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购一家公司如何定价
法律分析:
企业并购估价的基本方法有:贴现金流量;资产价值基础:账面价值、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市盈率模型。每种办法采用的计算因素不同,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无形资产评估:无形资产概念及分类: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按无形资产作用领域可以分为:促销型无形资产,制造型无形资产,金融型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的性质可以分为知识型无形资产,权力型无形资产,关系型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取得方式分为自创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的可辨认程度分为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专有技术,企业商号,经营谋略,管理能力,产品质量,服务信誉,企业精神,企业文化,企业形象,职工素质等。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可分性与共享性,同一无形资产经合法的程序可以同时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共同享用,可以多次转让其使用权;二是增值性,它能给企业带来强大的增值功能,而且本身并无损耗;三是市场透明度低,知识型和技术型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垄断性。无形资产评估程序,首先是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对无形资产的权属进行鉴定,然后对其性能和功能进行技术鉴定,对其使用空间和使用条件进行鉴定,最后结合这些因素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衍生问题:
收购公司价值评估程序是什么?
(1)现场考察,了解管理状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
(2)委托合同签定,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评估基准日及客户的各项要求;
(3)提供清单,收集资料,共同制作。从法律、经济、技术及其获利能力等方面,确定评估对象的定性、定量资料;
(4)社会及市场调研、检索资料、分析有关市场需求、价格信息、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国家政策、行业动态等;
(5)起草报告,实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6)征求意见、完善报告,项目移交。
2.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具体为:(一)战略决策: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并且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二)准备:1.锁定目标。2.确定收购方式。3.成立内部并购小组。4.签订并购意向书。(三)并构实施:1.对收购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行业市场、目标公司的营业和盈利、对收购后的设想和预期值、资金来源和收购程序,初步确定收购定价。2.开展尽职调查。3.提出最终评估报告。4.谈判、签约。5.资产移交。(四)融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资产收购流程是什么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产收购是公司寻求其他公司优质资产、调整公司经营规模、推行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
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待得到同意的批复后进入第二阶段
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
1、尽职调查
2、尽职调查报告报公司
3、审计、评估
4、确定成交价
5、上报项目建议书
6、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
7、董事会决策程序
这个完成后进入第三阶段
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1、资金注入
2、办理手续
3、产权交接
4、变更登记
4. 定价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定价方法是企业为实现其定价目标所采取的具体方法。 定价方法可以归纳为成本导向、需求导向和竞争导向三类。
成本导向定价法:以营销产品的成本为主要依据制定价格的方法统称为成本导向定价法,是最简单、应用相当广泛的一种定价方法。成本导向定价法分为总成本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盈亏平衡定价法。总成本定价法分为: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利润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按产品单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毛利定出销售价。其计算公式为:P=c×(1+r),其中:P—商品的单价,c—商品的单位总成本,r—商品的加成率。目标利润定价法,是根据企业总成本和预期销售量,确定一个目标利润率,并以此作为定价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单位商品价格=总成本×(1+目标利润率)/预计销量。
需求导向定价法 需求导向定价法是指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感觉差异来确定价格的定价方法。需求导向定价法分为:理解价值定价法、需求差异定价法、反向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是企业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参考成本和供求状况来确定商品价格,以市场上竞争者的类似产品的价格作为该企业产品定价的参照系的一种定价方法。竞争导向定价主要包括随行就市定价法、产品差别定价法和密封投标定价法。
拓展资料
定价策略:折扣定价
折扣定价策略,是指利用各种折扣和让价吸引经销商和消费者,促使他们积极推销或购买本企业商品,从而达到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1、现金折扣
这是企业为了加速资金周转,防止呆账出现,给予现金付款、提前付款或迅速支付货款的买主一定比例的优待。
2、数量折扣
数折扣是指当购买者的购买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时,企业给予一定折扣,分为累进折扣和非累进折扣两种。
非累进数量折扣指在每次购买中,当购买量达到一定标准时,给予折扣,购买量越大,折扣越大。
累进数量折扣指一定时间期限内,顾客累计购买量(或购买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给予折扣。同样,数量或金额越大,折扣越大。折扣时间的长短,可根据企业情况随意制定,如一周、一月、一季或一年。
3、季节性折扣
生产季节性产品的企业,对销售淡季来采购的买主,给予折扣优待,鼓励中间商及用户提早采购。
5. 股权收购流程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企业并购的步骤包括战略决策、并构准备、并构实施和公司融合四个过程,具体为:(一)战略决策: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并且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二)准备:1.锁定目标。2.确定收购方式。3.成立内部并购小组。4.签订并购意向书。(三)并构实施1.对收购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行业市场、目标公司的营业和盈利、对收购后的设想和预期值、资金来源和收购程序,初步确定收购定价。2.开展尽职调查。3.提出最终评估报告。4.谈判、签约。5.资产移交。(四)融合。
6. 如何拿到收购定价
收贩方在考虑目标公司转让价格的因素时,首先是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之后再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公司收贩价格如何确定。第一个因素就是目标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一点也是最主要的决定性因素。显而易见,越发达的城市,他们的公司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都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起到非常有利的影响,影响了公司的发展速度和质量。第二个因素就是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向,也就是经营的产品种类,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潮流,是否迎合市场的发展需求,有没有潜在的市场需求,这些决定了公司发展的劢力。第三点就是公司经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规定,是否是合法经营,只有合法经营的公司才会得到国家法律的有力支持,同时公司也有义务去支持国家建设,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依据】
《公司法》。
7. 定价收购是什么意思
市场定价就是股票当前的成交价,每股净资产是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除以股数,一般情况下市场定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也有一少部分上市公司的交易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8.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
要约收购分为三个操作阶段:预受要约申报、要约收购生效、余股收购。投资者达到一定股份份额的,可以向其所在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其股份。
(8)定价收购的操作方法是什么扩展阅读: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