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休谟的不可知论观点
休谟的不可知论或者说怀疑论的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3个命题:
1、不存在关于外部世界的先验综合真理。
2、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任何真实知识归根结底来自于知觉经验。
3、只有经过实验推导的知识才是正确的。
休谟一方面坚持了彻底的经验论立场,排斥用经验之外、其存在的真实性令人怀疑的存在作为知识的根据,把人类知识限定在经验范围之内。
在休谟看来,我们的知识之所以可靠,之所以能够形成,就是我们以能够在我们心中呈现的对象作为认知对象,而那些不能在我们心中向我们呈现的东西,就永远不能成为我们认知的对象。即使是建构知识必须使用的工具——因果关系原则——也是由于我们“感受”到思维或想象中的联系而获得的。
(1)休谟研究方法扩展阅读:
休谟哲学的价值就在于它以怀疑方法的结论——不可知论,唤醒了人们对形而上学独断论的质疑,唤醒了人们对上帝观念的质疑。休谟还通过对“不可知存在”的界定,把人的知识限定在经验活动范围内,反对传统哲学特别是唯理论哲学无限膨胀人类理智能力的错误观点。
休谟还要求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研究精神科学领域中的问题,以规范的方式剖析人性问题。休谟并且暗示,对人的道德的解释优于对自然的推理说明。休谟的这些思想,不仅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德国古典哲学的兴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⑵ 休谟为什么会转向自然的历史研究方法
攻击了重商主义者关于利率是由货币供给量决定的观点,强调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他站在数量论的立场上指出,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只会简单地提高所有价格而必然抵消为开支融资而增加的对贷款需求,使利率不受影响。因此,决定利率的是真实资本供给。在这里休谟转向自然的历史研究方法。
⑶ 关于休谟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哲学家,出生于爱丁堡,与约翰·洛克(John Locke)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其特点在于重视从“生活经验”中提炼出哲学观点,如“知识来源于印象而非理性”,认为没有事实可由先验(a priori)方法被证明。卢梭等后世学人深受其影响。康德亦综合他同理性主义哲学家的观点创建起“正反合”的理论。
大卫·休谟(David Hume)应该被看作有史以来最好的哲学家,虽然他没有马克思的辛辣尖刻,萨特的装腔作势。
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因为形象迷人占尽优势。不管和历史事实是否相符,有数不清的诸如左岸咖啡馆,Gauloise牌香烟,黑色高圆翻领等的浪漫故事,充满绝望和自由的深刻谈话等。相反,休谟在画室玩弹子游戏,陪伴母亲。
克尔恺郭尔(Kierkegaard)和加缪(Camus)的神秘色彩由于他们英年早逝的悲惨结局而更加引人注目。休谟65岁死于肠癌,没有痛苦,情绪正常。实在没有什么死后博得大名的操作空间。确实,普通老百姓对这个人了解实在不多,也许除了唱的歌词“大卫·休谟胜过(耗尽)叔本华(Schopenhauer)和黑格尔(Hegel)”以外。
然而,休谟顽强地留在人们心中,被许多人捧为最伟大的哲学家。我们能否更进一步说他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哲学家呢?我想可以的。不仅仅因为休谟的哲学研究途径现在比他所处的时代更需要。
休谟1711年出生在爱丁堡,当时正是启蒙运动的初期和英格兰苏格兰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的初期。苏格兰的哲学由于科学的成功正在转型,这个转型不是建立在抽象的理论上,而是建立在世界现实状况的经验主义观察上。一下子,大陆思想家笛卡儿(Descartes)和斯宾诺莎(Spinoza)的抽象思考好象无可救药地和他们试图解释的现实世界脱节。哲学必须得切近自然,它的推理要根源于实践经验。
休谟正是帮助把哲学引导到这条新道路上的许多人之一。然而,这条道路也是一条从来都受到怀疑主义威胁的非常不确定的道路。柏拉图和笛卡儿超越怀疑的哲学梦想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需要学会和怀疑共处但并不被怀疑所左右。休谟的独特天才就在于向我们显示如何做到这一点。
休谟实践了自己的哲学观点。虽然在他的哲学思辩中,常常被它们的怀疑主义色彩所困扰,但是,当他重新加入人类同伴并玩起弹子游戏,这些担心不久就烟消云散了。虽然看起来很肤浅,但实际上是一种成熟的认可,即那些声称是虚无主义者的人其实是装模作样:没有人是真正什么都不相信的。
休谟所讲的正是与当今我们密切相关的,因为确定性只能在宗教极端主义者那里才能找到,不确定性很可能堕入后现代相对主义和智慧无政府主义的泥沼。在这个气候下,我们如何解决诸如基因细胞研究,安乐死,公民自由和公民安全等的激烈争论的伦理难题?在科学产生这么多问题的时候我们如何相信科学?在东西方建立信赖的基础瓦解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东西意识形态的冲突?我们需要的是休谟式的途径:在不确定性的海洋上提供一个能够漂浮在上面的智慧的压舱物。
