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学层面,文艺学层面,文化学层面,人本学层面,哲学层面。
详参:尚永亮《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五个层面》
Ⅱ 中医与自然辨证法关系
辩证法,源出希腊文,含义是进行谈话、进行论战。这一术语在哲学史上曾在各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其历史发展经历了古代的朴素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等三个阶段。 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柏拉图的着作《理念论》中,但是“辩证法”作为一种谈话或辩论时揭露和克服对方议论中的矛盾以取得胜利的艺术,还有更早的历史,亚里士多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爱利亚派的芝诺称之为“辩证法的创立者”。在苏格拉底看来,辩证法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的艺术,而智者派则将辩证法作为一种据理论证的艺术而广泛运用,至于亚里士多德本人除了在“研究实体的属性”、“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等含义上使用辩证法之外,还把它视作概念思维的逻辑方法,这使得“辩证法”其后常在逻辑学的意义上被使用。 在漫长的中世纪,哲学沦为神学的婢女,一些经院哲学家把荒唐无稽的提问,空洞烦琐的考证,千篇一律的公式证明等也称之为“辩证法”,辩证法被糟蹋得声名狼藉。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历史所显示的辩证性质为德国古典哲学家对辩证法的探讨提供了条件,康德之后,唯心主义辩证法大师黑格尔赋予了辩证法以新的含义,即辩证法不只是一种方法,同时也是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原则,是一种宇宙观。他说:“无论知性如何常常竭力去反对辩证法,我们却不可以为只限于在哲学意识内才有辩证法或矛盾进展原则。相反,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其他各级意识和普遍经验里的法则。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小逻辑》,第179页)黑格尔是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在宇宙观意义上使用“辩证法”概念的人,然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又是头脚倒置的,他讲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实的客观的辩证法,最终,其辩证法的生机被过分茂密的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 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概括革命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崭新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使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第一次取得了真正科学的形态,成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成为由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基本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诸项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开放性的科学体系,为人们不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规律性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 中华民族是崇尚辩证思维的智慧民族,虽没能像西方那样使辩证法最终走上成熟和科学的形态,但中国历代贤哲们那充满朴素辩证法的光辉思想,在世界辩证思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地激荡起醉人的浪花:“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对事物矛盾转化现象的深刻认识,已暗暗触及到“辩证法的精华”;《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的两点论,更是闪烁着对立统一思想的光辉…… 辩证法,一作“辨证法”,二者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映出了中西方在文化、心理上的不同情趣:前者很容易让人回想起辩论、清谈、找对方毛并对立斗争的辩证法原意,更西方化一些;后者来自中医辩证论治,有分辨、认识事实、反馈回去、协调平衡之意,似乎更符合辩证法的精神,更中国化一些。1.中医学发展的方向问题:(1)中医学的理论基础、文化内涵与思维方法:中医的学术基础,以《内经》中的理论原则和认识方法、《伤寒杂病论》中的辨证论治原则和《神农本草经》、《内经》中的方药基本理论为代表。中医的重点是观察气化之五脏,重在功能。如机体各器官间的相乘相制、以机体病态形象为基准的归纳演绎的诊断方法。其治疗意向是以证为治,有是证用是药,即方证对照的辨证论治原则。(2)创立横向思维和纵向思维相结合的新诊疗学:诊病当识别疾病的本质,依循阴阳互动法则、因果法则和主次法则,研究病源(病所)的变化和由此引发的机体全身症状反应,全面运用宏观和微观的认识方法。2.中药学发展的途径问题:(1)剂型改进问题。(2)关于中药的研究:研究中药的药理,先逐个研究单味药,这是必经的过程,但中药处方是复方,研究复方在人体的作用才是高层次的真正的中医药理学。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研究中药,必然引动中医学发展的飞跃。(3)给药途径问题:中医药物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体腔注射等应按时代的要求而普遍地发展起来。3.中医与西医的学术关系问题:(1)关于中西医病证参照:辨证论治的具体实施是方证对照,与西医以病源、病位为主要依据的病名相参照,有相通的,但不相通的甚多。一个是横向联系的概括,一个是纵向联系的概括,一个是讲表象,一个是讲里象,不合对照,却可配合。(2)中医走向国际的语言表达问题:一本经典医书便是一本文学着作,应由精通外语的专家翻译,以保持其高度的艺术性,并且清楚明白。现代中医学在继续发展横向文化、又努力开创纵向微观文化时,应该大胆地直接纳新,直接引用新的科学成就,不做妨碍发展的文字规定。4.功能论与物质论的哲学争拗:(1)东方与西方的医学特点:西方医学的特点是物质论,东方医学的特点是功能论。中医学的学术重点,在于观察和推理机体与环境、功能与器官、器官与器官相生相克的变化,研究机体各器官的正常功能和器官因发病而产生的功能紊乱与机体失衡。(2)以阴阳学说衡量实践:临床上探求本质,首先要通过表象。例如黄疸一词是病的表象,而非病的本质。热毒内陷是黄疸证型的一个分类。为什么和怎样才发生热毒内陷?发病的关键在那里?必须通过表象深入探知本质。病源不同,处理方法也迥异,效果也有极大差异,不是一剂茵陈蒿汤加减便可解决的。5.建立新的中医学体系:在当今的大好形势下,中医学当以坚强的步伐开创21世纪,立足东方,纳汇西方。能发展中医学的便是好方。中医学在现代的科学基础上,以宏观及微观的诊治优势,必然高速前进,与西医学同向并进。中医学的凝聚力在发展中而增强,一切从前由于相对的落后状态而产生的阴暗面,将随灿烂的华光而消失,使中华文化再创辉煌。坚守的是中医学,前进的更是中医学。
