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研究是一个在许多不同的学科,在传统上,雇用社会科学探究的方法,但也是在市场研究和进一步的背景下。定性研究人员的目的是收集在深入理解人类行为和支配的原因这样的行为。调查为什么和如何决策,而不仅仅是什么,在哪里,当定性方法 。因此,规模较小,但重点的样本较多,常需要较大量的样品。
在传统观点,定性的方法产生的信息,只有在研究的特殊情况下,和任何更一般的结论是唯一的命题(通知断言)。定量方法可以用来寻求这种研究假说的实证支持。这种观点特Flyvbjerg,他认为,定性方法和案例研究的研究由牛津大学教授一直有争议的,可以用来为假设测试和研究的特殊情况下超越概括。
定性研究人员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收集数据,如扎根理论的实践中,叙事,讲故事,古典民族志, 或阴影 。定性的方法也松散,在其他的方法手段,如,目前行动研究或行动者网络理论。所收集的数据的形式可以包括面试和小组讨论,观察和反思田野笔记,各种文本,图片,和其他材料。
定性研究通常归类为组织和报告结果的主要依据数据分成模式。 [ 需要的引证 ]定性研究人员通常依靠下列方法收集信息:参与观察,非参与观察,田野笔记,自反期刊,结构化面试, 半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和分析的文件和材料。
参与和观察的方式可以有很大的不同设置来设置。参与观察是一个战略的自反性的学习,而不是一个单一的方法观察。在参与观察研究人员通常会成为一种文化,组,或设置成员,并采取角色,以符合该设置。在这样做,目的是为研究者争取到文化的做法,动机和情感的洞察力。有人认为,研究人员的能力,理解不同文化的的经验,可能受到抑制,如果他们没有参与观察[需要的引证]。
一些鲜明的定性方法的使用重点群体和关键知情人访谈 。焦点小组技术涉及促进个人选定一个特定的主题之间的一个小组讨论的主持人。这是一个特别流行的方法市场调研和测试用户/工人的新举措 。
一个传统的和专门的定性研究的形式被称为认知测试或试验测试,这是定量调查项目的发展。调查项目试点研究的参与者,测试项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学术的社会科学,最常用的定性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人种学的研究,调查文化的收集和描述数据,是为了帮助在一个理论的发展。这种方法也被称为“ethnomethodology”或“的人的方法”。应用人种学研究的一个例子,是一种特定文化的研究和了解某种疾病在他们的文化框架中的作用。
关键的社会研究,研究员,了解人们如何沟通和发展的象征意义。
伦理研究的伦理问题的智力分析。它包括道德义务,权利,责任,正确与错误,选择等相关的研究
基础性研究,探讨了科学的基础,分析的信念,和发展的方式来指定知识基础如何在新的信息,应该改变。
历史研究,允许讨论在目前情况的背景下,过去和现在的事件,并允许一个反映到当前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可能的答案。历史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在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来自哪里,谁是我们现在到哪儿去?
扎根理论,是感应式的研究,基于或“接地”的意见,或从它被开发的数据,它采用了多种数据源,包括量化数据,记录的审查,访谈,观察和调查。
现象,说明事件的“主观现实”,研究人口认为,它是一种现象的研究。
领域的专家进行哲学研究,是在一个特定领域的研究或专业的界限内,任何研究领域最优秀的合格的个人使用知识产权的分析,以澄清定义,确定道德,或作出的价值判断在其研究领域的一个问题。
㈡ 浅谈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的区别与结合
一、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不同
定量研究秉承实证主义的观点,实证主义是以经验的确切资料为科学基础的哲学系统。所以,定量研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强调客观性、操作化和概括化,要求研究者采取价值中立的立场。定性研究以本体论、个人主观意义及经验为主体的知识论和价值理性为哲学基础,认为对于社会现象的理解取决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互动关系,很难做到价值中立。定性研究强调,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类自觉的或经过反思的行为”。
二、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研究目的不同
定性研究比较注重参与者的主观感受,旨在解释社会现象, 着眼于从整体上理解和诠释被研究对象,关注不同的人如何理解各自生活的意义。而定量研究通过对社会事实的测量,从中发现社会规律,旨在确定被研究对象的因果关系和相互影响,更多地注意个别变量和因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指导实践。
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研究依据和研究路径不同
定量研究依据的主要是调查得到的现实资料数据,定性研究的依据则是大量历史事实和生活经验材料。研究路径上,定量研究通常从既有的理论出发,提出理论假设,然后通过问卷等工具收集经验证据来验证预想的模型、假设或理论,这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自上而下的演绎过程,突出的是对既有理论的验证或推广。而定性研究更偏向于一个创立理论的过程,通过访谈和个案等方法收集相关资料,侧重于对社会现象的深入挖掘和把握,从许多不同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中概括出论题、论断或理论,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自下而上的归纳过程。
