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存款的利息是怎么上税的
银行存款的利息,按照实际获得利息的金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金金额,去当地税务局申报缴纳即可。 目前我 国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征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储蓄、通知存款:按照每次储户取得的利息所得额由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储户应缴纳的个人利息所得税税款,并在给储户的利息结付清单上注明,该利息清单即视同完税证明。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一次存入本金,存期内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考虑到储户如提前支取本金,其实际分期已取得的利息所得可能大于按储蓄机构有关规定计算应取得的利息所得,故规定该储种在其存款到期清户时、或储户提前支取本金时,统一由银行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利息所得税,不再在其存期内分次支取利息时分次扣缴。
拓展资料:
银行存款的利息是否要缴税?
1、利息税其实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2、目前国家规定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8.10.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3、注意不是从2008年10月9日后取得的利息都免税,而是根据储蓄存款所得利息的时间不同,分段计税:
1)储蓄存款在1999.10.31日前所得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在1999.11.1日~2007.8.14日产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储蓄存款在2007.8.15日~2008.10.8日产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储蓄存款在2008.10.9日后(含10.9日)产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多少?
央行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优化流动性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4月2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日,上述银行将各自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
此次对部分金融机构降准以及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的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这几类银行目前存款准备金率的基准档次为相对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机构也都在这几类银行之中。其他存款准备金率已经处在较低水平的金融机构不在此次操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