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料药与制剂分别使用何种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不知道楼说的分析指的是分析什么项目,常分析的是它们的百分比含量与杂质含量。一般原料药都是合成的,最常用的是色谱分析法。一般药典里都有原料药含量和杂质的分析方法。制剂的话,主要还是用原料药的分析方法去实验,看看辅料对此测定方法有没有影响,如果有影响,就要想办法进行前处理了,实在不行就得换分析方法。不过最好是用原料药测定方法来测定制剂,这样上报审批的话会快一些,因为方法成熟,如果要换测定方法,审批起来就比较麻烦,做质量研究的内容也要增加,要有说服力才行。测定方法的大原则是越简单越好。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⑵ 原料药需不需要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实际上是不需要,但是你必须保证和制剂商的参比的原研药所使用的原料药参数大体相同,且不影响制剂厂商做一致性评价。不同的制剂可能使用的原料药可能稍有不同(例如晶型,纯度,杂志图谱等),一致性评价都是制剂厂商来做的,对原料药一致性有一定的分析报告,原料药的不同可能导致制剂不能达到与原研药一致。所以原料药厂商不需要做书面一致性报告,但是原料药也必须符合大多数主流原料药的参数,且配合制剂厂商做一致性评价。要不然对制剂厂商也是有很大影响的,严重的导致制剂厂商不采购。
⑶ 原料药分析与制剂分析的区别
原料药分析是指对于巧物没有经过加工的药物原料的分析,工作主要是关庆神于所用药物的分子式等有关的药物分子结构的分析,以及粒径大小等与其溶解度有关的性质分析,制剂分析中主要考虑的是制剂因素对于药物的溶解度以及溶出速度和生物利用度等有关的因素,不仅包括了药物誉宽亏本身的性质分析,也包括了剂型因素,处方设计,以及辅料应用和制备工艺的分析,不知道这么说楼主明白不
⑷ 药物分析岗位职责
药物分析岗位职责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岗位职责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制定岗位职责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药物分析岗位职责,欢迎阅读与收藏。
1.能够领导3-5人的团队,独立完成针对欧美和国内市场仿制药的原料药分析方法的开发、转移和验证;
2.熟练hplc、gc、lcms、gcms等常见分析仪器的操作、管理维护和故障排除;
3.熟悉欧美及中国药品注册的相关法规和各国药典(ich,usp,ep,cp等);
4.能独立承担多个合成工艺分析项目,发现和处理项目中出现的分析问题;
5.指导下级完成分析研发报告及ctd申报资料分析部分的文件撰写。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物分析、化学分析相关专业,5年以上药物研究分析相关工作经验;硕士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药物研发分析工作经验;有新药和仿制药申报经验者优先;
2.熟悉常见分析仪器操作,具有药物分析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3.熟悉药品研究相关指导原则及法规;
4.具有良好的文献检索能力,并对专业外文文献能熟练翻译;
5.有较好的研发管理能力和团队构建能力;
6.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和高效,具有独立精神和高度责任心;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新药研发政策,掌握新药临床前研究(质量研究)、申报新药研发过程各项环节,并能熟练整理实验报告;
2、具有独立承担药品研发分析经验,具有独立制定新药及仿制药质量标准、熟悉分析方法验证流程;
3、能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实验的设计、数据分析、原始记录的整理及熟悉ctd资料中关于分析方面的要求,能够撰写ctd资料中的质量研究部分、稳定性部分、cp格式的质量标准;
4、能独立完成和指导药品的质量分析研究工作,熟悉主要的分析仪器、熟悉药典标准,了解药品检验与注册,擅长控制研究进度,指导项目实验人员实验工作;
5、能够阅读英文资料,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领导力以及项目管理经验。 、
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组的技术管理及支持工作,审核组员工作完成情况,按时限完成品种研发项目。
2、指导并带领各项目组按规范开展工作,解决分析组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过程中实现全员技术提升。
3、负责组织完成并技术审核相关的注册申报资料。
4、负责协助工艺研发人员完成项目申报所需的工艺、杂质制备、杂质谱研究工作,并对项目开展中的关键部分质量标准的制定进行把关确认。
5、负责团队成员提升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0—45周岁;
2、学历:本科、研究生(硕士或博士,硕士为全日制);
3、专业:药物分析、分析化学、药物化学、仪器分析等相关专业;
4、工作经历:5年以上药物分析经历,博士毕业可放宽。
岗位职责:
1.熟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研究指导原则根据相关指导原则完成新药与仿制药产品的调研、质量研究与稳定性研究;
2.配合制剂、原料或其他研究人员,完成样品分析工作;并根据最新注册法规要求,撰写相关注册申报资料;
3.熟练使用各种常规分析仪器及相关工作软件,对分析仪器进行日常维护。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药物分析研发经验,药物分析相关专业;
2.能够按照项目的研发计划独立进行药物的质量分析工作,了解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知识;
3.能熟练查阅并阅读英文文献。
实施药品质量研究与稳定性考察研究、建立质量标准、研发样品检验、完成相关资料撰写、记录整理,提供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支持。
工作内容:
1、负责新药的质量方法的建立和验证,并制定相关方案;
2、负责撰写相关的注册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
任职资格
1、药物分析专业或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医药企业分析岗位工作经验,热要药物分析,有系统的多步骤工艺分析方法开发经验,能独立完成化学药品的质量研究及方法学验证;
3、熟悉新药注册的法规和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熟悉申报资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能够独立编写注册申报资料以及原始记录;
4、熟练使用hplc、gc、lc-ms、卡氏水分仪、滴定分析仪等分析仪器,并负责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
5、诚实、正直,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协作精神。
职责描述:
1.在销售代表的协助下,和生物医药客户进行售前技术沟通(内容包括临床前结构表征和cmc过程分析等),并根据沟通结果起草项目方案和成本核算;
2.根据生物医药项目部经理的'安排,组织生物医药项目组,并安排组内研究员的培训和日常工作;
3.根据项目方案,组织人力和实验资源,并和其他部门协调,完成项目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利用hplc、lc-ms联用等技术手段分析和鉴定蛋白质及肽;
