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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教学方法

发布时间:2022-08-23 00:23:26

‘壹’ 复旦大学研究生专业中的刑法专业有个小方向“犯罪学”专业具体学哪些科目呢

需要学的科目有:

1、中国刑法学;

2、外国刑法学;

3、犯罪学;

4、监狱法学;

5、司法精神病学。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从专业的角度上要求学生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开展刑法学的理论研究工作;在牢固掌握大学本科学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刑法学的一般理论知识和实际的操作技能。

从基本能力的角度上要求学生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运用该外国语地阅读、翻译刑法学和犯罪学领域内的专业文献资料,能通过计算机有效地处理数据。

还要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掌握科学思想方法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身体健康的,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专门法学人才。

(1)犯罪学教学方法扩展阅读:

复旦大学研究生专业中的刑法专业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坚实的刑法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有较强的从事科研以及司法实务工作的能力。

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学生必须掌握经济、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和外语等综合知识,这就造成了很大一部分毕业生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这就需要学生在校期间,学有所长,学有所专,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参加公务员考试仍是法律专业毕业生进政法部门就业的惟一渠道。

‘贰’ 犯罪学论文急求!需查重所以不要复制粘贴!2000字!!!!!

《 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后于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笔者主要从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教学方法 改革
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
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课程的应用性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培养的大部分本科生最终要直接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从事理论研究。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对知识的记忆。因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辅之以实践教学手段,对于加深同学们对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何实现,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评价上既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重视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既重视理论知识考试,也应重视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理论测试成绩应该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对待。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应当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可以通过到实践部门参观学习,让同学们亲临其境,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部门的感性认识,提高综合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在这方面,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实践性教学阶段与课堂教学阶段在时间上的相割裂,以及经费的紧张以及实践场所的限制,使其难以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国外很多大学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增加实用课程和实际训练,推动课程的实用化和科学化,更新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内容,增加它们的学时数,这些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二、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
多媒体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是个强有力的有效载体,开展多媒体教学有其必然性,它是当今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变革。信息时代中教育改革是以推行多媒体教学为其本质标志,它综合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实施多媒体教学是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育改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最重要源泉,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成为理所当然。然而其效果显然是中学阶段“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的延伸,教学过程中一切都是由教师主宰,毫无感情色彩而言,很难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够理想。在现代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源,电视、书刊的传播,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学生可以从多条途径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直接提供信息,而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索,让学生获得自己获取信息的能力。多媒体教学寓教育教学于一定的形象思维和创设的情景当中,能够综合利用视、听觉,使学生感受到语言和音像的不断冲击,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实现学与教的互动。比如在讲授暴力犯罪心理时,就可以播放相关的视频资料,让同学们在直观了解当前暴力犯罪的形式、特点、手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的突破在于,它从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格局,使教学形式由连续型细节授课转变为跳跃型平台式授课,由单一课堂教学转化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课外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可以将教学从课内延伸至课外。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和E-mail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交作业,解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媒体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
三、开展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案例教学法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对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有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运用对实证的描述引入情景,引起分析、演绎、推理、归纳,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众所周知,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通过案例进行学习,可以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的深入分析能为他们将来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牢固的基础。对于政法院校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来说,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突出和加强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引入案例教学,同时对该课程的案例教学形式、特点、案例编
制和 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作为政法院校的一门重要学科,犯罪 心理学的价值不仅是体现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击、预防犯罪中具有 应用价值和 实践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味地采用传统的长篇系统讲授理论的灌输方式,学生往往会对学习犯罪心 理学的应用价值产生质疑。我们将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努力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各种方案的分析讨论和辩白对比,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生动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启发了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大大增强了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战性和应用性。因此,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案例所具有浓厚兴趣为突破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挖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从整体上深刻理解掌握知识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至于如何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众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所有案例都纳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因此,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教学讨论的案例应当与教学内容紧密 联系,具有疑难性、针对性、新颖性等特点。为了使所选案例符合上述要求,教师需要加强与司法实际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加以筛选。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发现和理解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培训渠道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任何教学目标的实现,都首先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知识广度。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一项长期的 发展战略,它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办学的声誉,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如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作为学校应加大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 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基本功训练。发达国家大学一般每隔3-4年就为在职教师提供一次带薪学习的机会,为教师了解和吸收最新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不仅教师和学校受益,学生更受益。对于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请知名专家学者搞讲座;选派教师到国内外着名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研修,扩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国际交流规模,加速优秀人才成长。最后,从整体上看
,我校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年轻,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批教师刚出校门没多久, 经验欠缺。学校可以尝试通过本科优秀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与此同时,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定期到有关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为教师进行科研和 社会调查研究提供机会。可以说,教师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是实现知识结构更新,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力渠道。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培养合格的人才的根本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对贯彻教学原则,实施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应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提供良好的 环境,专业教师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努力。

