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娜卡列宁娜》中安娜与《包法利夫人》中爱玛的比较
她们都具有摆脱或改变自身处境的强烈愿望,与社会现实发生剧烈的冲突;她们最终都死于杀(卧轨和服毒);这两个人物的性格之中都有一点浪漫的色彩,这种浪漫与社会生活的严酷性构成了反讽。
《包法利夫人》故事发橘滚睁生在风景如画的法国乡村,农家姑娘艾玛(米娅·华希科沃斯卡 Mia Wasikowska 饰)相貌清纯,天资聪慧。一次偶然中,艾玛结识了名为查尔斯(亨利·劳备雀埃德-休斯 Henry Lloyd-Hughes 饰)的乡村医生,查尔斯爱上了善良单纯的艾玛,门当户对的两人很快就结为了人人羡慕的爱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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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ituational irony 什么意思
situational irony意思是情境反讽。
situational irony
词义:名词:情境反讽漏顷档、情景式反语。
固定搭配:返乱The situational irony 场景反讽。
例句:
1、Situational irony is woven into the structure in Austen's novels with subtlety and skill. 情境反讽巧妙地融入奥斯丁小说的结构中。
2、The situational irony and the image irony are the major artistic forms of irony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fiction. 情境反讽与意象反讽是乎模中国当代小说反讽艺术的主要表现形式。
3、Shi Zhecun's novels mainly deal with situation irony and model irony.在施蛰存的小说中,主要研究了情境反讽和模式反讽。
3. 简奥斯丁的爱玛中爱玛是如何斗争和如何又妥协于社会的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丁的《爱玛》相形见拙。这是一让中烂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奥斯丁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斥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是简·奥斯丁最优秀、最成熟、最能代表其风格的小说作品。也像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 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它谜一般的情节中,在它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象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坦漏亲身所经历。
简·奥斯丁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着名女性作家之一,介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运动的抒情主义之间的“小幅画家”和“家庭小说” 家,文学评论家眼里堪与莎土比亚在不朽性方面相提并论的英国作家。
主要内容: 爱玛是个既漂亮、聪明而又有钱的年轻姑娘,由于具有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禁有点随心所欲。爱玛出生在海伯村一个乡绅家庭中,母亲早故,她在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教育下长大,后泰勒小姐和威斯顿先生结婚,离开了爱到家。 她自己打定主意不结婚,却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结果闹出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不过,爱玛虽然没给别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她自己最后却坠入情网,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跟另外两对青年男女一起,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在《爱玛》(Emma) 一书中,次要/边缘化的人物揭示了简·奥斯丁(Jane Austen) 对于阶
级制度,女性困境,和追寻个人自由的批判。如副柯 (Michel Foucault) 的权力理论所
示,破裂、不连续性和缝隙的概念,是阐述统治地位的意识型态和被压制的意识形态之间
如何交互运作的重要依据。我的研究重心不仅集中于主要文本 (main text),亦着墨于隐
而不显的次要文本(subtexts)。若将简·奥斯丁身为女性作家的处境列入考量,便不难理
解十九世纪的女性作家在写作时,不得不将弦外之音加以掩饰。在表面的故事之下,这些
被隐匿的次要培告文本隐含着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深义。
然而,在《爱玛》的结局里,次要文本所隐藏的冲突与分歧皆被排除,并融入主要文本当
中。简·奥斯丁运用妥协的艺术解决小说中呈现的问题。这些被压迫的意识形态并非自然
而和平地消弭,却是受到压制而被迫隐遁。因为简·奥斯丁并非激进的小说家或者改革者
。《爱玛》传达了她对当代社会的观感:个人必须有智慧的选择与协商,以便融入社会。妥
协,是简·奥斯丁为了在维多利亚时代生存下去的写作技巧。毕竟,她在意的不是怎么去
改造社会,而是如何与之共存。
4. 用文学理论知识分析《傲慢与偏见》
摘要: 随着语用学的迅速发展,许多重要的语用学理论,如奥斯丁·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都被成功地运用于文学批评,从而产生了一门新的边缘学科——文学语用学,而言语行为理论则是该学科的主要理论,并且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反讽与言语行为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 ,以英国着名作家Austen的代表作之一《傲慢与偏见》为文本 ,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了其中最基本的语言特色—反讽 ,从而也进一步验证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文学作品赏析的可行性 ,使我们对这一理论应用于具体文本分析的有效性有了更充分的认识。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 文学批评; 反磨猜讽; 反讽言语行为
欧洲文学素有反讽传统,奥斯汀以她高度的艺术直觉,熔铸出更为成熟的反讽艺术。反讽是简·奥斯丁小说〈傲慢与偏见〉最显着的特征.言语反讽即反语主要体现在诙谐的人物对话中,它对人物性格的塑造起到了哗银重要作用。回应理论从认知角度研究言语反讽,突出了反语在塑造圆乱游宴形人物中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证明了语言学理论应用于文学文本分析的可能性。
1.《傲慢与偏见》宏观上的反讽言语行为
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傲》之所以能超越通俗小说的范围而跻身于世界巨着之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贯穿全书的反讽基调。
5. 急需 !!! 简述《傲慢与偏见》的语言特色 论文 好的追加;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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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傲慢与偏见》的对话描写艺术
摘要:通过阅读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在她呈现的语言特色中着重关注其人物对话描写艺术,分析作者如何利用和违背会话合作原则,赋予了人物对话丰富的语用含义和全书轻快明亮、光彩夺目的喜剧气氛。
关键词:对话艺术,合作原则,语言风格
Abstract: Through reading the original book “Pride and Prejudice” of famous woman writer Jane Austen, I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conversational art according to the linguistic characteristics presented,and also analyze how the author make use of and violate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to present her characters and create comic atmosphere.