-利用相关技术进行生物药物表征及质控的研发工作;
-从事生物药物的质谱/色谱相关分离,分析方法的建立与优化;
-进行质谱谱图解析,数据分析处理,数据库检索,撰写分析报告;
-按照公司品保组的要求,完成工业项目运行中的原始记录、数据上传、签字确认等合规性工作;
-和生物医药项目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4.负责和客户方的技术讨论,就项目进度及发现的异常问题与客户进行售中沟通;
5.在完成项目工作后,协助销售代表,参与和客户方的售后沟通。
任职要求:
1.药物分析、生物大分子质谱、蛋白质组学、蛋白生化、生物化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细胞免疫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1年以上或者5年以上硕士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蛋白质组学、生物制药cmc分析领域的工作经历;
3.具有蛋白质质谱lc-ms(必备),同时具备液相色谱hplc(uplc),ce,cd,biacore等相关仪器,sciex、thermo、waters等质谱操作及实验技术经验;
4.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研究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
6.虚心好学,愿意学习新技术及勇于接受新的挑战。
职位描述
1、药物质量分析方法的建立以及方法验证;
2、完成药物分析相关试验工作,制定质量标准,完成稳定性研究;
3、药物分析相关申报资料的整理(包括各种记录);
4、负责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药物分析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分析各种仪器设备,具有良好的实验操作能力、数据处理能力
3、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需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研发经验。
药物分析实验室是本所一个重要的部门之一。目前拥有4间仪器实验室,2间样本预处理室和1间生物样本库,建筑面积达400平方米。药物实验室拥有shimadzu、agilent、waters、thermo finnigan等多个品牌公司先进的高效液相色谱仪3台,液质联用仪3台以及配套的实验仪器设备等共计1000余万元。实验室至今已经完成与药企合作项目150余项,科研检测分析项目200余项,累计创收达1200万元。
岗位职责:
预招收2名药物分析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承接的i期临床实验血药浓度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立检测方法、方法学验证、样品检测等。
任职要求:
1)、性别不限,优先,年龄20周岁以上,40岁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热爱职业教育,乐于奉献。
3)、具备药学、化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有药物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
职位描述
1、负责分析团队的组建,实验室建设,部门制度的建设;
2、对本项目组的人员进行管理、协调和培训。
3、负责化学药品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整个药品研发过程,包括新药分析方法开发与验证、质量标准制定、原始记录书写、药学研究部分申报资料撰写等工作;
4、检索分析相关文献,对制剂和合成部门从质量分析角度进行指导,解决研究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独立完成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分析检测;熟练使用各类常规分析仪器以及进行日常维护;
任职条件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药物分析、药学、化学分析相关专业;3-4年以上仿制药研究分析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药品研发及申报流程;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过研发现场考核;
3、熟练操作hplc、gc、lc/ms等仪器,具有药物分析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4、熟悉药品研究相关指导原则及法规;有撰写ctd资料申报资料经验;
5、具有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并对专业外文文献能够熟练翻译;
6、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和高效,具有独立精神和高度责任心
职位要求
1.化学分析,药物分析等相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学历,1年以上药物分析研发经验;
2.具有良好的化学分析实验操作能力,并能熟练使用常用分析仪器设备,如hplc、uv等,熟悉gc、ms等常用药物分析技术,恩能够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3.能配合进行与质量标准相关的研究;
4.能根据相关参考资料进行分析方法的验证;
5.熟悉国内、美国及欧盟的药物注册法律法规;
6.熟悉glp、gmp;
7.熟练的英语读写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软件;
8.具备文献检索的能力;
9.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勤于思考,有创新能力。
职位描述
1.配合分析工程师对药物制剂产品研发进行分析方法的研究并制订质量标准;
2.原始记录的撰写,数据整理,完成实验报告,配合制剂进行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
岗位职责:
1、具有良好的实验能力,独立完成样品分析,熟练操作高效液相色谱仪、高分辨质谱仪等仪器;
2、负责液相及高分辨质谱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根据公司其他部门及外部客户的需要开展分析服务;
3、按照实验记录规范要求做好实验记录;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的撰写;
4、相关领导布置的其他日常需要协助管理的事项;
5、公司管理层布置的其他事项。
职位要求:
1、本科或专科学历,中药学,药学相关专业;
2、良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能为实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者方案;
3、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
4、遵守实验操作规范和记录规范;
5、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良好的书面和口头沟通能力。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项目发展规划制定部门研发计划,负责部门专业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
