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模式有哪些
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及教学理论的影响下,目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教学模式。其中,较为成熟的有抛锚式教学模式、认知学徙模式、支架式教学模式和随机访取模式。
抛锚式教学是通过学生在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背景中,产生学习的需要,并通过镶嵌式教学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让学生自己主动学习、生成学习,达到学习目标。可见,抛锚式教学是真实事例或问题为基础的,所以有时也被称为“实例式教学”或“基于问题的教学”。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源自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由于个体的认知发展与学习过程密切相关,因此利用建构主义可以比较好地说明人类学习过程的认知规律,即能较好地说明学习如何发生、意义如何建构、概念如何形成,以及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含哪些主要因素等等。总之,在建构主义思想指导下可以形成一套新的比较有效的认知学习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较理想的建构主义学习环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建构主义理论
2. 建构主义中情景教学和情境教学一样嘛
建构主义是行为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建构主义者以其对学习的基本理解为基础,就学习内容的选取和组织、教学进程的整体设计一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l)认知灵活性理论及随机通达教学
认知灵活性理论是建构主义的一支,它取了一条中间路线,它反对传统教学机械地对知识做预先限定,让学生被动地接受;但同时它也反对极端建构主义只强调学习中的非结构的一方面,忽视概念的重要性。它主张,一方面要提供建构理解所需的基础,同时又要留给学生广阔的建构的空间,让他们针对具体情境采用适当的策略。建构主义认为,教学侧重点因两种不同的学习类型而不同。
①初级学习和熟练掌握知识:初级学习是学习中的低级阶段,教师只要求学生知道一些重要的概念和事实,在测验中只要求他们将所学的东西按原样再生出来c教学是通过大量的练习和反馈使学生熟练掌握知识的活动过程。
②高级学习和理解运用知识:高级学习要求学生把握概念的复杂性,并广泛丽灵活地运用到具体情境中,这时,概念的复杂性以及实例间的差异性都显而易见。在教学中,主要是以对知识的理解为基础,通过师徒式的引导而进行。
斯皮罗等人根据对高级学习的基本认识提出了适合于高级学习的“随机通达教学”,即对同一内容的学习要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每次的情境都是经过改组的,而且目的不同,分别着眼于问题的不同侧面。在这种学习中,学习者可以形成对概念的多角度理解,并与具体情境联系起来,形成背景性经验。这种教学有利于学习者针对具体情境建构用于指引问题解决的图式。
(2)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及知识结构的网络概念
①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即首先呈现整体性的任务,让学生尝试进行问题的解决。在教学中,首先选择与儿童生活经验有关的问题,同时提供用于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的工具。而后让学生单个地或在小组中进行探索,发现解决总问题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在掌握这些知识技能的基础上,最终使问题得以解决。
②知识结构的网络概念。布洛非的研究指出,在教和学的活动中,不必组成严格的直线型层级,因为知识是由围绕着关键概念的网络结构所组成,它包括事实、概念、概括化以及有关的价值、意向、过程知识、条件知识等等。学习可以从网络的任何部分进人或开始。即教师既可以从要求学生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开始教学,也可以从给一个规则入手。
(3)情境性教学|
建构主义批评传统教学使学习去情境化的做法,提倡情境性教学。
首先,这种教学应使学习在与现实情境相类似的情境中发生,以解决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目标。
其次,这种教学的过程与现实的问题解决过程相类似,所需要的工具往往隐含于情境当中,教师并不是将提前已准备好的内容教给学生,而是在课堂上展示出与现实中专家解决问题相类似的探索过程(甚至有人主张教师不要备课),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型,并指导学生的探索。
最后,情境性教学不需要独立于教学过程的测验,而是采用融合式测验,在学习中对具体问题的解决过程本身就反映了学习的效果,或者进行与学习过程一致的情境化的评估。
(4)支架式教学
支架式教学,即如建筑行业中使用的脚手架一样,教师引导着教学的进行,使学生掌握、建构和内化所学的知识技能,从而使他们进行更高水平的认知活动。简言之,是通过支架(教师的帮助)把管理学习的任务逐渐由教师转移给学生自己,最后撤去支架。
支架式教学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预热,即将学生引入一定的问题情境,并提供可能获得的工具;探索,即首先由教师为学生确立目标,用以引发情境的各种可能J跬,让学生进行探索尝试,教师可以给以启发引导,可以做演示,提供问题解决的原型,也可以给学生以反馈等,但要逐渐增加问题的探索性成分,逐步让位于学生自己去探索;独立探索,即教师放手让学生自己决定自己探索的方向和问题,选择自己的方法。
(5)合作学习、交互式教学
建构主义者重视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社会性相互作用。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经验为背景建构对事物的理解,因此只能理解到事物的不同方面,不存在对事物惟一正确的理解。认为通过合作和讨论,可以使他们相互了解彼此的见解,看到自已抓住了哪些,又漏掉了哪些。从而形成更加丰富的理解,以利于学习的广泛迁移。
