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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犯罪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3-06-17 15:20:42

Ⅰ 专门方法论四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联系实际阐述原则的运用和效果。

高三政治—哲学常识主要原理与方法论
★(辩证)唯物论★
1.自然界客观性原理
: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
:①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②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务必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不过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①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②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1)一切从实际出发(2)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意识,克服错误的认识。
3.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变或消灭规律,但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
:承认规律的客观性,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
4. 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关系原理
:<1>尊重客观规律离不开发挥主观能动性 <2>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
: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人类各项成功的活动都是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合。如农业的发展、工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神舟飞船的成功发射,卫星成功发射、科学上探索发现、各种工程的兴建等等。
★(唯物)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不能否认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应用这一原理, 说明我国现代化建设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说明我国要处理好三大产业之间的关系;说明我国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处理好经济与教育、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说明当前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经济发展要处理好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
2.因果联系原理
:唯物辨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这就要求我们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求我们善于总结、善于反思找原因,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人们在学习和工作中,“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虚心、骄傲是原因,进步、落后是结果。要未雨绸缪、趋利避害。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或避免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
3.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1)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2)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3)整体和部分二者不可分割,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1)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2)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着眼,又要搞好局部;说明在我国的改革和建设这些重大问题上,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说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必须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中央的权威,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4.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
: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 。<2>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 <3>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看待一个人应当坚持变化发展的观点;说明我国的改革事业是新事物,要用创新精神拥护和支持改革,积极投身到改革事业中去;说明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认识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5.矛盾普遍性原理
: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即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善于全面分析矛盾,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反对片面性、一点论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处理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关系;说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贯彻邓小平一系列“两手抓”的思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说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要正确处理市场与宏观调控、速度与效益、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产与消费、经济与教育、经济与人口、经济与资源、经济与环境等矛盾;说明在我国政治生活中,要正确处理民主与法制、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等矛盾;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做到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统一。
6.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不能混淆不同性质的事物,不同的地区状况所走的路子不相同。
7.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二者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普遍性。
:这一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原理也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即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要把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结合起来。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工作方法;说明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同特征和基本原则,如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共产党的领导等,又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说明邓小平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的辩证统一。
8.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次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次要矛盾反过来也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与解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坚持两点论和一点论的统一;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其他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
9.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弄清事物的性质。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在我国现阶段,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说明对待股份制,不能笼统地判定它的性质,国家和集体控股,股份制就有明显的公有性质;说明实行“一国两制”以后的中国,国家的主体是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国的国家性质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说明我国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是主流,但是也确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所以要加强廉政建设。
10.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1>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2>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3>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4>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又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说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关键要靠自身努力,同时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说明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在条件的作用。
