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计算现金流量公式
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Ⅱ 供暖是怎么算流量的
计算公式:
G=0.86*Q/Δt
其中
1、G:流量单位L/h,Q:热负荷单位W,Δt:供回水温差单位℃,0.86:可以看做常数。
2、热负荷的计算:Q=供暖面积(㎡)*单位面积热指标(W/㎡)
例:
1、430kw=0.43MW,换算成热量为:368571大卡,圆整为370000大卡;
2、循环水量为:370000大卡/10度=37000公斤/小时(流量);
4、采暖管道的经济流速约为:2.5米/秒;
5、管道管径的计算:a、流量=管道截面积X水速X3600秒=面积X2。5米/秒X3600秒X1吨/立方米=37吨/小时;
6、面积=0.0041平方米;管道直径为:0.072米,合72毫米,圆整到DN80,可以选用:∮89的管道。
(2)流量分配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国内外采用的计量原理基本是直接测定用户从供暖系统中用热量;测定用户散热设备的散热量;测定用户的热负荷三种。依据以上原理研究出了多种热计量方法:
1、热量表法
该方法需对入户系统的流量及供、回水温度进行测量,采用的仪表为热量表。该方法要求每户的供暖系统单独形成一个环路。该方法特点:原理上准确,但价格较贵,安装复杂,并且在小温差时,计量误差较大。目前,国内提倡使用。
2、分分摊法
该方法是利用散热器平均温度与室内温度差值的函数关系来确定散热器的散热量。该方法采用的仪表为热量分配表,常用的有蒸发式和电子式两种。该方法是在集中供热系统中一幢楼或一个单元作为一个热计量单位,在其热力入口处安装一块热分配表,就组成热量计量系统,热量表计量一幢楼或一个单元所有热用户的消耗总量,热分配表测量每个热用户每组散热器散发热量的比例。
每个采暖季节开始时,记录每块热分配表的初始数值;采暖季节结束后,记录每块热分配表的终数值。该方法特点是计量方便,价格低,如采用电子式热分配表进行传送后可在户外读值,且对原供暖系统的改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