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1、2021个税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2、公式具体内容详解: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如下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Ⅱ 个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Ⅲ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依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文的规定:
1、职工的工资在:减去5000元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收税;
2、如果超过36000元而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十纳税;如果超过144000元而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则按照百分之二十纳税;
3、如果超过300000元而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纳税;如果超过420000元而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纳税;
4、如果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五纳税;
5、如果超过960000元的部分则按照百分之四十五纳税。
为了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考虑到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2020-12-4,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