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区划方法与依据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通过对生态现状调查、生态敏感性评估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分析区域生态分布规律,确定各类功能区,并制定规划方案。我国位于欧亚大陆东南,地貌复杂,有三大阶梯:青藏高原、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独特的气候和地貌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农田和城市等生态系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以下是各生态系统的主要特征:
生态敏感性评价关注土壤侵蚀、沙漠化、盐渍化等六个方面,根据各地的生态问题类型和影响因素,划分为极敏感到一般敏感。例如,土壤侵蚀敏感性主要受地形、降水量和植被影响,极敏感区域主要在黄土高原和西南山区。
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等,各个功能区根据其对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分为极重要到一般重要。例如,水源涵养区主要在河流上游,如黑龙江和长江。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细致划分和评估,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我国的生态环境,确保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全国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区域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