四、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表述形式不同
定性研究主要是叙述性的说明,研究结论多以文字描述为主。定性研究的形式比较灵活,通常包含了多种研究方法。定量研究强调标准化研究程序和预先设计,用数字或测量而不用文字来描述事物或现象,主要通过数据、模式、图形等来说明统计结果,表达研究结论。
随着社会科学不同领域的交织与融合不断扩大,科学哲学和科学方法论不断发展,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出现了兼容和整合的趋势。特别是21世纪以来,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使用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新的发展趋势,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在自己的研究中采用结合的方法,以改善研究的效度和信度、提高研究的质量。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要做好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
㈢ 定性研究方法的比较
定性研究分析
目的:对潜在的理由和动机求得一个定性的理解
结果:获取一个初步的理解
定量研究分析
目的:将数据定量表示,并将结果从样本推广到所研究的总体
样本:由有代表性的个案组成的大样本
数据收集:有结构的
数据分析:统计的方法
结果:建议最后的行动路线 定量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哲学史上发展了一百多年的实证主义哲学。而定性研究的理论基础则包括建构主义、后实证主义、解释学、现象学等各种理论流派,虽然这些理论流派之间的观点有着不同之处,但与实证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本体论两者有着不同的前提假设。实证主义认为,现实事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价值因素的影响。主体和客体是两个截然分开的实体,主体可以通过对一套工具的操作而获得对客体的认识。在对客体的认识上,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社会现象可以被经验地感知,一切概念必须还原为直接的经验内容,理论的真理性必须由经验来验证。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认为,社会现实的本质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因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空赋予各不相同的意义。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实际上是主体在和客体的互动关系中对客体的重新建构,主体和客体两者是一个互为主体的关系。
第二,在认识论上,实证主义极力推崇经验的作用,认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一切概念必须还原为直接的经验内容,理论的真理性必须由经验来验证,认为“知识”有其客观的规律,具有可重复性。研究者只要遵循一定的方法规范,就可以将研究的结果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否认事实与价值是相互独立的客体,他们认为对知识的认识不是唯一不变的,它是对具体社会文化情境的建构,是参与各方面通过互动而达到的一种暂时的共识。知识是一个重构的创造的问题,不存在带有普遍意义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的知识。
第三,在方法论上,实证主义倾向于夸大科学方法的作用,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逻辑为科学理论合理性的依据,试图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于包括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一切研究领域。正是科学主义在社会研究领域的大力提倡,使人们误以为社会研究就是要提倡那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强调对社会的研究应精确化、量化。而以现象学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则对此提出了猛烈的批评,他们认为人为万物的尺度,因此应关注人生的价值、意义、态度与理解,关注价值世界,注重情感、创造性的智慧和对生命的感受。而这一切是无法用数学的语言用数据的形式来表现的,只能通过描述性、解释性的语言来实现。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社会现象,只会导致对人的肢解和社会活动的僵化。 在定量研究中,为了对社会现象进行客观公正的研究,强调研究者必须与研究完全分开,以避免偏见。而事实上,在社会研究者对社会现象进行定量研究之前,他所提出的研究问题、建立假设的理论基础及其对社会事实的抽取和分析,都隐含着他的价值倾向。所以,试图把研究者与研究分开是不可能的。研究者无法把社会现象与自然孤立起来,他是参与在社会情境之中的,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
