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标回收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加标回收率= (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
加标回收率,是指在没有被测物质的样品基质中加入定量的标准物质,按样品的处理步骤分析,得到的结果与理论值的比值。
空白加标回收:在没有被测物质的空白样品基质中加入定量的标准物质,按样品的处理步骤分析,得到的结果与理论值的比值即为空白加标回收率。
理论公式的不足之处:
( 1) 各文献对公式中“加标量”一词的定义,均未准确给定,使其含义不是十分明确,从公式的分子上分析,加标量应为浓度单位;从公式的分母上理解,应为加入一定体积的标准溶液中所含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质量单位。
(2) 若公式中的加标量为浓度单位,此时的加标量并不是指标准溶液的浓度,而应该是加标体积所含标准物质的量值除以试样体积所得的浓度值,这里存在着浓度换算,而在理论公式中并没有明确予以表现出来。
2. 加标回收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以浓度值计算加标回收率理论公式可以表示为P=(c2-c1)/c3× 100%(1) (在V1=V2条件下)。
公式中:P为加标回收率;c1为试样浓度,即试样测定值,c1 =m1/V1;c2为加标试样浓度,即加标试样测定值,c2 =m2/V2;c3为加标量,c3 =c0 ×V0/V 2:m=c0 ×V0;m1为试样中的物质含量。
m2为加标试样中的物质含量;m为加标体积中的物质含量;V1为试样体积;V2为加标试样体积,V2 =V1 +V0;V0为加标体积;c0为加标用标准溶液浓度。
影响加标回收率值的因素
1)分析方法及实验条件
有的项目由于分析方法有局限,而造成加标回收率值较低;由于实验条件(装置、仪器等)较差,对加标回收值的影响也较大。
2)样品中的本底值
一般在分析方法适用浓度范围的中、高浓度水平,加标回收率与浓度水平关系不大。但是,在低浓度区加标回收率要受样品中本底值的影响。通常,样品中本底值越低,加标回收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