‘叁’ 简述犯罪学研究的意义

寻找犯罪行为的现象与规律,寻找犯罪发生的原因,借此寻找方法以减轻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最后这项于今日已被更精致地分科为刑事政策,而与犯罪学同属刑事学的分支学门)。

除了针对犯罪人以外,犯罪学研究也会调查社会与政府对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反应,以及研究如何改善被害人的处境。

研究方法上,当世的犯罪学特别着重于应用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及研究方法来观察和了解犯罪现象、成因。此外,随着大脑神经科学和基因的研究兴盛,这两种领域的观点也越来越受犯罪学的欢迎。



(3)犯罪学教学方法扩展阅读:

理论概述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的基本原理,犯罪是指统治阶级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 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 1851~1934 )。他在 1885年问世的一本着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

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肆’ 王燕飞的学术交流

2009—2012
1.2009年6月应邀参加在北京主办:“中国犯罪学高层论坛(第三届):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做主题发言
2.2010年3月应邀参加天津社科院主办:“中国犯罪学高层论坛(第四届):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做主题发言
3.2012年6月9日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与预防犯罪网站联合主办:“犯罪学教程改革与教学方法创新”国际论坛,举办方负责人:担任主持人、大会报告人
4.2012年8月参加中国犯罪学第五届会员大会,做主题报告:《何谓“实证研究”——中国语境下的反思性检讨》
5.2012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社会稳定与反恐斗争”学术研讨会,做主题发言
6.2012年12月应邀参加湖南省第三届犯罪学会员大会,做主题报告:《预防犯罪语境下的社会管理创新现实解读》,同时作为专家点评人进行点评

‘伍’ 关于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结构及发生犯罪行为。
我国古代有哪些犯罪心理预防的思想
(1)家庭预防。
例如清末的思想家曾国藩就提出过一些关于家庭预防的见解,他提出的措施办法有:
A、勤劳;B、节俭;C、谦谨。
(2)社会交往预防。强调环境对人的潜移默化作用。
(3)早期教育的心理预防功能。
(4)刑罚和教化的心理预防功能。
(5)修身自强。
犯罪心理预测的类型
1、直观型预测;
2、因素分析型预测;
3、指数评估型预测。
什么是犯罪征兆?犯罪征兆有什么体现?
犯罪征兆,就是犯罪人在犯罪前出现的征候、苗头或异常现象。
犯罪征兆主要体现有:
①人际关系变化。
②物质需要的变化。
③精神状态变化。
④性心理表现异常。
一般心理预防的原则是什么?
包括两个方面:
(1)主体外因素的预防。排除和减少主体外环环境中的消极因素。
(2)主体因素的预防。防止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
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主要措施有哪些?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2)不对自己过分苛求,把奋斗目标定位在自已力所能及的范围内;(3)对他人期望不要过高;(4)学会自我调控情绪;(5)适当倾诉和心理咨询;(6)自我娱乐;(7)不盲目处处与人竞争;(8)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扩大人际交往。

