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时怎么算
工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 标准工时如何计算
(1)标准工时=正常工时+宽放时间(正常工时=观测工时*评比因素)(标准工时=生产一个良品的作业时间)
(2)测标准工时需要的条件是:a、作业人员都是经过良好训练的熟练操作工,b、必须是正常速度,c、所有物品都是良品,在以上条件下然后需要用码表测出从第一个工序到最后一个工序所需要的时间,反复测量取平均值.
(3)用所得的平均值除以85%即得到标准工时.(为什么取以85%,因为考虑人不可能象机器,而我们的嫁动率在正常情况下需达到85%)
3. 标准工时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标准工时的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正常工时x(1+宽放率);
宽放率=(标准工时-实测工时)/实测工时x100%=管理宽放率+生理宽放率+疲劳宽放率;
正常工时是人工操作单元工时(经过速度评比)+机器自动作业工时(不可作速度评比)的总和;
宽放率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的总和:
1.生理宽放一般取2%-5%;
2.疲劳宽放一般取5%-20%;
3.管理宽放一般取3%-10%;
4.特殊宽放,如电子制造业使用的宽放率一般取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4. 工时的计算方法
1、出勤工时:为实到人数与每日标准工作时间数(8小时)之乘积
2、受援工时:为接受支援人数与实际支援时间之乘积
3、加班工时:为加班人员与加班时间之乘积
4、实勤工时:出勤工时+受援工时+加班工时
5、除外工时:为当日非发生于生产之工时
6、生产总工时:实勤工时—除外工时
7、异常工时:为当日因各种因素造成生产部无法正常生产而耗费的人工工时。
8、总标准工时:为当日生产之各产品入库总数与各产品之单一标准工时之乘积之和。
9、异常工时:将影响当日生产所发生之状况分别填写实际时间
10、除外工时:将当日发生于生产中无法抗拒之工时,分别填写实际发生之工时。
11、生产工时:为当天生产此工令所发生的实际工时。
12、差异工时:为产出标准工时与生产工时之差
生产效率=总标准工时生产总工时×100%
总标准工时=产出数×单一产品标准工时
5. 如何计算工时
确定出的关键任务指标,比如说动画制片工作,公司内部共同协商出此岗位的关键任务指标,然后分别制定出这些指标占该岗位重要性的比例。最后设定这些指标的标准。就OK了。
6. 工时怎么算的
工时计算是要算出员工在某个岗位上,某个项目上或一个月内出勤工时,缺勤工时,具体计算要把每种工时类型统计出来,包括休假工时,加班工时,迟到工时,早退工时,旷工工时,会议工时,外出工时,出差工时,班车延误工时,就餐工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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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可以实现任意办公地点的考勤打卡数据采集,年休假,休假,加班,出差,外出的申请审批;考勤工时报表的统计
考勤管理系统全业务管理包含以下模块:
1、考勤设备服务:主要实现远程打卡数据实时上传
工地现在普遍使用人脸识别考勤机,人脸测温通道也可以,但是比较贵。
2、智能排班模块:制定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弹性工时制班次时间,并设置将具有相同上班时间的员工分为一个考勤组,制定考勤组排班计划!
工地大多采用综合工时制管理,这个智能排班还是很方便适用的。日历形式展示
3、职工休假模块:休假管理很多OA系统也包含,但OA请假以审批流程为主,多以半天或一天为单位而且不检查班次。所以在考勤工时计算中不是特别精准。考勤休假模块是包含员工休假资格发放,休假申请审批,休假计划,工时优化,休假工时统计,自动销假等功能组成
工人可以通过手机提交休假单,因为工地各个工种需要配合,对于重要岗位工头可以根据员工休假,提前调配人员
4、年假管理账户:年假管理是员工休假的一个特殊情况,采用单独年休假账户实现年假两年并管,自动清零。很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需要两年并管,因为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假在12月底就到期了,而很多企业为保证员工年假能延续到春节期间申请休假,将上一年年假转结到第二年。并设置清零有效期
这个模块对工地考勤不太重要。
5、时间管理账户:这个时间账户主要实现对员工加班的管理,员工日常的多于标准工时的时间都记入时间账户,方便员工申请调休假或发放加班费。同时建立员工时间信用管理体系
工地加班是经常的,综合工时制是在月底统一计算加班或一季度统一核算
6、出差考勤:员工出差正常考勤,并统计出差地域补助(工地考勤不需要)
7、外出管理:外出单管理,统计外出工时并计算外出餐补(工地考勤不需要)
8、考勤工时统计:员工每月的工资计算需要考勤报表,补助项统计,工时统计报表上报完成才算考勤的全业务管理。员工的实出勤工时,缺勤工时,休假工时,加班工时,出差工时,外出工时,会议工时,和考勤相关的福利补助全部计算汇总,方便HR部门计算薪酬(重要模块)
9、工效分析:大数据挖掘。员工的项目工时,工效,休假率,出勤率多种维多的分析数据有助于准确核算工时,优化用工结构,为企业降本增效,提供决策支持
10、定制开发:微服务架构可以在不影响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展新应用。实现真正的企业一体化数字管理。避免多套系统对接,多头维护,降低维护成本(工地考勤不需要)
综合以上分析,工地考勤主要是打卡,排班,统计三个部分的管理需要。
7. 2017标准工时计算方法
2017标准工时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它具有相当高的客观性与公平性,IE管理的全部方法和手段都是为了保证所制订的标准工时合理。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标准工时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一、明确标准工时的作用
1、预估工厂负荷产量。工厂空间一定,过程上有了标准时间,即可测算工厂产能。
2、制定生产计划的基础。利用标准时间,生产管制部门可以更精确地做生产计划,如在进度控制上有了问题,也可依标准时间来做人力调整。
3、增加机器设备的依据。依据机器产能(换算标准时间)可得知生产量变动时所需要的机器数量。
4、保证流水线生产的平衡。一条流水线有很多工序,可依各工序的标准时间来配置人力,使生产线平衡、流畅。
5、效率分析的基础。有了标准时间,就可计算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多少产品。
二、做好标准工时测定准备
1、收集信息。包括对象作业的周期、产量、生产方式、产品或零部件加工的连续性、作业的标准化程度、作业内容、达到什么精度、制定时间标准的费用等。
2、选择测定方法。测定标准时间的方法有秒表法、工作抽查法、影像法的细微动作研究和记录动作研究、标准时间资料法、计划估算法、实际成绩资料法、数学法等很多种类。每个方法各有其特点,企业可以根据使用目的和测定的'对象作业性质选择适当的方法。
三、计算标准工时
1、测算作业时间
①新产品小批试制时,工艺人员持秒表在作业现场对每一工序作业时间进行实际测算。
②应选择生产较为顺畅时进行测算,并连续测试20个以上的周期时间。
小词典
周期时间是指作业人员从取料开始到下一次取料为止的总时间。实测时间=测试总时间/测试周期数。
2、测算评核系数。工艺人员根据观测的作业人员劳动熟练程度,给出评核系数。测试实际作业时间时,作为参照的作业人员,其劳动熟练程度与中等熟练人员的比较系数称为评核系数。系数越大表示其劳动熟练程度越高。
3、测算宽放率。工艺人员根据作业条件测算宽放率,其中:
管理宽放时间
管理宽放率=--------------×100%
实际时间
生理宽放时间
生理宽放率=--------------×100%
实际时间
疲劳宽放时间
疲劳宽放率=--------------×100%
实际时间
管理宽放时间=管理宽放时间+生理宽放时间+疲劳宽放时间
宽放时间
宽放率=----------×100%=管理宽放率+生理宽放率+疲劳宽放率
实际时间
其中:管理宽放率一般取3%~10%;疲劳宽放率一般取5%~20%;生理宽放率一般取2%~5%。
小看板
为了执行所定的作业,必要的、不可避免被耽误的时间,称为宽放时间。宽放时间可分为管理宽放时间、生理宽放时间和疲劳宽放时间。管理宽放时间指由于执行公司政策所作出的宽放时间;生理宽放时间指与作业无关的生理需求时间;疲劳时间指因清除工作疲劳需要的休息和补偿行动而延误的时间。
