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化学品没有标签,没有MSDS,如何分析原因
摘要 你好!你是想要知道没有标签怎么分析化学品什么嘛?如果不是危险化学品,不张贴MSDS是没问题的。
② 隐马尔可夫分析方法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过程中的应用
HMM是在马尔可夫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实际问题比Markov链模型所描述的更为复杂,
观察到的事件并不是与状态一一对应的,而是通过一组概率分布相联系的,这样的模型称为隐马尔可
夫模型(HMM). 它是一个双重的随机过程,其中之一是Markov链,这是基本随机过程,它描述状态的
转移概率. 另一个随机过程描述状态和观察值之间的统计对应关系. 这样站在观察者的角度,只能看到观察值,不像Markov链模型中的观察值和状态一一对应,因此不能直接看到状态,而是通过一个随机过程去感知状态的存在及其特性,因而成为“隐”马尔可夫模型. 在评估应用中,传感器收到的信息是可看到的观察值,评估对象的状态是要得到的隐含状态.通过不断变化的观察值可以动态地评估对象的安全状态。
现有的安全评估方法大部分是基于系统设计和周期性数据进行人工分析的, 针对这些方法实时性差的问题,将隐马尔可夫模型(HMM)应用于安全评估中,提高了安全评估的实时性。
③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凡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场所,都适用该条例:
1、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条例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一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适用,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论其经济性质和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
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具体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法各不相同,不可能在一个条例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所有问题都作出规定。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农药、燃气等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④ 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怎样去检测和评估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对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如何看待安全评价呢?
众所周知,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六类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二十类。
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与生产工艺、设备、环境、物料等息息相关。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变化、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时常面临着设备缺陷、疲劳、老化、腐蚀、振动、泄漏、辐射、管理不善等问题,而生产人员又必须直接接触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事故概率较高,因此和好事故控制与预防工作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重要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中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设计缺陷原因 、施工或设备质量原因、人为原因、防护缺陷原因、管理薄弱等原因。由于事故原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得采用系统、科学、全方位的工作方法,安全对策措施要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对安全生产有以下作用:
(1)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2)正确鼾危险、有害因素;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4)有效预防重大事故预防和职业性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的条件。
安全对策措施主要有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两类: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具体有厂址及厂区平面布局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机械伤害防护对策措施、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和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具体有建立制度、完善机构和人员配置、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安全投入与安全设施、实施监督与日常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制定安全对策措施的根据是《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所制定的安全对策措施既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又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实际,这样一来判断安全对策措施的正确与否自然成为企业可持续生产的关键环节。前面介绍了安全评价的概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站在中立角度的安全评价,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判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对策措施的符合性与实用性,对安全措施不完善者,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建立系统的最优方案,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在我国,安全评价工作最早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部分省市开展(预评价),1996年10月劳动部第3号令规定了“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的建设项目;劳动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六类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2002年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作出了安全评价的规定,随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项评价等相关评价规定和评价导则,2003个以来各类安全评价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可以说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很多人对安全评价还在认识和了解之中,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接受安全评价的法规性要求,不知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更不知安全价的目的和意义,接受了安全评价但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配合性不够,少数人认为:“已出了安全评价费,要怎么评价是中介机构的事”;还有人认为:“已出了安全评价费,要怎么评价是中介机构的事”;还有人认为:“出钱评价就是买合格”;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虽然进行了安全评价,但不关心评价报告中的具体内容,不会正确应用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与措施。生产企业的各种消极因素给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用医生对某类人员定期体检来形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最为恰当,不经安全评价,企业永远不知道自身存在的问题,更不知道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和措施。