2、 领导和管理分析团队,指导完成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高端仿制药和新药项目的分析工作,负责新技术平台的建立;
3、指导和审核所有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和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
4、指导并带领各项目组按规范开展工作,在过程中实现全员技术提升。
5、负责新药及仿制药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工作,制定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的实验方案,带领团队给制剂研发提供高效准确的支持;
6、负责审核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料、质量标准、原始记录的复核;
7、按照药品注册报批要求,撰写或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及原始记录,配合完成申报和现场核查工作。
8、解决分析团队在药物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各类问题;
9、指导分析团队,进行培训.建立部门人员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
任职要求:
1.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相关专业,硕士学历须具备5年及以上医药研发行业项目管理经验,博士学历3年以上医药研发行业项目管理经验;
2.精通各类分析仪器,能独立建立新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负责新药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建立并起草申报资料;熟悉cfda、fda、edqm的申报要求和ich准则等相关法规;
4.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丰富的与人沟通、交流和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准确的判断,能够带领和激励自己的研发团队完成公司赋予的创新任务,实现公司的研发目标。
6.有海外留学或者海外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独立完成设计化学药品的检测,规范撰写原始记录及注册申报资料;
2.对实验得出的数据整理、统计、分析,写出报告;
3.负责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药学、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
2.熟悉制剂研发期间的质量分析流程及技术转移流程,熟悉制剂分析常用仪器操作和维护,及药物分析方法;
3.沟通、执行能力强,良好的英文水平;
4.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
职位描述
1.负责实验室的运营管理,熟练掌握toc, ph,炽灼残渣、紫外、红外、薄层色谱、溶出、滴定、液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质谱、原子吸收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分析技术中的一项或几项;
2.带领技术团队依据中国药典、美国药典、英国药典、日本药典等完成药品的日常分析测试;
3.负责所辖团队的人员招聘、培养等管理工作;
4.支持日常客户及官方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顺利通过;
5.保证实验程序符合美国fda的cgmp标准;
职位要求:
1.本科具有5年以上药品检测经验,硕士具备3年以上药品检测经验,有sgs生命科学事业部或药明康德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掌握各国药典,包括美国药典、欧洲药典、英国药典、日本药典及中国药典等;
3.具备仪器实验室运营管理及方法研究能力,如hplc, hplc/ms, lc/ms gc, gc/ms, aas, icp/ms等;
4.具有gmp及iso17025质量体系意识;
5.良好的沟通及表达能力;
6.优秀的英文读写能力。
;⑸ 新药CTD申报(制剂)需要提交原料药的方法验证数据吗,写在哪个位置
应该是分析方法验证吧,在3.2S4.2
⑹ 如何对一种分析方法做验证试验
1. 绪论
本指南旨在为申请者提供建议,以帮助其提交分析方法,方法验证资料和样品用于支持原料药和制剂的认定,剂量,质量,纯度和效力方面的文件。
本指南旨在帮助申请者收集资料,递交样品并资料以支持分析方法。这些建议适用于NDA,ANDA,BLA,PLA及其它们的补充中所涉及的原料药和制剂。
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二类DMF所涉及的原料药和制剂。如果使用了其它方法,鼓励申请者事先和FDA药品评审中心的官员进行讨论,以免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花了人力物力所准备起来的递交资料后来发现是不可用的。
本指南中所述的分析方法验证的原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分析方法。但是,本指南中特定的建议可能不适用于有些产品所用的特殊分析方法,如生物药,生物技术药,植物药或放射性药物等。
比如说,许多生物分析是建立在动物挑战模式,免疫原性评估或其它有着独特特性的免疫分析基础上的,在递交分析方法和分析方法验证资料时需考虑这些独特的性质。
而且,许多原料药和制剂的界定和质量控制所需的生物和免疫化学检测并不在本指南的范围之内。
尽管本指南并不专门叙述原料,中间体,赋形剂,包装材料及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中所用的其它物料的分析方法及分析方法验证资料的递交,但是应该应用验证过的分析方法来分析检测这些物质。
对于本指南中未提及的关于分析方法验证和资料提交方面的问题,请向FDA相关的化学评审人员咨询。
本指南,一旦定稿,将取代FDA于1987年2月份发布的工业指南:分析方法验证所需提交的样品和分析资料。
II. 背景
每个NDA和ANDA都必需包括必要的分析方法以确保原料药和制剂的认定,剂量,质量,纯度和效力,还包括制剂的生物利用度(21 CFR 314.50(d)(1) 和314.94(a)(9)(i))。
FDA验证文件现场备查,可以不与DMF一起交。
必须要有资料来论证所用的分析方法是符合一定的准确度和可靠性标准的。
分析方法验证是论证某一分析方法适用于其用途的过程。分析方法的验证过程是从申请者有计划地系统性收集验证资料以支持分析方法开始的。
审评化学家会对NDA或ANDA中的分析方法和验证资料进行评审。
一旦FDA有要求,则NDA或ANDA的申请者必须提交制剂,原料药,非药典对照品和空白以使FDA实验室能对申请者所用分析方法进行评审(21 CFR 314.50(e) and 314.94(a)(10))。
FDA实验室的分析会论证该分析方法在实验室内是可以重现的。审评化学家和实验室分析家会从法规的角度确定该分析方法的适用性。
FDA检查官会对分析实验室进行检查确保用于放行和稳定性实验的分析方法符合现行的GMP(21CFR part 211)和GLP (21 CFR part 58)。
每个BLA和PLA都必须要有详细的生产工艺描述,包括分析方法,以说明所生产的产品是符合规定睥安全,纯充和效力标准的(21 CFR 601.2(a) and 601.2(c)(1)(iv))。
必须要有资料证明所用的分析方法是符合一定的准确度和可靠性要求的(21 CFR 81211.194(a)(2))。对于BLA,PLA及它们的补充,在所提交的许可证申请中应当要有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这部分的资料,审评委员会会对这部分资料进行评审。