3. 浅谈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浅谈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的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情感。情境教学,是在对社会和生活进一步提炼和加工后才影响于学生的。本论文主要研究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论文摘要: 在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中引入情境教学法可以培养和开发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综合判断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效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动力。对法律实践教学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法学教学中正确应用情境教学法将会有效地提高法学教学的质量和适应法学教育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情境教学法 法学教育 构建 应用 创新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法学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态势。现代法学教育旨在培养专业化、宽口径、复合型法律人才。然而,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教学计划和教学模式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此,法学教育者必须清楚地认识,时刻关注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理清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路,注重研究如何运用良好适当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实践教学无疑是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方向,它能培养和开发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综合判断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效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动力。
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反思
“教学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采用讲授法,教师的课堂讲授为核心,同时有一些课堂提问、疑难解答、阅读辅导、论文写作指导等,基本是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把法学教育权当是基础理论和学术教育。在法学教育日趋职业化的今天,我们需要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反思,对它存在的弊端进行充分的认识。
1.传统教学方法造成了教与学的惰性无论是法学教师还是学生,都已习惯了长期形成的老师灌学生听的模式,这种方式相对简单,教师依靠一份教案承担了全部的课堂讲授,学生做得更多的事情就是埋头快速地抄笔记,在匆忙的记录中无暇去思考,做到的只是把知识留在本子上,久而久之学生认为自己的角色就是听,有的甚至都懒得听,无参与感,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重视平常的课堂面授,学习能力很难真正提高。而教者只管自己讲,学生听了多少不关己;会使老师认为现在的学生轻视学习,讲再多的知识也没用的认识,从而导致教师对教学内容不进行深入探究,对教学改革不进行全面研究以及可能会引起教学态度的懈怠。这种教与学的不良现象将影响着法学教师与学生的进步,也会妨碍法学教育的革新。
2.传统教学方法与法律职业化相分离。忽略了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的培养对传统教学方法的过度依赖造成了法学教育重知识、轻能力的后果,学生们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难以得到快速提升。翻而法律问题都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一种系统的法律职业能力去解决,这就要求法学教育应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也只有密切同实践相结合,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有可能。法学是立足于社会现实的科学,而不是纯粹的规范科学,法学教育实质上应是一种职业教育。应该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信仰、职业伦理、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的培养,做到职业伦理教育和职业技巧教育并重。
3.传统的教学方法制约学生职业能力的养成,成为法科学生就业难的内因传统教学方法中侧重理论知识,学生几乎没有实践的机会,对司法实践不了解,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进入社会发现理论与实务脱节,缺乏基本的实际运用能力。进入实务部门不能马上处理各类法律事务,适应期过长,从而加剧了法科毕业生求职难的问题。
针对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迫切要求我们对法学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改变以理解法律概念,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学模式,加强法律实践教育的比重,重点培养和开发学生自己消化知识的能力,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综合判断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等综合能力。为此,需要一系列的教学改革,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而情境式教学方法的引入将是改变和影响课堂教学,提高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重要路径。
