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样计算,请举例说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比如说:杭州市某企业去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政府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5%,但是去年政府实际安排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为3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k一个人,那么现在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0*5%-3)*5000=10000元。
也就是说,企业招聘的残疾人数越低,缴纳的保证金就越高。
一、缴纳时间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缴纳方式: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4、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水务局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三、未如实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惩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B.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残疾人的工资,并要给予生活上的帮助。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C. 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在职职工总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保障金。
3、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4、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法律法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D. 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
残保金年缴纳额等于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5%,减去上一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再乘以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残保金一般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E. 残障金计算公式是
残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F.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您好: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为:残保金的年缴纳计算公式=(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方式1、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2、上门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逾期惩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法律依据】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
第十条 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G.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是咋计算的
你好,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H.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每个企业必须得缴纳吗
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
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I.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法律依据: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遗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J.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