Ⅲ 辩证法的起源
演变古希腊和中世纪的辩证法概念 公元前 6世纪,在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形成时期,一些哲学家围绕世界的本原问题进行了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爱利亚学派的芝诺认为存在是"不动的","只有唯一不动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如果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和运动就会陷入矛盾,承认"多"的存在,就会陷入无限大和无限小的矛盾。为此他作了"飞矢不动"的论证,把有限与无限、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加以割裂,夸大运动的间断性,否认运动的不间断性,从而否认了运动。但这一论证在客观上却接触到了运动本身所包含的间断性与不间断性的矛盾,原则上假设了空间与时间是可以无限分割的。芝诺的其他论证,也采用类似的方法。他的论辩方法也就是最初意义的 "辩证法"。所以,亚里士多德称芝诺是 "辩证法的创立者"。G.W.F.黑格尔在谈到爱利亚学派时也说:"我们在这里发现辩证法的起始,这就是说,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的起始,......并且我们发现客观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真正的辩证法)"(《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第253页)。芝诺的辩证法有两方面的含义:①思维自身的矛盾运动和这种运动对于对象自身矛盾的接触;②通过揭露对方论点中的矛盾而探求问题的方法。 约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各派论争之风盛行,哲学家们都比较注重争论的技巧和方法。这时,人们把论证或分析命题中的矛盾,以及在谈话中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叫做辩证法。苏格拉底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的艺术。智者派则把辩证法作为一种据理论证的艺术而广泛运用。智者派在后期演变成为诡辩论者,他们的辩证法成为玩弄概念、混淆是非、抹煞真理和谬误之界限的同义语。柏拉图除了根据传统含义,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加以克服的方法外,还把辩证法看作是认识"理念"过程中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方法。他认为,借助于辩证法可以由个别理念上升到普遍理念,又从普遍理念回到个别理念,因此他把辩证法作为"理想国"中教育的最高阶段的内容。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一词也较多见于柏拉图的着作中。 亚里士多德除了把辩证法看作是"研究实体的属性"、"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等方法外,还把辩证法作为形成概念、下定义和检查定义是否正确的方法。从此"辩证法"经常在逻辑学的意义上被使用。 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也使用"辩证法"这一概念。J.邓斯·司各特称辩证法为关于"存在"的专门学说,P.阿贝拉尔则把辩证法叫做区别真理和谎言的艺术。还有一些经院哲学家,把荒唐无稽的提问、空洞烦琐的考证、千篇一律的公式证明等等称为"辩证法"。这种"辩证法"窒息了科学的发展,黑格尔称其为"形式的辩证法"。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概念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历史所显示的辩证性质,为德国古典哲学家对辩证法的探讨提供了条件,辩证法的含义也日益丰富起来。在康德哲学中,辩证法主要指理性自身包含的矛盾,即"纯粹理性之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I.康德认为,当人们运用有限的范畴去把握"世界"时便会陷入矛盾,即"二律背反"。这种矛盾,不是可以纠正的逻辑错误,也不是来自于感觉经验中的假象,而是理性在进行认识活动时必然产生的假象,是不可避免的矛盾。所以,研究和论证这种假象的客观性和矛盾的必然性,揭示先验假象的逻辑,也就是辩证法,或"批判'辩证的幻想'之一种逻辑"。黑格尔认为,康德的二律背反指出了理性一定会必然碰到的矛盾,这是近代哲学界最重要的和最深刻的一种进步。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概念的含义,他不只是把辩证法看作一种思维方法,同时认为它也是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原则,是一种宇宙观。他继承了哲学史上关于辩证法是揭露对象自身矛盾的思想,同时在概念矛盾运动的辩证分析中进一步阐明了所谓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并把这种矛盾视为支配一切事物和整个宇宙发展的普遍法则。他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在宇宙观意义上使用"辩证法"概念。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所揭示的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和作为发展动力的原则,不仅是普遍适用的,而且是获得其他科学知识的灵魂,是"真正的哲学方法";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把握哲学真理,才能真正获得其他各门科学知识。