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构建
1.情境教学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在法学教育中运用情境教学法就是要营造一个适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让学生在此扮演具体的角色,实施具体的行为,参与处理具体的模拟事件,通过生动具体的情境或亲身经历,使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的角度思考问题,使学生学到许多重要的、无法从抽象的案例分析和传统教学中学到的技巧。
情境教学是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而产生的。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及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或四大属性。
2.情境教学法对法律实践教学的意义情境教学法使学生从平面、书面接触法律转向立体运用法律,充满形象感和实用性,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增加了课堂教学的吸引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更具探索精神。情境教学法改变了以往过多的阐述理论,法条枯燥无味的现象,在教师和学生的配合下模拟出各种情境,形象地显现了法律事件或行为,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把枯燥的法律规定运用到实际的法律问题解决中;把一些法学理论带到具体案例中去学习;学生可以在情景模拟中体验多样性的角色进行不同的角度思考,在多样性的思考中获得多重的收获。可以使学生全方位地认识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书本中的法,还有法官的法、当事人的法、社会的法等等。这样既丰富了课堂教学内容也使教学方式更具活力,学生可参与其中进行实际操作,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通过亲身的实践和处理,激发了学生法律学习和探讨的热情。
(2)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认可。传统的教学方法极易使人们形成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心态:一是法律工具主义,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认为法律无非就是管理与统治的工具,人们服从法律是被动的、强制的。认为权大于法,法律是给无权的人制定的,使人们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仰,动摇了法律的权威性。法律虚无主义无视法律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不以法律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削弱了法律的尊严。 “ 通过情境教学可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理论,提高学生的法律信仰,认识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保证,懂得用法律规范行为、用法律解决问题;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有效保证。
(3)为学生构筑了理论与实务相联系的桥梁,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法学的学习中,除了基础理论的学习外。更重要的是学会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引入情境教学法后,把社会的现实问题,学生知道的具体事例引入课堂,让学生参与其中承担角色,演绎过程,进行实际的法律应对和处理。使学生学习了基础理论后运用法律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做到了真正的理论与实务的联系,不仅丰富了学生法学基础知识,也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4)培养和锻炼了法律思维方式,提高了法学教师的人格魅力。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依赖法律的基础原理、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法律精神,思考、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习惯和思维取向。一个人是否习惯于法律思维方式是和他的法律素养、对法律价值认可的程度有关的。情境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和可能,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增强了学生的法律信仰。由于新的教学方法引入,增加了教与学的互动,增强了师生间的配合,融洽了师生关系。提高了教师课堂教学活动的主动性,、教师用自己较高的专业理论探索精神影响着学生,提高了自身的人格魅力,获得了学生更多的尊敬与爱戴,为法学课堂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法学学科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课堂教学中既要为学生提供了解法律实务的必备知识,同时又需要培养学生判断、评价、分析法律事件的思维能力。为了让学生联系实际,身临其境地解决实际案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在法学教育中采用情境教学法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选定主题.