Key words: the conversational art;Cooperative Principle;linguistic characteristics
1.引言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代表作品,写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其影响经历两世纪而不衰,并对后代作家产生影响,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小说的语言魅力。在语言中对话是文学作品塑造人物形象最基本的手段之一,简.奥斯丁笔下的人物对话鲜明生动,颇具个性,含义丰富,耐人寻味。本文尝试用会话合作原则分析《傲慢与偏见》书中的人物渗派迟对话风格,解开简.奥斯丁作品中人物对话语言风格机智幽默妙趣横生之谜。
2.会话合作原则
美国哲学家格耐斯(H. P. Grice)通过研究认为,当人们进行交流时,为了使谈话顺利进行以及达到特定的目的,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一定的默契,他们遵照一种心照不宣的协议,格耐斯将之称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合作原则要求每一个参与谈话者在整个交谈过程中所说的话符合这一次交谈的目标或方向。其具体包括四条准则:(1)数量准则(Quantity Maxim);(2)质量准则(Quality Maxim);(3)关联准则(Relation Maxim);(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
数量原则要求我们丛李说话时所传递的信息应适量,不多也不少;质量原则要求提供的信息有充分依据,说话具有真实性;关联原则要求说话切题,不说和话题无关的话;方式原则要求说话人清晰有序、简明扼要,不要用语义含糊的词语,避免冗词赘句。
在交际中,人们并不总是遵守准则,而是违背,利用或放弃某一个准则。听话者听到这些“不合作”的话语,并不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而是假定说话人是合作的,认为这与一定的态度、目的或冲突因素有关,从而构建一个语境结构,推导说话人的用意。人们的交际行为实际是在遵守利用准则和违反准则这两个层次上进行的,导致交际双方认识层面上的差异。在文学作品中,这种差异和裂缝的形成便塑造出不同的典型性格,描写不同的心理活动,从而为主题服务。
简.奥斯丁在人物对话中有意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产生了言外之力,成功地刻画了人物性格,表达了复杂的情感,烘托了主题,并奠定了幽默讽寓的基调。
2.1.违背数量原则
例1:贝内特太太:“这些姑娘们,在我急切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都上哪儿去了?”伊丽莎白:“您只要找到身穿红色制服的军人就可以了,妈妈。” 伊丽莎白的回答显然违反了数量准则,因为在她的回答中,她给母亲提供的信息少于母亲希望她提供的信息。这种冲突常常发生在数量准则和质量准则之间。但在伊丽莎白确实不知道妹妹们的确切地址的情况下,她违反数量准则是为了遵循质量准则,即不能说没有充分根据的话。如果她胡乱说出妹妹在哪条街,那么她将违反质量准则,也不会产生会话含义,而正是由于数量准则的违反,反映了伊丽莎白巧于应对、语言诙谐、谈吐轻松的个性,同时也映衬了她妹妹的浅薄、轻浮羡兄和任性。
例2:在第二章,贝内特先生拜访了宾利,因此贝内特太太和她的女儿们就有了与宾利交往的机会。但是贝内特先生并没有告诉她们,她们因而还蒙在鼓里。对话的戏剧效果主要来自语用前提的缺失。当贝内特先生当班纳特先生不断地提到宾利,谈到宾利会喜欢莉齐的帽子,以及他们可以把宾利介绍给其他人一类的话题时,谈话的对方(即太太和女儿们)由于缺乏言语交际双用的前提知识,对贝内特先生的话感到困惑不解(“We are not in that way to know what Mr Bingley likes”),继而觉得荒诞不经(“Impossible”、“Nonsense! Nonsense!”),最后贝内特太太自己都感到厌烦了(“I’m sick of Mr Bingley”)。贝内特先生有意违反数量准则,隐瞒了谈话应有的一部分信息,即他已经拜访过宾利。他有意违反合作原则符合贝内特夫妇间那种微妙的关系,也符合贝内特先生喜欢卖关子的性格,更重要的是它是奥斯丁不可或缺的叙事策略。其实在拜访宾利这件事上,贝内特夫妇的意图并无冲突,虽然他不赞成太太的势利,但他自己也摆脱不了社会现实的制约。如果不为女儿做好安排,他一旦去世,女儿们便无家可归了,所以他也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为女儿提供机会。因此,如果当贝内特先生在对话中不有意违反合作原则,不仅作品的幽默与反讽意味荡然无存,他们夫妇间的对话也必是庸俗枯燥。