黑格尔很重视概念的运动原则,他把运动原则叫做"辩证法",又把辩证法视为研究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并且试图揭示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从现象的内在联系上揭示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真实内容,这就把辩证法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和关于辩证法内容的科学规定,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他把辩证法当作"思想的自我发展"强加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概念 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发展愈益揭露出自然界的辩证性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也使社会历史运动的辩证法更加显露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革命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他们把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中的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指明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是来源于客观现实,而不是来自主观精神或绝对观念。从而使"辩证法"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科学的内容,使"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第一次取得了真正科学的形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是在肯定矛盾的基础上关于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辩证法下了科学的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Ⅳ 文学理论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文学理论的方法体系总的说来包括三个层面,即哲学方法的层面,科学方法的层面,专业方法的层面。
1、哲学方法的层面。哲学方法是在总体上把握世界的方法,对于每一个具体学科都具有指导的意义,因此哲学方法是文学理论方法体系的最高层次,也是这一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包括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逻辑的与历史的相统一的方法,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等等。
2、科学方法的层面。这是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逐渐形成的方法,以其横断性和交叉性而为文学理论所吸收和借鉴,它处于中间层次而对文学理论准确地把握研究对象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它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突变论、耗散结构理论、模糊数学理论等方法。
3、专业方法的层面。这是适用于文艺学自身专业特点的特殊方法,其中既有从自身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传统方法,如赏析方法、考证方法、评点方法等,也有从其他学科中移植过来,后来逐步固定下来的方法,这些方法比较具体,也最接近文艺学的研究对象,如社会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等。
总之,上述几种文学研究方法具有各自的理论背景和操作原则,在把握文学的本质和规律时形成了特有的角度和途径,显示出自己的优长之处,同时它们又是相辅相成、殊途同归的,在文学研究和文学理论的建设方面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因此都值得重视,值得借鉴和吸取,而在具体操作中最佳的选择是对其加以融会贯通和综合利用。
首先,要坚持整体的、综合的研究视野。其次,要正确处理好文学的审美规律与其他规律之间的关系。再次,要坚持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相结合。然后,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研究方法的相统一。
(4)辩证研究方法用于古代文学扩展阅读:
文学理论的现代发展
文学理论的自主性,在于理论自身的学理建设。80年代下半期和整个90年代,是中国文学理论比较全面地建立自身学理的时期,确立自身主体性的时期。
在文学理论学理的探索、建构中,无疑,西方文学理论发生过重要影响;80年代初期,在西方文学理论思潮如潮水般涌入中国的时候,中国文学理论中的西化倾向十分流行。但是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审美研究、作品形式、结构等因素的内在研究,和那时中国美学问题的大讨论,都对中国文学理论改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同时在讨论中,不少学者对现代文论传统进行了有批判的吸收,并且力图打通古今中外。所以到了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中国的文学理论研究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动景象,新说屡起,佳作迭现。文学理论中的新作,都是在解构旧说的基础上出现的,同时又是新的建构。
因此,这十多年的文学理论,不是一味的解构,不是一味地听从外国人说话,不是把外国人的文学理论进行简单的移植,而是在批判。借鉴的基础上,对文学理论既有改造,又力图有所创新,并且卓有成效地创立了一些新的文学理论范畴。
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下,文学理论在不断地走向边缘化,不被人们重视,但是应当承认,文学理论是个有成绩的部门,真正的理论创新,自会留下自己的印痕。自然,不必把成绩估计过高,但也没有理由妄自菲薄。新的理性精神的解构与建构,正是文学理论现代性的体现。
Ⅳ 辩证法的范畴有哪些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
这里所讲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非内容上的概括。
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Ⅵ 什么是辨证法
什么是辩证法?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辩证法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陷入了困境。困境源自这样一个事实:辩证法似乎是一个没有边界约束的论域。人们可以随意把任何东西都称为“辩证法”,可以把任何现象都归于“辩证法”的名下。辩证法成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这样的结果就是,辩证法很难有任何确切的涵义了。因此,要进行关于辩证法的理论研究,首先应该追问“什么是辩证法”。 ?H囜抹BT?