创设情境情境教学法的重心是要提供学生建构和应用知识的机会。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并非所有的内容都需要或适合采用情境教学。由于课时及教学内容的限制,教师应进行选择,实务性很强或技能性很高的内容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来进行教学。法律情境的创设方式很多:可以由教师单方面、师生配合设置或学生单方面进行剧情表演;可以放视频短片或展示图片资料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情境的设计必须贴近学生的生活,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贴近教学目标,从学生的能力和兴趣人手,结合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使其自然融人情境之中,这样更具感染力,启发性,更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产生心灵的震动,加深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2.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情境创设中。
教师的角色只是一个导演,按惯性思维引导学生走进情境,再把他们推出来。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把学生看成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当学生真正发挥其主体性时,教育才会取得成效。坚持学生在情境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从主体的选择、方案的规划,案情的设计、课堂的互动表演和分析,学习结果的总结,都要强调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在充分达到教学目的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及团队精神。
3.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首先,在导入上。
教师精彩有趣且具启发性的引导使学生明确每个情境所必须包含的专业知识点,是学生很快进入学习状态,调动学生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其次,在课堂情境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控制创设情境的发展,使其不偏离教学目的的轨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讨论。最后,在课堂情境表演结束后,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使学生把课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教师要根据课程要求,对学生在情境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得失进行点评,对学生实践性角度问题的解决方法和职业知识、技能运用进行总结和提升。
4.情境反馈。
巩固提高情境反馈主要是要求一次情景教学后,要求学生除了在课堂总结外,还要求学生写出体会、感受,以便交流和探讨。这样可以加强学生对法律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建立正确的法律知识体系;还可以深化学生对法的精神和价值的认识,认真体会法律所讲的公正与公平,树立对法的高度责任心和信任依赖感。
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多元化,我们确立多元的培养目标体系,因此要求引入以法律职业训练为核心的实践教学方法,情境教学通过典型材料,创设特定环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知识再生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教师的有效引导下,一定会满足法律人才多元化需求的。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6 .
[2]薛刚凌,李媛.论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I].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1:105.
[3]胡玉鸿.国家司法统一考试与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叫.法学,2001(9).
[4]袁振国.'-3代教育学f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5]王丽萍.成人教育中尚法理念培育实践探讨[U].中国成人教育,2010(9).
;4. 如何在建构主义理论下进行教学情境设计
在设置情景时,教师绘声绘色,富有情感的描述十分重要。而现代教学媒体,特别是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现代教学媒体,能把生动的图像、清晰的文字和优美的声音有机地集成并显示在屏幕上,能抛开某些表面的、次要的、非本质的因素,将内在的、重要的、本质的东西凸现出来,能在屏幕上实现微观放大、宏观缩小、动静结合、跨越时空限制,从而高效地激发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优化教学情景,增强其效果。现代信息技术给教学情景设计提供了新型表现手段,在设置教学情景时,还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特殊功能。
5. 试述建构主义关于教学的基本观点。
(1)建构主义关于教学的基本思路。
①注重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构建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
②注重在实际情景中进行教学。
