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审计的技术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审计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审计的一般方法是就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审计工作的范围或详简程度而进行划分的某种方法。审计的技术方法是指收集审计证据时应用的技术手段。
审计的一般方法:
一、顺查法与逆查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按照审计工作的顺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关系,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分类审查的一种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检查,逐一核对。首先检查原始凭证,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再根据凭证核对,对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进行检查,最后以总账和明细账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沿着“制证—过账—结账—试算”的账务处理程序,从头到尾进行的普遍检查。
此法由于审果工作细致、全面、完整,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审阅核对,不易发生疏忽、遗漏等弊病。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账目比较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采用顺查法较为适宜。其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检查过程中逆着记账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先从记账程序的终端检查,从会计报表或账簿上发现线索、寻找疑点,然后逆着记账程序追根求源进行检查。如从会计报表查到会计账簿,再查到记账凭证,最后查到原始凭证,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总是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一般说来,查帐伊始,宜先运用逆查法,通过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的检查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确定的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帐簿并对其进行详查。在检查会计凭证和帐簿时,若为了证实某处记录是否存在会计错弊或错弊线索,可运用顺查法开始,从中再结合运用逆查法。总之,顺查和逆查可变换运用,顺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顺查,顺查与逆查相互结合、相互渗透。
二、 详查法与抽样法
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
(一)详查法。又称详细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此法的优点是容易查出问题,审计风险较小,审计结果比较正确。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只对有严重问题的,非彻底检查不呆的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活动很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采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采用的。
(二) 抽样法。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进而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运用抽样审计,若在所抽查的样本中没有发现明显的错弊,则对未抽取的会计资料可不再进行审查。反之,则应扩大抽样的范围,或改用详查法。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缺点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样本选择不当,就会使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结论,审计风险较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采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通常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使审计结论有较大的可靠性。
审计的技术方法:
一、 检查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核对。
(一) 会计记录和书面文件的审阅
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的书面文件进行审阅。通过审阅,找出问题和疑点,作为审计线索,据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审计程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会计凭证的审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2、 账簿的审阅。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各种辅助账簿等。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总账除具有与明细账、日记账核对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发现不了问题。因为总账的登记依据,主要是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所反映的是汇总数字,不容易发现问题。
3、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
4、其他记录的审阅。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例如,产品出厂证、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二) 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账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2、账账核对。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通过账账核对,查证双方记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进一步抽查凭证,进行凭证核对。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账证。
3、账证核对。是指以明细账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通过核对,证明所有凭证是否都已记入有关账簿,有关重记或漏记情况,以及账簿记录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与其作为记账依据的记账凭证相一致。一般说来,账账核对结果如属正常,可以不再进行账证核对。
4、账实核对。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这样,可以发现重登、漏登和差错等情况。对于已经核对无误的账目,审计人员应在原记录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标记,以免以后重复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账目也应作成标记,以便今后原审计人员或其他接替人员进一步加以审查。
二、 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盘点和通知盘点。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三、 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咒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 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 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字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准确无误。计算工作虽较机械、繁琐,但意义重大,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数字计算错误,或故意歪曲计算结果,将对会计资料的正确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对于异常变动项目,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