需提供代表性样品及该样品所代表批号的检测结果总结(21 CFR 601.2(a) and 601.2(c)(1)(vi))。评审委员会主席会要求CBER实验室的分析人员进行分析实验对申请者的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并确认其分析结果。
从验证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分析方法有着同样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应当要应用已验证过的分析方法,而不论其是被用于过程控制,放行,合格或稳定性实验。高等每个定量分析方法时都应当要减少其分析误差。
分析方法和验证资料应当摆在申请的分析方法和控制章节中提交。本指南的第III到IX章和XI章给出了所需提供资料方面的建议。向FDA实验室提供样品和递交NDA和ANDA中的分析方法验证资料的信息见第X章。
III分析方法的类型
A. 法定分析方法
法定分析方法是被用来评估原料药或制剂的特定性质的。USP/NF中的分析方法是法定的用于药典项目检测的分析方法。为了确认符合法规,需使用法定分析方法。
B. 替代分析方法
替代分析方法是申请者提出用于代替法定分析方法的分析方法。只有当一替代分析方法相当于或优于法定分析方法时,才可以应用验证过的替代分析方法。
I如果提交了替代分析方法,申请者还应当提供其理由,并标明其用途(如,放行,稳定性实验),验证资料及其与法定分析方法的对比资料。
C. 稳定性指示分析
稳定性指示分析是能检测出原料药或制剂的某些性质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出现的变化的定量分析方法。
稳定性指示分析能不受降解产物,工艺杂质,赋形剂或其它潜在杂质的影响而准确测定其中的活性成分。
如果申请者递交了用于放行检测的非稳定性指示分析方法,则应当要有能定性和定量地监测杂质,包括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对其进行补充。稳定性试验中所用的含量分析方法应当要有稳定性指示能力,除非有科学的理由能证明其合理性。
IV 标准品
A.标准品的类型
可以从USP/NF处或其它官方(比如说,CBER,21CFR 610.20)获得标准品 (也就是一级对照品)。如果不能确定一标准品的来源是否会被FDA认为是官方来源,申请者应当要向适当的化学评审人员咨询。如果没有官方来源,则被用来作标准品的物质应当要有尽可能高的纯度,并得到充分界定。
工作对照品 (也就是内部标准品或二级标准品)是根据一级对照品标定的,并用来代替一级对照品的。
B.分析报告单
对于非官方标准品,在申请的分析方法和控制章节中应当要提供该标准品的分析报告单。对于从官方获得的标准品,用户应当要确保标准品的适用性。应当正确储存标准品并在已确定的时间段内使用该标准品。
C.标准品的界定
从USP/NF及其它官方来源获得的标准品是不需要进一步界定的。非官方对照品要有尽可能高的纯度,并进行充分地界定以确保其结构,剂量,质量,纯度和效力。
T用于界定标准品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应当要不同于用于控制原料药或制剂的结构,剂量,质量,纯度和效力的分析方法,要比它们更深入。用于标准品界定的分析方法不应仅仅是和先前的指定标准品进行比较实验。
一般来说,界定资料应当要包括:
标准品的简单工艺描述,如果其生产工艺是否于其相应的原料药的话。应当要叙述制备标准品时所用的补充精制过程。
相关光谱图,色谱图,TLC照片及其它仪器输出的清晰复印件。建立纯度的资料。应当要应用适当的检测方法来获得这些资料,比如说TLC,GC,HPLC,相溶解分析,适当的热分析方法及其它必要的分析方法。
适当的化学性质资料,比如结构式,经验式和分子量等。结构确证资料应当要包括适当的分析测试,比如元素分析,IR,UV,NMR和MS,及适用的官能团分析。还应当要提供具体的结构解析资料。
物理性质的描述,包括颜色和物理形态。 适当的物理常数,比如说熔程,沸程,折射率,离解常数(pK值)和旋光度。用于界定标准品的分析程序的详细叙述。
至于生物技术/生物产品的标准品,应当要考虑上述建议,可能可以应用。然而,其它确定物理化学性质,结构特性,生物活性和/或免疫化学活性的补充检测和/或其它检测将是非常重要的。
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异构体,电泳和液相色谱行为及光谱性质等。结构界定可能包括氨基酸序列,氨基酸组成,缩氨酸图和碳水结构。确定生物和/或免疫化学活性的分析方法应当要和用来确定产品效力的分析方法一样。
Th这些分析方法可以包括基于动物的,细胞培养的,生物化学的或配位体/接受体螯合的分析方法。如果这些检测需用于某些标准品的界定,生物和免疫化学检测的分析方法验证方面的特殊建议并不在本指南的范围之内。
V.IND中的分析方法验证
对于IND而言,每个阶段的研究都需要有足够的资料以确保合适的认定,质量,纯度,剂量和/或效力。所需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方面的资料会随着研究的阶段变化而变化(21CFR312.23(a)(7))。
N关于在第1阶段研究所需提交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资料方面的指南,发起人可以参考FDA的指南:药品(包括结构确定的,有疗效的,生物技术产品)第1阶段研究的IND申请的内容和格式(1995年11月)。
第2和第3阶段研究所需提交的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资料方面的指南,发起人将可以参考FDA的指南:药品(包括结构确定的,有疗效的,生物技术产品)第1阶段研究的IND申请的CMC内容和格式(草案,1999年4月)。
在递交NDA,ANDA,BLA或PLA时,所有的分析方法都应当要开发出来,并得到验证。
VI.NDA,ANDA,BLA和PLA中分析方法的内容和格式
NDA,ANDA,BLA和PLA中所提交的任一分析方法都应当要有详细的描述,以使合格的分析人员能重现出所需的实验条件并获得和申请者相当的实验结果。应当要叙述分析方法中需要特殊注意的地方。
如果所用的分析方法是USP/NF或其它FDA认可参考文献(如,<>)中且所参考的分析方法未经过修改的话,则需提供该分析方法的参引,而不用提供该分析方法的描述(21 CFR 211.194)。
对于从其它公开发表的文献上获得的分析方法,应当要对其进行叙述,因为评审官可能并不能很方便的获得这些文献。
分析方法描述中需要包括的典型内容如下所示:
A.基本方法
HPLC进行分离的,检测器为UV检测器。
B.取样
需要叙述的有:所选样品的数目(比如,瓶,片等),它们是如何使用的(也就是,单独的或是混合样品),每个样品分析的重复次数。
C.仪器和仪器参数
需要叙述的有:仪器列表(比如,仪器类型,检测器,柱子类型,尺寸等)和仪器参数(比如,流速,温度,运行时间和设定波长等)。如果必要的话,还要提供实验结构示意图(比如,阐述喷洒式分析方法的位置)。
D.试剂
需要叙述的有:试剂列表及其相应的规格(比如:USP/NF,美国化学社(ACS)分析试剂)。如果使用的是自制试剂或更改过的商业试剂,则应当要有其制备方法。对于不稳定的或有潜在危险的试剂,应标明其储存条件,安全使用说明和使用周期。
E.系统适应性实验
系统适应性实验参数和合格标准是建立基础是:仪器,电子元件,分析操作和待测样品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适应性实验确保系统在样品分析的时候能很好地运行。在分析方法中应当要包括适当的系统适应性合格标准。
所有的色谱分析方法都应当要有系统适应性实验及相应的合格标准。CDER评审官指南<<色谱分析方法的验证>>(1994年11月)对用于评估系统适应性的典型参数进行了定义和讨论。
建议系统适应性实验应成为所有分析方法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色谱分析方法。无论是哪类分析方法,都要采用实验来证实该系统能不受环境条件的影响而正确地运行。比如说,滴定法一般来说需要进行空白实验。