建构主义强调开发围绕现实问题的学习活动,尽量创设能够表征知识的结构,能够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社会化的、真实的情景,让学生在结构不良领域中进行学习的重要意义,认为结构良好领域不能提供生动性、丰富性,只能使学生获得较低级的、单一的知识。
③注重协作学习。
学习者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于事物的理解,从而不同人看到的是事物的不同方面,不存在惟一的标准的理解。
④注重提供充分的资源。
建构主义主张设计好教学环境,为学生建构知识提供各种信息条件。
(2)建构主义提倡的主要教学设计:
①随机通达教学设计。
试着让学习者可以根据不同途径、不同方式进入同样教学内容的学习,从而获得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的多方面的认识与理解。
②支架式教学设计。
这种框架中的概念是为发展学习者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所需要的,为此,事先把复杂的学习任务加以分解,以便于把学习者的理解逐步引向深入。
③抛锚式教学设计。
也称情境性教学设计,即达到对该知识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联系的深刻理解,最好的办法是让学习者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去感受、去体验,而不是聆听别人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
④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
首先呈现整体性的任务,同时提供用于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的工具,让学生尝试进行问题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自己发现完成任务所需首先完成的子任务,以及完成各级任务所需的各级知识技能,在掌握这些知识技能的基础上,最终使问题得以解决。
6. 如何进行建构主义教学设计
一、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是由认知主义发展而来的哲学理念,在此基础之上的学习理论与以往的行为主义的理论模式有很大的差别,它采用非客观主义的哲学立场。建构主义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世界的理解和赋予的意义都是每个人自己的决定的。我们是一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构建现实,或者至少说是在解释现实。我们的个人世界总是用我们自己的头脑创建的。由于我们的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于是我们对外界世界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他们更关心如何以原有的经验、心理结构和信念为基础来构建知识。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以获取、建构新知识的过程。不难看出建构主义对教师与学生的作用有了重新的定位。
学生在学习中要主动建构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表征,但这种建构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应,而是通过已有的认知结构(包括原有知识经验和认知策略)对新信息进行主动加工而建构成的。这种学习更加强调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情景性、协作性。建构主义提倡一种更加开放的学习。对每个个体来说,这种开放的学习在学习方法和学习结果上都可能是不同的。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过程是人的认知思维活动的主动建构的过程,是人们通过原有的知识经验与外界环境进行交互活动以获取、建构新知识的过程,知识不是通过教师灌输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景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辅助手段(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以及其它学习工具),利用必要的学习材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学习者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外界施加的信息只有通过学习者的主动建构才能变成自身的知识。教师不再是教学内容的传递者,而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学生也不再是教学内容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获取与建构者,教师从以教授知识为主变为以指导、辅导学生的学习为主。教学过程不再是一个同步的,而是一个异步的、发散式的思维过程,不同的学生沿着不同的学习路径,完全可以建构出相同的结果。
学生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成为学习的主体、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这种主体作用体现在: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用探索法、发现法去建构知识的意义;⑵在意义建构过程中要求学生去搜集并分析有关的大量信息和资料;⑶学生需要将新、旧知识联系起来,并对这种联系加以认真思考。
而教师由舞台上的主角变成幕后导演,成为学生建构意义的帮助者、指导者。这种帮助、指导作用体现在:⑴激发学生兴趣,帮助学生形成持久的学习动机;⑵通过创设符合教学内容要求的情景和提示新旧知识之间联系的线索,帮助学生建构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⑶为了使意义建构更有效,教师应在可能的条件下组织协作学习,并对协作学习过程进行引导。