‘陆’ 学犯罪心理学要怎样系统地学习啊

对犯罪现象的系统研究,在世界范围来说萌芽于十八世纪末,形成于十九世纪初,在我国则开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后又中断三十多年,于七十年代末从着手研究青少年犯罪而逐渐恢复起来。现在正方兴未艾,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起来。专着、教材和文章等研究成果象雨后春笋一样崭露头角。因此,一般人们对它有些陌生。但是,犯罪学思想研究在我国却是源远流长,早在我国有“刑”之初,当时的有识古人就提出了“刑期于无刑”的光辉思想。这一思想不仅为我国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而且在世界刑法学界特别是犯罪学界也有深远影响,并视为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项基本原则。
尽管说,“刑期于无刑”的思想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一种美好理想,但在为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而奋斗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确是终可实现的长远目标。犯罪学的研究正是为此而奋斗的,在当前的近期目标则是要把我国社会现实存在的犯罪现象压缩到最低的限度,以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但是,我们知道,把犯罪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向来是刑法学,何以又有了犯罪学?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进入垄断阶段后,犯罪现象与日俱增,特别是累犯、惯犯和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仅靠刑事镇压已不能解决其社会内犯罪现象的恶性膨胀问题,为适应资本统治在新情况下的治理要求,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刑法学者,一方面在继续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对其现行刑事镇压政策重新调整的同时,另方面又设想在社会控制上对犯罪现象进行有计划地预测和防治。犯罪学就是在这种社会需要的客观形势下应运而生,先后在西方和东方一些国家里建立了起来。由此,不难看出犯罪学是导源于刑法学而归流于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展现在现代人们的面前,表现出蓬勃的生机。
犯罪学与刑法学,虽有许多共同特点,但其不同点还是主要的。后者只着重研究构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条件和依法对刑事犯罪处以适当的刑罚即所谓定罪量刑;而前者不只研究犯罪和刑罚本身,同时更着重分析犯罪之所以产生的根源、原因和条件,确立防治对策,防患于未然,以保障社会免遭或少受犯罪的危害。由此观之,犯罪学比之刑法学来讲,不独开拓了研究领域,而且改被动的事后惩处为主动地事前预防,具有更加积极的意义,这就是在有了同犯罪作斗争的刑法学之后,又需要犯罪学的重要原因吧!即使如此,犯罪学也党政军不能取代刑法学。因为对人的刑事惩罚后果严重,影响深远,不能不由专事犯罪的刑罚研究的刑法学来担当。再加上刑诉法学、证据法学、刑侦法学和被害人学,分工负责,共同协作,就构成了刑事法学的一个完整的体系,以便更有效地同犯罪现象作斗争。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犯罪学既然把犯罪原因作为重点研究课题之一,那就势必要分析研究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就构成了犯罪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犯罪心理学由于其在犯罪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也可分化成独立的一门学科。但从科学体系来讲,犯罪心理学又只能是犯罪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离开犯罪学单讲犯罪心理学。这里有一个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问题。讲授犯罪学又必然要讲犯罪心理学,否则,罪犯学的学科内容就是不全面、不完整的。只讲犯罪心理学而不讲犯罪学,那就失去了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前提。这就是我们这门课程名称叫“犯罪心理学”,而我们的教材名称和教学内容却是犯罪学的缘由。
可见,犯罪学不仅是个边缘性的交叉学科,同时又是个包含生理学、心理学和伦理学等内容的综合性学科。
那末,究竟什么是犯罪学?根据其内容特点,归结如下:
犯罪学,就是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发展变化规律,并据以确立防治犯罪对策的刑事社会科学。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犯罪观看来,一切犯罪归根到底都是一些行为,犯罪行为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它不只危害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且也是阻碍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要剖析清楚犯罪行为的这种社会属性和特点,那就必须牢牢把握住直接研究犯罪行为这个大方向,结合具体情况从法律和道德上作出恰 如其分的社会评价,凡属犯罪的,坚决禁止,依法惩办;违法的,明令取缔,予以处分;不道德的,舆论谴责,道义抵制。净化社会空气,安定社会秩序,是犯罪学所要承担的重要任务。这种作用是任何别的学科都不能取代的。
犯罪行为固然都是有意识的,其意识的形成,一方面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另方面又是其主观心理的过程。我们在犯罪学的研究中,一定要从客观存在内化为主观意识,又从主观意识外化为客观行为这一整个心理过程的往返演变中,掌握行为意识的真实内容和特点,从而对其行为的社会属性作出准确评价。这对于正确认定行为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犯罪学实为行为法学的一个分支。这是由于犯罪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是行为所决定的,同时又和刑法学划清了原则界限。此乃犯罪学的一大特点,并以此使之与其最相近的学科刑法学区别开来。就是同总的法科学也划清了界限。
再者,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同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但不是等同的,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在其内涵和外延上都丰富于,并大于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不仅包括了刑法学中的犯罪行为,同时还包容了违法行为,违纪行为,乃至还包括了不道德行为。既然研究对象复杂,这就决定了对策的多样化,以使处理的方法要适应不同对象的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讲,犯罪学所担当的社会任务,最适合于我们党和国家提出的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战略方针要求。它可以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不同渠道,采用不同方式、不同方法,对各种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危害社会的行为,给以恰如其分的处理。这无疑是别的任何一个单独学科所不能胜任的。它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多方面内容都包罗无遗了。
犯罪学在外国尽管早已兴起,我国也早已开始,但从未象今天这样被人们所重视,这一方面固然同人们的认识发展有关,更重要的同国家的刑事政策关系密切。我们知道“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战略方针,首先是在一九八一年初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上提出的。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搞好治安对于保障安定团结和经济调整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充分认识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各种困难;要充分认识在一定范围内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地存在,对少数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要提高警惕。因此,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加强工作,才能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我国犯罪学就是在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客观要求下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二者之间决不是偶合,而是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人们思想认识的深入和提高,在刑事政策和社会科学诸方面的共同反映。......

