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依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文的规定:
1、职工的工资在:减去5000元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收税;
2、如果超过36000元而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十纳税;如果超过144000元而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则按照百分之二十纳税;
3、如果超过300000元而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纳税;如果超过420000元而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纳税;
4、如果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五纳税;
5、如果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则按照百分之四十五纳税。
为了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考虑到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2020-12-4,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㈡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了调整征税机关与居民、非居民人等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还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的纳税义务,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2021年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截至当前月份扣缴义务人累计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剩余款项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本人累计应该预扣预缴税额,减去已经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次应预扣预缴税额。此种方法可以适用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减去累计专项扣除减去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减去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等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预扣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是按照个税5000元/月的起征点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单位的在职月份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㈢ 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2018年10月-12月工资的计算,是指税款所属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纳税申报时间点,说的再通俗一点:
就是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就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㈣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工资个税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㈤ 现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用每个月的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和依法确定的其他费用以及专项附加等扣除后,乘以适用税率在扣除速算扣除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依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㈥ 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在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代缴同一单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年薪、薪金不得超过6万元。累计扣除额将从1月开始按每年6万元的比例直接扣除。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其后的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按照累计扣缴法代扣代缴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3、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填写全体职工的代扣代缴报表和全额预缴情况,并在相应纳税人备注栏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表”中注明“上年一个月,年收入不得超过“6万元”。
4、该公告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子女和老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2021年子女教育和养老人的抵扣。配偶一方不再申请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置换扣除,即2021年不申报房屋租金,改为申报房屋贷款利息。
一、调整前:
扣缴个税是按月预,扣缴的基数是每月5000的起征点,超过5000,才需要预扣缴当月的个税,年终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调整后:
扣缴个税按总年度6万的起征额度,不再按月缴纳,当年从一月份累计只要总收入没有超过6万,一直不扣缴个税。当累计收入超过了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缴个人所得税。
总体来看,需要交的税金并没有变化的,也不会少交。只是扣缴的方式以及时间上有一些变化,简化了个税预扣缴流程。以前年总收入不超过6万,但是单月超过5千的,当月还是需要预扣缴个税,然后年终汇算的时候再多退少补。个税调整之后,就减少扣缴次数,只要一年之内累计没超过6万,就不必缴税,也不必考虑申请退
㈦ 关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缴纳表:
个人所得税缴纳表: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3000且<12000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12000且<25000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410;≧25000且<35000的,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2660;≧35000且<55000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55000且<80000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80000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个人所得税缴纳征税范围:
1.工资、薪资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月度收入额-(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年应税收入额-准予税前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超过四千的,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稿酬所得=收入*70%*(1-20%);未超过四千的,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4.股息红利所得:=收入额*20%。
5.财产租赁:不超过四千的,等于(每次收入-费用800)*20;超过四千的,等于每次收入*(1-20%)*20%。
6.财产转让所得:等于【转让财产的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7.偶然所得:等于每次收入额*20%。
㈧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最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020年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