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夏侯锋,打死俩城管判死刑,城管打死瓜农,赔钱了事
打死城管是故意伤人致死,情节恶劣;城管打死瓜农,责任者还有城管局。
湖南瓜农死亡案,亦称临武县"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公安、纪检等部门开始调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县政府表示,将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
故意伤害(致死),至少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至少要判处无期徒刑。不是主犯,可以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可以考虑在3—5年之间量刑。
㈡ 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事件的全过程是怎么样
一: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将临武县推上了风口浪尖。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昨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二:事件经过
瓜农县城卖瓜被殴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黄女士透露,上午9点,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卖西瓜,突然来了十几个城管,一句话也没说,把三轮车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车上,当时姐姐在一边求情让把西瓜和秤还给他们,但城管不愿意。
之后姐姐和城管起了争执,10点半左右,他俩推着剩余的西瓜转移到文昌路桥头去卖,随后城管也跟了过来,“他们一下车就抢姐夫的大秤,同时,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铁棍朝姐夫两人身上打去,并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
“姐夫被打的过程中,拽下了那个打人城管的工作证,后来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赶赴现场证实姐夫死亡前,证件一直在他手上。”邓正加死后,家属从他手中拿过工作证,现工作证在邓正加妹妹手中。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廖卫昌”,职务:“执法三队大队长”。死者侄女邓女士称,邓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肿了,而且受刺激晕过去了。”据黄女士称,姐姐被送往临武县中医院治疗,“姐姐身上有明显淤青痕迹,仍需戴氧气瓶和打点滴”。
有目击者称,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她姨夫,他们不但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头部,姨夫当即倒在了地上。
邓正加倒下时,并没有当场死亡。黄素君称,发现邓正加倒下后,她和邓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赶紧叫救护车救人,但城管并没有理会,随后就离开了。救护车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那个时候邓正加已经死了。
㈢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3)湖南瓜农案法学方法论分析扩展阅读:
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㈣ 兰州城管被刺案瓜农讲述亲历,儿子已做3次精神鉴定,你对此事怎么看
序言:兰州城管被刺杀一案,瓜农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说到儿子已经做了三次的精神鉴定。因为这个瓜农小儿子本身就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兰州的这次瓜农父子三个人去到集市卖西瓜,由于想要把西瓜早一点卖完,就遭受到城管的驱赶。在当天已经遭受到城管的殴打,第2天的时候,发现城管又带了10多名管事人员,对父子三人进行殴打。导致小儿子发生了精神疾病,已经捅伤了一个城管。
在生活当中会见到一些小摊小贩和城管之间见了面就像是仇人一样,只要看见城管来了自己的面前就会一味的做反抗。如果城管和瓜农们能够相互理解,彼此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没办法让老人随处乱摆摊位,为了创建更好的生活。如今的城管也是非常的不容易。面对一些孤寡老人也想要给这样的一些老人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美好,不得不选择驱赶老人。
㈤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将开庭,被告精神状况为何会成争议焦点
被告在案发前就已经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还有残疾证,发生这起案件时,他受到了刺激,所以才引发了这起命案。因为三次判断被告精神状态的鉴定结果不相同,被告律师又为他申请了精神鉴定。如果被告的精神状况的确是存在问题,被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因为三次鉴定的结果不同,所以被告精神状况就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关于本案的焦点,律师提出这起案件中哥哥与刺死城管的行为无关,这是弟弟一个人做的,所以要为哥哥申请正当防卫。网友讨论的焦点是城管是否有故意打击报复瓜农的行为?这个案件也提醒大家,做任何工作都要保持理智,千万不能冲动,要冷静解决问题。
㈥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迎来庭前会议,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甘肃“瓜农刺死城管案”事发三年后迎来庭前会议,案件中这些信息值得关注:第一点:城管和被告之间的冲突的发生过程中到底是谁最先引起暴力事件;第二点,被告三人之中的王爱武是否具有刑事责任存在,这两点是值得关注的,至于为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此次事件发生已经有三年之久了,一次暴力的产生,让几个家庭瞬间改变了生活的轨迹,重伤和伤亡的家庭要面临昂贵的医疗费以及亲人离开的悲痛,而伤人的家庭也要面临亲人的牢狱之灾。一时的冲动是不可取,最终只会伤人伤己。
㈦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事发三年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嫌疑人将需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因为此次事件最终导致了人命的出现,出现两死一重伤的情况。三位被告人当中,父亲王军宏并没有参与打人事件,因此无罪释放,长子王爱文在诉求正当防卫失败之后,估计就要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刑了,次子王爱武的判刑标准在于其精神分裂症的迸发是否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是,那么其的法律责任是无效的,如果不是,那同样要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论。
最终的结果,是几个家庭都脱离了原本该有的生活的轨道,每一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一个都在伤痛中渡过。所以。在执法和被执法之间,要学会合理和互相让步,别让一时的冲动导致最后的后悔。
㈧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8)湖南瓜农案法学方法论分析扩展阅读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㈨ 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将开庭,城管“上门执法”是案件的主要起因吗
瓜农刺伤城管案是发生在2018年的7月18日,在今年9月20日这件事情正式开庭,立刻就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注意。
先来回顾一下瓜农资商城管的案件。
这期案件性质十分恶劣,随后,这父子三人就被当地的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儿子作为犯罪嫌疑人自称自己有精神病史,不过,在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精神病鉴定后发现,他有完全刑事能力。
父子三人对待案件有不一样的说法,他们选取了一个人流量很大的广场卖瓜。他们表示,自己正在卖瓜,遭遇城管直接过来抢夺秤,为了争夺秤,双方起了争执,小儿子被激的精神病发作,便直接朝城管动手。随后,在警方劝阻下,这件事不了了之,。在他们看来,是城管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在第二次城管主动找上门来,当时双方再次爆发矛盾,而小儿子的精神又受到了刺激,直接暴动,才引起了这一场混乱。
事情究竟如何?还是相信法院的判断吧!
㈩ 城管打死瓜农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杀人偿命这就是法理,一条鲜活的生命十年刑期就能换到,老百姓的西瓜不值钱,老百姓的命也如此不值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