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搞好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1.第一阶段:施工项目前期阶段。过去一直认为索赔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生,缺乏索赔的预计性和前瞻性,其实在项目前期阶段就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合同签订后,拿投标概算与设计概算对比,查找设计概算中工程量、价、设计漏项、编制原则以及编制方法与投标概算的差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施工图纸到位后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做出合同、图纸、现场实际调查工作量以及价格的对比表,从中找出索赔的切入点,同时为优化施工组织提供基础数据。三是用心研究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找出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以及条款之间存在的矛盾。四是积极与业主、监理、设计沟通,加强与他们的联络,条件成熟时把我们计划索赔的项目进行沟通。
在大秦线2亿吨配套工程中由于甲方概算人员缺乏,笔者积极与甲方沟通,派员协助甲方进行了设计概算的分劈工作,提早掌握了工程的概算情况。通过帮助甲方统计概算数量,发现概算中有很多缺项。如防雷单元FTl—U、道岔跳线、钢轨绝缘、信号机安全连接、电化区段室外信号设备安全接地、电缆数量严重不足等等。由于对概算各编制章节、区段费用情况进行了透彻分析,摸清了底数,在开工初期就这些问题与甲方及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同时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甲方关于该工程的施工标准文件后,由我们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最初的索赔计划,取得了良好的前期效果。
同时,内部及时对设计概算、人工以及材料费用进行分析。由于本工程设计期与施工期年份相差较大,而且为限额设计,造成概算费用紧张并且工期又紧。为了尽可能规避风险,一是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对设计概算单价低、利润比较小的物资由甲方供货,从而减轻物资供应和资金压力。二是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压缩工期减少劳动力投入,严格控制物资投入使用数量,由于前期工作做得相对到位,所以在后期的经营中做到了有的放矢。
2.第二阶段:项目施工阶段。这是积累资料和索赔同时进行的阶段,也是工作量非常大的重要阶段。原始资料是通过施工过程。进行逐步积累的,要想索赔成功,必须随时细心地收集、整理可能发生索赔的资料,并履行各种审核手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索赔方案。索赔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索赔方案和思路正确。现在建设单位对索赔项目、资料要求将更加严格。只有认真研究、分析项目索赔的特点,精心制定索赔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这是确保实现索赔目标的前提条件。二是扎实做好索赔基础资料。加强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只有认真研究施工承包合同,熟悉掌握索赔资料的要求,结合施工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才能掌握索赔时机,全面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树立“以合同为依据,不以合同为约束”的索赔观念,融洽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关系。要有目标地做好每一项索赔变更,要清楚这项变更是属新增工程、代甲、地方要求增加、还是吃风险包干。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考虑,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如果有条件促成,Ⅰ类变更,(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索赔文件),将会为实现索赔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做好索赔与施工管理的紧密配合。索赔事件的发生是伴随着施工进行而发生的。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就要掌握,哪些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变化,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哪些可以创造条件转化成可索赔事件发生。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施工组织人员,在熟知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管理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密切关注索赔政策变化,开创性地做好索赔工作。目前,施工管理和投资管理都发生了变化。甲供料管理更趋于规范,随之产生的供需(时间和量)、运输、二次倒运、储存等等问题将逐渐显露出来,如果从计划提报时就明确使用时间和数量,并及时记录供给情况,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接收确认工作,也可以成为索赔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
3.第三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是业主最后处理积累问题的阶段,价值小的、好处理的索赔项目在施工中已得到处理,对于可给可不给的项目或施工单位想争取的项目,这个阶段业主会根据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有些松动,此时一定要有耐心,据理力争来增加收入。一是积极和业主联系,了解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以及批复情况。二是把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发生情况及时与业主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三是如果本工程由其他单位一起完成,应积极与他们联系,以便了解他们资料情况。四是分析自己提报的索赔资料,分出主次、轻重,以便争取最好效果。
在大秦2亿吨工程中通过分析,过渡工程为实际发生,因概算编制费用不足,合同中未签订,争取足额要回;工程数量差部分占主要份额,上级部门批复份额也较大应作为重点进行谈判;价差部分,包含甲方供料部分,谈判难度要大,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效果;提高标准部分,为业主要求,但上级部门不认可;窝工、赶工丢失及配合费业主不认可,难度也很大。
由于前期工作考虑周全,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申报索赔4007.33万元,最后批复3110万元。实现大秦2亿吨工程扭亏为盈,由亏损2479.97万元,变为盈利630.03万元,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大秦2亿吨工程的索赔工作,充分体现了施工全员、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
索赔工作涉及到工程管理、技术、财务、法律以及公共关系等众多知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因此索赔工作也将成为项目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体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才能提高索赔管理水平,更好地开展索赔工作,这不仅是企业做强做优的需要,也是企业生存的需要。
㈡ 工程施工索赔的目的、处理方式、合同依据、有关当事人分,索赔的分类有哪些
毕业实习报告工程施工索赔在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关键部分。因此对与此方面的研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此次撰写论文的题目是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所以我就要对施工索赔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研。这两周我主要对于索赔的性质、证据、程序、费用计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相关的资料搜集及归纳,以便后期能较成功的完成论文的写作。下面就是对于这些方面的一些总结和看法。一、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履行合同中的一种正当权利要求。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是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致。一般索赔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二、索赔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索赔证据应真实、全面、及时.具有法律效力。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以合同为根据的类型在签订合同时.要为工程的索赔创造条件.把有利索赔的事项争取写到合同补遗中.从合同文件条款的夹缝中.找到索赔根据; 以文字记录或图片为根据的类型。此类证据包括工程照片或录像、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计核算资料、施工现场记录、施工会议记录、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检查和试验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信函、施工单位到场人员、设备和材料的监理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涉及问题处理意见回复单等其他资料。三、索赔的程序 1.提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同期记录资料: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签字认可。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整理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说明和注释,作为费用索赔的参考。同期记录资料应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工期的延误;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的项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对于影响较大、时间较长的索赔事件,在处理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情况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四、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南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利润等组成。 