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烧伤面积计算公式
烧伤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一、是以烧伤部位与浑身体表面积百分比计算的。
成人
1、新九分法:头、颈、面各占 3%,共占 9%;双上肢(双上臂 7%、双前臂 6%、双手 5%)共占 18%;躯干(前 13%、后 13%、会阴 1%)共占 27%;双下肢(两大腿 21%、两小腿 13%、双臀 5%、足 7%)共占 46%。
2、手掌法:伤员自己掌的面积,等于自己身风光积的1%计算。
烧伤补液公式:
胶 -晶混淆公式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补液公式(即胶 -晶混淆公式)是当前国内、外最常用的补液公式。
Brooke 公式伤后第 1 个 24h 补液量为胶体液( ml)+乳酸钠林格液( ml)+5%葡萄糖液 2000ml(基础水分)。
国内常用的公式伤后第 1 个 24h 补液量( ml)= Ⅱ、Ⅲ度烧伤面积( %)×体重( kg)×1.5(胶体液和电解质液) +2000~3000ml(基础水分)。胶体液和电解质液一般按 1:2 比率分派;假如 Ⅱ度烧伤面积超出 70%或Ⅲ度烧伤面积超出 50%者,可按 1:1 的比率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