2. 2. 违背质量原则
例3:小说最开始,当身材魁梧、面貌清秀的达西在舞会上初次遇见伊丽莎白时,上层阶级的傲慢心理使他并未觉察到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他认为她还算可以,但是还没有标致到让他动心。社会地位与生活背景的巨大差距促使达西的‘傲慢’在伊丽莎白的心里播下了‘偏见’的种子。伊丽莎白那种中产阶级的家庭为上层社会所瞧不起,周围的亲友又缺乏教养,时而在公众场合现丑,这使伊丽莎白羞愧莫如,而她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因此在卢卡斯爵士家的舞会上,当达西一改初衷,主动要求伊丽莎白赏光跟他跳一场时,傲慢出奇的他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她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尊严并竭力维护它,因而违背质量原则回答到“Mr Darcy is always politeness.”这句话有力地回敬了达西,赢得了人格,显示了个性,表面上话语是对达西表示赞扬,实际上是对他行为傲慢的指责。
例4:当贝内特太太要求丈夫尽早拜访宾利先生时,贝内特先生执意不肯见,斩钉截铁地说:“It is more than I engage for, I assure you.”从第二章我们可以得知,贝内特先生其实已有了拜访宾利的打算,只是他有意违反质量淮则,对妻子不讲实话而已。他无心与饶舌的妻子谈论这件事,按贝内特太太的说法,他的“不合作”则是故意气她以逗乐(“You take delight in vexing me.”)这种对质量准则的悖逆是反讽的话语基础,由此引发了当贝内特夫妇间的戏剧冲突,并在这冲突中充分展现了人物的鲜明个性:丈夫深沉狡黠而妻子浮浅庸俗,丈夫寡言而幽默,妻子饶言而直露。
例5:威克姆诱拐伊丽莎白的小妹莉迪亚私奔,经过达西一番周旋后,威克姆被迫与她结婚,挽救了莉迪亚的声誉,在全家欢庆时,贝内特先生谈到威克姆:“He is as fine a fellow as ever I saw. He simpers, and smirks, and makes love to uw all. I am prodigiously proud of him. I defy even Sir William Lucas himself, to proce a more valuable son-in-law.”(P 310)
贝内特先生说威克姆是自己见过的最好青年并为他自豪,甚至比威廉姆·卢卡斯爵士的女婿(科林斯)还要好。事实上,大家都知道贝内特先生从未对科林斯有过好感,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他,现在把威克姆这无耻的人说得比科林斯还好,显然违背了质量准则,这当然是一句反语,含义为“威克姆是一个无耻之徒”。在一家人以及左邻右舍庆贺新婚的庆气氛中,贝内特先生心存忧虑,只好用近似黑色幽默的自我嘲弄和习惯性的矛盾表述表达自己的尴尬无奈,一句话中亦贬亦褒,作者的讽刺之旨就在这样的矛盾中体现出来了。这充分显示了奥斯丁的讽刺幽默在人物刻画上的高深造诣。
2. 3. 违背关联原则
例6:当达西说他正在为伊丽莎白的一双漂亮眼睛而沉思时,宾利小姐则马上对伊丽莎白出身低微的弱点进行攻击,她回敬说:“You will have a charming mother-in-law, indeed, and of course she will be away sat Pemberley with you.”(P 24)达西仅仅是说伊丽莎白的大眼睛,宾利小姐就称伊丽莎白的妈妈是达西的“mother-in-law”,这显然是违背关联原则的,她将毫无根据的联想强加在达西头上,看似荒唐,恰恰是在更深层次上是对达西的讽刺和警告,言外之意是如果达西爱上伊丽莎白,他将不得不接受伊丽莎白母亲这样一位庸俗无教养的丈母娘经常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事实上这正是达西的心病。宾利小姐达西虽然好强嘴硬,却也不得不说服宾利先生起离开内瑟菲尔德,强迫自己斩断对伊丽莎白萌生的爱慕之情,尊贵的宾利小组若不是爱上了达西,怎么会如此敏感,并且一语道破天机呢?