所以说,学习的质量是学习者建构意义能力的函数,而不是学习者重现教师思维过程能力的函数。换句话说,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
二、建构主义与教学设计
基于建构主义的ID(教学设计)又称以学为中心的ID,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特别是基于Internet的教育网络的广泛应用),才逐渐发展起来的。这种教学设计由于强调学生是认知过程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因而有利于学生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有利于创造型人材的培养,这是其突出的优点。但是,由于强调学生的“学”,往往容易忽视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忽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情感因素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忽视教师主导作用,当学生自主学习的自由度过大时,还容易偏离教学目标的要求。所以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何克抗),这是我们在建构新型教学设计模式时所需要考虑的,需要我们在教学设计过程中注意加以纠正。
目前,建构主义对教学设计的影响正在渗透之中,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重视。目前,还没有基于该理论的成熟的教学设计模型。所有有关方面的论述,只提供一些原则和建议,并没有处方性的解决方案。
建构主义的兴起,引发了教学设计专家之间的一场争论,其核心问题是,建构主义和教学设计能否共处?关于这一点,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回答,一种观点认为,建构主义根本不能与教学设计的理论相容(Carrol,1990),他认为,教学设计是基于客观主义的,要追求一种可显的、可控的学习效果,而建构主义非客观主义的立场是与这一点根本相违背的,它强调学习效果是自我建构的,是不可预测的,采取的是非理性主义的哲学思想,所以是不能引入教学设计理论的。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客观主义建构主义解释了学习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这两种观点,在不同的学习情景下是互补的。建构主义对一些复杂学习领域、高级学习目标的教学设计是比较适合的,他可以以一种“新的心理集”的方式引进教学设计领域,可弥补传统教学设计过分分离与简化教学内容的局限(Reigeluth ,Wilson,Jonasson),为此,他们纷纷提出了一些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归纳如下:
l 支持学习者所有的学习活动,以解决一项任务或问题。
l 学习者必须根据这项重大任务的复杂性清楚地感知和接受这一具体的学习活动。
l 支持学习者发展对所有问题的物主身份。
l 诱发学习者的问题并利用它们刺激学习活动,或确认某一问题,使学习者迅速地将该问题作为自己的问题而接纳。
l 设计一项真实的任务。
l 一种真实的学习环境是认知的需求与学习者必须为之作好准备的环境中的需求保持一致的环境。
l 设计任务和学习环境,以反映环境的复杂性;在学习发生后,学习者必须在这一环境中活动。
l 设计学习环境以支持并挑战学习者的思考。
l 鼓励对各种想法进行尝试,反对两者必居其一的观点和二者择一的环境。
l 提供机会并支持同时对学习的内容和过程进行反思。
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强调要发挥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建构性,根据初级学习和高级学习划分,提出了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思想和知识结构网络的概念,重视“情景”、“协作”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一系列以“学” 为中心教学策略,如支架式教学策略、认知学徒教学策略、随机进入教学策略、抛锚式教学策略、社会建构教学策略等等。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模式
本文中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一种教学设计模式(如下图所示),它以问题(或项目、案例、分歧)为核心,建立学习“定向点”,然后围绕这个“定向点”,通过设计“学习情景”、“学习资源”、“学习策论”、“认知工具”、“管理和帮助”而展开,他们共同服务于由教学目标、学习者、学习内容而决定的学习任务(问题、案例、项目、分歧)这一核心。结束部分的教学评价也是设计过程的重要环节它是修改的基础,是教学设计成果趋向完善的调控环节。
图1 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模式
1.分析教学目标
教学是促进学习者朝着目标所规定的方向产生变化的过程,它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建构主义指导下的学习同样要??循这一基本原则。
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的ID中,分析教学目标是为了确定学生学习的主题即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或基本过程有关的知识内容。
分析教学目标首先要考虑学习者这一主体。教学目标不是设计者或教学者施加给学习过程的而是从学习者的学习过程中提取出来的。
在哲学上强调学习内容的自主建构,容易造成学习上的虚无主义。我们知道,建构主义强调事物的多样性、复杂性,不同人对同一事物可得出不同的理解,但事物有其复杂的一面,也有起客观的一面,事物的某些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能达到共同理解的,所以,我们在以建构主义理论指导教学设计时,一定要考虑教学目标的确定,避免陷入非理性主义的陷阱,但同时也应注意避免将教学目标简单化的倾向,不能采用传统的行为式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编写应有一定的弹性、可变化性,如采用认知目标分类的层次来标识(掌握...理解...),另外,建构主义强调知识的情景性、整体性,强调知识应在真实任务的大环境中展现,学生在探索真实的任务达到学习的目的,所以在编写教学目标时,应该避免传统教学目标分析过度抽象、过分细化、过分分散、过分单调的逻辑关系,而应该采用一种整体性的教学目标编写方法。