11.量变和质变相互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1>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2>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1>坚持适度原则,控制量变的限度<3>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3>要重视量的积累,为质变创造条件。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对待有益的事情要重视量的积累,促成飞跃,而对于某些事情则必须坚持适度原则,防止盲目蛮干的思想和行为;说明青年要把理想和苦干精神结合起来,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才能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有进有退,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也体现了上面的原理。
12.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要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人生道路上的曲折。
:应用这一原理,说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说明要站在发展的立场上,支持改革等新生事物,促进其发展壮大;说明要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曲折,坚信光明的前途,才能满怀信心地战胜困难和挫折,向着正确的人生目标迈进。
★关键要点★
▲唯物论:
1.物质的概念: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放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也是根本特性、本质属性),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2.有了人脑不一定就有意识,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存在。
3.意识能动作用包括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和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反作用两个方面。
4.意识能否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主观因素:立场,世界观、人生观、思维方法,知识构成。
5.①什么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
②为什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a.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
b.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正确地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是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立足点。
③怎样才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
a.反对主观主义;b.要坚持全面地、整体地、发展地看“实际”
6.主观和客观“具体的统一”是指:主观认识要符合当地的实际,主观和客观“历史的统一”是指:主观认识要符合当时的实际。
7.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
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承认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唯心主义的根本观点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识,不湿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二者的分歧是围绕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展开的。
8.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哲学中的两个基本派别。
▲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
1.联系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才叫联系。不是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联系是客观的,所以人们不能否认联系,不能主观臆造联系。但人们可以改变条件创造条件,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2.“四面八方”横向的联系是指空间上一事物与周围事物的联系;“前后相继”纵向的联系是指时间上前后事物之间的联系。
3.因果联系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先行后续,二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4.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种情况是,某一现象在这一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关系中则是结果;另一种情况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5.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部分对整体的影响:部分会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
6.离开物质谈运动是唯心主义观点,离开运动谈物质是形而上学观点。
7.发展是变化,但变化不一定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前进的进步的变化才是发展。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也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判断新旧事物的客观标准是看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8.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区别:现象是外在的,人能直接感知的;本质是内在的,必须要经过抽象思维才能得出。联系: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式,本质要通过现象才能表现出来,现象是规律的向导。
9.规律和规则、法律条文、规定的关系。(参考书本P76页)
10.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含义及二者关系(参考书本P80页)
▲矛盾(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1.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是无条件的,而统一是有条件的。“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依据一定条件相互转化。
3.矛盾是客观的,不能制造也不能消灭,但可以解决,解决矛盾只是把矛盾的激化状态转化成缓和状态,并不是消灭矛盾。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还在于它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6.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多数”与“少数”的关系。
7.认识事物的秩序: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
8.事物的主次矛盾转化了,我们的工作中心也随之转移。
9.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随之改变了。
10.明确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难点、易混点——切记!!!):
(1)深刻理解含义:
a.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强调的是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许多矛盾的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必有一种矛盾是主要的。
b.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它强调的是同一矛盾中,矛盾双方有主次之分,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有一方是主要方面。
(2)把握关键性词语:
a.主要矛盾常常用这样的词语:中心、关键、重点、重中之重等。
b.矛盾的主要方面常常用这样的词语:性质、本质、主流、方向、主体等。
(3)明确命题旨意:
a.主要矛盾一般适用于“办事情”,解决问题。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怎样集中力量找出问题的关键,抓住重点,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b.矛盾的主要方面一般适用于“看问题”,认识事物。在事物存在的利与弊、优与劣、功与过、长处和短处等方面,针对事物的性质作出评价与判断,强调对这个事物当前状况的认识。
▲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根本原因、根本动力),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和延缓作用,只能是影响。
2.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情况,一是数量上的增减会引起质变,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的变化也会引起质变。
3.量变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一定范围和限度之内不会发生质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4.适度原则是要保持事物原有的性质,促成飞跃是要改变事物的性质。
5.质变不一定是发展,但发展一定是质变。
6.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最根本的分歧在: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7.唯物论与辩证法是统一的。辩证法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上,唯物论贯穿着辩证法的思想。
高二哲学下册知识点总结