‘柒’ 警校中的犯罪学是什么

在警校中,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既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犯罪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保卫部门从事犯罪预防、犯罪分析与预测及罪犯矫治等业务工作和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犯罪学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
职业前景
犯罪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

‘捌’ 犯罪心理学专业需要选学什么科目

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

(8)犯罪学教学方法扩展阅读:

犯罪心理学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潜逃中或在法庭上等犯罪后的反应)。

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玖’ 犯罪学作业:简述当前在我国犯罪的基本特点与发展趋势。

犯罪学原理》教案
冷江电大 黄雄
一、 课程性质
本课程分五篇共二十五章。第一篇绪言部份,主要阐明犯罪学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他同领近学科的关系与研究犯罪学的方法等;第二篇概括论述犯罪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犯罪的根源、本质、类型等;第三篇是犯罪学本门课的核心内容,主要阐述犯罪的整体原因及其内部机制;第四篇研究的是六种重要的犯罪的成因和预防;第五篇为几种重要的犯罪。
二、 本课程的任务与目的
犯罪学主要是研究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科学。通过本门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犯罪这种社会现象形成的原因及其变化规律,以及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各种确实有效的措施。为其在以后的工作中正确的指导刑法的执行,有效的实行社会防范,准确的惩治犯罪,成功的改造犯罪提供帮助,从而为能更好的保卫公民的人生权利和财产经济权益,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公益,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学习媒体
文字教材: 。《犯罪学教程》,解玉敏主编,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文字教材是学生系统学习犯罪学知识的主要依据,文字叙述流畅、材料详实、概念表达清晰,重点问题突出,逻辑性强,是学员自学必不可少的工具。
四、荐参考书目
(1)《犯罪学概论》 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莫洪宪主编
(2)《犯罪学》 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邱国栋主编
(3)《犯罪学通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康树华主编
(4)《犯罪社会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意)菲利
(5)《新犯罪学原论》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乍得.昆尼着 1988年]版
(6)《比较犯罪学》 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五、学习重点
犯罪学的概念和特点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学的概念;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犯罪学的特点;犯罪学的任务
本章应掌握犯罪学的概念,明确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了解中西方犯罪学思想渊源,犯罪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犯罪学的概念(犯罪学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犯罪学研究的对象
中国犯罪学思想渊源
犯罪学三个阶段的研究路线
(二)、练习题
1、什么是犯罪学及其特点?
2、犯罪学研究对象歧义的原因之所在?
3、犯罪学研究对象有哪些?
4、如何理解犯罪需的任务?
犯罪学的内容体系及其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学的内容体系;犯罪学与邻近科学的关系
本章应准确理解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把握犯罪现象的概念、特征;准确理解犯罪人的概念;了解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
犯罪的概念
犯罪现象的概念、特性
新时期我国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犯罪人的概念
犯罪人的本质属性
犯罪行为的概念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
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
(二)、练习题
1、如何理解犯罪学与刑法学、犯罪心理学之间的关系?
2、如何理解犯罪学与社会学、劳动改造法学及伦理学关系?
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学的几种主要研究方法:社会调查、数理统计、比较论证和系统论与控制论在犯罪学研究中的运用
本章应准确理解各类犯罪的概念,掌握各类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团伙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重新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暴力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经济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我国禁毒方针