另外在小说第二章中,当贝内特先生兜圈子寻求最佳效果以向全家人披露他访问了宾利先生这一重大消息时,他太太的一番话可说是违反关联原则的最好例子。在这里,一家人坐在一起谈论参加邻居的聚会见到宾利先生的可能性,贝内特太太训斥女儿的话与正在谈论的话题毫不相干,看似破坏了关系准则,但对话照常进行,合作原则在更深的层次上得到遵守,因为贝内特先生理解这里的隐含之意,所以他说,“莉迪亚为什么偏在你妈妈烦恼的时候咳呢?”可见他非常理解,这是太太生丈夫的气,怨他不肯为了女儿们的利益首先拜访宾利先生,但又不好发泄,只好拿女儿做出气筒,继续拿她的神经痛唤起丈夫的同情。
2. 4.违背方式原则
人们不用语言本身为我们提供通常使用的简洁的方式去说话,而是拐弯抹角、咬文嚼字,使听话人感到其中另有蹊跷。
例7:“My reason of marrying are, First, that I think it a right way for every clergy man in easy circumstances(like myself) to set the example of matrimony in his parish. Secondly, that I am convinced it will add very greatly to my happiness; and thirdly – which perhaps I ought to have mentioned earlier, that it is the particular advice and recommendation of the very noble lady whom I have the honour of calling patroness……”(Chapter 19)
科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是这样陈述自已想要结婚的3条伟大理由的,这番告白正是他个性的生动写照,一席布道似的求婚演说咬文嚼字,干巴迂腐,好像一篇机械呆板的例行公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科林斯这个人物的刻画,他是一个感情冷淡、思想呆滞浅薄的势利小人,貌似饱学,故作庄重。作者有意让科林斯在对话中违反会话的方式准则,暴露他的愚蠢和奴性,使其成为笑料,让读者认同伊丽莎白对他的拒婚,认同小说的主题,即尽管地方上的中小贵族家庭出身的姑娘们以及她们的母亲把财产视为婚姻追求的主要目标,但伊丽莎白绝不肯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精神追求,表现了她不同于他人的价值观,从反面调侃科林斯,正面烘托伊丽莎白,使读者为她的聪慧理智而叫好。
3.结束语
《傲慢与偏见》以婚姻嫁娶和家庭风波为题材,描写自己熟稔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像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看似平凡而琐碎,小天地却可映出大世界,因此始终能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英国诗人和历史小说家司各特曾说,“在描写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琐事,内心情感和人物性格方面,这位姑娘很有才能。这种才能是我所遇到的最令我赏心悦目的。”正是简.奥斯丁炉火纯青的语言描写功力,使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耐人寻味。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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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致礼译.傲慢与偏见[M].译林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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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霞敏.《傲慢与偏见》对话描写艺术的文体学分析[J].湘潭师院,1999
6.李雅新.《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对话风格分析[J].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7
7.唐旋.《傲慢与偏见》的对话艺术[J].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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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尔王的艺术特点
一.关于反讽