第一部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概念原理

第五课
概念: 1.人的自觉能动性 2.认识的根本任务 3.感性认识 4.理性认识 5.现象 6.本质 7.真象 8.假象 9. 真理 10科学理论 11. 分析 12. 综合 13.合理想象 14. 创造性思维(创新)
原理
1、人的主观能动性原理
[内容]:人区别于物的特点是: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包括三个方面:想、做、精神状态。
[方法论]:充分而正确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要求尊重客观规律,从客观条件出发,不断积累正确的主观因素)。
[反对]:割裂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唯心主义观点、形而上学观点。
2、 认识的根本任务原理
〔内容〕:经过感性认识上升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从现象和本质的区别看,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认识的程度和水平看,认识需要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认识的作用看,正确的理性认识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方法论〕:要提高透过现象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自觉性。
〔反对〕: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或以现象代替本质,导致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要么一无所获,要么事与愿违。
3、 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原理
〔内容〕: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事物个别多变的东西,可以由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东西,是事物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维去把握。联系在于:二者紧密相联,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
〔方法论〕:既要承认现象与本质的区别,也要看到二者的联系,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反对〕:只看现象不看本质;以现象代表本质;看不到本质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否认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4、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原理
〔内容〕: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区别: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可以凭借感觉器官直接获得的,是较为肤浅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只能通过理性思维才能获得,相对于感性认识来说更深刻更可靠。
联系:二者都是认识,形式都是主观的,内容都是客观的,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方法论〕:在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要自觉地把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
〔反对〕:浅尝辄止,满足于感性认识,不能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5、 真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推动作用原理
〔内容〕:由于真理和科学理论的性质是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规律的正确反映,决定了它能够预见事物的发展方向,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方法论〕:自觉追求真理,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反对〕:克服错误思想意识的影响,与错误理论、谬误进行坚决的斗争。
6、客观规律(条件)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内容〕:规律(条件)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正视条件,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条件出发),实事求是;同时,人在规律(条件)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发挥有利条件的作用,限制不利条件的破坏作用,甚至创造条件变害为利),为人类谋福利。
〔方法论〕:既要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正视条件,从客观实际条件出发);同时又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反对〕:割裂二者的辩证关系,反对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规律的客观性、盲目蛮干的唯心主义错误;也要反对片面夸大规律(条件)的客观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无所作为的机械唯物主义错误。
7、创造两个必要条件认识事物本质原理
〔内容〕:要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前提是占有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第二,关键是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方法论〕: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付出艰辛劳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累感性材料;开动脑筋进行思考,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反对〕:不肯付出艰辛劳动进行积累;不肯开动脑筋浅尝辄止。
8、认识随实践不断发展的原理
[内容]:任何一个具体的认识只是对整个世界一个层次、一个方面、一个发展阶段上的认识,而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深度上认识要不断深化,广度上认识要不断扩展,进程上认识要不断向前推移,总之,认识要不断向前发展。
[方法论]:要求深化、扩展、推移认识(发展认识),实现理论创新。
[反对]:把认识凝固化、僵化的观点。
9、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原理
〔内容〕:分析就是把事物的整体或过程分解为各个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种思维方法和过程;综合就是把分解开来的各个要素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和思考过程;分析与综合是统一的科学思维方法,是密不可分的,其核心是矛盾分析法。
〔方法论〕:我们既要注意在综合指导下深入分析,又要注意在分析基础上进行综合。
〔反对〕:只分不联,或简单机械相加、忽视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孤立片面看问题的形而上学错误。
10、为什么要培养创新意识原理(合理想象和创造性思维)
〔内容〕:(1)含义:创新即创造性思维,要求人们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面对实际,敢于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2)背景:21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
9月

Ⅱ 犯罪学流派有哪些流派,我只记得有自然学派,古典学派什么的,各自主要的观点是什么

古典社会学派

古典社会学派(classical ciminal school),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期间,资产阶级的领导地位不断得到加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学派的观点正是资产阶级这种政治地位的反映和表现。这一学派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和唯意志论。同时,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特别是自然法学派和社会契约论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推动了古典社会学派的理论观点。代表人物主要是贝卡里亚(cesare beccria,1738-1794,<<on crime and punishments>>1764)、边沁(Jeremy benthem,,1748-1832)和费尔巴哈(paul johann anselm von feuerbach,1775-1883,被称为近代刑法学之父)。

贝卡利亚通常被看作在刑法及其实施非常野蛮武断年代里独具同情心的改良家。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贝把犯罪看作是对社会的伤害。指导和决定量刑的正是这种对社会的伤害,而不是罪行的直接被害人或抽象的君主。贝还认为,酷刑、死刑以及其他“非理性”的行为必须废止,代之以快速的审判,如果定罪、则代之以仔细权衡的刑罚。贝主张在审判前要人道的对待被告人,给他们充分的权利和便利以便他们能为自己提供辩护证据。

边沁作为一位激进的功利主义者,他将贝卡利亚的观点应用到共同的情况中。苏格兰的戴维·休谟提出“最多数人享有最大幸福原则”,由通过他称为幸福指数的准数学概念将这一原则准确化,计算被扩展到用来评估行为的好坏。边宣称,政府的基础不是契约而是人的需要,满足人的需要是政府存在的唯一正当理由。边致力于将法律变为预防犯罪的一种有效和经济的手段。和贝卡利亚一样,他也认为刑罚是预防犯罪的唯一目的。而且,当刑罚带来的恶大于乐或者同样的乐可以通过较轻的苦来实现时,这样的刑罚就显得太“昂贵”了。主张刑罚的确定要使施加的痛苦大于犯罪行为可能引发的快乐。他的《道德与立法原则引论》(1789)中说“自然将人类置于痛苦和快乐这两个至上君主的统治之中,只有它们才能指出我们应该干什么,才能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总的来说,犯罪古典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1、“自由意志论”:犯罪出于人的“自由意志”,人选择犯罪或不犯罪系由功利所决定;犯罪是人们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并非不可改变的个人特质或外部社会环境所决定。

