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计算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基高,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 诉讼时效 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期间 ,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二是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效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规范目的,但在权利人还不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时即开始时效的进行,在伦理性上不免留有缺憾。相反,主观起算标准则不仅考虑到权利行使无法律上的障碍,还顾及权利人主张权利在事实上是否可能,因此有利于权利人的保护。但因为使义务人的法律地漏锋埋位系于权利人的主观情况,也存在着削弱时效制度功能的危险。有鉴于此,各国立法上多依时效期间之长短而区别其起算时点,即以客观起算点与较长时效期间相配合,以前者顾及安全性,而以后者顾及伦理性或者,以主观起算点与较短时效期间相配合,以前者顾及伦理性,而以后者顾及安全性。我国系采用以主观起算点与较短时效期间相配合返蚂来确定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㈡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超过上述期限向法院起诉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携悔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敏蠢,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搏段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基拿誉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洞尺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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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梁核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氏档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橡则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