2.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3.计算方法 (1)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费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计算依据、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问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汁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总价,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索赔金额=工程实际总费用一合同总价。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施工单位为了中标而在投标时采取某些投标策略(如少算、漏算部分工程量、采取不平衡报价等)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造价。采用此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会将施工单位投标时少算、漏算的工程造价给予补足,故一般不常用此种方法。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可采用此法。(3)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在索赔费用汁算的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使计算结果更趋合理,修正主要内容如下:A、将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段仅限于受到索赔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施工期;B、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项目的费用;C、水直接采用原合同价,而是采用未受索赔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一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可比较合理的计算出索赔事件的相关影响,而实际需要增加的费用。五、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往往成为结算审核的重点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项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好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3 回答者: 463053942
㈢ 施工中的索赔技巧
施工中的索赔技巧
索赔工作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谈判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一、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1.施工企业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到平等、互利。合同价款最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并明确追加调整合同价款及索赔的政策、依据和方法,为竣工结算时调整工程造价和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quot;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价格是否超过预算价?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等问题。
2.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3.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4.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5.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等。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二、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又如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甲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三、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因此,按?quot;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比如,施工现场次序井然,场容整洁;项目经理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四、注意谈判技巧
谈判技巧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谈判取得成功,必须做到:
1.首先应事先做好谈判准备。
知已知被,百战不殆。认真做好谈判准备乃是促成谈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业主和监理开展索赔谈判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谈判口径和策略。谈判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谈判中一要注意维护组长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谈判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
2.注意谈判艺术和技巧。
实践证明,在谈判中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因此,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准备有进有退的策略。在谈判中该争的要争,该让的要让,使双方有得有失,寻求折衷办法;在谈判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首先退出谈判,发脾气: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
;㈣ 如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索赔
1、熟悉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好法律法规,尤其是面对强制性的合同条款时;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条件;熟悉现场条件及施工措施,注意非合同责任引起的变化,工序增加,要与招标条件、投标文件、投标单价包含的工序内容对比分析;熟悉相关标段的情况及对本标造成的影响,分析哪些是合同内应该承担的,哪些是非合同内的责任;熟悉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气象条件,注意与招标文件进行对比分析;收集施工过程中的供水、供电、业主提供的施工用地等业主提供的条件;
3、注意收集整理各种基础资料;
4、注意设计文件的调整及工期的调整、施工工序的调整等,并分析原因;
5、及时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尽量做好签证工作;
6、依照合同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意向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阶段索赔费用及最终索赔费用;
7、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下沟通,争取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9、注意变更引起的索赔,运用好非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事件,情势变更等。
㈤ 如何防范和处理建设工程中的施工索赔
首先,要提高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索赔意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只有承包人管理人员具备索赔意识后,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有关索赔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其次、及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更长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工程监理签字的签证单;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和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日报及工长的工作日记、备忘录等,已经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气象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再次、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监理收到通知书后,应尽快收集能够支撑索赔成立的证据,编制索赔报告,在监理收到通知后28天内,再交监理提出索赔的具体内容。如果对方不作出反应,可以要求对方在索赔报告上签收,或者邮件到对方指定的收件地址,表明对方已经收到了索赔通知,等到施工过程后期找机会进行确定,或者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并提出,不然将失去索赔权利。 最后、还是要加强索赔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索赔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完工时形成一份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㈥ 造价工程师施工索赔讲解
造价工程师施工索赔讲解
如何在监理工作中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四个阶段的投资进行重点控制。但是目前国内监理工作大多集中于施工、竣工结算过程中,因此本文着重阐述这两个过程中的造价监理工作。
一、施工阶段的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控制,就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和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1、造价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不同的施工方法,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如笔者曾负责监理某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机械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有降水设施。笔者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开挖基础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比例不合理,经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计,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为业主节约了一笔投资。
