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1)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2)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
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B.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评标过程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基准价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一、范围下浮率法
所有被宣读的评标价,范围在标底价(扣除暂定金和给定单价的合价后)的105%至85%,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五个及五个需去极值),乘以95%为基准值。注:若上述范围内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基准值为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五个或五个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同比下浮之后的值。其中,标底价为必须填写的金额参数。
二、固定下浮率法
所有被宣读的评标价,如果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去掉1个最低报价,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乘以95%为基准值。
三、二次平均法
所有被宣读的评标价,如果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去掉1个最低报价,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并对所有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人的评标价进行二次平均(其中,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人家数必须大于0家,并且报价低于0元的不参与二次计算)作为评标基准值。
四、极值二次平均法
所有被宣读的评标价,如果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去掉1个最低报价,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和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或次低值取二次平均值(其中,报价低于0元的不参与二次计算)作为评标基准值。
(2)评标价格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按上述公式先计算基准价,然后报价分计算再按下列步骤进行:
1、首先计算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注:
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