探讨“什么是辩证法”,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因所持态度的不同,所得到的结果也可以大相径庭。第一种态度是我认为什么是辩证法,那么什么就是辩证法。以这种态度谈论辩证法,天马行空,望文生义,恣意奔放,洋洋洒洒,但不着边际。或者仅仅拿某位经典作家(如马克思或黑格尔)装装门面,开头引几句,下面则都是与门面无关的滔滔宏论了。因为各说各话,相互不搭界,这种探讨永远都得不出明确的结果,而且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如果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辩证法,那么辩证法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谓“辩证法是一座迷宫”,所谓“辩证法是变戏法”,这些使辩证法声名狼藉的说法都源于此。第二种态度是明确承认,辩证法是有思想资源的。我们能在今天谈论辩证法,是因为前人已经提出并讨论了辩证法。在我们的讨论与前人的论述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关联,存在着思想的渊源关系。虽然辩证法的论题不是封闭的,然而却是有约束的,这种约束来自于前人的说法。诚然我们不必拘泥于前人的说法,但我们也不能随意杜撰辩证法的涵义。也就是说,在我们进行辩证法研究之前,应该明白前人所说的辩证法是什么意思。如果本体论和认识论因其历史传承而拥有确切的论域,那么辩证法也是如此。
Ⅶ 辩证思维的运用
1、 学好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掌握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根本。
2、 能够深刻理解、巧妙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是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关键。
简述方法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
这里所讲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非内容上的概括。
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辩证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辩证语义运动
1.思维与语义的关系
思维,作为对于对象的认识和把握的意识活动,从来不是单独的、空洞的意识过程,而总要有它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在文化中形成并对应于一定的主客体情况的语言符号。思维与语言符号相同一,思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这是一般的公论。
另一方面,除了今日的机器思维之外,任何思维都属于一定的主体,由这个主体的主体性(主观精神)所支配,所控制,这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对于认识着的思维而言,思维总是在其主体性的控制支配之下,运用着语言符号去把握、去表达客观对象的某种规定,某种意义,借以形成确定的认识。符号学已经指出:思维主体对语词意义的运用,形成了思维的语用侧面;语言对客观规定的表达,或者说所运用的语言的客观含义,就形成了思维的语义侧面。思维的活动和思维对于语言的运用(语用功能),目的都在于让其语义能正确表达主体对客观情况的认识。因为,语义的主要功能在于认识,而这种表述本身又形成了语构。因此,可以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的认识和把握着客观内容的思维,总有(或者说总要形成)它的语用(语言与思维主体的关系)、语义(语言与思维客体的关系)和语构(语言与自身系统或语言自身的结构系统的关系)三位一体的三重规定性。在这里,语用、语义、语构是互相体现的,语构作为一种结构形态,不过是语用与语义的表现形态。对于语用和语构,我们这里不讨论。要认识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我们只要集中于语义这一侧面就够了,只是要记住:语义是语用的结果,并且体现于语构之中,它不是孤立存在的。集中于语义这个侧面,是从内容上、认识上考察辩证思维方式的必然要求。
2.从语义网到语义链
语言,作为文化的形成物,作为思维对主客观情况不断认识、不断运用的历史形成物,除了人工语言的严格规定之外,它的任何一个语词、各个符号,从语用侧面说大都可作各种各样的运用,从语义侧面说有各种各样的语义,而从语构侧面说也有不违背语用与语义的各种各样的构合,总之,三者的自由度是很大的。
因此,从语义上看,语言,特别是自然语言,它的任何一个词都具有多重意义,这种多重意义就构成了一个词的语义网。例如“桌子”一词,就有它的所属,用途、质料、结构、色泽、价值等多重语义集于一身,形成一个意义网络,它是这诸多语义的潜在体。在孤立的、非思维的情况下,人们不好突出它的任何一个确定的意义,因而也不能表达确切的认识。而语义网中的任何一个潜在的意义要转化为显在,表达出一种确定的认识,都要通过思维,——质言之,通过思维的语用和语构而完成。
思维为什么能完成这一任务呢?这与思维的本性有关。
