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检测如何取样
应随机选取焊缝长度的20%检测。
建筑钢结构检测取样方法及数量;
第一部分:见证取样检测;
一、钢材质量;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分;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化学成分分析(主控项目);
(1)检验指标:
建 筑 钢 结 构 检 测 取 样 方 法 及 数 量
第一部分:见证取样检测
一、 钢材质量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的抽样复验:
(1) 国外进口钢材;
(2) 钢材混批;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化学成分分析(主控项目)
(1) 检验指标:碳、硅、锰、硫、磷及其他合金元素
(2) 依据标准:《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
取样方法及数量:钢材化学成分分析,可根据需要进行全成分分析或主要成分分析。所采用的取样方法应保证分析试样能代表抽样产品的化学成分平均值。分析试样应去除表面涂层、除湿、除尘、以及除去其他形式的污染。分析试样应尽可能避开孔隙、裂纹、疏松、毛刺、折叠或其他表面缺陷。制备的分析试样的质量应足够大,以便可能进行必要的复检验。对屑状或粉末状样品,其质量一般为100g。可采取钻、切、车、冲等方法制取屑状样品。不能用钻取方法制备屑状样品时,样品应该切小或破碎,然后用破碎机或振动磨粉碎。振动磨有盘磨和环磨。制取的粉末分析试样应全部通过规定孔径的筛。钢材化学成分的分析每批钢材取1个试样。
2、力学性能检验(主控项目)
(1) 检验指标: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功
(2) 依据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验制备》GB /T2975-1998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 取样方法及数量: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取样,产品应具有足够大的尺寸。取样时应防止出现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取样的位置及方向应符合GB
/T2975-1998附录A的规定。当工程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在构件上截取试样,但应确保结构构件的安全。按每批钢材,拉伸试验取1个试样,冷弯试验取1个试样,冲击试验取3个试样。当被检钢材的屈服点或抗拉强度不满足要求时,应补充取样进行拉神试验。补充试验应将同类构件同一规格的钢材划为1批,每批抽样3个。
二、紧固件及网架节点连接质量
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主控项目)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出厂时要进行扭拒系数及机械性能试验,并且螺栓进场后要进行扭拒系数复验。
(1) 检验指标:扭矩系数(强制检验项目)、楔负载、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螺母保证载荷、螺母及垫圈硬度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
(3)
取样方法及数量: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15mm;螺栓长度>100mm时,长度相差≤20mm,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母为同批;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垫圈为同批。分别由同批螺栓、螺母、垫圈组成的连接副为同批连接副。每3000套为一批,不足3000套视为一批,每种规格及批次取8套。送检的高强螺栓要保证出厂状态(出厂后3个月内),并且表面清洁、螺纹无损伤。
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主控项目)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要进行紧固预拉力及机械性能试验,螺栓进场后必须进行紧
固预拉力复验。
(1) 检验指标:紧固预拉力(强制检验项目)、楔负载、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螺母保证载荷、螺母及垫圈硬度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
(3) 取样方法及数量:同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3、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一般项目)
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出厂时要进行螺栓实物拉力载荷试验。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
(1) 检验指标:螺栓实物拉力载荷、表面硬度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GB/T16939-1997
(3)
取样方法及数量: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机械加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一批。对于≤M36的螺栓最大批量为5000只,对于>M36的螺栓最大批量为2000只。每批次及规格抽取8只。
4、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强制检验项目)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
(1) 检验指标:抗滑移系数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JGJ82-1991
(3)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2000吨为一批,不足2000吨视为一批,每种规格、批次及摩擦面处理方法取3组(6个芯板+6个侧板+12个高强螺栓)。钢板厚度要根据螺栓长度及工程中有代表性的部位确定,试件板面应平整,无油污,孔和板的边缘无飞边、毛刺,并且芯板厚度要保证摩擦面滑移前钢板始终处于弹性变形状态。抗滑移试件的加工尺寸及要求见附
录B。
5、网架节点承载力(主控项目)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
(1) 检验指标:焊接球节点承载力、螺栓球节点承载力、杆件及焊缝承载力
(2)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1991
(3)
取样方法及数量:焊接球节点必须按设计采用的与焊接球焊接成试件,检查数量为每个工程可取受力最不利的球节点以600只为一批,不足600只仍按一批,每批取3只为一组随机抽检。