2、“社会责任论”:基于刑罚的遏止犯罪目的,刑罚必须与犯罪损害的合法利益相适应;也就是“罪刑相适应理论”。反对徒然造成犯罪人痛苦的报应刑罚,主张刑罚的基础在于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现实损害,而不是可能的危险性。

3、“罪刑法定论”:法律必须是既定和明确的,不能由法官擅断。

4、死刑应予废止 同时监禁应更人道;

5、审判应尽可能迅速地进行。

犯罪人类学派

18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人口集中、贫困、失业、流浪的人数激增,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特别是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累犯和青少年犯罪猛增。按照古典学派观点的解释和处理已经变成无能为力的事情,在对古典学派的批判中,形成了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龙勃罗梭(cesare lomboroso,1836-1909,<<on criminals>>)及其学生费里(enrico ferri,1856-1928<<social criminology)和加罗法罗(faffaelle garofalo,1852-1943,<<criminology>>)。该三人又合称“意大利学派”,但相互之间观点差异很大。共同点在于均采用实证(由法国孔德《实证哲学》首先提出)的人类学方法研究犯罪人犯罪的原因,并且强调个人难于控制的人类学因素而不是社会因素或者个人能够控制的个人意志在犯罪发生中的决定作用。

龙勃罗梭,它是意大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曾任军医、狱医及伯维亚、都灵等大学教授和精神病院院长。他的代表作是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论》。龙的犯罪人类学理念的基本观点是,认为犯罪是人类长期遗传的结果,对“天生犯罪人”等应当适用相应的刑罚和预防措施。其基本出发点是从人的本质、人的人类学特征等去研究犯罪问题。他的主要观点是:

1、 天生犯罪人论。这是龙最着名的观点。他这一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得利于他的经历和所从事的职业。他经常遇到一些身体感觉迟钝的犯罪人。他在做狱医时,对100个犯人头颅进行了考察,后来又对大量犯罪人进行了人类学测量和外貌观察从而形成了他的天生返祖类型犯罪人观点,即所谓的“天生犯罪人论”。犯罪人在生理或体质方面具有一些天生不同的物质或因素,这些物质或因素是人类进化前具有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人类长期遗传,尤其是隔代遗传的结果。他还认为,不同的种族与一定的犯罪有关,比如劣等种族是生而行恶的野蛮人,“非洲的巴兰兹族,专事抢劫”。

2、 个别处罚理论。龙是比较早犯罪进行分类的人之一,与他的犯罪类型理论相对应。他主张应分别不同的处罚,对犯罪的处罚要与人的主观恶性一致。对于遗传造成的天生犯罪人,终身监禁,流放荒岛等;政治犯应置于医院,而不应令其上断头台;情欲犯、激情犯“设法令其悔过即可”。

3、 环境改造理论。龙根据犯罪类型理论和不同的原因,提出了治理犯罪的新方法,这些新方法即环境改造理论。他主张对于因气候炎热而发生的犯罪,可以“极力推行冷水浴”对于因野蛮生活而产生的犯罪可以“扫除森林,开辟道路、设置村庄”等等。

费里是生活在19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同时,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在当时也传入意大利,费里就是将达尔文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并以此来解释犯罪这一社会现象。

费里深受龙勃罗梭的的影响,他在《犯罪社会学》一书中,开篇就是对犯罪人类学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这些资料“是犯罪社会学家的一个出发点,犯罪社会学家只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出其法律的和社会学的结论”,是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费里对罪犯进行了分类,提出可以将全部罪犯分为五类,即精神病犯、天生犯罪人、惯犯、偶犯和情感犯,而犯罪人类学资料则只适用于惯犯和天生犯罪人。

