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3、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4、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例: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缴纳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Ⅱ 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
工资计算的两种方法:
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2、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猿辅导工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课时费)+奖励-罚款+其他补贴 1、基本工资(单位:元)1800~2500元/月 备注: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 后的80%。 (2)基本工资包含授课量20学时(此规则根据业务运营情况择时实施,在此之前基本工 资不包含基本课时)。 (3)对于高三拔高课非常优秀的教师,最高基本工资可调整为3000元。 2、工龄工资(单位:元) 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加100元,公司每季度结束时进行核实、并从下季度第一个月开始实 施工龄工资调整。 例如,小杨于2010年4月15日入司,则于2011年4月15日入司满一年,但是公司会在6月 30日进行核实,那么该员工则从7月份开始享受增加100元工龄工资的待遇。 3、绩效工资:(单位:元),即课时费,发放方式:全额与工资同步发 放 计算方法及资费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不包含课时量时: 课时费=课时量×课酬标准×月绩效考核分数% 备注:若是不同课酬标准的课时,则为其不同课时与课酬标准乘积之和。 (2)基本工资包含课时量实施后: 第 2 ?页 课时费=超课时量× 课酬标准×月绩效考核分数% 超课时量=授课总量-20 (关于课时费特殊情形的计算方法详见后面的说明2部分) 授课年级 课酬标准(元/小时) 小三~小六 40 初一、初二 40 初三~高二 50 高三 60 备注:入司满1年后,上高三年级课程,课酬为70元/小时。 4、奖励:(单位:元),即提成(次月发放 70% ,30%年底统一发 放) 情形一:学员续费(即加课):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续费总额×4% 情形二:招生奖励: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缴费总额×4% 情形三:课时奖励:200元 计算方法:课时数≥80小时(只计算课时数,包括基本义务课时20小时) 备注: (1)若学员增加某一学科的课时,则该科任课教师享受学员续费的提成; 例如, 1)学员A目前参加数学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A增加40学时数学课的辅导, 增加60学时英语课的辅导,则该数学教师只享受增加的40学时数学课的续费提成。 2)学员A目前参加数学、英语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A增加80学时物理课的 第 3 ?页 辅导,则两位教师均不能享受续费提成。 3)学员A目前参加数学、英语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A又增加60学时英语课 的辅导、增加80学时物理课的辅导,则只有英语教师享受学员增加60学时英语课的续费 提成。 4)若学员A目前共报100学时,起初计划学习数学40学时,英语60学时,可是经过一段 时间授课后,决定将数学调整为50学时,英语50学时,则此时总学时未发生变化,因此 不存在续费提成。 (2)若学员在缴费后一个月之内退费,与该学员相关的所有提成不予以发放。 5、罚款(单位:元),(一次性扣除罚款,扣除方式:与工资发放同步 扣除) 情形一:续费学员退费:罚款 计算方法:罚款=已领取奖励 — 已消耗课时部分奖励 =(续费总额×4%×70%)—(续费总额-退费总额)×4%×70% =退费总额×4%×70% 备注: (1)关于“续费学员退费”的“退费罚款”只对“已领取”了相关款项提成者实施,若 非领取过相关提成的学员退费,上述罚款不实施; (2)年底不再计发该学员的相关续费奖励; 第 4 ?页 情形二:学员退费:罚款 (1)个人授课学员退费数≤3个,则当月扣除该任课教师200元。 (2)个人授课学员退费数>3个,则当月扣除该任课教师500元,同时公司有权辞退该 任课教师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备注:当学员所报课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消耗完时退费,经特殊审批后“情形二”的罚款 项不实施。 情形三:授课迟到:罚款,每次10元 罚款= 情形一 + 情形二 + 情形三 说明1: (1)同步发放是指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例如,2011年1月30日为工资发放日,发放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这个考勤周期的工资,那么课时费即为“2010年12月 21日至2011年1月20日”这个时间段内课时量(超课时量)的课时费用。 (2)次月发放是指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例如,2011年1月30日为工资发放日,发放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这个考勤周期的工资,同时发放2010年11月21日至 2010年12月20日的奖励(所有提成的70%)。 说明2:关于特殊情形的计算方法 同一教师讲授两个不同年级课程,且课时费用标准不同时,假设低课酬的课时总量为X, 课酬为Min;高课酬课时总量为Y,课酬为Max;课时费为Z,计算方法如下: (1)当X+Y≤20时,Z=0; (2)当X<20,且X+Y>20时,Z=(X+Y-20)×Max; (3)当X≥20时,Z=(X-20)×Min+(Y×Max); 上述描述可概括为,扣除基本课时量,应该从低课酬的学时开始扣除,即遵循课酬从低 →高的原则扣除基本课时量。 6、其他补贴 (1)餐补:每工作日15元,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2)享受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