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分析测定方法,根据其使用的对象和要求,都应有相应的效能指标。一般,常用的分析效能评价指标包括:精密度、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选择性、线性与范围、重现性、耐用性等;对于生物样品中药物分析方法评价的标准与上述的评价指标相比较,有共同之点也有特殊的要求。测定方法的效能指标可以作为对分析测定方法的评价尺度,也可以作为建立新的测定方法的实验研究依据。 准确度(Accuracy)是指测得结果与真实值接近的程度,表示分析方法测量的正确性。由于“其实值”无法准确知道,因此,通常采用回收率试验来裴示。
②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验证应包含哪些内容,如何验证及评价
那要看是哪一类的生物样品,主要风险控制在于哪个方向。 一般要根据样品的种类,所要测定的成份,来确定使用什么药品什么测定方法。 对于植物主要是重金属和农残,铅砷铬镉铜和DDt,666等 对于动物主要是抗生素、寄生虫药等兽药残留和激素等
③ 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 analytical method verification )是指首次使用法定分析方法时, 由现有的分析人员对分析方法中关键的验证指标进行有选择性的考察,以证明方 法对所分析样品的适用性,同时证明分析人员有能力使用该法定分析方法。《分 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中提供了建立分析方法需要验证的指标,分析方法的确认 并不是重复验证过程。本指导原则不涉及微生物分析方法的确认。
一、确认过程(verification process)
分析方法的确认过程,是指应用法定方法对药物及其制剂进行测定时,评 价该方法能否达到预期的分析目的。
分析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物分析经验和知识,经培训后能够理解和执行法 定方法。分析方法确认应当由上述分析人员开展,以确保法定方法能够按预期 顺利实施。
如果法定方法确认失败,并且相关工作人员(或起草人员)未能协助解决 失败的问题,也可能是该方法不适用于在该实验室测定待分析的样品。
二、确认要求(verification requirements )
1.确认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无需对法定方法进行完整的再验证,但是需要将《分析方法验 证指导原则》表 1 中列出的分析方法验证的指标用于方法的确认。分析方法确认 的范围和需验证的指标取决于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水平、分析方法种类、相关 设备或仪器、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分析对象等。分析方法确认需验证的指标和检验 项目(鉴别、杂质分析、含量测定等)有关,不同的检验项目,方法确认所需验证 的指标也不同。
2.考察指标
分析方法确认应包含对影响方法的必要因素的评估。对于化学药,方法确认 应考虑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和制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对于中药,方法确认应考虑 中药材种类、来源、饮片制法和制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从而评价法定方法是否 适用于原料药和制剂基质。
在原料药和制剂含量测定时,方法专属性是确认法定分析方法是否适用的关键验证指标
④ 药品资料分析方法验证,要求信号值与浓度的线性方程其相关系数要大于4对吗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药品研发和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为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层面来控制药品质量,也就是说要对药物进行多个项目测试,来全面考察药品质量。一般地,每一测试项目可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为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必须对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测试项目的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法进行验证。 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判断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从本质上讲,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方法验证在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成为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
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药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订质量标准的基础。方法验证是药物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二、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
原则上每个检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进行方法验证。
方法验证的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结合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确定。
同一分析方法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用于制剂的鉴别和杂质定量试验应进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验证,前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而后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准确度、定量限。
三、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
(一)需要验证的检测项目
鉴别、
杂质检查
定量测定(含量测定、溶出度、释放度等)、
其他特定检测项目 (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生物活性等)
鉴别的目的在于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标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质,用于鉴别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专属性。
杂质检查主要用于控制主成分以外的杂质,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等。杂质检查可分为限度试验和定量试验两种情况。用于限度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侧重专属性和检测限。
用于定量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强调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
定量测定包括含量测定、制剂的溶出度测定等,由于此类项目对准确性要求较高,故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准确度和线性。
其他特定检测项目包括粒径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生物活性等,由于这些检测项目的要求与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等有所不同,对于这些项目的分析方法验证应有不同的要求。
(二)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为完成上述各检测项目而设定和建立的测试方法。
分析方法原理
仪器及仪器参数
试剂
系统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溶液制备
对照品溶液制备
测定
计算及测试结果的报告等
测试方法
