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建设,做好征兵工作,确保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
本条例所指征兵工作,包括征兵宣传、兵役登记、预定征集、确定服现役公民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等。第三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军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要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公民国防意识,增强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第五条适龄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公安、卫生、教育、监察、财政、交通运输、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通信等有关部门组成征兵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和解决征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征兵工作。第八条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征兵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征兵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定新兵、接收退兵等工作;
(三)制定保证新兵质量的措施和廉洁征兵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总结推广征兵工作经验和做法,督促、指导下级兵役机关和征兵办公室做好征兵工作;
(五)有关征兵的其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征兵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征兵工作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应征公民的政治考核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教育部门协助兵役机关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负责应征公民的文化程度审查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入伍新兵的中转接待和义务兵家属优待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专业技能审定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管理,指导、监督征兵经费专款专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新兵运输保障和协助接兵部队及有关部门做好新兵运输安全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廉洁征兵监督检查,查处征兵工作中的违纪问题。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征兵相关工作。
新闻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本地的征兵工作。第十一条普通高等院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设立人民武装部,在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本校征兵工作。
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做好本校的征兵工作。第三章兵役登记第十二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
每年6月30日以前为全省兵役登记时间。第十三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兵役机关应当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当年兵役登记开始10日前发出兵役登记公告。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省辖市或者县(市、区)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设立兵役登记站,并于兵役登记开始7日以前将兵役登记事项通知适龄男性公民。
2. 2019年征兵新政策
您好,全国男兵征兵报名时间是1月10日开始,全国征兵网开始受理2019年度全国征兵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工作事项。所有参加征兵报名的男兵都要在报名之前完成兵役登记。这是全国男兵征兵报名时间,男青年和女青年的征兵报名时间是不一样的,女兵征兵报名时间会另行通知。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想要参加征兵报名的话,首先要看自己是否符合征兵体检的标准要求还有征兵的征集对象要求。一般来说,在征兵报名开始之前,征兵办公室会提前公布征兵章程,供大家参考。各位参加征兵的小伙伴一定要提前查看征兵的相关要求,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竹篮打水一场空。
参加征兵的小伙伴的学历一定是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当然,不止是高中毕业,中专、职高或者技校毕业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参加征兵的年龄及学历要求是: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7至22周岁的青年。当然,这个年龄要求也会根据参加征兵的男青年的情况不同而产生变化。
由于军队是我国特殊的机关,所以说各方面的征兵要求都是很严格的,尤其是军容军纪的要求,更为严格一些,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所以说,参加征兵入伍的青年如果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情况,则不能参加征兵入伍。
众所周知,征兵是很严格的,因为军队是属于我国的特殊机关,所以说,对于军人的各项要求都是很严格的。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于征兵标准的体检标准作出了基本的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调整。
首先是对于参加征兵的青年的身高标准进行了调整,参加征兵的男青年要求以前的是162厘米以上,现在重新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参加征兵的女青年的身高要求以前是160厘米以上,现在调整为158以上。当然,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据各位青年参加的征兵兵种不同,身高的要求限度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还是要看你报名参加征兵的兵种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着、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着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3. 大学生征兵的相关政策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3、退役后的复学。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该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该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期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5、奖惩规定。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以下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内容的文字实录----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 张浩明: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年初以来,围绕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这件事,新闻媒体已经做了多次宣传,在这里我代表教育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向新闻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引导社会、引导民众,齐心协力地去推动这项事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件事已经做了不少宣传,今天为什么还要请各位来谈这件事,我们是这样认为的:
一是大学毕业生入伍不是新鲜事,但跟以前又有较大的不同。不是新鲜事,是因为恢复高考制度之前还是之后的改革开放年代,每年都有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到部队去,因此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去不是新鲜事。但今天大学毕业生要到部队去,为什么还要广泛宣传、广泛动员,是因为过去大学毕业生到部队是直接当干部、当军官,今天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去是服义务兵役、当士兵,这就有所不同、有所区别。
区别在于时代不同。社会在发展,上个世纪每一年招收几十万大学生,那个时候大学毕业生远不能满足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需要。大学毕业生是紧缺资源,还得要按计划分配,本世纪高等教育有了跨越式发展,每年招生数量从几十万增加到几百万,大学毕业生的规模已基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前提下,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就十分重要。资源如何配置,就要根据社会的需要来确定。当前,最需要配置的领域是什么?是军队。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军队主体的士兵,主要是由高中以下学历人员构成,在上世纪可以称为是有文化的军队,但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世界科技突飞猛进,现代战争打的是高科技、远距离,操作现代武器的士兵还是高中以下的群体,已远远落后于时代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军队的战斗力、现代化水平要提高,国防实力要增强,才能保卫国家发展的胜利成果,军队战斗力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如果还停留在上世纪50、60年代高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兵员结构是无法实现的。