思维,作为人的意识的连递的活动,它总是处在一定的线序过程中,呈现为一种线序进展着的思维流、语义流。观念、想象固然可以同时呈现出对象的诸多方面于一体,但它们只有作为思维过程中的环节才有意义,而严密的逻辑思维,作为一种细密的过程,其思维“流”、语义“流”则相当“细”,呈现为以单个词义、单个语义(通过“是”与“不是”)连接而成为线序的语义链,并以单义的语义链形成线序进展过程,形成语义流,以把握和再现对象。思维的这一本性,就是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因此,当思维通过语言符号进行思维时,语言中任何言词的语义网,在语用中通过主体的选择和确认,就转化成了具有确定意义的语义链,它在语构上的最简单体现就是形成“句子”。通过这一过程,潜在的语义网就转化成了显在的语义链,而那未被选择的潜在的诸多语义,就暂时沉没到意识的背后去了。
上面,我们用语言学的术语阐述了思维是一个通过线序进展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其实,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表达则更简单:概念在非思维的状态下,其多重涵义(内涵)形成一个语义网,其意义并没有确定;而在概念进入思维过程的状态下,即在判断中,就通过判断的特殊化、确定化而转化为语义链。对于复杂的思维来说,一个判断往往不够,要通过一群判断 或多群判断(判断群),把一个概念的内涵、语义揭示出来。例如,对于“辩证语义运动”这一概念,我们这里要通过“思维与语义的关系、语义网与语义链”等由多群判断组成的语义链的运动,即语义流,来展开它潜在的语义网,揭示它的内涵,借以实现我们对它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概念就是潜在的语义网,判断就是显在的语义链,判断群和推理就是确定的语义流。思维就是语义链、语义流组成的语义运动。
3.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
对于通常的抽象思维方式来说,其语义链、语义流的运动是很自由的,它可以依据思维主体的认识指向或客观情境而随意展开语义网中的不同语义。但对于辩证思维方式来说,在涉及对象的辩证本性的核心——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时——它体现为对于对立概念的把握和表达——就不能不依循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来把握对象了。在这种情况下,思维要想保持真值,其语义链的运动即语词的线序展开过程,就不能不体现为按照对立面的辩证关系而运动,而活动,如说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等等,从而在思维中出现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认识这一点,是认识辩证思维方式的关键。
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是一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同一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如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这种表达对立面关系的对立概念。当然我们可以只用抽象思维方式分别把握一般或共性、个别或个性之类现象的种种规定,通过抽象分别把握它的各个侧面,形成抽象语义运动。但是,当我们要涉及“共性与个性”这种对立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时,我们就不能再孤立其中的任何一面而仍能得到真理性的认识,因为共性与个性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在二者的共存和互依中才具有真值。孤立其中任何一面,都既接触到了真理又没有完全把握真理,因为真值存在于两个对立的方面,其中任何一面孤立来看就都失掉了真值意义。这是一种双重语义真值,或者说是辩证真值。因此,辩证思想家在把握它们时,就总要说“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包含着共性”之类的话,正像他不能把共性与个性分离开来那样,他总要在共性中把握个性,以及相反地:在个性中把握共性。这样一来,思维中的语义运动,就不能不体现为从共性依循辩证关系运动到个性,从个性依循辩证关系运动到共性,这就出现了辩证的语义运动。重要的是,对于这种矛盾性的对立概念来说,只有这种辩证语义运动才能把握住二者的辩证关系,把握住二而一、一而二的对立真值、辩证真值,
一旦肯定一面而否定另一面,甚至抽象一面而不顾及另一面,便都会立刻失掉真理。它要求我们的思维在分离抽象其一面的同时又把另一面综合进去,因此,在进行这类思维时,其语义链就不能不是辩证地运动着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说:
所谓辩证语义运动,就是思维的构成环节(概念、判断、推理等),在通过其语义对客体的辩证内容进行把握时,必须依循客体内容的辩证关系而活动和运动,它既体现为语义(概念)在对立中的统一运动,又体现为语义在统一中的对立运动,以及它的松散形式:语义在系统联系中运动。这是辩证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它表明:思维辩证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本性,正是通过辩证语义运动来实现的。
Ⅷ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六种)
