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简述环保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规定: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包括:大气污染物44项、水污染物65项、固体废物4类、超标工业噪声。凡是没有列入上述项目的污染物目前均不是应税污染物。相关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值依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② 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
环保税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值依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如何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③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