想一想伦理价值问题。休谟在许多关键问题上和道德怀疑主义者观点一致。他不相信建立绝对的道德价值是可能的。宗教当然不能提供这些,因为根本没有办法让我们相信宗教教义或其领袖的权威。不能因为宗教说这是对的那是错的,我们就说这是对的那是错的,而是因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它是对还是错。
在宗教和教派林立的当今世界,休谟的怀疑主义比以往显得就更加聪明。如果我们要接受某个宗教的指导,我们需要理由。单说“相信我,我是牧师”已经不够,不仅仅因为每个主教都说同性恋是可以接受的,但仍有人声称这些所多玛城居民(sodomites叛逆分子)将会在地狱的烈火中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道德价值同样不能用纯粹的理性来说明。休谟把只能被理性证实的真理称之为“有关观念关系的东西”,再次表明他无法创造一个容易上口的范畴的怪异本领。数学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因为数字或符号代表二加二等于四。同样的,你不需要对每一个单身者进行调查就知道他们都是没结婚的人。
休谟认为道德问题显然不能归于这个范畴。你不能紧靠弄明白这些词的意思就知道Asbos(旨在打击反社会规范行为的命令)是否对公民自由造成了无法接受的限制。你同样也无法仅仅靠断定“合法性”和“战争”的意思就解决认为战争是正义性的还是非正义性的争执。道德辩论不是数学,争论无法通过纯理论解决。
因此,不管是宗教还是理性都无法建立道德确定性。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成了人们谴责的没有道德感的人,对你正确的是对我未必是正确的,谁也没有资格批评别人的道德观?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观点非常吸引人,因为它绝对宽容。但是物极必反绝对的宽容就是让人讨厌的。达尔福尔(Darfur)大屠杀对苏丹受害者来说就不是正确的。反战示威者并不认为入侵伊拉克对布什、布莱尔来说是对的对他们来说是错的,他们就认为战争是不对的。
幸运的是,休谟的观点并没有把我们带到道德无政府主义。除了宗教和纯理论外,还有一条知识的路线。关于事实的问题可以通过对现实世界的观察得到解决。所以,如果你想知道水在什么温度沸腾,只要进行实验就能找到。坐在椅子上思考“水”和“沸腾”的意思根本办不到。
然而,事实问题从来没有被证明是毫无疑问的。你得承认科学并不是确定的,但是,毕竟比迷信更可靠。虽然从前的哲学家要求确定性, 休谟则试图将不确定性制定等级。很明显,道德原则比物理定律更加不确定。正确与错误不能像能量或质量一样进行观察或测量。相反,道德事实需要人们感情和怜悯来确定。当我们说折磨人是错误的,我们不是要指定折磨本身的某种特征,而是表达我们对折磨的反应。而且,这些感情是人类自然的反应。移情是人类的共性,这使得人们对是非有共同的看法。感情可能受到经历,社会,理性的影响,但是并不仅仅是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简单产物。因此有这个让人好奇的说法:“毁灭整个世界也不愿意碰伤我的指头并不和理性相违背。”换句话说,让我们从毁灭整个世界的想法退却的不是理性的讨论而是人类的情感。
休谟解决当今道德难题的策略将首先向我们显示如何拒绝接受宗教领袖提出的任何绝对的原则。接着显示任何道德原则需要不言自明,或证明是正确的。清除所有的虚假的绝对性,我们将开始辨认共同的人类本能以促使我们运用自己的理性来发现充满矛盾和复杂性的前进道路。这正是现代伦理学前进的方向。人们无法确定绝对性的起点,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认可。相反,他们需要从把我们团结起来的东西入手。
休谟的天才在于他把显示我们理解局限的冷酷智慧和对引导我们前行的有限的智慧资源的清醒认识结合起来。难怪休谟的理论不被众人吹捧,不需要传奇般的生活,浪漫色彩的死亡或巧妙的口号就可以长久存在。
⑷ 为什么要研究休谟问题
休谟以彻底的经验论的立场,对因果规律提出了质疑。进而对不完全归纳法的有效性也提出了质疑。这些质疑动摇了自然科学的基础。
因为自然科学中,许多需要通过对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经验观察,进行归纳,进而产生出一系列的科学定律。一旦休谟颠覆了因果关系和归纳法的可靠性,那么我们的科学知识就不具有可靠性了。
⑸ 关于休谟的怀疑论
休谟的怀疑主义是以狭隘经验论为基础,无法解决数学和逻辑这些绝对性知识的问题,最后也只能陷入不可知论的泥潭。
其断言人的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许多流派从不可知论出发对科学真理的客观性予以否定,否认了实践使主观符合客观的强大作用,排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排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学理论。
(5)休谟研究方法扩展阅读
不可知论的怀疑论以皮朗和休谟为代表。比兰尼主义主张凡事“中止判断”,以怀疑为目的,这是一种彻底的怀疑主义。这种怀疑只是破坏性的,而不是建设性的。皮朗自己也承认,他甚至怀疑自己的怀疑,这是很难证明的。
正是皮朗把怀疑论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引入哲学。皮朗承认现象的存在,却否定现象的真实性。由于这种现象没有真实性,无法从中得到任何真正的理解,既不能判断自己的感情是真是假,所以他主张在所有问题上“停止判断”。
⑹ 休谟介绍
休谟(1711~1776.8.25)
Hume,David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