安全评价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是现代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之一,安全评价可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先预测、预防,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前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生命周期里,按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做好各类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深远的意义。
⑤ 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
1.储存剧毒化学品应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禁止非岗位人员和本岗位无关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配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场所应当配备报警和通信装置。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潮、怕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潮、防晒设施。
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罐区等场所,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要经常检查,更换或检验消防用品或器材,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或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准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合装运。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标签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标签模糊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3.1.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
3.3.禁止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搬运、直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各部门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必须配置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2.1.安全技术措施
2.1.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1.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2.个人防护措施
2.2.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2.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2.2.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应急设施或解毒药品。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级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测。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标识,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1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对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1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与销毁
1.报废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
2.负责报废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3.危险化学品在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等相应处理方法。
4.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的检修
1.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进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类检修,由部门主管确认,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作业。所有运转设备确认检修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由点检、操作、维修三方”确认。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注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设备、容器、管道、阀门,严禁带压拆装。
4.高处作业时,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所携带工器具应固定牢固,不准乱扔物品。
5.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内检修作业(如槽罐、塔、地下贮池、炉膛、地沟等),必须办理重大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备好灭火器。
6.作业前要使用现有的仪器、设施、设备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含量、浓度,安全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复查一次,如发现异常,危及安全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并上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待处理后方可再次进入作业。
7.检修完毕,结合点检,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⑥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的主要措施
法律分析: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⑦ 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风险分析
苏黎世风险评价方法
“苏黎世”风险评价方法是一种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用于评价工程项目的安全状态,并提出与之相关的损失预防、风险降低等措施。该方法操作简单,适应性强,广泛应用与法律、经济(特别是保险)领域。
苏黎世风险评价程序
“苏黎世”风险分析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苏黎世”风险分析程序图
1.评价范围
“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要求仔细而又清晰地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步骤。这项工作一般由管理人员和评价人员完成,必须充分考虑所能提供的信息、时间及与之相适应的分析结果。评价范围过大对分析不利。适当的方法是从有限的范围开始,然后在分析过程中再扩展到所涉及的部分。
2.工作小组
该评价方法要求所有成员必须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分析小组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小组领导和小组成员的协调关系是决定“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最终价值的关键。小组成员应是个有关领域的专家。
3.危险辨识
可以采用各种有效的危险辨识方法,尤其是归纳法类的方法对危险辨识更为有效。这些方法有:预先危险分析、概率危险分析、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可操作性研究、事故树分析等。
“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中的有效工具是通过一连串的提醒(被称为备忘录)来判断系统的危险。这些提醒包括连续的5个方面的分析。
⑴危险辨识。即明确涉及该产品、系统或过程的危险物或财产有哪些危险。其实质是针对所采用的危险物质以及各种形式的能量。
⑵故障分析。要考虑规划范围内各种故障,这时常常需要更丰富的想象力,判断故障能否变成危险,如何变成危险。
⑶环境因素分析。确定给定范围的环境因素能否从反面影响过程的正常进行而招致危险。要注意对来自给定范围之外的所有因素都要考虑。
⑷危险环境的作业情况。要考虑范围内的“使用”与操作,是否有某种“使用”与操作是危险的。其中重点是考查人—机因素及其交接面的问题,包括人类工效学的内容和可能的误操作。
⑸系统寿命周期。在产品、系统、工艺或设备整个寿命期内潜在的变化是什么?可能引起什么危险?这里是研究时间因素带来的危险,它包括老化及在设计、组织及配置等方面发生的变化。
4.危险目录
将辨识的危险、原因、后果列于危险目录表1.
