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常用的危险识别技术有
已经开发出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几十种之多,如安全检查表、预危险性分析、危险和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和影响性分析、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LEC法、储存量比对法等。
事故隐患
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
事故隐患,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归纳为21大类: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
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注意检查以下较普遍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有11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二、物的安全状态
主要有4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三、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一、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辨识的基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6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
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它缺陷。
2)防护缺陷
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它防护缺陷。
3)电
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它电危害。
4)噪声
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它噪声。
5)振动
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它振动。
6)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X射线、g射线、a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7)运动物
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它运动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它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它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
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
作业环境乱、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它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
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它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
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它标志缺陷。
15)其它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
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易燃易爆性物质。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
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有毒物质。
4)腐蚀性物质
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它腐蚀性物质。
5)其它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
细菌、病毒、其它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它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负荷超限
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它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
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它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
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它辨识功能缺陷。
6)其它心理、生理危险、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
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它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
误操作、违章作业、其它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它错误
5)其它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㈡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文号是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
第三条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矿井,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冲击倾向性,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组织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二章冲击地压防治管理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的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配备足够的业务管理人员。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和专职的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专职防冲队伍,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以及防冲技术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矿井和按冲击地压管理的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岩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开展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排查工作;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的b级及以上安全隐患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严格执行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制度。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凡造成人员伤亡或破坏性冲击的,必须及时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按事故调查程序,组织现场调查,编制事故分析报告。