“反讽”在西方文论界是一个古老的研究课题,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式反讽”及丰富语言表现力的辞格反讽,到19世纪的“浪漫主义反讽”、“戏剧反讽”,再到20世纪的新批评派的诗歌反讽、小说反讽,“反讽”这一概念逐步得到丰富。首先,“反讽”一词来自希腊文eironia,原为希腊古典戏剧中的一种固定角色类型,即“佯装无知者”,在自以为高明的对手前说傻话,但最后这些傻话证明是真理,从而使对方只得认输。在柏拉图的语汇中反讽指苏格拉底的推论方法和风格。苏格拉底佯装无知,在辩论中首先认可别人的结论,然后以讨教的方式向对方提问,逐步把论述引到相反的结论上去,从而驳倒对方,人们把这种方法称之为“苏格拉底式”的反讽。在希腊和罗马修辞学中,反讽被作为“反语”“反话”来应用。19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施莱格尔兄弟认为,反讽就是矛盾的形态。20世纪以来,人们对反讽又有不同的解释。根据D.C.米克在《论反讽》一书中的总结,反讽有五个构成因素:⑴“无知”或“自信而又无知”的因素。【2】这种态度在反讽者方面是佯装的,在受嘲弄者方面是真实的。⑵事实和表象的对照。这就是说,反讽要求表象和事实相抵触,对照越强烈,反讽越鲜明。⑶喜剧因素。“喜剧因素似乎是反讽的形式特点所固有的因素,因为在根本上相互冲突、互不协调的事物与或真或假的深信至无知无觉地步的态度结合了起来,……因此故意设置的矛盾的表象,便制造了一种只能在笑声中求得消解的心理张力。”⑷超然因素。这一因素隐藏在“佯装”的概念里,在反讽的情景中,反讽者的心态表现为居高临下、超脱感和愉悦感。⑸美学因素。把生活中的反讽因素通过集中、概括、精炼之后强化反讽的反差和特征。【3】 新批评派则把反讽概念变成诗歌语言的基本原则。其中布鲁克斯对反讽作了最完备的解释,他把反讽定义为“语境对一个陈述语的明显的歪曲。”【4】 布鲁克斯的反讽已经不单纯的停留于语言的表层的反讽,而是努力发掘出并不明显的为读者所忽略的反讽。
二.语言修辞层面的反讽艺术
从语言修辞的角度来研究反讽,我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反讽话语的形式特征和语义特征,然而,反讽又并不一定表现在具体的词或句上,而在于语境之中。所以结合语境来谈《李尔王》中的反讽艺术至关重要。《李尔王》是一部诗剧,它的语言主要表现为人物的语言活动。因此对其语言反讽艺术的探析则主要在人物的语言修辞层面。在《李尔王》中,剧中人物语言修辞层面的反讽随处可见。一是在语言上剧中的人物将截然相反的词语并在一起使用,通过逻辑或常识上的矛盾在文字层面的展示,揭示表面荒谬之下隐含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在剧情的展开中逐渐地显露出来。“最秀丽的考黛莲,贫穷但也最富有,孤独无依,但最是无双地美妙,被人所贱视,可是最受我珍爱,如果取人家遗弃的可称合法,我如今便取得你和你的那种种美德”。“还有那性情高贵心地真实的铿德给流放了出去!他的罪过只是诚实!真奇怪”。贫穷与富有,遗弃和珍爱,罪过是真实这样矛盾的字眼构成一种语境的张力。在分割王权的角逐中,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之能事,小女儿把最忠诚的心向父亲表白,却什么也没得到,忠诚老实的大臣铿德极力规劝,却落得个流放的下场。显现出李尔作为一位父亲,一枣竖塌位君王的昏溃和专断跋扈。将最爱自己与最忠实自己的人放逐。把权利和荣誉给了欺骗自己的人。
二是人物轻松滑稽的话语方式,由于社会制度的制约,人们谈到性,王权的尊严等禁忌或神圣领域话题以及政治禁忌话题时,往往采取幽默的方式,而这时的幽默又往往采取反讽来掩盖真实意图。在《李尔王》中这种话语方式在傻子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作为傻子,他无需顾及颜面,而且他又是李尔身边的“红人”,因而他的话语方式明显的不同于其他人。莎士比亚用反讽的手法把《李尔王》中的无名弄人刻画成一个集荒诞“傻瓜凳圆”与非凡“哲人”于一身的矛盾统一体。弄人来自社会底层,没有人身自由,在宫廷中逗人发笑,供人玩弄。自中世纪起至17 世纪,英国各地王公贵族纤谨的奴仆中,常有一两名被称为弄臣,他们是讲笑话或滑稽故事等给主人开心解闷,他们的处境与奴仆无多大差别,只配供君主取笑作乐,常受到贵族的侮辱和歧视。在剧中,他因地位低下,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被称为“傻瓜”(fool) 。他装疯卖傻,在正常人中间以非正常的姿态生活着,“他不断发现生活中的荒谬,他便同荒谬生活在一起;他扮演荒谬,成了荒谬的化身。”【5】弄人(傻子)的语言与歌唱,滑稽幽默中充满了反讽。“老伯伯。你给我一个鸡子儿,我给还你两顶冠冕”。“哎,我把鸡子儿打中间切开,把里边吃了个精光,便还你两顶蛋壳的冠冕。你把你的王冠分作两半都送给了人,便好比骑驴怕污泥弄脏了驴蹄,把驴子驮在背上走;你把黄金的头盖送人的时候,你那透顶的头盖里准是一点灵性都没有了”。“一个人脑子生在脚跟里,它有没有生冻疮的危险”?“蜗牛有房子,为的是好把它的头缩在里边,不是为拿去送给它的女儿们的,结果却倒反弄得自己的角没有一个壳儿装”。弄人滑稽幽默的话语中对李尔分化自己的王权的荒诞行径进行了批判和反讽。弄人表现的像傻子,其实是智慧的象征。“鸡子儿”、“蛋壳的冠冕”、“脑子长在脚跟上”、“蜗牛”等等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在当时的语境当中理解起来,让人发笑之余,我们会思考的更多,李尔就是这样的荒诞事物的制造者,他丢了自己的王冠,分了自己的窝,最后被两个女儿赶出了家门,流浪荒原,“反弄得自己的角没有一个壳儿装”。从而更显出李尔的昏溃和无知。