F.标准品的制备
要有所有标准品溶液(比如,储备液,工作对照品溶液,内部对照品溶液)的配制方法。
G.操作过程
应当要按操作步骤对操作过程进行逐步叙述。叙述应当要适当包括如下信息:平衡时间,样品进样顺序和系统适应性或启动参数。需标明不常见的危险。
⑺ 求原料药分析方法学验证方案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药品研发和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为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层面来控制药品质量,也就是说要对药物进行多个项目测试,来全面考察药品质量。一般地,每一测试项目可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为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必须对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测试项目的目的和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法进行验证。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判断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从本质上讲,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方法验证在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成为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药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订质量标准的基础。方法验证是药物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本指导原则重点探讨方法验证的本质,将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和规律性的阐述,重点阐述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论证方案的设计。本指导原则主要包括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对方法验证的评价等内容。本原则与其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一起构成较完整的质量控制指导原则。随着我国新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方法验证的认识也会不断深入,本指导原则将会逐步完善和修订。由于生物制品和中药的特殊性,本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二、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原则上每个检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进行方法验证。方法验证的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结合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确定。同一分析方法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用于制剂的鉴别和杂质定量试验应进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验证,前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而后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准确度、定量限。三、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一)需要验证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是为控制药品质量,保证安全有效而设定的测试项目。根据检测项目的设定目的和验证内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导原则将需验证的检测项目分为鉴别、杂质检查(限度试验、定量试验)、定量测定(含量测定、溶出度、释放度等)、其他特定检测项目等四类。鉴别的目的在于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标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质,用于鉴别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专属性。杂质检查主要用于控制主成分以外的杂质,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等。杂质检查可分为限度试验和定量试验两种情况。用于限度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侧重专属性和检测限。用于定量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强调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定量测定包括含量测定、制剂的溶出度测定等,由于此类项目对准确性要求较高,故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准确度和线性。其他特定检测项目包括粒径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于这些检测项目的要求与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等有所不同,对于这些项目的分析方法验证应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导原则所指分析方法是为完成上述各检测项目而设定和建立的测试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仪器及仪器参数、试剂、系统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溶液制备、对照品溶液制备、测定、计算及测试结果的报告等。测试方法可采用化学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同一测试方法可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但验证内容可不相同。(三)验证内容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统适用性等。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一)专属性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鉴定、检出被分析物质的特性。通常,鉴别、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中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采用的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1、鉴别反应鉴别试验应确证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征。