(二)、练习题
1、试述犯罪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2、什么叫社会调查?
3、社会调查、数理统计、比较论证和系统论与控制论在犯罪学研究中的运用有和不同?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犯罪观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的根源和它的基本形态;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社会危害及犯罪的控制和消亡
本章应把握犯罪原因的概念和特征,理解犯罪根源的概念和特征,明了犯罪与经济、道德、家庭等影响因素的关系,掌握被害人的有关理论。
犯罪原因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原因的科学表述
犯罪根源的概念与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的犯罪根源
经济与犯罪的关系
非道德现象与犯罪现象的关系
不道德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家庭与犯罪的关系
被害人的不良状态
(二)、练习题
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犯罪根源观?
2、简述犯罪的基本形态?
3、如何理解犯罪的本质?
4、试述犯罪的社会危害?
犯罪的历史、现状、类型及其发展趋势
(一)、主要教学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犯罪的历史与现状;
犯罪的类型;犯罪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本章应理解犯罪预防的概念及其特点;知晓犯罪预防的手段和方法;把握综合治理的概念及工作范围。
犯罪预防的概念及其特点
犯罪预防的手段和方法
综合治理的概念及工作范围
(二)、练习题
1、简述犯罪的基本类型?
2、试述犯罪的特点?
3、概述新中国成立后犯罪的历史与现状?
4、试述犯罪的发展趋势?
第六章 犯罪行为与犯罪人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行为;犯罪人及其分类;
犯罪心理;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
(二)、练习题
1、什么是犯罪行为?
2、犯罪人的概念是什么?
3、试述犯罪人的类型?
4、试述精神病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5、什么是犯罪心理?
第七章 犯罪与被害人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人的概念和特征;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
被害人的分类和法律地位
(二)、练习题
1、试述犯罪人的概念和特征?
2、如何认识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
3、被害人有哪些分类?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
第八章 中外犯罪原因理论
(一)、主要教学内容
中国的犯罪原因理论;外国的犯罪原因理论
(二)、练习题
中外犯罪原因理论有哪些观点?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九章 犯罪原因概述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原因的等级;犯罪原因的共性和个性;
(二)、练习题
1、如何理解犯罪原因的等级?
2、认识犯罪原因的等级有何意义?
3、犯罪原因的共性和个性的概念是什么?
第十章 四维结构犯罪原因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的社会原因:由生产方式结构和社会意识两维构成;
犯罪的个体原因:有个性心理和人生观两维构成
(二)、练习题
1、如何理解犯罪原因的社会经济因素?
2、如何认识个人犯罪原因的诸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章 犯罪原因结构的内在关系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社会原因结构的内在关系;犯罪个体原因结构的内在关系;
犯罪社会原因结构和犯罪个体原因结构的关系
(二)、练习题
1、如何理解犯罪社会原因结构的内在关系?
2、如何理解犯罪个体原因结构的内在关系?
3、如何认识犯罪社会原因结构和犯罪个体原因结构的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章 犯罪场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场的概念;构成犯罪场的内容
(二)、练习题
1、何为犯罪场?
2、犯罪场构成内容包含哪几种因素?
第十三章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系统工程
(一)、主要教学内容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基本含义及客观依据;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系统工程的内容:建立“预测”“预防”“处理”“改造”的工作体系;完善党政领导的协调机制
(二)、练习题
如何正确理解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基本含义及客观依据?
第十四章 犯罪的预测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的预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犯罪的预测的基本原则;犯罪的预测的种类和内容;犯罪的预测的方法和步骤
(二)、练习题
1、什么是犯罪预测?
2、简述犯罪预测的基本原理及理论依据?
3、简述犯罪预测的内容、对象、种类?
4、试述犯罪预测的意义?
5、犯罪预测的方法有哪些?
6、简述犯罪预测的一般步骤和原则?
第十五章 犯罪的预防
(一)、主要教学内容
犯罪的预防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犯罪的预防的基本原则;犯罪的预防的体系