在对犯罪人类学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后,费里又借助犯罪统计学资料来分析研究犯罪产生的各种社会原因,得出犯罪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结论,提出了“犯罪三元论”理论。从犯罪的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社会性因素三个方面对犯罪原因进行了论述,提出犯罪的人类学因素是犯罪的首要因素。他认为犯罪的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犯罪的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土壤、昼夜、四季、气温等;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教育、工业、经济政治、司法、刑事民事制度等,对每一种因素都进行了分析研究。

加罗法洛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着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他在《犯罪学》一书中,批评了龙勃罗梭的理论,认为龙的理论对“真正犯罪人”的“自然犯罪”的解释,是不恰当的;不过他认为,犯罪人具有一些退化特征,这些退化特征表明了“较低的进化水平”。真正的犯罪人缺乏“利他情操”,因此,是无法适应社会的。

总的来说,犯罪人类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1、“天生犯罪人”理论;

2、不定期刑和保安处分理论;反对短期自由刑,主张不定期刑。主张以刑罚替代措施替代刑罚和行刑社会化。

3、社会防卫理论:主张刑罚的目的不是报应,也不是所谓的遏止,而是社会防卫,是法益的提前防卫。所谓的社会防卫,表现在事先的预防和事后为遏止的以教育刑为特征的刑罚处分。犯罪饱和理论:

4、菲里的“犯罪三元论”理论对龙勃罗索理论的修正。

Ⅲ 犯罪心理学常识

1.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1。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科学。 2。

犯罪心理学中“犯罪”的概念必须与刑法学的“犯罪”的概念相一致。 3。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4。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关系错综复杂。

4。犯罪心理学把犯罪人作为基本的研究对象,与此同时,为了预防犯罪,又把一般违法人、虞犯者、刑满释放人员作为研袭弊指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课题极其广泛,可分为犯罪心理和犯罪对策两部分。 5。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体现在:(1)是一门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交叉学科;(2)是一门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4)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6。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一是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二是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7。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具有特殊的困难,同时,也具有有利条件,使开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为可能。 8。

犯罪心理学方法论是一个有机的体系,这个体系是由哲学方法论、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的研究方法所构成。 9。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心理测验法、法、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数量统计分析法。 10。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各有长短,研究者应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自身的条件,有选择地以某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或交错运用几种方法,以达到互补互用之效,取得最佳研究效果。 11。

在我国,犯罪心理学思想源远流长,古代思想家在犯罪心理形成原因、防治犯罪心理以及刑事司法心理方拍配面都有过精辟而深刻的论述。 12。

在我国,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历史颇短暂。20世纪50年代前,论着寥寥元几。

5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学者取得了相当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70年代末,中国大陆学者着手系统研究,至今已取得长足进展。

13。西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是从19世纪后期开始的,20世纪20年代左右,由于心理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使犯罪心理学真正从犯罪学中分出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14。当前西方犯罪心理学者主要研究犯罪动机、犯罪决策、犯罪预测以及少年犯罪心理及其预防、矫治等课题。

15。本书围绕犯罪心理结构这一核心构筑全书理论体系。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科学的卜腔研究方法,了解犯罪的成因,达到预防、控制犯罪的目的的学科。本书是一本体系完整、内容充实的犯罪心理学书籍。

全书共分为5篇、22章。
2.犯罪心理学.想了解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麻烦介绍一些有关书籍
犯罪心理学上是一门研究犯罪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反应等等的科学,和犯罪人类学相连,属于介于犯罪研究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

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括犯罪后的心理反应,以及在逃跑中或者法庭上的心理反应。并且有狭义与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在犯罪对策中的心理表现的一门学科。

在现代的各门类学科中,犯罪心理学已经自成体系,既有专门的课程设置,也有门类齐全的书籍,各国还有警校内部的教育片与实例讲义等等。但对外公开发行的极少。

仅供参考。
3.犯罪心理学谁有呢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

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 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

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

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休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 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

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煌 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 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着作《犯罪心理学纲要》。

这本着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

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着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

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着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着作。

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着,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

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Ⅳ 犯罪原因理论

犯罪原因又称犯罪根源。是诱发犯罪的各种因素的总和。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理论的基础,决定了犯罪预防理论的体系和内容,也是制定犯罪对策的依据。在古代,由于科学不发达,人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低,因而对犯罪原因的解释往往与“逆天道”、“中恶魔’联系起来,或认为金钱是犯罪之源、贫困导致犯罪。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事物和现象。
产生犯罪现象的根源。犯罪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各种社会形态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存在着不同的产生犯罪的原因。
资本主义社会中