㈡ 审计方法包括哪些
(2)一般审计方法有哪些内容是什么扩展阅读:
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一般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
对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㈢ 常见的审计方法有哪些以及内部审计的准则是什么
审计方法有:
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抽查法。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审阅法。分析法。抽样审计与详细审计结合法。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确定审计样本是在内控制度与重要性水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当对某一样本产生怀疑时,审计人员可能会扩大样本的数量或对某一样本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审计。效益评价审计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㈣ 审计方法有哪些
(二)审计方法
1.“因果分析法”与“果因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是从事件的起因查起,最终查出所对应的结果。“果因分析法”则正好相反,是从事件所产生的结果查起,最终透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因果分析法”的优点是循序渐进,环环相扣,审计内容较为全面,不足之处是审计所需时间较长,技术难度较大。“果因分析法”的优点是溯果撷因,方法简便,需要时间较短,不足之处是审计过程容易以点带面,内容不够全面。究竟哪种方法效果更好,这要视具体的审计情况和审计目的而定。一般来说,在没有审计线索的情况下,更多地采用“因果分析法”,如果审计人员掌握了审计线索,为了提高审计效率,便可以考虑采用“果因分析法”。
2.“窗帘中间拉开式”审计法。如果一个窗帘由两幅组成,在阳光充足的早晨,我们从中间拉开,眼前便会迅速地明亮起来。这种拉窗帘的方法应用到管理审计中,也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审计人员根据掌握的审计线索,依据自己的职业经验,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判断。同时,向“左”追查问题产生原因的整体脉络,向“右”验证分析自身判断的准确性。这种方法也可以称为“先入为主”法。例如,某项工程成本管理审计,已知该项工程成本过高。审计人员根据经验判断,知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材料采购成本过高。依此判断,审计人员便可向“左”追寻材料采购过程及管理方式,向“右”可通过抽查票据的方式,具体验证材料采购成本是否真的过高。如果向“右”的结果验证了审计人员的判断,向“左”的工作业已完成,此项管理审计便可初步结束。这种审计方法的优点是工作效率会大大提高,缺点是如果审计人员的判断出现偏差,反而会迟滞审计工作进度。因此,运用该审计方法,职业经验不足的审计人员不宜使用。
3.“遵循性”审计法与“思维创新”审计法。“遵循性”审计法是针对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已有的管理模式和固有的思维习惯,对问题的是与非做出判断。“思维创新”审计法则相反,它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打破原有的思维方式,对问题进行判断。举例来说,企业临时用工问题,按照国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维方式,企业临时用工是不可取的,因为国企本身已经存在冗员。按照“遵循性”审计法,就会否定企业临时用工的做法。但我们如果采用“思维创新”法,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可能又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由于临时用工可以使生产效率提高,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用国有企业闲置职工,而这种大于效益又足可以抵偿临时工用工成本的话,用临时工也未尝不可。因此,审计人员不能因循守旧,死抱框框。否则,审计结论不可能是实事求是的,甚至会给企业决策带来一定的误导作用。
4.“解剖麻雀”审计法与“高屋建瓴”审计法。强调管理审计要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与解剖,并不是说管理审计要一味地在“微观世界”中探索。深入地了解“微观世界”之后,审计人员还要“跳”出来,站在一定的高度,对“微观”进行总结、提炼,使之上升到一定高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屋建瓴”审计法。通常所说的“既要进得去又要出得来”,就是这个道理。“解剖麻雀”法停留在“微观”层次,“高屋建瓴”审计法则提高到“宏观世界”,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微观是宏观的基础,没有微观只有宏观是不可能的,同样只有微观没有宏观也是不行的,站在微观和站在宏观的角度所得出的审计结论也可能是不同的。如一个集团公司,内部有许多子公司,某一个子公司车辆需要进行修理,经过考察,委托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修理,比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公司的价格要低得多。如果站在这个子公司“微观”的角度考虑问题,就会得出用外部单位进行修理的结论,但如果站在集团公司这个“宏观”角度考虑问题,从集团公司整体效益出发,又会得出用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进行修理的结论。可见,看问题的角度和高度不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结论。
5.“否定之否定”审计法。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受环境和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做出的审计结论往往不可能一次完成,先前的审计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这时,如果审计人员发现了这一偏差,应对原有的审计结论进行否定,重新得出正确的结论。否定之否定才是肯定。审计人员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错误,才能不断得出正确的结论。我们所说的否定之否定,并不是单指一次否定,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多次否定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㈤ 审计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审计方法(Audit method) 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而不只存于某一审计阶段或某几个环节。审计工作从制定审计计划开始,直至出具审计意见书、依法做出审计决定和最终建立审计档案,都有运用审计方法的问题。
按照搜集证据时所使用的方法,审计程序(即审计方法)可以分为: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
检查记录或文件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
1、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2、在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则取决于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将检查用作控制测试的一个例子,是检查记录以获取关于授权的审计证据。
3、某些文件是表明一项资产存在的直接审计证据,如构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债券,但检查此类文件并不一定能提供有关所有权或计价的审计证据。
4、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二)观察
1、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
2、观察可以提供执行有关过程或程序的审计证据,但观察所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而且被观察人员的行为可能因被观察而受到影响,这也会使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受到限制。