因此在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时期,大学毕业生走进兵营服义务兵役成为必然,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军队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当代青年的神圣义务。这是今天我们请新闻媒体来,帮助我们讲深、讲透的一个方面。
其二,是前阶段新闻媒体对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做了大量的宣传,这是我刚才讲到的要感谢大家的一个方面。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前段时间的媒体宣传,我们注意到要么是择其要点,要么是择其部分做了一些报道,对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优惠体系的完整报道还有一定的欠缺。政策不完整,大学毕业生和家长们就不能全面了解认识入伍服义务兵役这件事,感觉不到所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今天请大家来,就是希望能够把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完整的传递给社会、传递给毕业生、传递给家长。
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免费上大学。
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这是前一段时间我们宣传上没有宣传到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说的是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翌年毕业班的学生、高职、高专完成教学课程的学习,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报名应征入伍,同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这是司法改革以来推出的一个重大项目,就是政法院校定向地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岗位定向招收、定向就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
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这一点我们原来的宣传讲的是通过一定的考试入读本科,这次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怎么入读本科呢?就是回到当地所在省,参加本省里面组织的专升本的统一考试,但是是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也就是说退伍士兵有一百人报考普通专升本的至少有30名学生是可以入读普通本科的。
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因为大学毕业生入伍是按照城镇人员来对待的,国家民政部对城镇人员退伍以后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接收安置,北京市说得更清楚,北京市政府说的是回来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
八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这是我们毕业生应征入伍最关心的一条、最担心的一件事。因为当兵的时候要把户口迁到入伍那个地方区县一级落户,才能够在当地报名应征入伍,毕业生担心我的户口迁回去以后,我以后回来就回到县里面去。我在北京、在上海找到工作了,我当地户口还能不能动。这里明确规定是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找到单位后,拿着单位的用人协议迁转户口,教育部和公安部两部办公厅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
以上八大政策,从到部队的发展和退伍以后的就业,国家做了周密的设计,这些政策不仅适用于的毕业生,今后也将长期适用,还会不断完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应该是很好的选择。在这里,我也给大学毕业生算一个帐,有三笔帐可以算:
第一笔经济帐,服役两年,如果是本科生,按照最高一学年6000元的学费,当兵两年可以拿到最高24000的学费返还,尤其是城镇,当地政府对入伍的士兵还有一定的经费奖励,比如北京非常明确的是凡是入伍的,不管城镇都是一万以上的奖励。我们有的省市,比如沈阳、大连高达4-6万,也就是一个大学毕业生能够拿回学费两万四,能够拿到当地奖励资金,同时到部队里面去,每个月还有当兵的津贴,所以两年的收入是很大的一笔经济收入,并不比你两年去工作的收入低,这在经济上是很可观的收入。
第二笔是政治帐,具有一定规模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将从源头上改变部队兵员结构,提高兵员素质、增强军队战斗力,对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笔是个人的成长帐,军队是革命的大熔炉,是大学毕业生发挥聪明才智的大舞台,有利于大学毕业生成长成才,在部队这个大的环境里应该是一个成才的好天地,如果是退伍以后,又有高等教育的文化水平,又有大学军营训练的两年经历,将是地方政权、地方经济发展建设的优质人才。可以想象,大学毕业生在部队锻炼两年回来,如果我是一个企业家,我可能更愿意要退伍的大学毕业生,不愿意要刚刚离校的大学毕业生。
总之,当两年兵回来,经济上、政治上、个人成长上都有很大的收获,并且也不耽误就业。所以我们说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也包括走进军营,大学毕业生要成就事业和未来就必须把自己的事业与国家和民族的事业结合起来,与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
为了做好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这项工作,教育系统配合征兵系统在6月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阶段,开展了预征工作,毕业生报名踊跃,截止到2013年9月1日统计,有13万毕业生报名登记。在这里我想通过新闻媒体告诉还有一部分离校大学毕业生,在校没有登记,如果有入伍愿望的,在征兵开始的时候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到原就读学校补办有关手续,同样享受上面介绍的八大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令的规定,在适龄青年中优先征集高学历者,同等学历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学历高的应征之前不得征集学历低的,由此,我们认为2014年将是国家征兵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每年将有大批高校毕业生走进军营,走进军队,走进我们国防现代化建设中。
冬季征兵全部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在这里请新闻媒体全面广泛地宣传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军营、献身国防、报效祖国。刚才续主任讲到,本周从周一到周五,通过大学生就业网联合新华网、人民网、腾讯网、应届生网、过来人网等一些网站,共同开展大学毕业生入伍的网上咨询周活动,也请媒体的朋友们在网上广为宣传。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的高职高专学生,如果完成了学业,只差实习的,还有本科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都可以应征入伍。同时离校以后没有找到就业岗位的大学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入伍。我们也希望通过网上咨询,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在校生,毕业生,也能尽早地了解国家的这些重要政策。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4. 大学生征兵新政策
很多人都有军人梦,从小就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名军人,当兵之后能够锻炼自己的意志,也能够保家卫国,同时也可以享受到一些政策。
在考试当中不准有作弊行为在读高中时,学校会组织很多次考试,学生也可以参加一些全国性的比赛,高中毕业后要参加高考,进入大学后有期末考试,这些考试都很重要,学生不可以作弊,学生在考试当中作弊属于没有诚信,尤其是在大学当中,如果发现学生考试时作弊,会给予学生相应的处分,现在考试作弊的学生也不能通过征兵政审,对于这项新要求,学生要重视起来,如果想要应征入伍,就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读书期间不能打架斗殴
进入大学之后,学校的管理制度不是这么严格,都是年轻人,喜欢争强好胜,容易与同学产生矛盾,有些学生比较冲动,会和别人打架。
小打小闹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对对方造成了严重伤害,被公安机关拘留,将会留有案底,这类学生无法通过政审,就算身体素质再好、成绩再优秀也不行。
总而言之,应征入伍的条件很严格,尤其是政审环节,学生如果想要当兵,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考试时不能作弊,规范自己的行为。
虽然入伍政审环节很严格,但大学生如果能够顺利入伍,将会享受很多政策,退伍之后也可以领到经济补助,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都能够获得一些帮助。
5. 研究生当兵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四优先”。大学生征集(含大学新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组织体检、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先安排使用。
2、优先选拔使用。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
3、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6. 如何做到把征兵工作做到精准科学
征兵工作是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对打牢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基础、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从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激励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征兵工作,为完成征兵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有的地方对征兵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征集动员能力不强、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参军报国浓厚氛围