4、计算标准时间
标准工时=实测时间×评核系数×(1+宽放率)
测试总时间 管理 生理 疲劳
=----------×评核系数×(1+------+--------+-------)
测试周期 宽放率 宽放率 宽放率
四、修改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不是固定不变的,企业应根据生产状况及客观实际重新测评。
1、产品正式投入生产后,生产趋于稳定时(一般为生产一周以上),工艺人员应再次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以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2、当生产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或技术变更对生产作业有明显影响时,有关部门应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以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3、其他客观条件导致标准工时不能反映实际工作绩效时,有关部门应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以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4、各部门认为标准工时不能真实体现作业状况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测评。
总之,标准工时是实施现场管理的重要基础,准确的标准工时可以平衡生产线,有效分配工作人员,生产各部门都要依据标准工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8. 工时是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工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9. 工时怎么算的
工时的计算问题,需要从工时制度来理解。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
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这类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定时工时制度,这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八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①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10. 我想知道工作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入库时间:2005-04-21
劳部发[1997]271号
颁布日期:19970910 实施日期:19970910 颁布单位:劳动部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可否认定其违法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九十一条和劳部发〔1994〕489、532号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按照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标准工时制度方面进一步作出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改正。
三、《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四条中的‘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仅指加点,而不包括休息日或节日等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是否加班不受《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限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在国家立法部门没有作出立法解释前,应按此精神执行。
四、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费而给予补休?补休的标准如何确定?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五、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且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六、若甲企业经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总工时应为40时/周×12周/季=480时/季)。若乙职工在该季的第一、二月份刚好完成了480小时的工作,第三个月整月休息。甲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且不存在着延长工作时间问题,该季各月的工资及加班费(若认定为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应如何计发?
某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总工时应为508小时/季)。该企业因生产任务需要,经商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安排劳动者在该季的第一、二月份刚好完成了508小时的工作,第三个月整月休息。该企业这样做应视为合法且没有延长工作时间。对于这种打破常规的工作时间安排,一定要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并且注意劳逸结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工时计算方法应为:
1.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7天/年(法定休假日)=254天/年
季工作日:254天/年÷4季=63.5天
月工作日:254天/年÷12月=21.16天
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七、劳部发〔1994〕489号文第十三条中“其综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是指日(或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还是指某一具体日(或周)实际工作时间超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八、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九、本市拟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过程中强制性地附加‘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和‘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两个条件,是否妥当?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从部分企业生产实际出发,允许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制度,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过程中不宜再要求企业实行符合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规定。但是,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过程中应要求企业做到以下两点:
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中采取何种工作方式,一定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2.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