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独特视角呢,是一种什么样的微观分析方法呢?张五常在1991年的这篇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章中开篇就讲到了这种变化。在新古典框架里,“在瓦尔拉斯(Walras)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企业家,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而新古典大家马歇尔又过于急噪,总是太想把经济学象心理学、生物学那样挤入科学的殿堂,虽然他“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与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在此以后,人们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了经济学大厦的工程建设,力图从效用理论、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各个方面将新古典的大厦夯实,使得经济学以一种严谨的形式美展现在世人面前,它自己也急不可待的自我宣称自己是最接近自然科学性质的社会科学,是最成熟的。然而,这一切在20世纪5、6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奈特早在1924年就已经提出了不确定性概念,西蒙(1953)的有限理性,科斯(1937)、(1960)的交易费用范式和社会成本问题,哈耶克(1937,1945)的关于知识问题的讨论,以及迪克莱特对反垄断的口述传统都对新古典造成了冲击。正如科斯所批评的那样,经济学不应该只是一堆分析工具,尽管他们也十分重要,更重要的应该是它的研究内容或论题,“我想经济学家应最哦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制度!”(1998)如此以来,我们就不难看出新制度经济学本身正是在不满新古典日益成为一门抽象的语言而丧失了实际内容方面而兴起的,这个学派既吸收了传统的一些经济分析方法,又有自己的分析范式。 任何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成本,价格机制也是制度之一种,它的运行同样如此,但价格机制仍有它显着的优越之处。
任何一个社会,人们都不再是自给自足的,人与人之间既合作又竞争,因为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要来说总是不足,所以竞争和稀缺是同义的。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则,或称为产权或称为制度,无疑人们是无法走出霍布斯丛林的。这是一种困境。我们姑且不在此讨论霍布斯、卢梭以及洛克的思想,因为那显然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我们只来考虑分析制度的绩效。讨论绩效,必然要假定人们已经走出了丛林状态。
然而,即便产权确定了,却有着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产权人的需要,竞争的产权规则本身就是千差万别的。这些方式中,价格机制只是其中的一种。只不过,它的绩效最高,相对于租金消散所带来的人们的成本来说,是最低的。我们从这里开始谈起。
租金是对使用资源的一种支付,这种支付就是一定制度安排下我们为满足最终享受收入而必须花费的成本,最早的租金概念专指地租。李嘉图当年的概念是只土地使用的价格,它不随人们的需求的改变而改变供给状况,因为供给根本缺乏弹性。其实,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几乎只要存在竞争就必然存在这种供给的缺乏弹性。那么,对这些稀缺资源的分配就必须通过一种机制来完成。在历史乃至现代,这样的机制都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古代的九品中正制就是对稀缺的政治资源的分配,现在机关里的论资排辈现象等等也是如此。其实,这和男人凭气力、女人凭容貌来排列本质上讲并无二致。虽然这些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一再为人们所行使,但人们的代价有的时候常常会十分高昂,这一代价就是租金的消散。我举一个夸张的例子,在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进华府亲近秋香假装卖身葬父,而另有一位则假装卖身葬全家,二人都想进华府,但石榴姐手中却只有一个名额,于是竞争势在难免。石榴姐自称心肠软,见不得别人家惨,于是二人就制定了一个相互比谁更惨的竞争规则,结果大家都知道,两个人的成本都是十分高昂的,唐伯虎为此打断了自己的胳膊,而另一位哥们竟然因此而命丧黄泉。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租金的消散是非常之大的。这和排队成本一样,只不过它更夸张,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只是要达到最后分配的目的,即一个均衡状态而已。如果石榴姐的心肠没那么软,而是很黑,让二人出价竞争,租金就不会消散,结局也不会这么悲惨。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不采用价格或使得价格扭曲的情况,总会有另一种规则来代替它,但是代价会十分高昂。正如哈耶克(1945)所说:价格机制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也许是所有发明中最伟大的。
可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时候人类偏就是选择了非价格的配置规则,正如张五常(1974)所说“租金消散能导致均衡的观点是一种机械演习,不是经济学命题”,我们要解释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于是,接下来就引出了年轻的科斯当年的问题。 如果象我们上一节所言,那么价格机制就应该是最佳的,“看不见的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新古典辛苦了几十年,无非也是想把这一思想更为理论化、系统化,基础更为坚实。然而,真实世界比理论显然要复杂的多,人类的智慧与上帝相比,也许根本就是上帝跟人类开的一个玩笑。1930年代,一位大三的学生科斯拿到奖学金从英国来到新大陆,并巧妙的参观了福特的汽车公司——这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公司之一,于是科斯开始问了他的两个问题:一、既然“黑板经济学”告诉我们价格体系如此有效,那么为什么现代经济里还有依赖行政命令运行的企业的存在呢?二、企业的边界在哪里,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场的大海中在什么样的规模下被确定呢?