专属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而不含被测成分的阴性对照呈负反应,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负反应。2、杂质检查 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如有关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供试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与共存物质能得到分离和检出,并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制剂应考虑辅料的影响),比较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3、含量测定含量测定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价的准确结果。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供试品比较测定结果。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进行比较,比对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也可采用破坏性试验(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杂质或降解产物的试样,用两种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比较测定结果。必要时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证明含量测定成分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线性线性系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检测结果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量)直接呈线性关系的程度。线性是定量测定的基础,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如杂质定量试验和含量测定均需要验证线性。应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并说明依据。(三)范围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范围是规定值,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应确定验证的范围和试验方法。可以采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药配制成不同的浓度,按照相应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范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如百分浓度)表达。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对范围进行验证,如含量测定、含量均匀度、溶出度或释放度、杂质定量试验等。范围应根据剂型和(或)检测项目的要求确定。1、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00%或更宽。2、制剂含量均匀度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剂型特点,如气雾剂、喷雾剂,必要时,范围可适当放宽。3、溶出度或释放度对于溶出度,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对于释放度,如规定限度范围为,从1小时后为20%至24小时后为90%,则验证范围应为0~110%。4、杂质杂质测定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结果,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面积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有时也称真实度。一定的准确度为定量测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验证准确度,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对于制剂一般以回收率试验来进行验证。试验设计需考虑在规定范围内,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即测定9次,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测定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必要时,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2、杂质定量试验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质供试品,经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检测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离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用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时,取样测定次数应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1、重复性重复性系指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重复性测定可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2、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实验室,由于实验室内部条件改变,如时间、分析人员、仪器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验证设计方案中的变动因素一般为日期、分析人员、设备。3、重现性指不同实验室之间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六)检测限检测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该验证指标的意义在于考察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因此对杂质限度试验,需证明方法具有足够低的检测限,以保证检出需控制的杂质。1、直观法 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检测限的测定是通过对一系列已知浓度被测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并以能准确、可靠检测被测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浓度来建立。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噪声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可检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为3: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检测限。