注意:一般观察程序是针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情况。主要用于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测试中。
(三)询问
1、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2、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
3、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1)了解管理层过去所声称意图的实现情况、(2)选择某项特别措施时声称的原因以及(3)实施某项具体措施的能力,可以为佐证通过询问获取的证据提供相关信息。
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
(四)函证
1、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2、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但是,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协议和交易条款进行函证。注册会计师可能在询证函中询问协议是否作过修改,如果作过修改,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相关的详细信息。
3、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如不存在可能影响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的“背后协议”。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执行只能用于控制测试。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㈥ 审计方法包括哪些
按照搜集证据时所使用的方法,审计程序(即审计方法)可以分为: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
检查记录或文件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
1.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2.在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则取决于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将检查用作控制测试的一个例子,是检查记录以获取关于授权的审计证据。
3.某些文件是表明一项资产存在的直接审计证据,如构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债券,但检查此类文件并不一定能提供有关所有权或计价的审计证据。
4.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二)观察
1.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
2.观察可以提供执行有关过程或程序的审计证据,但观察所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而且被观察人员的行为可能因被观察而受到影响,这也会使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受到限制。
注意:一般观察程序是针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情况。主要用于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测试中。
(三)询问
1.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2.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
3.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1)了解管理层过去所声称意图的实现情况、(2)选择某项特别措施时声称的原因以及(3)实施某项具体措施的能力,可以为佐证通过询问获取的证据提供相关信息。
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
(四)函证
1.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2.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但是,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协议和交易条款进行函证。注册会计师可能在询证函中询问协议是否作过修改,如果作过修改,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相关的详细信息。
3.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如不存在可能影响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的“背后协议”。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执行只能用于控制测试。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㈦ 审计的具体方法
审计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审计调查方法、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等三种等主要方法,当然除了这些常用的审计具体方法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审计方法,如电算化审计采用的绕过电算机审计、评审内部控制制度采用的调查表法和流和图法、电算机审计的方法。审计的具体方法,主要是用来收集审计证据。下面详细介绍审计的具体三种方法。
一、审计的具体方法之一:审计调查方法。审计调查方法包括专题调查法、查询法、观察法、函证法这四种方法。
①.专题审计调查法
国家审计机关对全国、某一地区、某个行业范围内某些专题组织力量进行审计调查。
②.查询法
对存在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口头询问或质疑的方式开清事实真相并取得口头或书面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
③.观察法
观场进行实地观察检查,借以查明事实真相,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
④.函证法
审计人员通过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函,以了解情况取得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
二、审计的具体方法之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细分可以分为调节法、盘点法和鉴定法三个内容方法。
①.调节法
如果现成的数据和需要证实的数据在表面不一致时,为了证实数据的真实性,就要运用调节法。
②.盘点法
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地盘存,检查实物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实际情况,借以确证经济资料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正确,经济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的审计方法。
③.鉴定法
鉴定法是指需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运用专门技术对书面资料、实物和经济活动进行确定和识别的方法。
三、审计的具体方法之三: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
1.核对法
核对中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应及时查明原因。
2.审阅法
阅法主要是查证证、帐、表等会计资料。
3.复算法
复算法一般与审阅法结合运用,这样可提高审计的保险系数。
4.比较法
比较法又可分为绝对数比较法和相对数比较法,两者目的只存一个,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审计和核对。
5.分析法
分析法就是通过分解被审项目的内容,以揭示其本质和了解其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
6.逆查法
采用逆查法时,对于需要了解的部分,不防局部兼用顺查法详细查核;采用顺查法时,对于重要事项也可兼用逆查法,以免遗漏。
8.详查法
就是对被审单位被审期内的全部证帐表或某一重要(或可疑)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帐项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早期的财务审计、通常采用这种方法。
9.抽查法
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抽取样本,故又称为抽样审计法。现代审计多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