第三章冲击地压危险的预测预报
第十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预测预报结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处理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第十七条有冲击危险的开采区域必须摸清以下地质参数:
(一)煤层性质:包括煤的冲击倾向、煤的强度、弹性和脆性等力学性质;煤的厚度、埋藏深度以及煤的含水率、孔隙度、煤层结构等物理性质。
(二)煤层顶底板性质:赋存煤层的上覆坚硬岩层的厚度、强度、冲击倾向、距煤层的距离等,底板岩层的厚度、性质等。
(三)地质构造:褶曲构造和断裂构造情况,局部地应力异常,煤层厚度和倾角的突然变化等。
第十八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评定冲击危险级别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本煤层已发生冲击地压,或相似条件下的采区已发生冲击地压;
(二)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
(三)煤层老顶为厚5m以上,抗压强度大于70mpa的坚硬岩层;
(四)孤岛形、半岛形煤柱或本煤层支承压力影响区;(五)上部煤层遗留煤柱或停采线附近遗留煤柱;
(六)煤层厚度和倾角有突然变化;
(七)褶曲和断层等地质构造带;
(八)煤炮剧烈、频繁;
(九)巷道煤(岩)体位移量。
第十九条有冲击危险采掘工作面必须视危险程度定期现场监测,重点区域必须每班监测。检测方法主要有钻屑法、应力在线监测法、电磁辐射仪监测、微震监测、地音监测等。以钻屑法为主,结合其它方法,参照采场矿压监测数据预测预报冲击危险。
第二十条钻屑法采用小直径钻头(一般为42mm),钻孔深度不小于7m,间距为3~5m(重点区域需加密)。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鉴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第二十一条钻屑法检测冲击危险的指标及判定方法:
(一)检测指标由煤粉量、深度和动力效应组成。煤粉量是每米钻孔长度所排出的煤粉的质量,单位为kg;深度是从煤壁至所测煤粉量位置的钻孔长度,可折算成钻孔地点实际采高的倍数,动力效应是钻孔产生的卡钻、孔内冲击、煤粉粒度变化等现象。
(二)用钻粉率指数方法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指标,可参照表1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实际钻粉率达到相应的指标或出现钻杆卡死现象,可判定所测工作地点有冲击地压危险。
表1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钻粉率指数
钻孔深度/煤层厚度 1.5 1.5~3 >3
钻粉率指数 ≥1.5 2~3 >3
注:钻粉率指数=每米实际钻粉量(kg)/每米正常钻粉量(kg),正常钻粉量是在支承压力影响带范围以外测得的煤粉量。测定煤层正常钻粉量时,钻孔数不应少于5孔,并取各孔煤粉量的平均值。
第二十二条采用便携式电磁辐射仪对冲击危险进行监测时,每隔10m布置1个测点,每个测点监测时间为2分钟。记录煤(岩)破坏过程中电磁辐射强度的最大值及脉冲数,采用静态临界值及动态趋势法预测冲击危险,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若电磁辐射指标升高较快,或指标较高时突然下降,也判定为有冲击危险。
第四章冲击地压煤层的开采设计
第二十三条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防治冲击地压设计。在编制矿井开拓设计、水平延深设计及采区开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内容。
第二十四条冲击地压矿井的开采设计参照以下原则:
(一)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具备开采解放层条件的,应首先开采解放层。
(二)开拓巷道及永久硐室应布置在岩层或无冲击危险的煤层中,服务期不超过2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解除了冲击危险的煤层地段内,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倍采高。
(三)各煤层、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区段应按合理顺序开采,在褶曲构造中应从轴部开始回采,在盆地构造中应从盆底开始回采。
(四)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应选择不留煤柱、少掘巷道、避免大面积悬顶的采煤方法,尽量采用长壁开采方法。
(五)缓倾斜或倾斜煤层在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应采用无煤柱或小煤柱护巷布置巷道。
(六)开采煤层必须留设煤柱时,煤柱形状应规则,不得留有锐角。
(七)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无冲击地压或弱冲击地压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有效范围的划定方法和保护层回采的超前距离,应根据对矿井实际考察的结果确定。
第二十五条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设计回采工作面时,必须对冲击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除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外,在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二)同一采区内的工作面必须按顺序进行开采,避免形成孤岛工作面。由于村庄压煤等因素影响形成的孤岛工作面,必须逐面进行冲击地压评估,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三)相邻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应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或锯齿形等不规则煤柱。多煤层(或单一煤层分层)开采时,下层工作面不应越过上层工作面的切眼或停采线,开采上层煤不应留下给开采下层煤带来困难的煤柱区。
(四)采区一翼内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严禁相向回采。回采工作面均应背向采空区方向推进,避免形成孤岛煤柱。
(五)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巷修)活动,掘进工作面不得在采煤工作面影响区内掘进。(六)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的所有巷道应布置在应力集中圈外。
第五章掘进和回采
第二十六条冲击危险区内的掘进与回采工作,必须始终在卸压保护带内进行,卸压保护带的宽度不小于3.5倍巷道高度 (或回采高度)。
第二十七条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二十八条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不具备锚网支护条件的可采用带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第二十九条采掘工作面通过附近应力集中区的老巷前应进行冲击危险的监测和处理。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在冲击地压煤层进行回采,同一煤层同一采区双翼开采的,两翼工作面不得对采;其他情况下相邻工作面必须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不应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图上。
第三十二条冲击地压煤层的回采工作面,采用冒落法管理顶板的,大面积悬顶时必须实施强制放顶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时,躲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撤人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六章冲击危险的治理