1937年科斯在文稿写成四年后终于发表,这就是《企业的性质》一文。科斯首先表明,其实在新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并没有对企业问题视而不见,新古典并不比古典经济学更狭隘,但他认为,那些重视及解释都不能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还有奈特的观点。
奈特利用风险和不确定性来作为工具进行分析,并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的产生。风险是人们可知其概率分布的一种不确定,但是人们可以根据过去推测未来的可能性,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类的无知,因为不确定性表示着人们根本无法预知没有发生过的将来事件,它是崭新的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根据这样的分析工具,奈特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总有少数人,他们具有风险偏好的性质,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拓新,勇于为利润的生成而不懈努力;而绝大部分人是风险规避和中性的,他们愿意交出自己的权利让风险偏好者指挥他们,但条件是偏好者-企业家要确定的保证他们的薪水,于是,公司就在这样的权利划分中成立了。这是《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的思想。但科斯不认同,他一方面认为奈特也承认管理者(非企业家)也负有日常管理的责任,这一现象奈特无法解释,奈特的分析无法给管理者以地位;另一方面,科斯认为如果仅仅只是风险偏好不同,那么雇主和雇员之间也完全可以通过契约的方式来以市场完成之。
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并非是无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价格发现的成本,只有这一成本小于企业的组织成本时,人们才会通过市场来完成。这个成本就是科斯首创,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大行其道的交易成本,这一概念我们稍后再谈,下面我们还是先来科斯的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规模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是之后几十年NIE乃至主流学者们不断追问的一个问题。科斯的答案比较简单,这就是那几个着名的圈圈,他说,在一个城镇的消费中心A的外围有产业B、C,如果我们的企业处在外环C处,那么在交易成本边际上高于组织成本时,企业就在环内扩张,这就是规模效应,而这种扩张会带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会增加管理的难度,以至于大于了市场交易成本,那么企业的边界在横向上就会被确定;而向内环B的扩张也是如此,即与B的市场交易成本与合并后的组织成本相比较,边界也可以通过边际分析确定。应该说,科斯的这个分析是非常清晰的,因为他借用了交易成本范式,而交易成本则是一个应该加以解释的概念。许多经济学家不满意科斯的分析也常常是从这个角度来非难的,的确,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定义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这里的分析显然会显得空泛。后来的对纵向横向一体化的分析几十年间络绎不绝,其中最有名的有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分析和套牢问题(HOLD-UP),也有哈特提出的核心资产和剩余控制权概念,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就不进一步讨论了。 新制度经济学采用的是动态分析法,而不是一般经济学的静态分析法,这个理论方法来自于德国历史学派。德国历史学派认为历史是连贯的运动,而不是静态的,传统经济学运用的是静态分析法,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的重要区别之一。
作为二十世纪经济学一支突起的异军,新制度经济学它的起点是大家公认的科斯教授1937年的那篇短文《企业的性质》。之后几十年间,尽管有奥利弗·威廉姆茨等经济学家呼吁人们重视这个方法,但经济学家似乎对这篇文章视而不见,直到1959、1960年科斯的另两篇宏文《社会的成本》问世之后,他的思想才逐渐被大家注意,然而,即便如此,仍然是引用者多而深入研究者少。对此,科斯常有抱怨之词。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大经济学家认为1937年的文章太过空泛,从逻辑上看虽然无懈可击,毕竟难以操作。当然张五常先生肯定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认为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它是后来1960年文章的源头。
康芒斯、范博伦等老一代的制度经济学家,对于制度的批判多是从社会道德伦理,科斯认为此举降低了自身的价值作用,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过少。
Ⅱ 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
释义