古代文论中是否存在文学批评学?对这一问题,茅盾曾作过否定性的回答,他说:“中国自来只有文学作品而没有文学批评论;文学的定义,文学的技术,在中国都不曾有过系统的说明。收在子部杂家里的一些论文的书,如《文心雕龙》之类,其实不是论文学,或文学技术的东西。”(1)茅盾的这种以“西”绳“中”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并未得到大多数古代文论研究者的认同。这可以从20世纪早期古代文论研究者对《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 总述的分析中略窥一斑。
《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 总述云:
文章莫盛于西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昔,则断自刘勰、钟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棨《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着,不出此五例中矣。(2)
严格地讲,《四库》“诗文评类”总述所作的是古典文学学术史的大致梳理,但如果以现代文学批评学的观念来衡定传统文学批评学的建设,“总述”中却有着关于“文类批评”描述的批评学萌芽。也正基于此,日本学者青木正儿在《中国文学概说》“评论学”一章中将《四库》“诗文评”五种着作“敷衍修正”为六种。即:一、品评作品者(梁钟嵘之《诗品》)。二、记载关于作品之故实者(唐孟棨之《本事诗》)。三、论文学之体者(挚虞之《文章流别论》)。四、讲说文学之理论者(唐释皎然之《诗式》)。五、系统的论述者(梁刘勰之《文心雕龙》)。六、随笔的杂录者(宋欧阳修之《六一诗话》)。(3)
朱东润在《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中也对《四库》所论作过阐发,他说:
今欲观古人文学批评之所成就,要而论之,盖有六端。自成一书,条理毕具,如刘勰钟嵘之书,一也。发为篇章,散见本集。如韩愈论文论诗诸篇,二也。甄采诸家,定为选本,后人从此去取,窥其意旨,如殷璠之河岳英灵集,高仲武之中兴间气集,三也。亦有选家,间附评注,虽繁简异趣,语或不一,而望表知里,情态毕具,如方回之瀛奎津髓,张惠言之词选,四也。他若宗旨有在,而语不尽传,照乘之光,自他有耀:其见于他人专书,如山谷之说,备见诗眼者力为五;见于他人诗文,如四灵之论,见于水心集者,六也。此六端外,或有可举。盖不数数觏焉。(4)
姑不论朱东润与青木氏所作的分类是否完全正确,他们梳理出传统诗文评的体裁体征,对于20世纪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学中的批评文体论研究还是有贡献的,而这种古代文学批评文体论的梳理与分析显然也包含着对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学作为独特存在样式的肯认。
事实上,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学作为一种不同于西方文学批评学的“另类”存在,可以说被大多数20世纪古代文论研究者所肯认。虽然这种肯认是以不同的话语形式来实现的,但肯认中却所包含着一种集体潜意识,即:中国文学批评有其民族独特性。这一点在20世纪早期的古代文论研究中可窥一斑。
陈钟凡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文学批评”作了内涵上的界定:“诗文之有评论,自刘勰、钟嵘以来,为书多矣,顾或研究文体之源流,或第作者之甲乙,为例各殊,莫识准的。则以对于‘批评’一词,未能确认其意义也。考远西学者言‘批评’之涵义有五:指正,一也;赞美,二也;判断,三也;比较分类,四也;鉴赏,五也。若批评文学,则考验文学作品之性质及其形式之学术也。”(5)从倾向上看,陈氏的文学批评观念主要是以“西”绳“中”,却也道出中西批评观念之差异,潜意识还是认为中国文学有批评,且“为例各殊”,只是“莫识准的”,尚无清晰的观念体系和统一的标准。
郭绍虞虽未曾对“文学批评”作过“义界”,不过,他认为“文学批评的转变,恒随文学上的演变为转移,而有时文学上的演化,又每因文学批评之影响而改变”,且“文学批评又常与学术思想发生相互联带的关系”,(6)这却是关于文学批评本体论的探本之论。郭氏还将上述观念贯彻到他的批评史着作的写作之中,以文学观念的演变为准的书写了中国文学批评从演进、复古到完成的历史过程。
罗根泽对“文学批评”一词作过较为严密的考辨。他认为“文学批评”是英文Literary Criticism 的译语。Criticism的原意为裁判,后来冠以Literary为文学裁判,又由文学裁判引申到文学裁判的理论及文学的理论。文学裁判的理论就是批评原理,或者说是批评理论。所以狭义的文学批评就是文学裁判,广义的文学批评,则于文学裁判以外,还有批评理论及文学理论。他认为对“中国文学批评”的研究,“必需采取广义,否则就不是真的‘中国文学批评’。”(7)在罗根泽看来,中国文学批评本来就是广义的,侧重文学理论,不侧重文学裁判,其原因是,从批评着作看,刘勰的《文心雕龙》“其目的不在裁判他人的作品”,而是“论文叙笔”,讲明“文之枢纽”,其它的文学批评书,也大半“侧重指导未来文学,不侧重裁判过去文学”;从批评主体看,“中国的批评,大都是作家的反串,并没有多少批评专家。作家的反串,当然要侧重理论的建设,不侧重文学的裁判”(8);从批评的关注重心看,“中国人喜欢论列的不重在批评问题,而重在文学问题。”(9)总的来看,罗根泽也是倾向于以“西”绳“中”,但这种倾向却透露出这样的个中信息,即:中国文学批评不象西方文学批评那样侧重具体作品的分析、评析和判断,而是一种在批评实践中融合了文学理论探讨的独特体系,它与西方文学批评学在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之间有着严格区分的特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罗根泽的分析事实上肯定了“中国文学批评”作为“另类”存在的独特性,同时也对中国文学批评的主体,功能以及对象侧重点作出了初步说明。