第三十四条冲击地压危险区开采过程中必须坚持“先解危后开采”的原则,按照“监测→落实防冲措施→效果检验→再治理”的基本程序,及时消除冲击危险隐患。
第三十五条实施解危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解危后,必须以钻屑法为主,结合其它方法进行效果检测,确认危险解除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三十六条解危主要采用钻孔卸压、爆破卸压,也可视情况采用强制放顶、断顶(底)、煤层注水等方法。
第三十七条采用煤层钻孔卸压措施有关规定如下:
(一)打卸压孔前应当用钻屑法查明压力带的范围和程度。只允许在低应力区开始施工卸压孔,且要由低应力区向高应力区钻进,并同时记录每米钻孔的钻屑量、高压特征和特殊情况。
(二)卸压钻孔的技术参数参照下表:
表2卸压钻孔的技术参数表
采放厚度 钻孔深度 孔径与间距
75mm 90mm ≥110mm
≤3m >10m 3孔一组/3m 2~3m 3~5m
3~5m >15m
5~8m >20m
>8m 需专门设计
注:危险性高的区域可加密钻孔;要注意应力恢复后应二次卸压。
(三)采用钻孔卸压时,必须有防止诱发孔内冲击伤人的专项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冲击地压煤层采用煤层爆破处理措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和诱发爆破方法,消除或减缓冲击地压危险。
第七章冲击危险区防护
第三十九条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点避灾。
第四十条监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四十一条在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
第四十二条在有冲击危险区域,必须采取限制人员通过的措施。具体限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三条有冲击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加强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提高上下端头和切顶线的支护强度,加大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和强度;顺槽煤壁向外150m范围内,禁止存放刚性材料,正在使用的设备要生根联牢;支护锚杆、锚索应当采取防崩措施。
第四十四条有冲击危险巷道掘进时应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一)施工区域内的电缆、管线要悬挂固定牢靠。
(二)将巷道内杂物清理干净,保持退路畅通;备用材料要存放在距工作面150m以外的范围内;设备、管路、物品应采取固定措施。(三)施工物料尽量放在巷道底板底脚处,且码放整齐;钻具、钻杆等工具不要悬挂、斜立在帮部。
(四)所有支护锚杆、锚索应当采取防崩措施。
(五)限制工作面范围内作业人员,掘进工作面作业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全位置。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认真监督各煤矿开采煤层及顶底板冲击倾向性的鉴定工作,督促各煤矿严格履行冲击倾向性鉴定程序。
第四十六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冲击地压矿井监管责任,督促矿井严格执行本规定,落实防冲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七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对所属矿井冲击地压隐患进行排查确认,并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对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防治责任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防治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矿井,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期间组织生产,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事故的,要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㈢ 出现冲击地压优先采用什么进行预测
严格地来说,对任何事物进行预测都是有概率的,也就是说存在失败的可能。对煤矿开采来说,冲击地压一旦发生,造成的事故大多是群死群伤,灾害十分严重。基于上述情况,技术管理上必须要从冲击危险的评价入手,提前采取多种综合手段,消除现场冲击危险,才能避免冲击地压事故。由于你提的问题实在太大,建议结合不同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以下常规方法仅供参考:
总体上应该按照煤层冲击倾向性及采掘工作面的动力显现程度等因素,将冲击地压治理分成不同层次,并提出具体的防冲装备要求和必须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保证了冲击地压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①合理开拓部署,合理巷道布置和工作面开采顺序,实现无煤柱开采,避免形成应力高度集中。②研究应用地质动力区划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在冲击地压煤层生产过程中结合生产实际,按照分析系统划定的各煤层顶板岩体的应力升高区、应力降低区及梯度区,进一步确定冲击危险区,指导现场的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工作。③有条件的矿井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④煤层注水。⑤大孔径钻孔卸压,爆破卸压。控制顶板能量的突然释放与加载,改善底板中的支承能力。改善煤岩层结构系统的能量存贮条件,以改变工作面周围煤岩层的应力分布,使煤岩体中存贮的能量能够及时、有效地以稳定破坏的形式释放出来。从而避免煤岩层中能量的高度集聚与突然释放,降低冲击危险性或诱发冲击。⑥控制推采速度。⑦冲击地压监测综合预警技术,通过岩层运动理论和微震、应力在线系统等监测结果的结合,对危险区域做出预计,并对危险区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性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报,从而实现冲击地压的监测预警。⑧严格执行冲击地压防治会议制度,结合相关矿压监测数据和现场实际情况,划定冲击地压危险区,严格落实现定的行之有效的预防、监测和治理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及不定期地分析研究冲击危险区域和地点的变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并保证现场落实。
㈣ 风险评价4种方法
1、单变量判定模型。
单变量模型将财务指标用于风险评价是一大进步,指标单一,简单易行,但是不可避免会出现评价的片面性。这种方法在人们开始认识财务风险时采用,但随着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多变,单一的指标已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财务状况。
2、多元线性评价模型。
多元线性模型在单一式的基础上趋向综合,且把财务风险概括在某一范围内,这是它的突破,但仍没有考虑企业的成长能力,同时它的假设条件是变量服从多元正态分布,没有解决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问题。这种方法在现实中比较常见。
3、综合评价法。这种方法认为,企业财务风险评价的内容主要是盈利能力,其次是偿债能力,此外还有成长能力,它们之间大致按5∶3∶2来分配。
(4)优先采用什么方法确认冲击危险性扩展阅读
根据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在对投资理财产品开展风险评级时,遵循的原则通常有3个,