定性研究注重从研究者本人内在的观点去了解他们所看到的世界。它强调在自然情境中作自然式探究,在自然的情境中收集现场发生的事件的资料,最主要的研究工具是研究者本人。他们在自然的情况下通过和参加者交谈,和被研究者作长期的接触,观看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然地、直接地接触被研究对象的内心世界,以期获得被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中的第一手研究资料。 定量研究主要用观察、实验、调查、统计等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对研究的严密性、客观性、价值中立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求得到客观事实。定量研究通常采用数据的形式,对社会现象进行说明,通过演绎的方法来预见理论,然后通过收集资料和证据来评估或验证在研究之前预想的模型、假设或理论。定量研究是基于一种称为“先在理论”的基础研究,这种理论以研究者的先验想法为开端,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
定性研究大多是采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而获得第一手资料,具体的方法主要有参与观察、行动研究、历史研究法、人种志方法。其中参与观察,是定性研究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方法。参与观察的优势在于,不仅能观察到被观察者采取行动的原因、态度、努力程序、行动决策依据。通过参与,研究者能获得一个特定社会情景中一员的感受,因而能更全面地理解行动。然后通过对观察和访谈法等所获得的资料,采用归纳法,使其逐步由具体向抽象转化,以至形成理论。与定量研究相反,定性研究是基于“有根据的理论”为基础的。这种方式形成的理论,是从收集到的许多不同的证据之间相互联系中产生的,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 社会活动属于人类实践的领域,实践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源泉,人类的生活是由个体丰富而又独特的不同经验和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而呈现的一种复杂的人文现象。社会是这种复杂的社会人文现象的一个部分,既包含着客观事实,又包含有人文价值和意义,它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以自然科学所特有的方法来把握社会这种人文现象,使对社会活动的描述达到数学化和精确化,这只能造成曲解。以自然科学的态度来对待社会,无疑是把社会活动等同于自然的物质现象,把人的实践方式等同于自然的物理的运动方式,使社会这种人文现象推动其独特性。纯粹地把社会现象等同于没有参考的自然现象进行研究,很难揭示社会现象的独特性和本质性。因此,用定量研究方法来研究社会,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对许多问题的研究中,时常无用武之地,并且由于囿于社会浅层次的现象,而对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一筹莫展,用数据等资料是难以揭示社会活动内在的交互作用关系。并且由于社会现象是多层次的、复杂的,当人们力求做到客观、精确而从某一角度对它进行有限的研究,必然带有某种主观性,不可能是纯客观的。
值得注意的是,定性研究是在对定量研究的反思与批判中成长起来的。运用定性研究方法,一方面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社会活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社会现象作比较全面和正确的认识。但定性研究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定性研究对研究者的要求过高,这不是一般的研究人员所能达到的;其次,定性研究的主观性也的确存在,研究者的参与会导致角色和情感冲突也是一个应该考虑的因素;最后,定性研究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社会研究领域中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单独使用,都无法解释或回答所有的问题。不同的研究方法之间不应该对立,而应是互为补充的、互相支持的。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只是从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事物进行的研究。“定性研究为定量研究提供框架,而定量研究又为进一步的定性研究创造条件”[4]。
定性研究特别适合社会这类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因为它强调对社会现象的深入了解,尊重实践者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促进社会实践的发展。当然,我们强调加强定性研究时,并非否定定量研究。定量研究在我国也才刚刚开始,也应大力提倡。只是我们应克服那种非此即彼的做法,要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起来,使社会研究方法从对立走向统一与多元,这应该成为我们进行社会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也是社会教学研究方法发展的方向。在社会研究中,正确看待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以多元的方法论去指导社会研究,使我国的社会研究方法尽快进入世界科学研究的前列。
注释:
[1]杨国荣:《科学的形上之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 张胜勇:《反思与建构——20世纪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山东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 [3]陈向明:《定性研究方法评价》,《社会研究与实验》,1996年第3期。 [4] 沈剑平,瞿堡奎:《社会研究范式简论〉,《华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
