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会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个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标准如下: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预扣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为16920 ;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为31920 ;
5、超过420000元6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为52920 ;
6、超过660000元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比如,小唐2021年的工资,在减去免征额度及附加扣除、社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且另有年终奖5万元,共计25万元。
则应交税=250000(应纳税额)*20%(适用税率)-16920(速算扣除数)=33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