建构主义教学设计这种重整体、轻细化具体的教学目标的编写方式,是不是意味着传统的教学目标分析方法(如归类分析法、解释结构模型法)等就没有用了呢?不是的,建构主义强调要在真实情景与学习环境中体现学习知识,对所学知识结构的详细分析,将有助于设计更合理的真实任务与真实的学习环境,减少非学习范围的错误探索、提高学习效率。
区分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
允许不同学习者之间的多重目标
其次,分析教学目标还应尊重学习主题本身内在体系特征。学习主题是由各级知识点组成。知识点之间的关系有两类:上下位关系、并列关系。这样总体上,学习主题呈现多层次的网状结构。这种结构是分析教学目标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分析方法有:归类分析法、信息加工分析法、层级分析法、解释结构模型法(ISM)等。
2.学习者特征分析
以学为主的ID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从哲学角度看学习者是内因,外界影响是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同一课堂中,教师实施同一教学,但不同学生的学习结果却存在较大差异。学习者特征分析涉及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与智力因素有关的特征主要包括知识基础、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构变量;非智力因素有关的特征则包括兴趣、动机、情感、意志和性格。由于非智力因素情况比较复杂难以定量评估、测量处理且群体共性少,所以在此主要进行智力因素分析。
对于学习者的分析,主要目的是设计适合学生能力与知识水平的学习问题,提供适合的帮助和指导,设计适合学生个性的情景问题与学习资源。
确定学习者的知识基础一般采用“分类测定法”或“二叉树探索法”。学习者的认知能力按照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分为六个等级: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在教学实践中,一般采用逼近法来测量学习者的认知能力。认知结构是指个体观念的全部内容与组织。它是影响新的意义学习与保持的关键因素,决定着学习者进行意义建构成功与否的关键。认知结构变量有三:认知结构的“可利用性”、“可分辨性”、“稳定性”分别指旧知识中对新知识其吸收固定作用的观念;新旧观念的异同点;起吸收、固定作用的原有观点的稳定性。在实践中利用知识点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尤其注意兼顾学习者之间的个别差异。
3.学习内容特征分析
学习内容是教学目标的知识载体,教学目标要通过一系列的教学内容才能体现出来,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要解决真实环境下的任务,在解决真实任务中达到学习的目的,但真实的任务是否会体现教学目标,如何来体现,这需要我们对学习内容做深入分析,明确所需学习的知识内容、知识内容的结构关系、知识内容的类型(陈述性、程序性、策略性知识),这样,在后面设计学习问题(任务)时,才能很好地涵盖教学目标所定义的知识体系,才能根据不同的知识类型,嵌人建构主义环境中的不同要素中,如陈述性知识,可以通过学习资源的方式提供,而策略性的知识,则可通过设计自主学习活动来体现并展开。
4.设计学习任务
建构主义所阐述的学习就是基于真实问题情景下的学习、学习的过程,就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问题构成了建构主义学习的核心。与客观主义不同,建构主义用问题来驱动学习,而不象原来那样充当概念、原理的例子,学习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把解决问题看成是学习的一个应用。
提出学习任务,是整个建构主义教学设计模式的核心和重点,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其他辅助设计使得任务更加明确具体,使得学习者解决问题成为现实的可能,使得学习者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确实能够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学习情景设计,有助于将问题置身于一个真实的任务环境中,这有助于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迁移;相关案例和信息资源有助于问题的理解和可行性方案的提出;认知工具帮助学习者解释和把握问题的各个方面;自主学习策略可以为学生提供可供选择的问题解决模式;帮助与管理是在问题解决的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设计实用的帮助与指导,必要时,还要设计如何施加人格影响,以消除因挫折而出现的泄气情绪。
学习任务可以是一个问题、案例、项目或是观点分歧,他们都代表连续性的复杂问题,能够在学习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展开,均要求采用主动地、建构的、真实的情景下的学习,构建学习任务时,应充分考虑如下原则:
(1)在教学目标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可分为主问题和子问题,子问题的解决是主问题解决的充分条件,同理下层子问题的解决是上层子问题解决的充分条件,这样就形成一树状谱系图。为学生解决问题提供不同的路径。
(2)学习任务要涵盖教学目标所定义的知识,只能更加复杂,不能更简单。
(3)要设计非良构的问题,非良构的问题具有无显示目标和限制条件;有多解、多解法或者无解;有多种评判答案的标准;问题的概念理论基础的必要性及其组织具有不确定性等特征。
(4)设计学习任务要符合学习者的特征,不能超越学习者知识能力太多。