一、是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
二、是同类产品风险等级一致性,
三、是产品风险等级随市场和政策动态调整。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这导致部分理财产品风险飙升,甚至出现了此前中国银行发售“原油宝”出现较大亏损事件,这既暴露出金融机构在市场异常波动下应急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也将“投资者不分层”弊病推上前台。
在“原油宝”事件中,尽管该产品不等同于原油期货,其高风险特征并未发生改变,然而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吸纳了较多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普通投资者。
“投资者要尽量在自己相对熟悉的领域开展投资,商品期货投资者要掌握专业投资知识,了解投资产品价格变动规律。”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并不具备专业投资知识与能力,不建议贸然进入商品期货领域。
㈤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方法有哪些
危险源辨识方法:
1)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
2)危险源辨识准备
3)危险源辨识方法
4)危险源辨识的确定要点(后续说明)
风险评价办法:
风险评价应由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成立评价小组,在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规、标准、评价方法后方能进行。包括以下两种
1、专家打分评价法
(1)由评价小组(一般5~7人)对本单位、本项目已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逐个打分,根据分值大小确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在评价时要考虑:A伤害程度;B风险发生的可能性;C法律法规符合性;D影响程度;E资源消耗等因素。
(2)评价时,对应《危险源评价专家打分法分值表》,几人同时对某一危险源进行打分,然后由主持人将各位专家的分值相加,再除以人数,所得分数即为危险源和级别分数。综合得分在12分以下为一般危险源,12分以上为重大危险源;当A=5和B=5时,也应定为重大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专家打分法)评价表》内。
2、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2)由评价小组专家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3)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若D值大于7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LEC法)评价表》内。
(5)优先采用什么方法确认冲击危险性扩展阅读
危险源辨识的确定要点
(1) 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
(2) 危险险源一般出现在:冒顶、突水涌水、煤层瓦斯、斜竖井提升、掘进爆破、基础开挖、起吊作业、多人高处作业、高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油料、爆破物品贮运等。
㈥ 利用微震判别有无冲击危险性方法有几种
利用微震判别有无冲击危险性方法有62种。
微震
微震波形最明显的特征一个是持续时间较短,一般只有零点几秒左右。另外振幅通常较小也是分辨微震信号的重要标准。微震波在物理本质上和地震波没有差别可以理解为能量较小的地震波。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微震大小尺度的划分也是不同的。
比如在油田压裂产生的微震较小通常在-2—2级;在研究地震余震时,大地震后的引起断裂错动导致地下应力状态不均,在其之后的几个月里应力逐渐释放会出现大量的余震,这些余震能量较大通常能达到4、5级左右但相对于大地震来说都可以划作微震来研究。
在研究火山活动时,由于岩浆扰动和热力作用会诱发地震,这些地震相对于构造地震一般较小,在监测火山活动性时候常常要研究分析这些火山地震,也被划作微震监测研究的范畴。微震的频谱特征表现为不同的微震频带差异较大。
能量小的(如油田压裂)频率相对较高,主频可达到几百赫兹。能量大的(如煤矿的冲击压)频率较低,频带范围通常在几赫兹到十几赫兹之间。
㈦ 风险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一、风险评估的准备
风险评估的准备过程是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是整个风险评估过程有效性的保证。组织对自身信息及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其结果将受组织的商业需求及战略目标、文化、业务流程、安全要求、规模和结构所影响。不同组织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的各种子过程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因此在风险评估实施前,组织应:
1.确定风险评估的范围; 2.确定风险评估的目的,为风险评估的实施提供导向; 3.建立适当的组织结构; 4.建立系统性的风险评估方法;5.获得最高管理者对风险评估策划的批准。
二、风险评估的实施
组织应根据策划的结果,由评估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职责和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威胁评估、脆弱性评估。在考虑已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利用适当的方法与工具确定威胁利用资产脆弱性发生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并结合资产的安全属性受到破坏后的影响来得出资产的安全风险。
风险计算
我们以下述函数进行表示:
R= f(A,V,T)=f(Ia,L(Va,T))
其中:R表示风险;A表示资产;V表示脆弱性;T表示威胁; Ia表示资产发生安全事件后对组织业务的影响(也称为资产的重要程度); Va表示某一资产本身的脆弱性,L表示威胁利用资产的脆弱性造成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对资产的弱点进行排序;
2.针对每一个弱点,确定可能利用此弱点造成安全事件的威胁的类型;
3.给确定的威胁赋值;
4.将威胁值与脆弱点值相乘,得出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安全事件发生可能性=L(威胁可能性,脆弱点严重性);
5.根据资产的重要程度以及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计算风险值,即:风险值=R(资产重要程度,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四、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包括三个部分:分析风险来源;识别区域风险;风险关联分析。
1.分析风险来源
经过资产、威胁、脆弱性的计算后形成一个风险列表,需要对该列表的风险进行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合并。在对风险进行分类合并时,首先需要考虑风险所发生的位置,然后考虑风险的来源。风险的来源可以从威胁、脆弱性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进行。
风险发生的位置可以从资产所在的安全域或从信息安全发生的层次进行划分。资产所在的安全域指具有相同安全属性的某一物理区域或逻辑区域,该区域和其他安全区域具有明显的边界;信息安全发生的层次指物理层安全、网络层安全、操作系统层安全、应用层安全、数据层安全。风险的来源从威胁角度进行合并,可以从威胁的来源,发生的途经,影响的大小角度进行划分整理。风险的来源从脆弱性角度进行合并,从大的方面有两类,一类是IT技术类脆弱性,另一类是管理类脆弱性。安全管理类脆弱性可以从设计、开发、验收、运行、维护、人员、业务持续性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