒手格斗,他们的徒手格斗能力当然强。而特种兵花在枪械上、团队配合上的时间要远远超过徒手格斗,他们凭什么靠徒手格斗战胜格斗家呢?特种兵也是人不是神,他们的协同作战能力、操作器械的能力自然非常强,但是单论徒手格斗,他们是不如职业格斗选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