总起来说,就是以古典自由主义为价值,以公共选择与制度分析为逻辑,在中国发展的背景下,着眼于治道变革,探索具体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政策问题。具体的制度安排偏好是个人自由、公民权利、市场经济、公共经济、自主治理、有限政府、宪政法治与民主制度,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源泉在于更多的个人自由,更适当的公民权利,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公共经济,适当的由自主治理、有限政府、宪政法治与民主制度构成的制度平台。
简介
自亚当·斯密(Adam smith)以来,经济学家们就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来研究经济问题。在一定情况下研究这种假定有利于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做深入地分析,但在许多情况下研究人类经济行为远比传统经济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更为复杂。因此,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做为变量,把集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引入到了经济理论的研究中,建立了更为接近现实经济活动的方法论。这种研究方法在经济学的研究中被广泛地运用,而且这种分析方法对中国转型时期的经济学和经济发展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制度分析方法采取了结构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社会文化分析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揭示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特征
总体来看,制度分析方法的特征主要有:
动态化特征
即用进化或演进的眼光来看待经济世界,这是制度分析方法的一个突出特征。其实质是用动态的在生物学意义上不断发展变化的眼光来考察人类经济行为。这种情况开始于制度经济学家的鼻祖——凡勃仑(Veblen),从他开始就明确地将对制度的分析纳人到经济学研究的框架中,更关心导致经济系统发生变化的制度因素和制度变化的方向[1](P264)。制度分析方法特别看中制度的演进,而且认为促进制度演进的真正动因是技术的变化或技术的能动性,同时还认为技术变化和经济政策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因此,这一研究方法说明,具体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对技术及其变化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说明,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是在制度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制度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去寻找问题形成的真正原因。
“非纯粹经济分析”的特征
西方正统经济学家在方法上,总是假定制度是既定的。由于对经济活动作了这样的简化,经济理论总是习惯于把经济现象放在不超出经济体系的范围中进行考察,只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他们所关心的经济行为是人们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去进行生产,经济分析的基本问题是生产、有效的组织和财富的分配。但是制度分析方法始终坚持这样一种信念:社会经济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经济系统中一切事物之间都相互关系、相互依存,而且任何事物都是其他事物的原因。这样一来,所有内生条件中的某一条件变化后,其他条件也会随着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会使整个经济系统朝着某种方向运动。由于制度分析方法坚持这种信念,所以他们关注经济系统的整体。在研究经济问题时既考虑那些“经济因素”,又考虑那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并把那些诸如法律、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非经济因素纳入经济研究的内生变量中。
方法论的集体主义特征
从经济学的方法论史来看,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途径;一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二是方法论的集体主义,他们认为最有效的社。正统经济学是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而制度经济学则带有强烈的方法论集体主义色彩,他们关心的不是个人或某个企业的行为而关心的是制度这一集体行动的结果或集体行动对个人选择的控制和约束。“因此,制度经济学家们倾向于避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并且戒绝在缺乏制度的体现而强调均衡、最优和纯粹市场的模型中进行解难研究。”[2](P932)所以制度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康芒斯(Commous)把“制度”定义为:“集体对个体行动控制的逻辑。”他们认为对制度这一集体行动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