生平和着作 1711年5月7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11岁进爱丁堡大学。1729年起专攻哲学。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着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 ,继续哲学着述。1748年出使维也纳和都灵。1749年回家乡,潜心着述。1751年移居爱丁堡市。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1769年8月退休返爱丁堡。
休谟的主要着作有《人性论》 、《道德和政治论说文集》、《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理探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6卷)等。
哲学思想 休谟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结束到产业革命开始的社会变革的时代。这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它继续维持同贵族的联盟以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与此同时,迅速成长壮大起来的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对这个联盟内部的关系作有利于本阶级的调整,并继续反对封建复辟势力。这时,资产阶级的进步性和保守性交织在一起。作为这个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的休谟,贯彻经验论观点,提出了以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怀疑论为特色的哲学体系。
休谟在概述自己的哲学体系时指出,全部哲学可以区分为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两大部分,而科学的哲学研究法是实验和观察的方法。自从F.培根以来,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已经运用这种方法建立起自然哲学的体系。但是,在精神哲学方面,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新的体系。休谟给自己提出任务:应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直接剖析人性本身,以便建立一个精神哲学的体系。而作为这个体系的基础的“人性”本身,他认为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理智和情感。他对“理智”的研究是关于认识论问题的论述,对“情感”的研究是关于社会伦理和政治问题的考察,对宗教问题的探讨同理智原理和情感原理都有联系。休谟的精神哲学体系,大致包括认识论学说、社会伦理、政治学说以及宗教哲学学说等几个部分。
在哲学上,他首倡近代不可知论,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态度。他认为,感性知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知觉分印象和观念两类,但认为人们不可能超出知觉去解决知觉的来源问题。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认为因果联系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而形成的一种观念。在伦理观上,主张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和利益是一致的。他还用其经验论、怀疑论和功利主义伦理学论述了有关上帝观念和宗教问题。
其他思想 在经济学方面,他是18世纪货币数量论的代表,是反对重商主义的。他关于国际贸易的学说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很大的影响。他的社会历史观点以人性论为基础,把对财富、享乐和权力的追求看作是人的本性,认为无论何时何地,人性是一致的和不变的;历史的作用就在于发现有关人性的普遍原理,提供经验教训。所着《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是一部政治史,但此书在附录和一些章节中对各历史时期的生活方式、道德风尚和精神文化作了分门别类的记述。他是把历史研究范围扩大到社会和文明方面的近代西方史学家之一。休谟政治思想保守,反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同情查理一世。在书中,他还严厉抨击长期议会和O.克伦威尔,歌颂“光荣革命”,说它开辟了英国宪法的新纪元,使英国人得以享受人类前所未有的最完备的自由制度。
历史地位和影响 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休谟和I.康德一样,在哲学的发展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休谟的怀疑论为19世纪英国非宗教的哲学思想提供了理论。休谟的不可知论观点为实证主义者、马赫主义者和新实证主义者所继承,对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⑺ 休谟法则是怎么回事
休谟法则是“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休谟在其《人性论》第三卷第一章第一节最后的一个“附论”中提醒人们注意:在从“是”推出“应该”的时候,要小心,要严格推理。换句话说,对于人们经常随意从“是”推出“应该”,
休谟表示了怀疑,并认为这是一个涉及伦理学学科体系的重大问题。
所以,休谟提出了一个涉及伦理学体系的重大问题:能否从“是”推出“应该”。这就是“休谟问题”(休谟难题)。对于这个问题,休谟本人并没有给出回答,一如其哲学的怀疑论(不可知论)。
