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病区护士”与“床位比”怎么算
计算方法为:护士与床位之比 = 1:(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护士数)。
例如: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为50张,年末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护士数100个,那么护士与床位之比 = 1:50÷100=1:0.5。
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
(1)床位数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1、按照卫生部要求,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比至少不得低于1:0.4。
2、原则上二级以上医院实际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数之比应高于:1:0.6。
3、普通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数之比应高于1:0.4。
4、监护室实际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数之比应为:1:3-4。
5、儿科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数之比应高于2:1。
到2020年,我国三级综合医院和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三级专科医院的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从目前的0.6∶1、0.4∶1提升为0.8∶1、0.6∶1。
二级综合医院和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二级专科医院的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应从目前的0.5∶1、0.4∶1提升到0.7∶1、0.5∶1。
护士队伍的学历结构不断改善,大专及以上护士占比从51.3%提高到62.5%,其中本科及以上护士占比为14.6%。各省(区、市)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不同程度护士岗位培训和专科护士培养,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