化学分析方法
仪器分析方法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同一测试方法可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但验证内容可不相
(三)验证内容
验证内容:
方法的专属性
线性
范围
准确度
精密度
检测限
定量限
耐用性
系统适用性等
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一)专属性
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鉴定、检出被分析物质的特性。
通常,鉴别、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中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采用的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
1、鉴别反应
鉴别试验应确证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征。
专属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而不含被测成分的阴性对照呈负反应,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负反应。
2、杂质检查
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如有关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供试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与共存物质能得到分离和检出,并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制剂应考虑辅料的影响),比较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价的准确结果。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供试品比较测定结果。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进行比较,对比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
也可采用破坏性试验(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用两种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比较测定结果。
必要时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证明含量测定成分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
(二)线性
线性系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检测结果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量)直接呈线性关系的程度。 线性是定量测定的基础,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如杂质定量试验和含量测定均需要验证线性。 应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 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并说明依据。
(三)范围
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范围是规定值,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应确定验证的范围和试验方法。
可以采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药配制成不同的浓度,按照相应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 范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如百分浓度)表达。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对范围进行验证,如含量测定、含量均匀度、溶出度或释放度、杂质定量试验等。
范围应根据剂型和(或)检测项目的要求确定。
1、含量测定 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00%或更宽。
2、制剂含量均匀度 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剂型特点,如气雾剂、喷雾剂,必要时,范围可适当放宽。
3、溶出度或释放度 对于溶出度,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 对于释放度,如规定限度范围为,从1小时后为20%至24小时后为90%,则验证范围应为0~110%。
4、杂质 杂质测定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结果,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面积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
(四)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有时也称真实度。 一定的准确度为定量测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验证准确度,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对于制剂一般以回收率试验来进行验证。试验设计需考虑在规定范围内,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即测定9次,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可信限。
1、含量测定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必要时,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
2、杂质定量试验
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
(五)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质供试品,经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检测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离散程度)。
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取样测定次数应至少6次。
精密度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
重复性
中间精密度
重现性
1、重复性
重复性系指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 重复性测定可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2、中间精密度
中间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实验室,由于实验室内部条件改变,如时间、分析人员、仪器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验证设计方案中的变动因素一般为日期、分析人员、设备。
3、重现性
指不同实验室之间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六)检测限
检测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 该验证指标的意义在于考察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因此对杂质限度试验,需证明方法具有足够低的检测限,以保证检出需控制的杂质。
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
(一)有关方法验证评价的一般考虑
总体上,方法验证应围绕验证目的和一般原则来进行,方法验证内容的选择和试验设计方案应系统、合理,验证过程应规范严谨。 并非每个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需进行所有内容的验证,但同时也要注意验证内容应充分,足以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杂质限度试验一般需要验证专属性和检测限,而对于精密度、线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则一般不需要进行验证。