征兵宣传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适龄青年充分认清献身国防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和制定出台的激励政策,调动优秀青年入伍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宣传各级加强征兵工作的有力措施和工作经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好相关组织领导工作。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征兵宣传效果,特别是在开展兵役登记、组织征兵期间,加大宣传教育投入,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开设专栏专题、建立征兵网站等形式,在重要版面、黄金时间和时段进行集中宣传。征兵宣传要进院校、进村居社区、进厂矿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文艺演出、播放军旅题材影视片、英模典型做报告、瞻仰先烈等活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社会动员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挂“光荣军属“牌、上门送喜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优抚对象抚慰制度,增强军人及其家庭的光荣感。每年5月、10月份为“征兵宣传月”,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国防建设、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优惠政策,激发适龄青年入伍的积极性
(一)提高优待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补助政策。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要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村籍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应适当提高。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发放。要积极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路子。加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以适应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确保优待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安置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省、市将优待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对基本财力无法满足县级基本支出的财政困难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积极落实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及自谋职业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到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应严格按照计划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拿出一定数额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按照程序参加考核考试,择优录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都应积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招录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加大“阳光安置”和督导检查力度,对认真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受安置任务的单位,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理。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要加强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兵员征集能力
随着征兵工作改革的深入发展,征兵工作由季节性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化。要强化“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的理念,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民政、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选派专人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并相对固定人员,保持工作连续性。要建立征兵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部署征兵工作。要依据兵役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程,扎实抓好征兵宣传教育、兵役登记、预征对象培养和管理、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新兵输送、跟踪管理、受理退兵、廉洁征兵、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要健全征兵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确保征兵工作高效率开展、高质量完成。
四、坚持依法征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依法征兵是确保兵员质量的有效保证。要把征兵工作列入军队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征兵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完不成征兵或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及领导,不得参与“双拥模范城”、“党管武装好书记”、“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个人)”、“兴武建功先进单位(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性质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完善兵役登记和预征制度,为参加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书”和“预征通知书”。凡不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或不参加应征的预征对象,依照《兵役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其公务员报考资格。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兵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对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和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弄虚作假的,以及在检疫退兵期内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征兵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做好征兵工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兵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同志靠上抓,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支持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倾斜和保障。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民政、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责任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征兵工作。各级兵役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意见,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找准征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狠抓廉洁征兵,带头执行征兵政策规定。要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严格落实征兵工作程序,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责任分解到征兵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遏制不正之风,净化征兵环境,确保征兵工作有序开展。
7. 我国的兵役法实行什么兵役政策
我国的兵役法施行的是义务兵役制度,根据1998年12月29日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发布的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土兵服役条例》。
8. 大学生征兵政策
1.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4.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018年已被高校录取或毕业的大学生青年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入伍。
二、征集年龄
初中毕业生为18至20周岁,高中(中职)毕业生为17至22周岁,大学在校生为17至22周岁,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17至24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