㈣ 定性研究方法的具体应用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贯穿社会研究的两条主线,这两种研究方法进行比较,理清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与联系,以使我们能更深刻地了解这两种研究方法,准确地把握其各自的优势及局限性。促进社会研究方法向更深层次发展。
自赫尔巴特以来,社会科学理论得以提出并成为可能。但饶有趣的是,社会研究者从那时起扛起的社会研究这块牌子至今仍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安插地。于是,有这么多年历史的社会研究面临着这样一种尬尴的境地:它一方面被指责为名为科学研究,实际上是严重脱离实践的哲学思辩研究,缺少应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它又被反唯科学论者们说成是受社会科学化的影响,开始逐步成了其他学科的试验场,社会理论因而有被殖民化的危险。
持前一观点的人认为,社会理论之所以缺乏对社会教学及社会管理实践应有的指导作用,是因为它的基本概念及由之所形成的理论系统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差,其根本原因是由于这多年始终没有找到或形成自己的研究体系,这是造成社会理论“空洞化”的根源,于是主张社会研究要大胆引入其他学科,尤其是心理学及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形成自己的独特研究方法;提出后一看法的人则公开反对社会科学化这一口号,认为社会科学化是一有害的口号,并强调除科学方法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有效地认识世界的方法——人文方法或哲学的方法。
以上两种看似相互对立的观点表现出社会研究方法中的两种主要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综观社会研究的整个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贯穿社会研究的两条主线:一是模仿自然科学,强调适合于用数学工具来分析的经验的、可定量化的研究,研究的目的在于确定因果关系,并作出解释。另一种范式是从人文科学推演而来的,所注重的是整体和定性的信息,通讯说明的方法。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也无所谓孰好孰坏,它们只是一种研究方法。但由于过分偏重于定量研究,缺乏对定量研究局限性的了解和忽视对定性研究的关注,以致对社会研究方法的研究有过偏之嫌。
㈤ 定性研究方法的简要介绍
它以普遍承认的公理、一套演绎逻辑和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分析基础,从事物的矛盾性出发,描述、阐释所研究的事物。进行定性研究,要依据一定的理论与经验,直接抓住事物特征的主要方面,将同质性在数量上的差异暂时略去。
㈥ 社会研究方法中定性研究有哪些方法
韦伯与福柯权力思想的比较
一.思想背景
1.韦伯
韦伯当时的生活时代是资本主义社会努力寻求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等方面需要得到充分的发展空间,他认为那个时代科层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组织形式典型的统治类型。科层制是他所谓的法理统治的一种最典型、最纯粹的表现形式。科层制的管理按客观标准来看,在功能方面是严格合理的,它作为客观的服务机构和管理机构,排除了一切人格化的因素,不带有任何个性化色彩,而仅仅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务原则。在它的内部,既没有传统的人情事故,也没有个人良心的纷扰,既排除贪赃枉法的弊端,也不介入党派之争。在科层制内部,奉行的完全是形式合理的原则,即技术和效益的原则,严格排除任何技术以外的目的和价值,它是一架机器,人只是机器上的一个个运转良好的齿轮。由此可看出:这种科层制的组织形式就像一个权力的“金字塔”,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贯彻实施,这种社会要求的权力的统治必须有国家、法律作为保证,权力是完全支配型的。韦伯认为法理统治适合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和发展的要求。
2.福柯
福柯称现代社会是一个“纪律”社会,他把“纪律”作为一项权力技术。在18世纪,公开处决的仪式已经成为国王的暴力和民众的暴力公开较量的舞台,最终导致国家抛弃了这种在人道主义者看来“残暴”的惩罚方式,出现了一种比较“人道”的惩罚方式。在此过程中,福柯认为出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权力模式,纪律这种权力技术占据了关键性的地位。福柯的权力理论与1968年革命也密切相关,这场遍及整个西方世界的政治运动从根本上动摇了西方自启蒙时代以来建立的一系列价值观和真理观,开启了一个崇尚差异,提倡多元的时代。福柯尽管不止一次地表现出对革命行为的怀疑,但他却是1968年革命的积极参与者,而且可以说这场政治运动的实践经历对福柯后期学术思想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了他对革命和权力问题的看法。他首先发现,全新的社会实践已经使得传统的有关权力和革命社会理论显得不合时宜,在革命多元化的目标、力量和方式的背后突显了社会权力问题的复杂,而且革命失败的现实也迫使理论家更加深入地分析权力运做的机制,寻找一种革命之外的权力反抗模式。在此契机之上福柯展开了他的现代权力分析,而对现有权力理论的批判就成为了福柯权力分析的首要一环。
由于韦伯与福柯生活的社会背景不同,时代的条件引发他们对权力的不同思考,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虽然他们对待权力的分析角度不同,但是他们的权力理论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求,说明了当时存在的社会现象,并对一些社会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