明确承认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学作为系统性存在的是方孝岳。他在《中国文学批评》导言中认为中国的文学批评学“可以说向来已成了一个系统”,除《四库全书总目》所提“诗文评”专类外,“凡是辑录诗文的总集,都应该归在批评学之内”,因为“选录诗文的人,都各人显出一种鉴别去取的眼光,这正是具体的批评之表现”,“再者总集之为批评学,还在诗文评专书发生之先”,“我们如果再从势力影响上来讲,总集的势力,又远在诗文评专书之上。”(10)方氏所论,要点有二:一是承认古代文学批评学系统的存在,二是在批评文体论中为“总集”张目。后来为数不少的学者将批评研究的目光转向“诗文评”外的“总集”、“文选”等,或许又同方氏的张目有关。例如,王瑶在《中国文学批评与总集》一文中就认为“诗文评”专书“从它对当时读者和作者所发生的影响说,这些书并没有发生过如现代人所整理出的那么多的理论的指导作用,一般人只是当作说部闲书来看待的。……就影响上来考察,对读者和作者发生‘文学批评’的效果的,倒是‘总集’;那作用和影响是远超过诗话之类的书籍的。”(11)又如,穆克宏在其《昭明文选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江庆柏在其专文《论古代文学选本的意义》中都对选本中所体现的文学批评思想进行了发掘。(12)
朱自清则直接肯定了中国文学批评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展历史。他在《诗文评的发展》一文中认为,《诗品》、《文心雕龙》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各条,固然是较为系统的文学批评,而“制艺选家的眉批总评”、选本与总集的笺注和序跋、别集中的书札和序跋、诗话、文话、摘句、史传文苑传或文学传中的墓志等等都与文学批评相关,“所谓文学裁判,在中国虽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却也有着古久的渊源和广远的分布。这似乎是不容忽视的。”(13)在梳理这种批评文体的基础上,朱自清还对“文学批评”与“诗文评”之间的关系谈了他的看法,他说:“‘文学批评’是一个译名。我们称为‘诗文评’的,与文学批评可以相当,虽然未必完全一致。我们的诗文评有它自己的发展;现在通称为‘文学批评’,因为这个名词清楚些,确切些,尤其郑重些。但论到发展,还不能抹杀那个老名字。”(14)
实际上,真正要确定中国文学批评的“另类”存在特征,早期侧重于“批评”义界与批评文体区别的这类研究尚未触及到问题的核心,还必得去发掘其独特性何在,才能使问题得以明晰,因此,探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式的民族特色便成了逻辑的必然。纵观20世纪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式之民族特色的探讨,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
1、“人化文评”。钱钟书在《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一文中认为“中国文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把文章通盘的人化或生命化”,“我们在西洋文评里,没有见到同规模的人化现象;我们更可以说,我们自己用西洋文字写批评的时候,常感觉到缺乏人化的成语”。在钱钟书看来,“人化文评”的理论好处就在于“打通内容外表,具有整体特征。”(15)这是较早从古代文论的“自我参照”进入到中西文论的“双向参照”的关于古代文学批评特色的论述。
2、“文体论式的文学批评”。郭绍虞在《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对文学批评作了现代意义上的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学批评包括文艺理论,狭义则指对文学的评论。在他看来,“中国古典文学批评,既不同于狭义的文学批评,也不等于文艺理论,好似只限于正统文学的诗论或文论”,郭氏称之为“文体论式的文学批评。”(16)
3、“比较式批评”。洪申我认为,传统“点”、“悟”式批评并非“研几探微般的分析,不精密也不周密,再加上比喻的不确定性”,致使“如何恰当地评价作品便有了先天的缺憾。”作为弥补,古人常将作家作品进行对照比较,并渐成习惯,由此,“比较式批评”成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一个特色。这种批评包括不同时代、地区文学的比较,也包括不同作家的比较批评,并与古典文学创作相互关联。(17)
4、史、论、评相结合的批评。杨明照通过考察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曹丕的“文气”说、《文赋》、《文心雕龙》、文学选本、诗话、词话、小说评点等,认为“以作家为基础、以史、论、评结合在一起的批评,形成了中国古代文论显着的民族特色”,并且“这种从下而上的,由鉴赏经验的概括总结而构成的诗学体系,与西方从上而下的,由先验的演绎推论而构成的诗学体系,恰好截然相反,而又各有千秋。”(18)