其他方法有基于工作曲线的斜率和响应的标准偏差进行计算的方法等。无论用何种方法,均应用一定数量的试样,其浓度为近于或等于检测限,进行分析,以可靠地测定检测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定量限体现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定量检测能力。杂质定量试验,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证含量很少的杂质能够被准确测出。常用信噪比法确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为10:1时相应的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进行确定。1、直观法 直观评价可以用于非仪器分析方法,也可用于仪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过对一系列含有已知浓度被测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在准确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来确定被测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噪声信号进行比较,计算出可检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为10:1。其他方法有基于工作曲线的斜率和响应的标准偏差进行计算的方法等。无论用何种方法,均应用一定数量的试样,其浓度为近于或等于定量限,进行分析,以可靠地测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测定条件发生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对于可变试验因素的抗干扰能力。开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如果测试条件要求苛刻,则建议在方法中予以写明。典型的变动因素包括:液相色谱法中流动相的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厂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等。气相色谱法中载气及流速、不同厂牌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担体、柱温、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等。经试验,应说明小的变动能否符合系统适用性试验要求,以确保方法有效。(九)系统适用性试验对一些仪器分析方法,在进行方法验证时,有必要将分析设备、电子仪器与实验操作、测试样品等一起当作完整的系统进行评估。系统适用性便是对整个系统进行评估的指标。系统适用性试验参数的设置需根据被验证方法类型而定。色谱方法对分析设备、电子仪器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所有色谱方法均应进行该指标验证,并将系统适用性作为分析方法的组成部分。具体验证参数和方法参考中国药典有关规定。五、方法再验证在某些情况下,如原料药合成工艺改变、制剂处方改变、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等,均有必要对分析方法再次进行全面或部分验证,以保证分析方法可靠,这一过程称为方法再验证。再验证原则:根据改变的程度进行相应的再验证。当原料药合成工艺发生改变时,可能引入新的杂质,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就需要再进行验证,以证明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能够检测新引入的杂质,且新引入的杂质对主成份的含量测定应无干扰。当制剂的处方组成改变、辅料变更时,可能会影响鉴别的专属性、溶出度和含量测定的准确度,因此需要对鉴别、含量测定方法再验证。当原料药产地来源发生变更时,可能会影响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的专属性和准确度,因此需要对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进行再验证。当质量标准中某一项目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时,检测波长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测限、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线性等内容的验证,证明修订后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质量研究中,基于申报的原料药合成工艺、制剂处方中的辅料等一般无法保证与已上市药品的一致性,需对质量标准中部分项目进行方法的再验证。方法再验证是对分析方法的完善过程,应根据实际改变情况进行再验证,从而保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对于方法验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有关方法验证评价的一般考虑总体上,方法验证应围绕验证目的和一般原则来进行,方法验证内容的选择和试验设计方案应系统、合理,验证过程应规范严谨。并非每个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需进行所有内容的验证,但同时也要注意验证内容应充分,足以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杂质限度试验一般需要验证专属性和检测限,而对于精密度、线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则一般不需要进行验证。(二)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方法验证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因此不论从研发角度还是评价角度,方法验证均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例如,对于鉴别项目所需要的专属性,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鉴别被分析物,此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强鉴别项目的整体专属性。在方法验证内容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补充。如原料药含量测定采用容量分析法时,由于方法本身原因,专属性略差,但假如在杂质检测时采用了专属性较强的色谱法,则一般认为整个检测方法也具有较强的专属性。总之,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在方法验证过程中,不提倡教条地去进行方法验证。此外,越来越多的新方法不断被用于质量控制中,对于这些方法如何进行验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导原则。七、参考文献1.FDA.Guidance for Instry:analytical proce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Methodology4.