2、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只有按图施工,并通过监理人员质量检验合格,计量核实的工程项目进度款,造价工程师才审核支付。
按月计算工程量支付进度款,不能将资金投入程度较直接地反映在工程实际形象上,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质量、进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按工程结构划分:基础、二层梁板、三层梁板以及主体封顶、砌体完成等形象进度付进度款,明确写进承包合同中。业主能直观知道工程建设至目前的形象用了多少资金,承包商的积极性也能有效提高。
3、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核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在施工中,经常会碰到由于设计工作不细致,或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其他原因而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
由于目前的现场经费、间接费等都是以工料机直接费为基础,直接费金额多,间接费也多。这往往会使一些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而搞工程变更,如将一般抹灰变更为贴瓷砖,车库水泥砂浆地面变更为水磨石地面等。造价工程师应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的角度协助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在保证变更目的的情况下,尽量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
造价工程师必须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检查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应防止承包商“杀死猪再讲价”,因为如果待工程变更付诸实施再去核实计量,现场已面目全非,事后核量不准确。只有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4、造价工程师应正确处理和防范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多,一些承包商会寻找索赔机会,希望索取到费用赔偿,更想得到利润和工期补偿。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精通施工合同条款,熟悉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公正地当好索赔事件“准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发生索赔事件时,承包商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记录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报告。造价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首先核查索赔报告是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间28天内提出,否则索赔不成立,进而对索赔要求进行辨别和分析。
索赔事件处理难度大,花费时间精力,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防止或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1)应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在研究技术、进度或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中,要求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2)应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避免工作延误发生索赔事件。
(3)应对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严格把关,仔细测算造价和分析可能带来的索赔问题。
(4)应提高业务素质,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如对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延期,可能引起的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能熟练计算网络计划的六个时间参数,分析工程延期是否对关键线路产生影响,为业主节约投资。
(5)协助业主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供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设备等,避免因延误造成索赔。
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做好反索赔工作,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时竣工。
施工阶段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计日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均应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对非使用不可的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二、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中,应认真及时审核竣工结算,这是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环节。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结算是否按定额和工程计量规则、造价主管部门的调价规定等进行编制。要根据合同、图纸、定额及工程预算书等,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替换、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逐项审核,不重不漏。有疑问时,查看当时的监理日记,并进行现场校核。如施工中钢筋搭接经设计修改为电渣压力焊,结算书中计算电渣压力焊金额时,未减去搭接长度钢筋重量和减少搭接区加密箍筋重量,应予重新核算。如地方政府为绿化山林,关闭部分碎石场,导致碎石价格上浮,偏离定额价格,必须采用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的地材价差系数进行修正。造价工程师应及时掌握施工方法和材料价格对造价的影响,不偏不倚,正确审核竣工结算,使竣工结算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正确使用工程计量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工程造价审批权,主动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结算等每一环节的投资实施有效控制,发挥监理的高智能服务作用,实现质量、工期、投资三控目标,使监理事业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监理的社会地位与效益真正得以提高。
;㈦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索赔程序如何规定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2、索赔报告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日内报出。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依据和理由;
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索赔资料的准备
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
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3、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㈧ 建设工程索赔的操作步骤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索赔的操作步骤有: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3、提交索赔文件。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5、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7、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㈨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索赔程序
一、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提交承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的副本。
(2)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出具承包人签署的索赔处理结果。如果承包商未能在期限内作出答复,则应视为承认承包商的索赔。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二、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一)承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并审查承包人的证明材料;
(二)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应视为同意承包商的索赔。
(三)承包人接受理算结果的,发包人可以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偿金或者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理算结果的,按照约定处理。第20条[争议解决]。
(9)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方法研究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9.索赔
19.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意向书,说明索赔事件的原因;承包人在上述28日内未发出索赔意向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和/或延长施工期;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