休谟在这里提出的问题为伦理学提供了由事实判断(能否)向道德判断推理的一个基本法则,即一个道德判断的结论不能从一个事实判断中推出。对该规则的有效性,黑尔深信不疑,并将其称为“休谟法则”。
这个法则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不可能从“实然”(is)中推出“应然”(ought)。1903年,现代英国哲学家、元伦理学开创者摩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着名的“自然主义谬误”。他把凡是用“某种存在的事物”来定义“善的”的伦理学,都称为犯了自然主义错误。
学界通常把自然主义谬误简单地表达为:任何试图从“是”推出“应当”的做法,就是犯了自然主义谬误。
休谟问题包含三要素:事实、愿望、应该。事实只是激发人原有的愿望或产生新愿望的外在条件。事实既推不出愿望,也推不出应该,应该是从愿望推出来的。
但是愿望本身有另外的事实基础。西方普遍地把价值定义为主观的或超验的,这是肤浅的。价值也有事实基础。但是,在两个或多个“愿望(应该)”中,哪一个“更应该”,就没有事实基础了。
只能取决于人的愿望的强烈性或理性、意志。休谟法则的意义在于启示去发现更多的道德客观必然性,从而给人更多的选择。维护人的人格独立、个人尊严。
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休谟和I.康德一样,在哲学的发展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休谟的怀疑论为19世纪英国非宗教的哲学思想提供了理论。休谟的不可知论观点为实证主义者 、马赫主义者和新实证主义者所继承,对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⑻ 什么是休谟问题
休谟问题,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哲学命题,也是一个没有解决的哲学命题,它像一个窗口,给我们打开了一个从事实命题走向价值命题的通道。
事实命题
事实就是事实。这样的事实,摆在了这里,不用解释,不用说明。已经发生了,已经在这里了,我们看到了,我们看懂了,就是如此。这就是事实。就像日月星辰的变化。
休谟问题,成就了这一切。它就像一扇窗户,给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看待我们的一切。于是,我们有了新的学科,有了新的方法,有了新的发现。
这都归功于哲学的休谟问题。
⑼ 经济学为什么要研究休谟
上个星期六,许多朋友和同学来浙大西溪校区跨学科研究中心会议室听了我作的《重读休谟《人性论》及其当代意义》的学术报告。由于汪丁丁老师前面的报告引起大家热烈的讨论,从1点半一直延续到快4点,所以我的报告结束时已经6点多了,没有给大家留下充分的提问和讨论时间。有朋友建议我是否专门写一篇博客,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当然,这样一篇说明性的文章不可能展开来叙述,我只能假定读者是那天下午报告会的听众或对休谟及他的《人性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我的报告主要有三个内容,第一,经济学为什么要关注休谟?第二,休谟的《人性论》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第三,现代科学是怎样证明休谟道德哲学理论的。
第一个内容涉及到我研究休谟的背景。学过主流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经济人假设”是整个现代经济学的逻辑起点,这个假设的两个要点是1、人是理性的;2、人是自利的。但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西蒙和贝克尔等经济学家就已经对这个假设提出了质疑。九十年代以后,包括弗农·斯密斯、宾莫尔、费尔、拉宾、诺瓦克、鲍尔斯、金迪斯等实验经济学家、行为经济学家以及博弈论专家们,更是从行为实验、数学建模、演化仿真甚至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角度,对“经济人假设”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批评和修正。作为对理性、自利的经济人的补充,这些经济学家把道德、正义、公平、同情等带有规范意义的范畴纳入人的偏好,并试图从经济学的逻辑中对这些规范性的范畴作出解释。但这样一来,难免陷入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责难,因为元伦理学的创始人摩尔当年在《伦理学原理》一书中,对所谓的“自然主义谬误”进行过全面的批判,而所谓“自然主义谬误”就是试图用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事物或过程来解释具有规范意义的价值判断。后来,语言哲学家黑尔把“自然主义谬误”归纳为“试图从一个事实判断推导出价值判断”。据黑尔说,一个事实判断是无法推导出价值判断的,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从“是什么”的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应该做什么”的结论。黑尔还“考证”说,这个思想是休谟最早在《人性论》中提出来的,我们无法从“实然”(是)中推导出“应然”(应该)。黑尔把这个思想称作“休谟法则”。这就是我最近丢下许多工作,去读休谟《人性论》的背景。虽然在大学读书时,我也粗略地看过《人性论》。但这次不同,我是带着明确的问题意识重读《人性论》的。而且采取的是精读的方式,并且在对中译本有任何疑问的时候,我就对照英文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