(二)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方法验证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因此不论从研发角度还是评价角度,方法验证均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 例如,对于鉴别项目所需要的专属性,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鉴别被分析物,此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强鉴别项目的整体专属性。在方法验证内容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补充。如原料药含量测定采用容量分析法时,由于方法本身原因,专属性略差,但假如在杂质检测时采用了专属性较强的色谱法,则一般认为整个检测方法也具有较强的专属性。
总之,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在方法验证过程中,不提倡教条地去进行方法验证。
此外,越来越多的新方法不断被用于质量控制中,对于这些方法如何进行验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照搬指导原则。
⑤ 检验检测新方法确认的内容包括哪些
方法确认具体来讲包括了标准方法的证实和非标方法的确认两个方面。
我们先来看看方法确认和方法证实的目的是什么:
非标准方法确认目的:
该非标准方法能否合理、合法使用;
标准方法证实目的:
实验室是否有能力按标准方法开展检测、校准活动。
接下来我们看看标准方法证实和非标方法的确认应该如何做:
标准方法证实:
从人、机、料、法、环、测几个方面去证实实验室有能力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有能力开展检测、校准活动。
证实的内容要从七方面去做:
(1) 对执行新标准所需的人力资源的评价,即检测、校准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技能及能力;必要时应进行人员培训,经考核后上岗;
(2) 对现有设备适用性的评价,诸如是否具有所需的标准、参考物质,必要时应予补充。
(3) 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价,必要时进行验证。
(4) 对物品制备,包括前处理、存放、辅助试剂等各环节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的评价。
(5) 对作业指导书、原始记录、报告格式及其内容是否适应标准要求的评价。
(6) 对新旧标准进行比较,尤其是差异分析与比对的评价。
(7) 按标准要求进行完整模拟检测,出具完整结果报告。
标准方法证实应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及其证实的记录,标准方法变更后应重新证实。
非标准方法确认:
一个非标方法的确认,在文件中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方法适当的标识;
b) 方法所适用的范围;
c) 检测或校准样品是什么类型,以及对样品的描述;
d) 被测参数的范围;
e) 方法对仪器、设备的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性能的要求;
f) 需要用到的的标准物质;
g) 方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对环境稳定周期的要求;
h) 操作步骤,包括:
—样品的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
—检测、校准工作开始前需要进行的检查;
—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使用前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结果的记录方法;
—安全注意事项;
i) 结果接受(或拒绝)的准则、要求;
j) 需记录的分析数据;
k) 不确定度评定。
非标方法的技术确认,需要从五个方面确认:
(1)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比较;
(2)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3)实验室间比对;
(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5)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技术确认要尽可能全面,并需有确认记录。
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药品检验分析方法验证的项目包括以下八项
(1)专属性
(2)线性
(3)范围
(4)准确性
(5)精密度
(6)检测限
(7)定量限
(8)耐用性
(9)系统适用性
根据检测的类型,采用的技术检测方法,确定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
⑦ 药品质量标准研究方法学验证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基本上都是哪些内容:系统适用性、专属性、进样精密度、线性、检测限、定量限、溶液稳定性、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回收率)、耐用性试验,具体操作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A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原料药:有关物质、含量、残留溶剂方法学认证。
制剂:有关物质、含量、溶出度(固体或半固体制剂)
⑧ 建立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对定量分析方法进行验证包括哪些内容
1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1.
范围
准确测定生物基质(如全血、血清、血浆、尿)中的药物浓度,对于药物和制剂研发非常重要。这些数据可被用于支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或根据毒动学、药动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结果做出关键性决定。因此,必须完整地验证和记录应用的生物分析方法,以获得可靠的结果。
本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也涉及非临床或临床试验样品实际分析的基本要求,以及何时可以使用部分验证或交叉验证,来替代完整验证。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验证和试验样品分析应符合本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应该在相应的生物样品分析中遵守GLP原则或GCP原则。
2.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
2.1
分析方法的完整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特定方法对于测定在某种生物基质中分析物浓度的可靠性。此外,方法验证应采用与试验样品相同的抗凝剂。一般应对每个物种和每种基质进行完整验证。当难于获得相同的基质时,可以采用适当基质替代,但要说明理由。
一个生物分析方法的主要特征包括:选择性、定量下限、响应函数和校正范围(标准曲线性能)、准确度、精密度、基质效应、分析物在生物基质以及溶液中储存和处理全过程中的稳定性。
有时可能需要测定多个分析物。这可能涉及两种不同的药物,也可能涉及一个母体药物及其代谢物,或一个药物的对映体或异构体。在这些情况下,验证和分析的原则适用于所有涉及的分析物。
⑨ 在验证分析方法时,需要检测哪些数据
方法/步骤
1、首先,打开或者是新建一组数据,这里是打开一组案例分析中的数据进行分析。
2、在浏览窗口中找到需要分析的数据。
3、选择分析,描述统计中的比率,单击打开。
4、弹出一个设置窗口,我们再这里设置比率的分子和分母还有分组变量。
分子和分母分别表示比率变量中的分子和分母变量。
分组变量一般是叙事变量,使用数值代码或者是字符串对分组变量进行编码。
5、这是根据数据中的变量设置的三个分值。
6、下面是对统计量进行设置分析。
打开统计量窗口,里面有四大块,根据数据统计分析自定义设置,设置完成之后确定即可。
7、下面是根据数据分析设置的显示结果,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