表1 危险目录表
序号 危险 原因 频率 后果 后果分类
5.风险评价
在“苏黎世”风险分析方法中,要分析出每一项危险的潜在原因的相对概率和可能带来后果的相对概率。通过小组内附有经验的专家们的工作,能够对危险作出可靠的相对评价,消除绝对数字带来的潜在缺陷。
⑴危险后果分类。“苏黎世”|风险分析把危险后果的相对严重度区分为4类,按照递减的顺序表示如下:
1)灾难性的——人员死亡、完全残废、公司信誉的彻底丧失,严重的财产损失,系统的损失。
2)危险的——致使人员部分残废的严重伤害,公司信誉的严重丧失,大的财产损失,部分系统损失。
3)边缘的——人员伤害,公司信誉暂时丧失,间接地财产损失,系统的损害。
4)可忽略的——最少的人员伤害,公司信誉受到最小的影响,财产损失最小,最小的系统损害。
(2)危险发生频度(危险原因水平)。一般情况下,陌生或变化的事物的故障概率难以用绝对数值来表示。基于这种原因,“苏黎世”分析方法采用潜在原因的相对发生频率,共分为6个种类。按照发生频率递减的顺序列示如下,它们可做如下描述。
1)频繁的——频繁被感觉到货很可能频繁地发生(最高限)。
2)中等的——被感觉到几次或发生几次。
3)偶然的——有时会被感觉到或有时发生。
4)几乎不可能的——几乎不可能被感觉到或几乎不可能发生。
5)不可能——实际上不可能发生(最低限)。
为了便于分析,恰当地确定发生频率的类别,可以先明确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正常”应处于上述类别3)和4)之间,然后以它为基准确定各相对发生频率的类别。
6.风险分布
在纵坐标上标出6个危险发生频度,在横坐标上标出4个严重类别,画出危险分布图2。
图2 风险分布、防护水平及风险减少示意图
按照惯例,自x-y轴交点开始分别是最小发生频度和最低的严重度,其结果是朝向右上角表示风险增加。在与之对应的方格内填入连续编号的危险,就能非常直观地表示风险的位置及种类。
7.防护水平
实际分析时,根据所能接受的风险,规定相应的发生频率及后果类别。这样,一个防护水平曲线就能确定并画出,它在风险分布图上是一条折线(图2)。公司风险方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规定防护水平。
在防护水平曲线下和左面的风险都处于理想的防护水平之内,那些在防护水平曲线上面和右面的风险都超出理想的防护水平。这需要在后面的“风险减少”中进一步研究。
8.风险减少
所有风险都已标注在风险分布图上。风险减少就是试图消除所有位于防护水平线之上的风险。如果这样做事不合理的或者已超出了成本—效益分析所规定的范围,至少要将这些风险降低。
对于那些处于防护水平线以内的风险,以及仍处于防护水平上的风险,也都需要决定哪些风险要转移?哪些风险要由保险单位或合同条款加以保证?哪些风险应保留由公司承担?需要做一次彻底的检查以确保所有的风险都已切实地作出了正确的估价。
风险减少的全部内容,连同风险分布状况、危险编号以及危险名称(要同危险目录中的名称保持一致)一并记录在风险减少目录中。根据各自的责任和提供的表格把应采取的修正措施列表2。那些已采取的措施要勾出并填入取得的效果。这样,风险减少的整个过程显得直观、明了,并能在必要时重新进行风险减少的分析。
表2 修正措施表
风险分布状况 编号 危险 修正措施 人员/日期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时间: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1 目的、范围
为准确辨识危险源,评价其风险程序,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制定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2 相关文件
本公司《管理手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评估、监控制度》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
4 职责
4.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和分管该程序;负责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审批公司“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4.2 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和更改该程序;负责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司“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4.3 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由车间部门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操作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进行。
5 工作程序
5.1 危险源辨识
5.1.1 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和储存的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分成以下几类:
a.机械设备;
b.生产用电;
c.易燃易爆;
d.安全防护;
e.职业伤害;
f.其它
5.1.2 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规定;
查阅有关记录;
c.工作任务分析;
d.生产现场的观察询问与交流;
e.工作条件危险性评价;
f.外部信息;
5.2 危险源风险评价
5.2.1 风险评价的方法
5.2.1.1 直接判断法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危险源:
a.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
b.存在事故隐患且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c.以往的经验和教训;
5.2.1.2 打分法
影响危险性的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L值表示);
b.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频次(用E值表示);
c.可能出现结果的分数值(用C值表示);
用上述三个值的积来表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用D值来表示)大小;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值: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上不可能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频次E值:
分数值 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每天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分数值 可能出现的后果
经济损失
(万元) 伤亡人数 环境污染
100 ≥1000 死亡10人以上 大气、水、土壤等严重污染等严重污染,并扩展到公司外。
40 500~1000 死亡3至9人 大气、水、土壤等严重污染等严重污染,没有扩展到公司外
15 100~500 死亡1至3人 大气、水、土壤等严重污染等严重污染。
7 50~100 多人中毒或重伤 水、土壤受到污染
3 10~50 至少1人伤害 大气、土壤受到污染
1 1~10 轻伤 大气轻度受到污染
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的分数值C:
危险风险值D:D=L×E×C
风险值D 危险程序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但可能接受
5.2.2 确定危险源级别
5.2.2.1 安全管理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确定和评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把D≥160的风险规定为一级风险,把70≤D<160的风险规定为二级风险,把D<70的风险规定为三级风险。把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规定为公司的重大风险。重大风险将是公司和下属单位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5.2.2.2 安全管理部确定的公司危险源清单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5.2.2.3 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布的危险源清单,结合现状评价并明确本单位的危险源,同时编制“危险源清单及辨识评价记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单位主要负责审批,并随生产现实情况不断识别、评价确定新的危险源。
5.3 风险控制
5.3.1 各车间、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控制。
5.3.2 安全管理部监督、检查有关车间、部门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并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以降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3.3 当公司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体系发生变化时,应考虑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5.3.4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和重大风险的评价工作,由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落实,各单位应根据公司重新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相应调整。
6 记录
6.1 危险源清单及辨识评价记录
6.2 重大危险源清单
⑧ 什么是绿色化学品怎样设计安全的化学品
绿色化学是指:在制造和应用化学产品时应有效利用(最好可再生)原料,消除废物和避免使用有毒的和危险的试剂和溶剂.绿色化学又称“环境无害化学”、“环境友好化学”、“清洁化学”.它涉及有机合成、催化、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等学科,内容广泛.绿色化学的最大特点是在始端就采用预防污染的科学手段,因而过程和终端均为零排放或零污染.
绿色化学品的定义是,不会对人造成直接或间接伤害且不会对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污染.
绿色化学品的举例:水.氧安全化学品的定义是,对人不会造成直接或间接伤害.
安全化学品的举例:水.二氧化碳,氧
利用化学原理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工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
按照绿色化学的原则、最理想的化工生产方式是:反应物的原子全部转化为期望的最终产物.
(1)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采用无毒、无害的原料;
(2)在无毒、无害的条件下进行反应,以减少向环境排放废物;
(3)提高原子的利用率,力图使所有作为原料的原子都被产品所消纳,实现“零排放”;
(4)生产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社区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环境友好的产品.
绿色化学的研究者们总结出了绿色化学的12条原则,这些原则可作为实验化学家开发和评估一条合成路线、一个生产过程、一个化合物是不是绿色的指导方针和标准.
●防止污染优于污染形成后处理.
●设计合成方法时应最大限度地使所用的全部材料均转化到最终产品中.
●尽可能使反应中使用和生成的物质对人类和环境无毒或毒性很小.
●设计化学产品时应尽量保持其功效而降低其毒性.
●尽量不用辅助剂,需要使用时应采用无毒物质.
●能量使用应最小,并应考虑其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合成方法应在常温、常压下操作.
●最大限度地使用可更新原料.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衍生步骤.●催化试剂优于化学计量试剂.
●化学品应设计成使用后容易降解为无害物质的类型.
●分析方法应能真正实现在线监测,在有害物质形成前加以控制.
●化工生产过程中各种物质的选择与使用,应使化学事故的隐患最小.
⑨ 化学物品分析与检测的五大步骤是什么
未知化学物品鉴定步骤应该是怎么样的
先做个column
chromatography,质量小的用mass
spectrometry
要便携的,比如宇宙飞船用的可以用x-ray
spectrometry
如果是有机物再做个ftir
看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