具体化特征
制度经济学家在研究方法上带有具体化的特点,他们着重研究微观经济制度,并更多地从现象上和形式上进行分析。所以其理论核心总是围绕着制度的内涵和构成、制度变迁和创新、产权制度和国家理论这些具体的制度范畴。在制度的内涵与构成分析上,使用“制度安排”将制度内涵具体化,认为制度安排是约束特定经济行为和关系的一整套行为规则。在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具体涉及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在产权制度的研究中,以具体的产权制度为典型、分析了产权制度的起源和功能以及产权制度的演进。在产权制度的激励问题研究中,从具体的经济目标出发,去研究如何制定具体的制度和规则以保证行为主体进行创新活动。
运用
制度分析方法的产生是经济学方法论史上的一次革命。由于这一分析方法注重从现象和形式上进行制度分析,因而具有客观实用性,它针对了当代外部性经济问题的解决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被广泛运用于经济理论的研究中。其运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制度分析方法
1、在治理外部性经济问题中的运用 经济活动的外部性(Externalities)是市场机制的故障,是指个人或企业的行为直接地影响了他人而又不需要为此种影响付出代价或给予补偿的情况。当有害外部性存在时市场配置是无效的。面对大量外部性经济问题的出现,正统经济学家们对此束手无策,而制度经济学家运用其制度分析方法提出了治理这种市场故障的对策,这些措施有:
1)通过产权制度的界定治理外部性经济问题。这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Coase)所提出来的,他认为政府只需要通过产权制度安排这一简单的办法就可以解决这些市场故障。这种办法被称为科斯定律,他指出:当交易成本很小且收入的大小不影响交易双方的决策时只要产权被界定清楚,就能解决市场故障,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3](P226)
2)通过政府最大程度的干涉来治理外部性,其实质是通过政府制定完善的规则来约束外部性经济问题的出现。其主张有两方面:一是主张政府制定一些限制污染的标准,个人和企业可在一定的范围中释放污染。二是主张政府制定详细的规则和说明,指出污染达到什么标准时就会给人类造成危害,从而引导企业自觉地在一定范围内排污。
3)通过税金或补偿来治理外部性经济问题。主张建立一种税收制度,而且这种税收制度采取累进制原则,污染少,赋税少,污染大,赋税大,通过税收限制个人或企业造成环境污染。或者政府也可以通过奖励的办法限制污染,如通过减税的方式鼓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限制污染。
2、在经济机制设计研究中的运用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是当代经济学正在发展的一个新领域,也是制度研究方法典型运用的一个例子。他所讨论的问题是:对于任意跟定的社会目标,在自由选择、自由交换和分散化决策的条件下如何设计一个经济规则(政策、条例等)来达到既定的社会目标。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信息问题。二是激励问题[4](Pl53)。
传统经济理论通常把经济机制看成给定的前提下,从人的利己主义行为动机出发,从市场角度来探讨资源的配置。而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应用制度分析方法把制度设计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个主要的内生因素,从制度设计出发,探求形成资源配置的经济机制。这种研究方法被运用到经济理论研究的许多方面:在判断一个经济机制优劣时,看他能否以较少的信息成本,产生激励相容。在一个具有双层委托代理制的企业中,如何设计一个机制,使代理者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
3、在经济史研究中的运用
在传统经济史研究中,人们在方法上格外推崇史料的收集、整理与考证,使经济史成为了一种史料的堆砌。道格拉斯·诺斯(North) 则运用制度研究方法,独辟蹊径,力求运用制度变迁来解释经济增长,在制度结构变迁的研究中来解释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和资本积累等问题,改变了自斯密以来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相分离的现象,将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熔为一炉在经济增长问题的解释中,主张应当把制度看成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变量,意识到了制度会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他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社会如果投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投有从制度方面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投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应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或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