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犯罪的原因,资产阶级学者进行过大量研究工作。例如,刑事人类学派根据自然科学的原理,研究犯罪人的容貌、骨骼、体质、心理等个人特征与犯罪的关系,主张犯罪是由犯人生理、心理的特质决定的。意大利刑事人类学者C.龙勃罗梭曾提出“天生犯罪人”的概念,认为产生犯罪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某些人生来就具有犯罪的特质。他根据生理、心理的特质,把犯人分为遗传犯、习惯犯、癫狂犯、激情犯、偶然犯等等。又例如,刑事社会学派着重研究犯罪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他们认为犯罪原因包括:①犯罪人自身的、主观的原因,如年龄、性别、遗传等;②客观的、外界的原因,如经济关系、职业地位关系、贫富悬殊、失业、人口的密度、人种的不同、政治、教育、宗教、风俗习惯、气候、天灾、地域环境等。他们认定社会环境是产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即主要是由于外界原因的影响,通过犯罪人自身的条件,形成他们的社会危害性(或恶性),从而导致犯罪。资产阶级学者的分析都有一定的片面性,特别是他们认识不到或者讳言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因此找不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和消灭犯罪的真正有效办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总的倾向是犯罪逐年上升,有增无已。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产生犯罪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阶级根源,指出:私有制是一切剥削者统治的国家中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犯罪的根本原因。