二.有关权力概念
权力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命题,有关权力的理论也丰富多样,但是,多数权力理论都是从行为主义的角度进行的研究,认为权力就是某人或某一群体的行为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行为所产生的显性影响的程度以及范围。同时,绝大多数学者是从宏观角度来理解权力,把权力看作国家统治的工具,看作是统治阶级推行剥削、压迫的暴力与强制,看作是对被统治群体进行领导、指挥、支配、控制、管理、约束或镇压的手段和形式。
1.韦伯:权力就是指:“行动者在一个社会关系中可以排除抗拒以贯彻其意志的机会,而不论这种机会的基础是什么。”即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行动者排除抗拒,从而使其意志得到实现的必然性,而不论这种必然性的基础是什么。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韦伯是从社会行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角度对权力进行定义的,其基本模式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支配关系权力就是一个在社会关系中处于某个位置的行动者可以不顾另一个行动者的反对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强调社会互动关系中的单向性及自上而下的强制性。
2.福柯:权力是一种力量关系,或者说所有的力量关系都是一种权力关系。首先,福柯反对将关注某种机构化的法律化的权力中心论,尤其是那些将国家机构视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学说。福柯认为国家机构只是权力的一个有限领域,权力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其次,福柯认为权力不是单数,因为一种力量总是与其他力量结成关系,所有的力量都是关系,也即权力。因此,福柯的权力的本质恰恰体现在它的多样性、片断性、不确定性中,体现在一种相对主义的描述中。
三.权力范围
1.韦伯:宏观权力理论
韦伯的权力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既可以指家庭中家长对子女的管教,也可以指任何一个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命令。韦伯在权力问题上最为关注的是统治权的问题,尤其是国家权力的问题。他将权力看作是与社会政治领域相关的事务,认为研究权利首先应关注和国家机器有关的问题。这种权力观认为权力分析总是与精英和领导权的认定有关。这涉及谁能通过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或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身的利益。韦伯的权力理论重视国家机构这样的权力中心,从权力中心构成对局部的支配、控制,形成单一的统治大厦,体现了一种宏观权利论。
2.福柯:微观权力理论
福柯的“微观权力论”是运用后现代思维方式,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从社会生活的底层出发,用权力结构去解析社会机体的理论。在福柯看来,权力并不只存在于战场、刑场、绞刑架、皇冠、权杖、笏板或红头文件中,它也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传统习俗、闲谈碎语、道听途说,乃至众目睽睽之中。因此,他的权力理论的研究对象不是国家、法律这些中心化的存在,而是疯人院、监狱、修道院……这些社会边缘、底层中的权力关系。权力决不是一种简单的存在,它是一种综合性力量,一种无处不在的复杂实体。它由各种因素构成,因此,在人类社会中,不论是知识、话语、性、惩罚、规训与教育,都与形形色色的权力密切相关,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权力。
四.侧重点(角度)
(一)权力的本质
1.韦伯:权利是一种所有物
韦伯把权力作为一种所有物,认为权力像商品和财产一样,可以被一些个人和群体占有,那些占有权力的个人和群体就拥有了统治权,从而成为社会的统治阶层,他们就能够运用这种权力来统治其他人、控制其他人。韦伯关注权力拥有者的合法性。所谓合法性,就是促使一些人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而不论这些命令是由统治者个人发出的,还是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或命令形式出现的。任何群体服从命令的可能性主要是取决于他们对那个统治系统合法性的相信程度。继而韦伯构想出三种具备合法性的基础,即“卡里斯马”型(或个人魅力型)基础、传统型基础、法理型基础。
2.福柯: 权力是一种关系策略
福柯这样说:“权力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权力运转着。”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福柯认为权力并不是一个物的概念,而是各种力量关系的、多形态的、流动性的场。因而,权力是一种关系。只存在着某种关系性的权力,它在无数个点上体现出来,具有不确定性。福柯说:“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流动着,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由此可见,在福柯眼中,权力就是一台巨大的机器,每一个人,无论他是权力的施与者还是权力的受施者,都被权力所捕获,个人只是权力网络中占据的一个位置而已。同时,作为一种关系,权力并不是从上至下的单向度控制的简单关系,它是一种相互交错的复杂网络。所以,社会中的个体都处在这个网络中,每个人既可能成为权力控制、支配的对象,又可能同时成为实施权力的主人。个人在这种网络中具备了双重的身份:权力控制的对象和发出权力的角色。