5、“点、悟”式美学批评。叶维廉认为,“中国传统的批评是属于‘点、悟’式的批评,以不破坏诗的‘机心’为理想,在结构上,用‘言简而意繁’及‘点到而止’去激起读者意识中诗的活动,使诗的意境重现,是一种近乎诗的结构”,“即就利用了分析、解说的批评来看,它们仍是只提供与诗‘本身’的‘艺术’,与其‘内在机枢’有所了悟的文字,是属于美学的批评,直接与创作的经营及其达成的趣味有关,不是浪费笔墨在‘东家一笔大胆假设、西家一笔小心求证’的累积详举,那是种虽由作品出发而结果离作品本身的艺术性相去十万八千里的辩证批评;它不依循(至少不硬性依循)‘始、叙、证、辩、结’那种辩证修辞的程序。”(19)吴承学在《传统文学批评方式的历史发展》一文中将古代文学风格批评分为“总体的感觉判断”和“形象化的描述”两类,这两类批评的内涵同叶氏所说的“点”、“悟”式批评也极有相似之处。(20)
6、“印象式批评”(尤其体现在对诗话词话批评方式的评价中)。叶嘉莹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特色乃是印象的而不是思辨的,是直觉的而不是理论的,是诗歌的而不是散文的,是重点式的而不是整体式的。”(21)黄维梁在《中国古典文论新探》中对杨鸿烈、郭绍虞、刘若愚等人评论中国诗话词话的“印象式实际批评手法”进行了批评(22)。他指出:“中国印象式批评手法、用语寥寥,重直觉感悟,笼统概括”,这是中国文学批评的一大特色,但“亦不乏有体系、重解析的印象式之外的着述,《岘佣说诗》、《白雨斋词话》等属之。另一方面,精简切当的印象式描述,乃不可或缺的批评手法之一,其价值实在不容抹杀 。”(23)
7、“创造性的批评”。孙蓉蓉认为古代文学批评不仅内容极其丰富,而且形式多样,语言生动,手法灵活,言简意赅,非常讲究自身的艺术性。这是我国古代文学批评的一大特色。这种艺术性表现在:或以赋、骈文、绝句、诗词曲等文学体裁来表现鉴赏与批评;或以形象描述的语言来批评对象;或以具体诗句点悟抽象理论。基于此,孙蓉蓉认为“我国古代艺术性的文学批评其实是一种‘创造性’的批评,它同文学创作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本身就是一种文学创作,是一种批评的文学。”(24)
8、“东方艺术批评模式”。中国传统艺术批评有无深度模式与潜体系?蒲震元在《中国艺术批评模式初探》一文中不仅给予了肯定性的回答,还对其民族特色作了如下描述:“这是一种以人与天调为基础、在象、气、道逐层升华而又融通合一的多层次批评中,体现中华民族深层人生境界及大宇宙生命整体性的东方艺术批评模式。或曰一种合天人、倡中和、明品级、显优劣、通道艺、重体验、示范式、标圆览的东方艺术批评模式(尤以合天人、通道艺、标圆览为主要标志)。”作者认为其特征有六:一,其哲学根基是一种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和谐理论;二,积淀着民族群体综合经验的主体内倾超越型思维倾向;三,“有着独特的深层理论结构”;四,“多样化的理论存在形态”;五,“鲜明的美学特色”(融思辨于情思的体验性批评,善于运用“议论常情韵以行”的话语表达方式等);六,“偏于情感体验,理论抽象的级别不够。”(25)
总的来看,在对传统文学批评方式的探讨中,“另类”存在之肯认和民族特色之阐发构成了古代文学批评学研究中的话语主调,这一话语主调的活动特征体现在两种比较中:一、中西比较,以西方文学批评方式作显在的比较对象;二、古今比较,以现代文学批评学体系与观念为潜在的比较背景。其话语路径则大致是由对批评文体论的剖析转入到对批评方式论的总结。
Ⅸ 辩证法的本质是什么
辩证法的本质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为矛盾观。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坚持用一分为二、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认识对立。
辩证法也被称为辩证的方法,希腊时期的辩证法类似于辩论,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持有不同观点,希望通过合理的讨论来获得真正的知识。但这个辩论排除了主观因素(例如情感诉求和现代贬义的修辞)。
辩证法的研究理论
约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各派论争之风盛行,哲学家们都比较注重争论的技巧和方法。这时,人们把论证或分析命题中的矛盾,以及在谈话中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叫做辩证法。
辩证法研究思维的过程,主要研究过程中概念之间的矛盾,所以辩证法逻辑与形式逻辑不同,而这种矛盾是概念间关系中的决定性因素。
辩证法包括三个发展阶段:指的是从抽象的一般概念开始(正),这个概念引起矛盾(反),矛盾的概念调和于第三个概念中(合)。而辩证唯物主义是主要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理论,使黑格尔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契合。
Ⅹ 中国人用“干坤”这类词来研究宇宙,西方人为什么用“辩证”这类词来研究宇宙
干坤,更多的是一种中国传统阴阳,阴阳又是起源于元气理论。元气理论认为事物均是含有阴阳的,阴阳既对立又互生。强调人也是宇宙中的一个环节。
西方的辩证,宇宙观更多的是原子论,是有最小不可分割的的物质构成宇宙,以前认为是原子,现在还可以继续细分下去。两者的理论基础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