Ⅳ 哪位有犯罪学自考复习资料啊

犯罪学2005年版本的复习资料
1、狭义犯罪学
2、广义犯罪学
3、犯罪学
4、犯罪现象
5、犯罪原因
6、犯罪对策
7、认识犯罪
8、刑事政策学
9、社会学
10、刑事侦查学
11、研究方法
12、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13、方法论
14、现场调查法
15、现场实验法
16、现场观察法
17、社会调查法
18、全面调查
19、抽样调查
20、典型调查
21、个案调查
22、访谈法
23、问卷法
24、文献法
25、统计研究法
26、犯罪研究方法
27、犯罪研究方法论
28、系统
29、定性研究
30、定量研究
30.1微观研究
30.2宏观研究
31、总体
32、样本
33、分类抽样
34、等距抽样
35、整群抽样
36、非随机抽样
37、偶遇抽样
38、判断抽样
39、配额抽样
40、滚雪球抽样
41、实验研究
42、实验室实验法
43、模拟实验法
44、现场实验法
45、观察法
46、参与观察
47、非参与观察
48、比较分析法
49、封闭式设计
50、半封闭式设计
51、开放式设计
52、统计分析法
53、描述性分析
54、解释性分析
55、犯罪现象
56、公共利益
57、群体利益
58、犯罪数量
59、发案数
60、判决数
61、犯罪率
61.1、明数
61.2、暗数
62、绝对暗数
63、相对暗数
64、犯罪成员状况
65、犯罪组织形式
66、犯罪方式
67、犯罪区域
68、犯罪地点
69、犯罪时间
70、犯罪类型结构
71、犯罪后果
72、犯罪动态
73、犯罪的起伏律
74、犯罪的消长律
75、犯罪的辐射律
76、典型调查
77、个案调查
78、犯罪人
79、犯罪行为机制
80、机制
81、犯罪根源
82、犯罪原因系统
83、犯罪原因等级
84、犯罪动力
85、犯罪社会心理学理论观点
86、犯罪的社会原因
87、社会化
88、犯罪的个体原因
89、犯罪的心理因素
90、认识
91、规范意识
92、犯罪动机
93、性格
94、精神病
95、人格障碍
96、智力障碍
97、犯罪被害人
98、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
99、被害的诱发性
100、被害的易感性
101、被害的受容性
102、被害数量
103、被害死伤率
104、被害后果
105、再次被害
106、被害条件
107、犯罪预测
108、犯罪结构
109、犯罪手段预测
110、犯罪预测的方法
111、相关推断法
112、对比类推法
113、犯罪意向调查推测
114、犯罪预防
115、疏导性预防
116、预防犯罪的直接方法
117、预防犯罪的间接方法
118、情境犯罪预防
119、人力防控
120、自然人犯罪
121、因素的释能性
122、因素的复杂性、综合性
123、结构的系统性、层次性
124、基本范畴
125、犯罪因素
126、犯罪原因系统
127、犯罪产生的历史根源
128、犯罪产生的犯罪个人因素
129、社会结构
130、文化
131、人文性
132、社会环境
133、自我意识。
134、需要
135、心理状态
136、犯罪人的心理状态。
137、初犯年龄
138、精神障碍
139、无责性被害人
140、有责性被害人
141、既然被害人
142、潜在被害人
143、机会性被害人
144、直接被害人
145、间接被害人
146、轻浮型被害人
147、疏忽型被害人
148、轻信型被害人
149、暴躁型被害人
150、怯懦型被害人
151、贪婪型被害人
152、纵欲型被害人
153、孤独型被害人
154、抑郁型被害人
155、挫折型被害人
156、流动型被害人
157、职业型被害人
158、一次性被害人
159、重复性被害人
160、多次被害人
161、犯罪被害现象
162、被害人的生活方式特征
163、心理学的人格。
164、被害人的身体创伤
16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
166、被害人的精神创伤
167、被害人的反应
168、主动顺应。
169、被动顺应
170、表面顺应
171、认同型转换
172、堕落型转换
173、双重角色型
174、暴力循环型
175、经验判断法
176、比例推断法
177、意见交换
178、意见测验
179、意见汇总
180、专家调查法
181、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法
182、水平型模式
183、趋势型模式
184、季节变动型模式
185、周期变动模式
186、平均法
187、算术平均法
188、简单算术平均法
189、加权算术平均法
190、因果分析预测法
191、堵塞性预防
192、改造性预防。
193、预防方法。
194、遏制方法
195、社会整合
196、物防
197、技防:
1、犯罪学的作用?
2、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3、论述: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4、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5、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区别?
6、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联系?
7、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
8、犯罪学与社会学的联系?
9、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区别?
10、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的联系?
11、商品经济和私有经济对犯罪有哪些影响?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原则?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和任务?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
17、采用现场实验法应注意什么?
18、统计研究法的研究内容?
19、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20、关于犯罪预防,边沁提出哪些主张?
21、龙勃罗梭对刑罚制度提出了改革建议?
22、犯罪学创立时期的犯罪学思想总结?
23、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在关于犯罪的研究和理论观点上的区别?
24、现代犯罪学的研究概况?
25、犯罪社会学居于主导地位?
26、系统的三个特征?
27、系统的观点?
28、犯罪研究的基本原则?
29、实验研究法的运用应遵循的要求?
30、访谈法的分类?
31、问卷的格式包括三种?
32、犯罪现象的社会性?
33、犯罪人的年龄与犯罪的关系?
34、犯罪方式的特征?
35、犯罪区域的主要特征?
36、犯罪现象的发展演变?
37、特定的社会变迁与经济进程,会对不同制度的国家的犯罪现象发生相同或相似影响,应怎样理解?
38、犯罪的起伏律表明什么?
39、犯罪的消长律表明什么?
40、犯罪的辐射律表明什么?
41、研究犯罪人的意义?
42、犯罪人人生观的基本特征?
43、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4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违法犯罪少年的家庭的特点?
45、犯罪行为的特征?
46、试述犯罪行为机制?
47、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有何区别?
