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怎么填写以及影响
具体登记的登记事项的具体内容是不允许有二意性的,那么上述两种理解那种更合理呢?不同的理解在登记工作中会产生什么问题呢?第一种理解是自然的,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如分多期缴纳,详细登记每个股东每期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也有利于监督管理。这种登记方式的优点是详细,缺点也是详细。如果实际登记的公司有十几个股东,每个股东的分期出资的次数和时间都不相同,其工作量就已经相当大了;如果有的股东,再考虑股东可能对未缴付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的调整,变更登记的工作量中重复劳动将非常之大。实际上,股东已完成出资缴付的登记内容部分,在以后的变更登记过程的填表、审核都属重复劳动(变更中如不详细填写又不能保持登记内容的一致性)。在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中,填表、核算等重复劳动。股东多次出资后,每期都详细登记就可能有几十条甚至上百条数据,这在实际操作中不仅会产生许多重复劳动,而且加大了登记成本。另外,这种登记方法使每一股东的认缴出资、实缴出资的总额不直观,需要一个个进行计算。《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有关定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6条)。如果上述法条中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与登记事项中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是一个概念的话,此时其算数关系式是:公司注册资本=全体股东“认缴出资”之和。按第一种理解登记的话,则要进行两级求和运算才能算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与算式中的“认缴出资”概念是不一致的。这种登记方法还有一个的问题,就是实际登记操作时对总局设计的登记表格填写有困难(见下表)。申请书中的“股东(发起人)名录”、审核表中“股东或发起人情况”和变更登记用的“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大致相同,表格中每一股东名称或姓名后的项目依次是: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余额交付期限。对于分多期缴付出资的情况,无论是每资都将所有的出资详细填写还是每期出资单独填写本次出资情况都可能产生歧义或内容的前后不一致。按照第二种理解,登记操作则相对简单,登记过程的重复劳动大大减少。作为登记事项的每个股东(出资人)的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的登记内容比较简捷、清晰,尤其是公司注册资本与每个股东(出资人)的认缴出资的数量关系、公司实收资本与每个股东(出资人)的实缴出资的数量关系都清晰明了和便于计算了。另外,总局设计的相关登记表格(三个)也都可以顺利填写,各个栏目的内容含义也容易统一明确。即:表格中每个股东(出资人)名称或姓名后依次是其认缴出资情况(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所占比例)、实缴出资情况(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余额交付期限(所有余额最终交付期限)。而表格中各个股东(出资人)认缴出资的所占比例(持股比例)之和应该正好是100%。按照这种方式登记的过程,每个股东(发起人)每期交付实缴出资的情况也都有详细登记,直至完成认缴出资(总额),登记过程全面反映了每个股东(出资人)的出资过程。但是,第二种登记方式也有问题。一是:如果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各期出资的出资额、出资时间有所变化时,登记过程可能反映不出来或不能全面反映出来。二是:如果股东(出资人)认缴的出资未完全交付前,也未到认缴的期限时,又有新增认缴和实缴出资的登记时,同样面临着难于实现登记内容的一致性、难于实际填写相关登记表格等问题。
㈡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
1、出资比例是指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合营各方在合兴企业中拥有股权的大小,是通过出资比例表示出来的。为此,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利益,都作出了外资不得超过49%的规定。我国为了促进改革开放,更有利于吸引外资,对外方投资比例的上限未作规定,而仅规定了下限,即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股权比例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所有者权益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率,也叫做股权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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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公司法中为什么一般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在民商法中有个概念叫“原物和孳息”,就是“有了鸡才会下蛋”,鸡就是原物,蛋就是孳息。有存款才会产生利息,存款就是原物,利息就是孳息。同理,给公司出资,出资就是原物,公司给派发红利,红利就是孳息。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㈣ 按出资比例分红,那具体应该怎么计算
分红没有硬性规定,可以是0%到100%,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在支付股息时,每个股东应根据其在公司的股份比例确定股息比例。此外,普通公司的股利不按取得的净利润分配,而是根据本公司发展的需要,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公司发展的资金,其余部分作为股利。
分红比例的关键在于分红方式。但在任何情况下,你都应该先决定你想分享多少,然后根据你的股份比例来决定你的股份。应当明确的是,获得股利的前提是企业能够盈利。因此,企业是否盈利或真正盈利是非常重要的。鉴于这种情况,不建议签订股息比例协议,但可以签订固定收益性质的协议。
㈤ 出资比例是什么意思怎么运算
出资比例指股东实缴出资额 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亦即以分数或百分数表示的出资额或出资份额;某股东出资金额/总出资金额=该股东的出资比例。
㈥ 股东实缴出资时的出资金额是多少
一、分20年缴清不违法,是可以的。
二、不缴一分钱不影响会计账簿的设立。这里的不缴一分钱是指实收资本,但是公司有业务,必须有资金流入,可按流入的资金情况入账(例如是借款经营,做短期借款或者股东代垫各项支出,则为其他应付款等)
三、可以单独缴纳,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入实收资本的明细账。是否按比例缴款或垫款,由股东自行商议(主要是投入资金和分利润或亏损的比例)
㈦ 股东出资如何计算出资比例
按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计算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要依照相关法规估值,还要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7)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非货币出资相关要求:
1、原则限制
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㈧ 公司法三十五条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怎样分取
根据每个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占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