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指南
法律分析:对碳排放量的计算,至今仍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国际碳排放核算体系主要由自上而下的宏观层面核算和自下而上的微观层面核算两部分构成。前者以IPCC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为代表,它通过对国家主要的碳排放源进行分类,在部门分类下再构建子目录,直到将排放源都包括进来,它本质上是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来进行核算的。而自下而上的碳核算方式通过对于企业和产品碳足迹的核算,了解各类微观主体包括企业、组织和消费者在生产过程或消费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理论上可以汇总得到关于一定区域内的碳排放总量。该种核算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法:一是基于产品的核算,主要是基于产品生命周期计算“碳足迹”,以PAS 2050标准为代表;二是基于企业 /组织的核算,通过排放因子法来计算碳排量。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较为公认且运用比较广泛的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方法指南是《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三是基于项目的核算,重点确定基准线排放。该方法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WRI 和 WBCSD 制定的“项目核算GHG协议”(The GHG Protocol for Project Accounting)以及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验证标准——ISO14064。
法律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使用燃煤、燃油、 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不适用于单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如纯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秸秆林木质等纯生物质 发电机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机组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等)发电设施;
❷ 中国碳排放
到2015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美国。但是“国际能源展望2007”的结果宣称,到2010年,中国碳的排放量超过美国5%,排放量分别是 17.71亿吨碳和16.94亿吨碳。但王铮课题组的计算结果显示,中国的碳排放超出美国的时间约为2018年。换言之,我国大约还有10年才可能超过美国,因此可以坚持美国率先减排的立场。
中国已经确定了2020年碳排放强度降低40%—45%的目标,中国社科院分析称这一目标的实现对GDP的影响约在1%以内。
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虽然并不准确,但作为让民众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简单地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
减少碳排放措施: 1.进一步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着力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体系。
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碳排放权的产权性质和商品属性,为碳排放权的顺利交易创造有利条件。要对碳排放权市场的主体资格确立统一的法律标准,明确碳排放交易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条件、程序和内容;制定碳排放交易所创建、运行和管理的统一规定等。
2.加快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监管的法制建设。
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环境法规和环境法律,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建立市场参与主体法律登记、碳排放交易指标法律报告、碳排放量法律监测等一系列法律监管和保障机制,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依法健康运行。
3.制定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具体核算办法。
应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在组织营运边界设定、二氧化碳排放源的识别和确认、选择恰当的计算方法和排放系数等方面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4.尽早出台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的财务会计规范。
❸ 碳排放的标准是什么
碳排放管理标准,是以实现控制碳排放(广义也包含其他温室气体)为目的,依据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中各项措施的需求与经验,对控制碳排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标准与规范指南。实现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是推动落实碳排放目标、完善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促进低碳经济转型和技术进步、开展国际谈判与贸易的有力支撑。
国际上在碳排放评估、碳足迹、碳捕集、产品和服务标识等领域已有较丰富的先行研究,基本构建了自愿型为主的碳排放管理标准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设立了分技术委员会负责温室气体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温室气体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207/SC7)负责制定温室气体领域标准,以支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技术委员会(ISO/TC 265)工作范围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CCS)的设计、建设、运行、环境规划与管理、风险管理、合格评定、监督检验和相关行动领域标准化。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ISOCCCC)主要研究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的标准,评估利益相关方对标准的需求。钢技术委员会(ISO/TC 17)负责钢领域的标准化,涵盖化学成分测定方法、钢产品、钢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计算方法等领域。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组织均开展碳排放标准研究,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与减排量化、温室气体核算、评估报告与标准体系。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制定了包括企业、项目、产品及供应链等4个层面在内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估报告、特别报告、方法报告和技术报告,均已成为各国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和管理计划的基础。
我国2016年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8352.6-2016)、2019年发布《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2021年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等强制性标准,在移动源碳排放、高耗能行业与移动源能耗控制方面加强了管控力度。
2014年4月,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成立,提出了我国温室气体管理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的发展计划和重点方向,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涉及碳排放管理术语、统计及监测、核算与报告等领域,为国家及地方碳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