48、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的关系?
49、犯罪行为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50、如何理解犯罪原因?
51、犯罪学上的饱和状态分四个阶段?
52、对犯罪原因研究的意义?
5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
54、具体犯罪产生的原因内容?
55、犯罪原因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56、消除和转移犯罪动力的根本途径或方法?
57、犯罪社会原因的特点?
58、研究犯罪社会原因的意义?
59、重性精神病人的特点?
60、变态人格的特征?
61、迟滞的四个级别?
62、怎样理解犯罪被害人的概念?
63、试述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
64、犯罪预测的作用?
65、犯罪预测的内容表现在哪些方面?
66、犯罪预测所依据的原理?
67、犯罪预防概念说明的问题?
68、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69、犯罪预防的可能性?
70、犯罪预防的原则?
71、犯罪预防实践体系构建应树立的观念?
72、犯罪预防实践体系的构建应抓的问题?
73、对城乡结合部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
74、如何开展“三抓三促”工作?
75、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预防犯罪应从哪些措施着手?
76、三级犯罪预防理论模式的三个层次?
77、采取情境犯罪预防措施的目的?
78、犯罪防控系统分为三个层面?
79、宏观性预防?
80、犯罪与腐败的关系?
8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82、常用的技防措施有几种?
83、公寓式管理的具体类型?
84、人力防控系统的整体的构成内容?
85、个体的自我防范-被害预防?
86、刑罚的预防犯罪功能?
87、罪犯改造的政策与方法?
88、罪犯改造工作中综合治理?
89、对刑期届满人员回归社会过渡期的政策与措施?
90、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
91、在刑事司法中,增强特殊预防的效果?
92、加强对犯罪分子易涉足场所的管理控制?
93、公寓式管理的作用?
94、公寓式管理的具体方法?
95、贵重物品标刻的意义?
96、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的预防措施?
97、社区预防?
98、学校预防?
99、家庭预防?
100、社会发展方面,要注意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101、文化的功能?
102、经济方面要注意解决哪些问题。
10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
104、强化教育手段?
105、日常行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三个因素的集合体?
106、当代国外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的共同特征?
107、当代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
108、实证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
109、古典犯罪学派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实践?
110、改造性预防的形式?
111、堵塞犯罪行为的方法?
112、疏导性预防的方法?
113、专家调查法应用于预测的优点?
114、经验判断法的优点?
115、反映犯罪结构的数据主要有哪些?
116、犯罪预测同犯罪对策、犯罪预防规划之间的关系?
117、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再次被害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8、犯罪后的报复原因?
119、具有变态人格的人的违法犯罪与一般人相比的区别特点?
120、犯罪人的性格与其他人相比的区别和特点?
121、影响犯罪的心理因素?
122、社会化的内容?
123、各种不同类型的家庭状况对犯罪的影响?
124、家庭的功能?
125、社会主义时期家庭功能发生变化的表现?
126、文化与犯罪的关系?
127、社会制度与犯罪?
128、挫折攻击分两类?
129、受挫折后是否会引起攻击行为由四种因素决定?
130、亚文化论?
131、多因素论研究的意义和缺陷?
132、从犯罪现象看,对其发生作用的犯罪外力有两类?
133、犯罪原因系统的构成要素?
134、按照功能划分,犯罪原因系统分为两类?
135、犯罪现象原因的基本范畴?
136、犯罪原因的基本范畴?
137、广义犯罪原因中的犯罪直接原因、犯罪条件和犯罪的相关因素对犯罪的作用?
138、暴力犯罪的犯罪行为机制?
139、犯罪学研究犯罪行为机制的重要意义?
140、犯罪人的社会地位特征表现为?
141、犯罪人的人际关系特征表现为?
142、女性犯罪率低于男性的原因?
143、犯罪人的智力特征?
144、犯罪人的意志特征?
145、犯罪人的兴趣特征?
146、犯罪人需要的特征?
147、犯罪人的情感特征?
148、犯罪人的人格特征?
149、犯罪人的认知特征?
150、犯罪人的文化特征?
151、犯罪人的道德观特点?
152、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确立市场经济后的犯罪状况?
153、自1978年以来的20年间腐败呈现出的特征?
15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犯罪状况?
155、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从总体上看是个整合的社会,表现为?
156、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犯罪状况?
157、现代社会犯罪与传统社会犯罪的量与质的不同?
158、犯罪的起源?
159、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分类依据?
160、现代犯罪学隐案的研究表明?
161、我国犯罪统计中存在着隐案问题?
162、个案调查与典型调查的不同之处?
163、乱数表抽样法的操作方式?
164、犯罪研究方法的特征是综合性和系统性。
165、现场观察法的优点?
166、犯罪学与心理学的区别和联系?
167、犯罪对策的研究内容?
168、犯罪学在制定和完善刑事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作用表现在?
169、犯罪学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预防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体现在?
170、有关犯罪学学科性质的研究观点?

只有提纲,冒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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