三是人物语言的夸大陈述(overstatement)和克制陈述(understatement)。这一点在三个女儿的语言中得以体现。刚瑙烈:“父亲,我爱你不能用言语形容,要胜过我爱目力和空间与自由胜过一切富丽和珍贵的有价品;我爱你不差似爱一个温雅,健康,美丽,和荣誉的生命;自来儿女爱父亲至多不过如此,父亲也从未见过更多的爱亲心;这爱啊,只嫌语言太薄弱,言语不灵通;我这爱没有边沿,漫无止境”。雷耿:“我和大姐赋得有相同的品性,我自付和她同样地堪当受赐。我抚心自问,但觉她正道出了我预言未道的衷忱;只是她尚有未尽:我自承我仇视官能锐敏到登峰造极时感到的那一切的欢愉,我认定唯有你为父的慈情真能使我幸福”。而造成这一局面的语境则是李尔的宣言:“女儿们,说我听,如今既然我们要解除政柄,捐弃国疆的宗主权,消泯从政的烦扰,你们三人中哪一个对我最存亲爱?如果谁爱亲的天性最合该消受亲恩,那么,我自会给与她最大的恩赐。”可以说李尔是阿谀奉承,欺骗的引诱者,权力的引诱从而必然决定言说者的话语会不真实,会存在虚夸。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语言越是华丽,虚夸,得到丰厚的财富和权力,越说明李尔的无理性,昏庸和溃败。让我们来看看小女儿考黛莲的话语:“(旁白)然后是贫乏的考黛莲!可是并不然:我确信我的爱,沉重要赛过嘴上的夸张”。“我没有什么话说,父亲”。“不幸的很,可是我的心不能把它放在嘴上,我爱父亲按着做女儿的本分不多也不少”。“哎,好父亲”。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与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的能事,把自己对李尔的爱假情假意地夸张的情形相比,三女儿克制了自身对李尔深厚的爱,用非常贫乏却真实的语言来表达,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这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反讽,李尔所极力鼓吹的两个女儿们对自己的深厚的爱,为欺骗者获得了地位、尊严、权力,而鼓吹欺骗行径的李尔失去了三女儿的爱,最后连另外两个女儿所谓的对自己的“爱”也丝毫没有的到,最后一无所有。这是对李尔自身荒诞行径的反讽。
三.意象运用的反讽艺术
在剧本创作中,意象是剧作家通过语言表达,由外在景物和主观感情、思想观念、精神、感官经验交融组成的综合体。在《李尔王》中存在众多的意象,我主要选取眼睛和人物的服饰意象所体现的反讽艺术来探讨。
1. 眼睛的意象。眼睛常被人们称为“心灵的窗户”,了解一个人,我们从眼睛的交流中把握对方。然而我们在拥有眼睛的同时更需要一双慧眼。这样我们才不会被眼前的浮云所蒙蔽。眼睛这一意象在剧本《李尔王》中多次出现,在剧作中一直隐含着眼睛失明与洞察力恢复的反讽过程。莎士比亚最初是通过刚瑙烈(正是她命令要挖掉葛罗斯特的眼珠) 虚假的表白向我们介绍了这一重要的意象, “父亲, 我对您的爱, 不是言语所能表达的; 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的空间和广大的自由。”自然, 她后来对李尔的虐待也只能激起暴风雨中的李尔呼吁迅捷的闪电将眩目的火焰喷射“进她恶毒的眼睛。”在启幕一场中, 当李尔因为考黛莲诚实地说出“什么也没有”而愤怒地剥夺了她的继承权时, 他忠诚的大臣铿德诚心诚意地劝告他:“看得清楚些,李尔,让我常为你作一方鉴戒的明镜”。可惜, 刚愎自用的李尔却不能“看”清楚。可以说此时李尔的眼睛是一双混浊的,无法辨明真假的眼睛。也是从此刻起, 李尔的眼睛逐渐地回归明净。当李尔第一次遭到女儿刚瑙烈的断然拒绝后, 他大声疾呼:“这儿有认识我的人吗?这不是李尔。李尔是这样走路的吗?这样说话的吗?他眼睛在哪里”?他为自己未能分辨两个女儿的虚伪而自责。由于受到她们的迫害, 他的头脑变得神智不清,然而, 他的眼睛的“视力”却因此而增加。在他开始丧失理智时, 他才看到自己的真实境况。在他完全丧失理智时, 他才有了断断续续的心领神会, 使得他在自己复仇般的愤怒的风暴间歇中, 看到这个世界的内部真相———他的第一次认错“我对不起她”, 他看到了人民的苦难,他对衣不蔽体的不幸的人们的同情以及他对罪恶的假想审判, 等等。虽然在女儿那里遭受虐待, 李尔却不愿哭泣,“痴愚的老眼, 要是你再为此而流泪, 我要把你挖出来。”然而, 这还不过是即将到来的瞎眼一幕的讽刺性前兆。葛罗斯特对刚瑙烈虐待李尔的控诉的辩解既可以作为对他个人遭惩罚的一种提示,也可以作为缓和我们由即将发生的瞎眼场面产生的精神痛苦的一种手段: “因为我不愿意看见你的凶恶的指爪挖出他的可怜的老眼。”葛罗斯特的两只眼珠确实被康华尔的“凶恶的指爪挖出”。他成了瞎子, 被曾是他的佃户的老人领着。但是葛罗斯特叫他离开, 以防他遭到同样的毒手。面对老人的疑问“你眼睛看不见,怎么走路呢?”葛罗斯特承认, “我没有路, 所以不需要眼睛; 当我能够看见的时候, 我也会失足颠仆。”没有眼睛,然而比有眼睛更能看清这个世界,有眼睛时,他看到的是事情的假象——爱德伽对他的背叛。没有眼睛时,他的 “洞察力”却得以再生。他开始意识到自己错怪了他亲爱的无辜的儿子爱德伽, 因此他祈祷, “要是我能在未死以前, 摸到你的身体, 我就是说, 我又有眼睛啦!”他的祈祷很快地应验了, 当时爱德伽(依然装成可怜的汤姆) 正走上前来帮助他。葛罗斯特由于同情可怜的汤姆而忘了自己的痛苦, 让老人去找些衣服来给这个乞丐遮遮裸露的身体。第三个“视力”再生的暗示出现在当他将自己唯一的财产———一个钱囊给可怜的汤姆后, 他对上天发出极富同情心的恳求:天道啊, 愿你常常如此!让那穷奢极欲、把你的法律当作满足他自己享受的工具、因为知觉麻木而深迷不悟的人, 赶快感到你的威力吧; 从享用过度的人手里夺下一点来分给穷人, 让每一个人都得到他所应得的一份吧。这个祷告与李尔在暴风雨中的“命令”相回应:安享荣华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来, 到外面来体味一下穷人所忍受的苦, 分一些你们享用不了的福泽给他们, 让上天知道你们不是全无心肝的人吧!莎士比亚为两位“瞎眼”老人安排会面,从那一刻起, 一个成为“彻头彻尾的君王” 另一个则会“用眼眶子”“看这世界的丑恶”。
