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张明楷三段论”是什么
“张明楷三段论”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界内广泛受到使用。
“张明楷三段论”是刑法犯罪的三阶理论判断犯罪,其三个步骤为:
(1)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
(3)罪责(有责性)
同时满足构成要件该当性和具备违法性的行为称为不法行为,一行为必须要不法且有罪责才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