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合法购买农村宅基地
1.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
2.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等,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3.农民转城市居民后,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所谓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的一类建设用地。根据目前一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可见,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特点明显,即: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标准,规划管控、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内部流转。
既然宅基地是在农村集体内部流转,那么城镇居民与宅基地的关系就相对疏远。《问答》称,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但这并非意味着城镇居民与农村宅基地彻底绝缘,其中还存在以下几条合法的路径可以让城市居民获得宅基地。《辩伍梁问答》表示:
1.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
2.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印发前,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可依法确权登记。而“国办发〔1999〕39号”文件印发后,城市居民违法占用宅基地建造房屋、购买农房的,不予登记。
3.农民转城市居民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虽然有上述几条合法路径,但总体规模相对有限,且近年来有关城市居民与宅基地的讨论显然也不仅仅局限于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伟曾引述数据称,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宅基地占了70%。宅基地使用浪费严重,集约化程度较低。户均使用宅基地接近0.6亩,人均超过100平方米,不少地方存在浪费。
同样是2017年的数据,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36.9平方米。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2018年曾建议,农村空置的宅基地也可以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的市场。应该赋予农户对宅基地可以长租、流转、抵押、继承,允许农村进城落户的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售宅基地的使用权。
今年起开始实行的新版《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并未详细规定,宅基地能退给谁,或者谁可以买宅基地使用橘轮权。
而在一些土地流转网站上,转让宅基地的信息也时常出现,且往往价格不菲。如一宗北方重点城市的宅基地,面积547平方米,转让报携运价高达110万元,折合约2000元/平方米。
不过,该宅基地转让信息下方也单独标注:宅基地转让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受让该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Ⅱ 农村宅基地规定,非本村人想在此拥有宅基地,可通过四种方法获取
关注民生关注农村经济发展,不但是国家领导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作为普通民众对此也十分关注。特别是农村出身或者是想要去乡下就业发展的城镇居民,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也是很热切的。Ⅲ 城市人如何购买宅基地
1、集体土地,国家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
在现实生活中,城里人到农村买的是国家已经审批过的宅基地。这个宅基地永远是人家的。
换句话说:农村的地,不是你想建房就能建房的。只有国家审批过的宅基地,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建房。即便是你买了块宅基地,最终建房时,还必须以买主的名义建房。因为在法律上,城里人链郑根本就没这个资格。
2、人家的宅基地,在所有国家颁发的证件登记上,永远都是卖主的名字。
依现行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这种房子是不可能办理过户的。卖主随时可以反悔,你家只能要求退回建房付出的成本,或者再算个利息给你。
3、即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的商品房,仍然是“小产权房”。
如果缺土地证、规划证等国家的正式开发审批手续。你买来的,也只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也只是村里承认,别人不会来跟你抢罢了。“小产权”房在性质上,是违法建筑,随时面临被扒的风险。
难解的困境:民态圆间私下的买卖不是没有,而且也不一定就会有什么麻烦。不过,这只能说是暂时的,或者说遇到个卖主人品不错的,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事。
如果遇到拆迁,国家有补偿时,卖主见利忘义反悔的,占绝大多数。特别是到了下一代时,宅基地拥有者的后代一后悔,打起官司来,城里人输掉的概率极高,因为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认定是以登记为准,这房产证永远是人家的名,私底下的买卖协议毕竟顶不上房产证管用呀。
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1、集体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城棚闭颂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使用主体特定。即特定的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用于自建住宅,不可将其转让。
3、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