2.人物的服饰意象。服饰作为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物,在剧本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的运用体现人由兽性向人性,神性复归的历程。李尔开场时是一个威严的君王,他的服饰的典型即是王冠。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是权力与尊严的象征。与之相应的则是奢华的衣着。然而他的话语,行为与他的服饰并不般配,穿着华丽奢侈的衣着,他却充满了兽性:昏溃,暴力,独断,看不到民众的苦难。随着他将王冠分与两个女儿,他的尊严也随之消减。最后被两个女儿驱逐出去,在荒原中流浪。这个时候他没有了黄金的王冠,华丽的衣着也变的破烂不堪。当他见到爱德伽时,他感叹到:“吓?咱们这一伙儿三个都是装孙子的。你才是真东西;原来不穿衣服的人不过是你这样可怜的一个光溜溜的两脚动物。去,去,你们这些装场面的废物!来,扣子解掉”。【撕去衣服】这时,衣着对于他而言,只是废物。毫无意义。他看到了民众的苦难,知道了自己统治下的疆土到处是黑暗,压迫,丑恶。他觉得光着身子的两脚动物似的民众反而比穿着华丽服饰的庸人更高尚,所以他主动地撕去身上的衣物。在第四幕第四景中,李尔“癫狂得像激怒了的大海;高声歌唱着;又把丛生的玄胡索和田间的野草,所有的牛蒡,毒药芹,荨麻,假麦,杜鹃花,和养人的麦子里蔓芜的莠草,都采来编成了草冠戴在头上。最后身上乱插野花。与李尔相似的则是爱德伽。剧本开始,他是葛罗斯忒伯爵的长子,同时是国王的教子。地位是非常崇高的。穿着华丽的衣裳,同时还配有一把象征身份的利剑。他逃亡时,则变成了可怜的苦汤姆。“我已经决心装一副贫困糟蹋人,把他逼近了畜道的那绝顶卑微和可怜的外观;我要用泥污涂面,用毡毯裹腰,使头发缠绕打结,用自愿的裸露来凌冒风威和天降的虐待”。“把一些铁针,木刺,钉子,迷迭香的小枝,刺进他们的那麻木无知的裸臂”。然而李尔见到他时,却把他当作雅典人(即哲人),称赞他的高尚。自愿撕去身上的衣服,愿做一个光溜溜的两脚动物。此时,人在脱去象征尊严的虚假外表——华丽的服饰之后,洗涤了最初的兽性,同时回归了人类最本真的人性、神性。王冠,华丽的服饰这些虚荣的外表只能蒙蔽人的神性,让人披着华丽的外衣,干不可告人的事情,同时也为那些虚伪恶毒的人提供了外衣,刚瑙烈,雷耿,爱德蒙则是这一类的人物,是穿着华丽服饰的野兽!
综观《李尔王》这一悲剧,本文所探讨的语言层面的反讽将人物的性格淋漓尽致地展现给读者,同时莎士比亚将意象完全融入戏剧结构之中,用意象作为象征和暗示的手段,赋予抽象观念以具体的可以感知的形式,丰富了戏剧的思想内涵。唤起读者和观众对人类社会和人生的全方位思考。反讽艺术的巧妙运用给《李尔王》增添了无穷的艺术魅力,从而也使得《李尔王》获得了更为广阔的阐释空间。成为说不尽的《李尔王》。他的同辈剧作家本·琼生的话是无比正确的:莎士比亚“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适于千秋万代”
7. 在生活中收获幸福——读《爱玛》
简·奥斯丁是我从学生时代起就铅携念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最初读的是《傲慢与偏见》,后来又陆续入手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爱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傲慢与偏见》,但是《爱玛》是让我读起来感觉最放松自我的一部小说。
可能是生长环境的原因,简·奥斯丁在英国南部地区,一个没有被工业大槐困革命和拿破仑的四处征战严重影响的地方长大,她的父亲为人儒雅又博学多才,是当地教区的牧师,这在当时的社会是神圣又富裕的职位,母亲家境殷实受过良好的教育,且有较好的文学素养,这使得从未上过正式学校读书的简·奥斯丁在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埋下了文学艺术的种子。简·奥斯丁的一生中,除了那一段被迫分离的初恋,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这也就使得她的文字没有什么惊涛骇浪的冲击,却在波澜不惊中深刻的表达了作者的内心理想。这也是简·奥斯丁的小说相对于其他世界名着,让我们读起来轻松的原因。
伍德豪斯家是海伯里地区的大户隐中,爱玛作为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女儿,有着天然的骄傲和优越感。更何况她自身条件也十分出色。爱玛年轻、美丽、聪颖,她擅长几乎所有上层社会淑女应会的才能,作为一个大户小姐,社交圈的宠儿来讲,爱玛也是善良且热心的。尽管她的热心有点自以为是,带有为自己平淡的生活寻找乐趣的目的,但不可否认,她有这样的资本,并且初衷也是善意的。