螺栓球与高强度螺栓配合,检查数量为每个工程可取受力最不利的球节点以600只为一批,不足600只仍按一批,每批取3只为一组随机抽检。
钢管与封板或锥头焊接成试件,检查数量为每个工程可取受力最不利的杆件以300根为一批,不足300根仍按一批,每批取3根为一组随机抽检。
第二部分:现场检测
一、 焊接质量
1、焊缝外观质量检查(一般项目)
(1)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除,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2、焊脚尺寸检查(主控项目)
T型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及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要进行焊脚尺寸检查。
(1)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取样方法及数量: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3、焊缝表面探伤(磁粉、渗透)(一般项目)
当外观检查焊缝表面质量有疑义时,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
(1)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除,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4、焊缝内部探伤(射线、超声)(强制检验项目)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级或二级焊缝需要进行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1) 依据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种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检3%,并不少于3条焊缝。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
‘贰’ 检测钢铁中各化学成分的方法
主要成分铁可以用氧化还原滴定
其他微量成分可以用原子吸收光谱
‘叁’ 钢材强度的取样拉伸法
钢结构材料的强度检测主要有三种方法: 1.取样拉伸法,在试验机下按照标准方法直接测试才料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以及伸长率等的技术指标。 2.表面强度法,根扰钢材硬度与强度的关系,通过测试钢材硬度,推算钢材的强度。 3.化学分析法,通过化学分析测量钢材中有关元素的含量,根据化学成分与钢材强度的关系计算强度。
‘肆’ 钢材化学成分测定
1
用途
适用于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用试样的取样
本标准规定了成品化学
成分允许偏差
2
术语
2.1
熔炼分析
熔炼分析是指在钢液浇注过程中采取样锭
然后进一步制成试样
并对其进
行的化学分析
分析结果表示同一炉或同一罐钢液的平均化学成分
2.2
成品分析
成品分析是指在经过加工的成品钢材
包括钢坯
上采取试样
然后对其进
行的化学分析
成品分析主要用于验证化学万分
又称验证分析
由于钢液在结晶过程中产
生元素的不均匀分布
偏析
成品分析的值有时与熔炼分析的值不同
2.3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是指熔炼分析的值虽在标准规定的范围
内
但由于钢中元素偏析
成品分析的值可能超出标准规定的成分范围
对超出的范围规定
一个允许的数值
就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3
取样总测
3.1
用于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的试样
必须在钢液或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
取
试样应均匀一致
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炼号
或每一罐
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
并应具
有足够的数量
以满足全部分析要求
3.2
化学分析用试样样屑
可以钻取
刨取
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
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
制取样屑时
不能用水
油或其他润滑剂
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和脏物
成品钢材还应除
去脱碳层
渗碳层
涂层
镀层金属或其他外来物资
3.3
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
对熔炼分析或小断面钢材成品分析
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
至少不应小于
6mm
对大断面钢材成品分析
钻头直径不应小于
12mm
3.4
供仪器分析用的度样样块
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
适当地给以磨平或抛光
4
熔炼分析取样
4.1
测定钢的熔炼化学成分时
从每罐钢液采取两个制取试样的样锭
第二个样锭供复验用
样锭是在钢液浇注中期采取
4.2
当整个熔炼号
用下注法浇注
且仅浇注一盘钢锭时样锭采取方法为
如浇注镇静钢
则应在浇注钢液达到保温帽部位并高出钢锭本体约
50mm-100mm
时采取
如浇注沸腾钢
则应在浇注到距规定高度尚差
100-150mm
时采取
4.3
样锭浇注在样模内
模内应洁净
干燥
样模尺寸可为
下部内径
30mm-50mm
上部
内径
40mm-60mm
高度
70mm-120mm
或由工厂自行确定
4.4
往样模内浇注钢液时
钢流应均匀
不应使钢液流出或溢溅
样模不得注满
应使样模
内钢液镇静地冷疑
沸腾钢可加入适量高纯度金属铝使其平静
样锭不应有气孔和裂缝
4.5
每个样锭应经检查员检查合格
标明熔炼号和样锭号
4.6
必要时样锭应进行缓慢冷却
或在制样屑前对样锭进行热处理
以保证容易加工制样
4.7
未能按
19.4.1
条或
19.4.2
条的规定取得样锭时
或在仅浇注一盘钢锭情况下需采用与
19.4.2
条的规定不同的取样方法时
由工厂制订补充方法
并报上级公司或主管局批准
4.8
本标准规定的熔炼分析取样
适用于平炉
转炉和电弧炉炼钢的熔炼分析
电渣炉
真
空感应和真空自耗炉炼钢的熔炼分析
由工厂自行制订取样方法
或按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伍’ 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怎么取样
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有仪器法(光谱分析)和手工分析,这对取样要求是不同的。
光谱分析取圆柱体样高30mm左右,别想考虑材质的质量均匀性,可在不同钢筋不同部位截取。
手工化学法,则用钻铁屑取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