(二)、练习题
1、犯罪预防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2、简述犯罪预防的基本原理与构成?
3、简述犯罪预防的基本方针和原理?
4、犯罪预防的措施有哪些?
5、简述犯罪预防的组织体系?
6、简述犯罪预防的内容体系?
7、试述犯罪预防的意义及可行性?
第十六章 对违法犯罪的处理
(一)、主要教学内容
处理违法犯罪的方针;社会帮教;纪律处分;
工读教育;行政处罚;刑法处罚
(二)、练习题
1、简述处理违法犯罪的方针?
2、对违法犯罪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3、试述社会帮教?
4、纪律处分的性质、特点、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各是什么?
5、工读教育的性质、特点、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各是什么?
6、行政处罚的性质、特点、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各是什么?
7、刑法处罚的性质、特点、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各是什么?
第十七章 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改造
(一)、主要教学内容
改造的可能性和艰巨性;自我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
(二)、练习题
1、试述改造的可能性和艰巨性?
2、试述自我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十八章 完善改造违法犯罪人员的工作体系
(一)、主要教学内容
建立封闭式与开放是相结合的劳改、劳教管理体制;
实行联改联产考核奖罚责任制;把劳改、劳教场所办成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学校
(二)、练习题
1、为何说封闭式与开放是相结合的劳改、劳教管理体制是实现改造人的目的的最佳选择?
2、简述联改联产考核奖罚责任制的概念和内容?
第十九章 累犯、再犯和惯犯
(一)、主要教学内容
累犯和再犯的概念和构成;累犯的种类;
惯犯的概念;累犯、再犯和惯犯的特点;累犯、再犯和惯犯的处罚
(二)、练习题
1、累犯、再犯和累犯的概念是什么?
2、述累犯的种类?
3、简述累犯、再犯和惯犯三者的区别?
4、试述对累犯、再犯和惯犯处罚有何不同?
第二十章 暴力犯罪
(一)、主要教学内容
暴力犯罪的概述;暴力犯罪的原因;
暴力犯罪对策
(二)、练习题
1、什么叫暴力犯罪?
2、我国当前暴力犯罪有和特点?
3、我国当前暴力犯罪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4、简述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
5、试述暴力性犯罪的对策?
第二十一章 经济犯罪
(一)、主要教学内容
经济犯罪的概念、范围和类型;经济犯罪的处罚和防治对策;
法人犯罪的构成和特点;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何处罚原则
(二)、练习题
1、试述经济犯罪的含义、范围和类型?
2、简述法人犯罪的构成和特点?
3、简述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何处罚原则?
4、对经济犯罪如何处罚?及其防止对策有哪些?
第二十二章 业务过失犯罪
(一)、主要教学内容
业务过失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业务过失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二)、练习题
1、试述业务过失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2、如何理解务过失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第二十三章 青少年犯罪
(一)、主要教学内容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现状与心理特征;
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和对策
(二)、练习题
1、青少年犯罪有哪些心理特征?
2、如何认识青少年犯罪?
3、试述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和对策?
第二十四章 女性犯罪
(一)、主要教学内容
妇女解放与女性犯罪;女性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女性犯罪的预防和矫治
(二)、练习题
1、女性犯罪有何特点?
2、简述女性犯罪发展趋势?
3、如何预防女性犯罪?
4、如何矫治女性犯罪?
第二十五章 老年人犯罪与受害
(一)、主要教学内容
老年人犯罪;老年人受害;高龄社会老年人犯罪的对策
(二)、练习题
1、老年人犯罪有何特点?
2、如何认识老年人犯罪?
3、如何避免老年人因财产而受害?
4、试述高龄社会老年人犯罪的对策?

复习思考题:
1、 犯罪学与其他刑事科学之间有何异同?
2、 如何理解犯罪学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思想背景?
3、 古典犯罪学与实证主义犯罪学有何异同?
4、 犯罪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
5、 什么是犯罪学的范式?
6、 犯罪本质上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为什么?
7、 人性和环境分别对犯罪行为有何不同影响?
8、 犯罪仅仅是丑恶现象的结果吗?为什么?
9、 犯罪人是特殊人吗?为什么?
10、如何理解犯罪与社会之间的互动?
11、作为认识论的犯罪研究与作为价值论的犯罪研究之间有何异同?
12、犯罪类型学有何意义?
13、为什么要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角度研究犯罪?
14、如何把握犯罪学范式在犯罪学体系中的地位?
15、犯罪现象有无规律可循?
16、犯罪的特殊性何在?
17、犯罪规律研究和犯罪原因研究有何异同?
18、犯罪规律各个要素之间有何关系?
19、掌握犯罪规律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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