故事从爱玛的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成家展开。爱玛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认为爱玛是无人可以超越的天之骄女,但是父爱毕竟不能代替母亲的缺失。自从长姐出嫁到伦敦生活以来,泰勒小姐就成为了爱玛的唯一伴侣、知音,甚至扮演了部分母亲的角色,从早到晚陪伴着爱玛,分享她的每一个小秘密。失去了这样一位重要的朋友,爱玛感到非常空虚,但此时她还要安慰另一位同样伤心的人——伍德豪斯先生,一位不能看到分离和不愿生命中有任何变化的老绅士。
爱玛由于生活中发生了这一重大变化,她结交了一位新朋友作为闺蜜,哈丽特。这是一个在寄宿学校生活的女孩儿,是个私生女,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哈丽特比爱玛小,长得甜美可爱,天真无知。她身世不明,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从来没有结交过像爱玛这样高贵的朋友。因此,哈丽特非常的尊重和信赖爱玛。此时,没有比哈丽特更适合作爱玛小伙伴的人了。在爱玛的影响下,哈丽特险些错过了和佃户马丁的幸福婚姻。爱玛开始想当然地撮合牧师埃尔顿和哈丽特,她自己想象着他们两人是多么般配。正当她沉浸其中时,却赫然发现,自己才是埃尔顿追求的人,因为爱玛能给这个青年乡绅带来更多的财富,更崇高的地位。
而这一切,奈特利先生早就提醒了爱玛,不要自作聪明地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奈特利先生是爱玛姐夫的弟弟,甚至在爱玛三个月大的时候还亲手抱过她。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两个早就情根深种的人,一直没有发现爱情已经在彼此的日常交往中开花结果。奈特利先生是爱玛的生命中唯一一位能看到她的不足且直言不讳指出来的人,而爱玛也是在奈特利先生的影响下,看到了自己的自命不凡带来了多么可笑的后果。
爱玛看不起勤劳高尚的佃户马丁,认为他配不上可爱的哈丽特,就积极撮合埃尔顿与她的小闺蜜。殊不知埃尔顿是一个势力又浅薄的人。多亏了奈特利先生的鼓励和帮助,哈丽特才不至于更为难堪,并且最终找到了自己归宿,和马丁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泰勒小姐的丈夫和过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弗兰克,一个英俊又善于交际的年轻男子。弗兰克的来访,给海伯里的社交圈注入了新流,他向爱玛频繁的展现殷勤,海伯里的人们都以为爱玛的好事近了。殊不知,弗兰克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另外一位刚刚来到海伯里的年轻女性——简·费尔法克斯。简是一位才貌都不逊于爱玛的优秀女子,甚至在音乐造诣上有着更高的天赋,这也让奈特利先生对她欣赏不已,当然,也只是欣赏简的才华和品性。简的家庭条件不好,是个孤儿,但她独立自强,自尊自爱,为了和弗兰克之间的爱情,一直隐忍压抑着自己。奈特利先生也向爱玛指出,爱玛之所以不喜欢简·费尔法克斯,完全是因为简的优秀,而爱玛却把这归结于简冷清如雕像一般的性格。爱玛在对弗兰克有短暂好感之后,再一次急于想推荐自己的好姐妹哈丽特,丝毫没有察觉弗兰克和简之间的微妙关系,对奈特莉先生的提醒不以为然,甚至还私下和弗兰克经常调笑简。
时移事易,弗兰克在没有继承顾虑之后终于公开了和简早就秘密订婚了的消息。爱玛又一次受到了打击,倒不是因为自己受到了感情伤害,而是担心自己又一次将哈丽特推向了可笑的位置。然而,哈丽特的真心吐露才真正地让爱玛认识到了自己有多么可笑和自命不凡。哈丽特告诉爱玛,自己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并且相信奈特利先生也对她的爱有所回应。爱玛不能想象哈丽特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的样子,因为她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内心——她,爱玛·伍德豪斯深深地爱着乔治·奈特利。
当奈特利先生终于像爱玛倾诉真心时,强烈地幸福冲击着爱玛,可是,想到可怜的哈丽特和自己的父亲,爱玛又深感忧虑。还好,终有拨云散雾时。奈特利决定和爱玛住在海伯里一直陪伴伍德豪斯先生,而守旧的父亲也因为最近经常出没的盗匪,欣然接受了家里住进一位年轻绅士的改变。而哈丽特也因为马丁的第二次求婚,感受到了他的深情和自己的真心。
简·奥斯丁所写的小说结局总是美好的。她的作品始终围绕着中产阶级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带有着少女的美好向往,却不失女性在交往中的自尊自爱,平等自由。在她的小说中,我们找不到简·爱的奋力抗争,看不到郝思嘉的惊艳绝伦,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不顾一切,却能在田园风光和交际谈笑中感受到平静生活中的真正幸福。与此同时,在对人物幽默反讽地刻画中,也可以让我们自审自纠,因为简·奥斯丁的小说人物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更能看到我们自己。毕竟,世界上能有几个郝思嘉,但却能看到不少爱玛·伍德豪斯和伊丽莎白·班奈特。
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爱玛》这本小说,让我能在书中获得轻松平静,并且还能照得到自己,反思生活中的点滴,寻找生活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