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汉字的造字方法有哪些
1、象形法:此法通过线条勾勒出物体的外形来创造汉字,适用于那些有形可绘的实体事物,例如“日”、“月”、“山”、“云”、“人”、“手”、“牛”、“爪”、“衣”、“卉”、“行”、“泉”等字。然而,由于不是所有事物和现象都能直观地画出来,因此使用象形法创造的汉字数量有限。
2、指事法:该法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指事符号,或者完全使用符号来构成新字。这类字被称为指事字,例如“上”、“下”、“寸”、“刃”、“本”、“未”、“甘”、“亦”等。
3、会意法:通过将几个与字义相关的字或象形符号结合起来,可以表达出一个全新的概念,这样的字称为会意字。例如“兵”、“北”、“从”、“步”、“采”、“牧”、“莫”、“暮”、“休”、“苗”、“开”、“伐”、“明”、“林”、“炎”、“磊”等。
4、形声法:这是一种结合形符和声符来造字的手段。通常,形声字由两大部分构成:一部分显示字的意义或属性,称为形符;另一部分则代表字的发音,称为声符。例如“想”、“枫”、“湖”等字。形声法具有强大的造字能力,据估计,超过80%的汉字都是通过这种方法创造的,如“恭”、“慕”、“灸”、“忽”、“超”、“钢”、“雾”、“梨”、“湖”、“忠”、“泳”、“鹅”、“珠”、“描”等字皆是形声字。
⑵ 东汉的文学家许慎在《》中总结了造字的六种方法分别是那些分别举例子: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将汉字的造字方法划分为6种
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写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