(二)权力作用中的重点不同
1.韦伯强调权力的否定作用
传统的权力分析总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权力消极否定的一面,权力分析中充斥着“禁止 ”、“阻止 ”、“防止 ”之类的词汇。韦伯的权力观分析总是与精英和领导权的认定有关,这涉及谁能通过控制政治日程和形塑他人的信念,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身的利益。由于权力往往被视为一种在社会中被分配的份额,被视为实体性的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拥有权力这种物品,权力只能掌握在少数人中。因此,韦伯式的权力分析模式也非常重视权力的禁止性和否定性,强调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自身的意志,而不论被统治者是被动的服从,还是自愿的,在他看来,权力仿佛除了压制、排拒和否定之外,便不能做些什么。如果权力具有生产的作用,也只是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生产了一种界限。
2.福柯:权力是一种生产性的实践
福柯的权力理论着重对主体性格重塑方面的积极功能,认为权力首先应该被看作一种生产性的实践或生产性的网络。这种作为生产性网络的权力,不断创造出人与人之间的新联系,组织更积极的相互作用线以及乐观积极的“权力效应”,其产品表现为人们对自身的认同,即现代性的主体, 德勒兹将这一点视为福柯权力分析的首要特点。在福柯看来,权力的极致之处便是约束或绝对的禁止,权力在对行动着的主体或主体们产生作用时,始终是借助这些主体的行动本身或行动的能力。权力具有强大的建构和生产功能:“权力生产着现实,权力生产着对象的领域和真理的仪式,个人和关于个人的知识都是权力的产物”。他通过对监狱和性等问题的研究发现,生产性的权力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等技术,驯顺了肉体,生产了符合规范和纪律的对象、知识;它激发了活动,而不是禁锢了活动;诱导了思想,而不是禁锢了思想;引发了话语,而不是打断了话语。总之,福柯认为权力通过对主体历史构成的参与而实现自身的运作,个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权力关系对身体、运动、欲望、力量施展作用的产物,而这样的个人就成了权力运作最有力的支撑点。因此,在福柯的权力理论中,权力主体从能动的权力实施者变成被动的权力构成物,而权力从工具和手段转变成一种积极主动的生产性活动,权力通过生产自身的行使者完成自身的运作。福柯对权力的积极性的强调,并不只是说权力是好的,而是让人们注意权力并不只是被动的禁令,更多的是产生效果的机制或技术。
㈦ 定性分析法包括哪些方法
定性分析法包括(判断分析法、调查分析法、移动分析法、归纳分析法、演绎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等方法。
扩展:
定性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定性研究方法是根据社会现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在运动中的矛盾 变化,从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来研究事物的一种方法或角度。 它以普遍承认的公理、一套演绎逻辑和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分析基础, 从事物的矛盾性出发,描述、阐释所研究的事物。进行定性研究, 要依据一定的理论与经验,直接抓住事物特征的主要方面, 将同质性在数量上的差异暂时略去。
供参考。
㈧ 定性研究方法
定性研究方法是根据社会现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在运动中的矛盾变化,从事物的内在 规定性来研究事物的一种方法或角度。它以普遍承认的 公理、一套演绎逻辑和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分析基础,从事物的矛盾性出发,描述、阐释所研究的事物。
进行 定性研究,要依据一定的理论与经验,直接抓住事物特征的主要方面,将同质性在数量上的差异暂时略去。定性研究有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没有或缺乏数量分析的纯定性研究,结论往往具有概括性和较浓的思辨色彩。
二是建立在 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定性研究。在实际研究中,定性研究与 定量研究常配合使用。在进行定量研究之前,研究者须借助定性研究确定所要研究的现象的性质;在进行定量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又须借助定性研究确定现象发生 质变的数量界限和引起质变的原因。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有下列一些不同点:
①着眼点不同。定性研究着重事物质的方面;定量研究着重事物量的方面。
②在研究中所处的层次不同。定量研究是为了更准确地定性。
③依据不同。定量研究依据的主要是调查得到的现实资料数据,定性研究的依据则是大量历史事实和生活 经验材料。
④手段不同。定量研究主要运用经验测量、 统计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定性研究则主要运用 逻辑推理、历史比较等方法。
⑤学科基础不同。定量研究是以 概率论、社会统计学等为基础,而定性研究则以逻辑学、历史学为基础。
⑥结论表述形式不同。定量研究主要以数据、模式、图形等来表达;定性研究结论多以文字描述为主。定性研究是定量研究的基础,是它的指南,但只有同时运用定量研究,才能在精确定量的根据下准确定性。这是二者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