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八、着者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一、背景资料关于方法验证,美国、欧盟等药政管理当局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对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阐述和规定[1-3],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亦收载了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内容[4]。为药品研发和注册申请提供技术指导。但目前我国药物研究中,在质量研究部分,方法学验证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方法验证设计不科学、验证不充分、试验过程不规范、验证数据不合理、忽视方法再验证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国内外指导原则主要告知研发者如何做,却较少阐述深层次的原因,研发者在药物研究时往往不知技术要求背后深层次的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本指导原则重点探讨方法验证的本质,将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与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和规律性的阐述,重点阐述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论证方案的设计,希望能对研发提供技术参考。二、本指导原则内容设置的考虑本指导原则包括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对方法验证的评价等内容。内容编排上,先阐述方法验证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素,然后对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以对一般规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对方法验证的评价体现了药物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符合药物研究规律,希望从评价角度给研发者以有益的启示。三、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该部分内容重点阐述对方法验证的一般认识和原则要求。强调验证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同时考虑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来进行。根据验证内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将检测项目分成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其他特定检测项目等四类,简要叙述了各自特点及对方法验证的要求。本文所采取的分类方式是参考了FDA有关指导原则[1]的分类,经重庆会议讨论后确定。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此部分内容以验证内容为主线,明确各验证内容的含义,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类型和要求,具体阐述方法验证的试验设计思路。此部分主要内容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文献[1-4],并结合了实际情况加以制订。五、关于方法再验证在实际审评工作中,该方面遇到了较多的问题,因此单列一节,希望引起研发企业的重视。原料药的合成路线改变、制剂处方改变;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如何进行方法验证的问题;检测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本节以上述情况举例说明如何进行方法再验证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此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评价方法验证的基本观点,注重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也希望通过该部分撰写启发研发企业系统地进行方法验证。七、与其他指导原则的关联性问题本指导原则与质量标准建立、有机溶剂研究、杂质研究等相关指导原则具有相关性,不应孤立地看待本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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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制剂分析与原料药分析相比较有哪些不同
制剂分析与原料药分析相比较,不同点有:
1)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同;
2)杂质检查的项目不同;
3)杂质限量的要求不同;
4)含量表示方法及合格率范围不同。
⑽ 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 analytical method verification )是指首次使用法定分析方法时, 由现有的分析人员对分析方法中关键的验证指标进行有选择性的考察,以证明方 法对所分析样品的适用性,同时证明分析人员有能力使用该法定分析方法。《分 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中提供了建立分析方法需要验证的指标,分析方法的确认 并不是重复验证过程。本指导原则不涉及微生物分析方法的确认。
一、确认过程(verification process)
分析方法的确认过程,是指应用法定方法对药物及其制剂进行测定时,评 价该方法能否达到预期的分析目的。
分析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物分析经验和知识,经培训后能够理解和执行法 定方法。分析方法确认应当由上述分析人员开展,以确保法定方法能够按预期 顺利实施。
如果法定方法确认失败,并且相关工作人员(或起草人员)未能协助解决 失败的问题,也可能是该方法不适用于在该实验室测定待分析的样品。
二、确认要求(verification requirements )
1.确认原则
分析方法确认无需对法定方法进行完整的再验证,但是需要将《分析方法验 证指导原则》表 1 中列出的分析方法验证的指标用于方法的确认。分析方法确认 的范围和需验证的指标取决于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水平、分析方法种类、相关 设备或仪器、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分析对象等。分析方法确认需验证的指标和检验 项目(鉴别、杂质分析、含量测定等)有关,不同的检验项目,方法确认所需验证 的指标也不同。
2.考察指标
分析方法确认应包含对影响方法的必要因素的评估。对于化学药,方法确认 应考虑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和制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对于中药,方法确认应考虑 中药材种类、来源、饮片制法和制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从而评价法定方法是否 适用于原料药和制剂基质。
在原料药和制剂含量测定时,方法专属性是确认法定分析方法是否适用的关键验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