(5)要设计开放性的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不是期望学生一定就能给出完美的答案,而是鼓励学生参与,使其了解这个领域。
5.学习情景设计
建构主义强烈推荐学生要在真实的情景下进行学习,要减少知识与解决问题之间的差距。因此,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需要将设计的问题具体化,知识内容与学习问题是对现实生活的抽象和提炼,而学习情景则是要还原知识的背景,恢复其原来的生动性、丰富性,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情景背景中(不同的工作环境、社会背景),其表现是不相同的。
学习情景的含义:学习情景指为学生提供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背景,以此为支撑物启动教学,使学生产生学习的需要;同时支撑物的表征、视觉本质又促进了学习共同体中成员间的互动、交流,即合作学习,驱动学习者进行自主学习,从而达到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目的。简而言之,学习环境就是学习被刺激和支持的地点(Berent G.wilson 1995)。
建构学习情境中有三个要素:
(1)学习情境的上下文或背景:描述问题产生的背景(与问题有关的各种因素如自然、社会文化及背景的组织管理等)有利于控制、定义问题;学习者的特点
(2) 学习情境的表述及模拟:具有吸引力的表征(虚拟现实、高质量视频);它要为学习者提供一个真实、富有挑战的上下文背景,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锻练机会。
(3)学习情境的操作空间:学习者感知真实问题提供所需要的工具、符号等;
在设计学习情景时,我们应注意:
( 1 )明确学习类型与情境创设的关系:学习可分为三个不同类型,适用于初学者的导论式学习、高级知识的获得与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斯皮若)。导论式学习属于学习中的低级阶段这是一种具有还原倾向的过于简单化的学习。学生通过导论式学习掌握的概念与事实只能在相同的情景中再现。高级知识的获得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学习类型它要求学习者通过对知识的意义建构,掌握概念的复杂性与跨越案例的变化性。使学生具有适应不同的真实情境的弹性与灵活性。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这是最高级的学习类型几乎不需要教学的支持。显然,建构主义学习情境最适于第二种类型,即高级知识的获得。
( 2 )不同学科对情境创设的要求不同:一种是学科内容有严谨结构的情况(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内容皆具有这种结构),这时要求创设有丰富资源的学习情境,其中应包含许多不同情境的应用实例和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便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主动发现、主动探索;另一种是学科内容不具有严谨结构的情况(语文、外语、历史等文科内容一般具有这种结构),这时应创设接近真实情境的学习情境,在该环境下应能仿真实际情境,从而激发学习者参与交互式学习的积极性,在交互过程中去完成问题的理解、知识的应用和意义的建构。在这两种环境中均应有自包含的“help”系统,以便为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随时提供咨询与帮助。
( 3 )在进行教学目标分析的基础上选出当前所学知识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过程作为当前所学知识的“主题”(或曰“基本内容”),然后再围绕这个主题进行意义建构。
( 4 )学习情境只是促进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外部条件,是一种“外因”。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设计理想的学习情境是为促进学习者自主学习最终完成意义建构服务的。明确这一点对研究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设极非常有意义。
(5)学习任务与真实学习情景必须相融合,不能处于分离或勉强合成的状态,学习情景中要能够以自然的方式展现学习任务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6.学习资源设计
教学资源是指所有用来帮助教、学的资源,即支撑教学过程的各类软件资源和硬件系统。根据AECT77和AECT`94的定义,学习资源可分为学习材料和教学环境两大类。
学习材料的设计,主要分析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的设计。对于CAI课件来说设计思路较为固定,主要考虑四个方面因素:课件内容组织、控制结构、教学讯息和界面。而网络课件的设计是一新兴技术尚有诸多难题有待解决,如教学内容的组织,网络课件一般采用自主学习策略,在学习过程中需嵌入大量信息资源,有用资源的查寻及组织是设计者需解决的难题。
教学环境是指用于教学的各种媒体及配套软件。这里所说的教学环境与前面所讲教学情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教学环境中并不包含统一、固定的教学设计思想,没有统一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等。比如多媒体教室即可以适用抛锚教学情景又可适用支架式教学。目前,基于Internet的教学受递环境的设计是国内远程教育研究的热点课题,设计过程要注意以下几点:⑴保持信息传播通道(这包括教学信息的传递;学习者行为信息的反馈;教学系统再次反馈评价信息)的通畅。⑵使用多种搜索引擎,必要时嵌入导航策略,防止“迷航”。⑶利用HMC方式学员可与网上教学软件与信息资源库进行交互活动,又可通过各种CMC工具如Email、语音信箱、视频会议系统等与教师和远程教育专家会话,或者通过“群件”(Groupware)与同学进行网上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