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是从哪个月算起
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是从回购完成的第一个月算起。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旁孝月宴旁内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运祥稿股计划。
Ⅱ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信晌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购回的股票在会计上称为"库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购回,其结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收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增加.目标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购者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这样,收购以计划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从而导致其难度增加.
实施股份回购必须考虑当地公司法对回购的态度,美国许多州的公司认为,仅为维持目前的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取得本企业股票的违法的;但如果是维护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而争夺控制权,实质上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则回购又是可以允许的,我国《公司法》明文禁止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滑巧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宽闹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Ⅲ 股票回购的回购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规定征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键慎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返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漏亮渣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3)股票激励终止回购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当公司回购自己股票时,资产流向股东,从债权人角度看,股票回购类似于现金红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购不一定按比例进行。相应的,股利分配时,所有股东同等对待,而股票回购并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时,股东没有放弃对未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回购情形,股东放弃其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财产,而股票回购可能会涉及公司的重大财产。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断股利分配,往往会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而股票回购是一种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派现的压力。
Ⅳ 股权激励如何回购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所涉及的回购包括:
(1)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等以一定的价格回购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并将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
(2)当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所约定的调整事项,或企业终止激励计划时,企业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注销期权。这里的股权激励回购特指第二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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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请教陈版,关于股权激励终止的问题
取消股权激励的相关会计规定
根据相关会计规定,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可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如果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在《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针对取消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时,也指出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应当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的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性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等待期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企业根据国家大并有
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
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指职工或其他
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
条件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职工可相应取得多少股份的规
定。非市场条件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
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如利润增长率、服务期限等),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股权激励取消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未达到非市场条件和达到市场条件。如果因为达到市场条件而未行权,则不调整已经确认的费用,如果因为未达到非市场条件(如业绩)而不能行权,则应调整已经确认的费用。
1、不能满足非市场条件而取消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若激励对象未能达到非市场条件(服务期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则激励对象实际最终没有被授予权益工具,相应的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累计成本、
费用为零。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原已确认的费用冲回。即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中,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是决定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的。如果激励对象未
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则最终被授予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的,与该股份支付计划相关的累计成本、费用也就为零,需要把以前期间就该股份支
付计划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当期冲回。这是由股份支付的基本原理决定的。
分析
案例一
2012年1月1日,甲企业授予20名激励对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权,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
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其可行权条件为两年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均达10%,每份期权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业净利润增长为12%,并且企业罩渣预计下一年会有相同幅度的增长。因此,企业在这一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费用10,000元。
借:管理费用等1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公司净利润增长为8%,未能达到非市场的业绩条件,不能行权。应将原已确认的费用冲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滚闷迹公积-10,000。
2、能够满足非市场条件下取消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能够满足非市场条件,即预计激励对象能够满足服务期限条件、业绩条件等指标。此时,激励对象将因为能够满足激励指标而被视为将被授予权益工具。
但是由于权益工具价格低于行权价格,行权将产生负收益。在这一情况下,很多上市公司考虑到权益工具价格可能长时间低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不能得到正常的激
励收入而直接取消激励计划。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通常源于公司或者员工主动的行为。会计处理结果视同加速行权,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具体的处理方法(是作为冲回处理还是加速行权处理、冲回全部还是部分、冲回的损益影响确认在哪一年度等),都需要根据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条款进
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取消的仅是其中某一期解锁的股票而不是全部标的股票,并且取消的原因是没有实现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则所冲回的费用也仅
限于截至目前累计已经确认的与该期取消解锁的股权相关的费用,其他各期不受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规定,在这种分期解锁的情况下,分不同期限
解锁的各期视作不同的股份支付,分别在其各自的等待期内摊销计入费用。冲回的损益影响确认在哪一个年度,取决于何时可以确定非市场条件不再得到满足。
案例二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0日,甲公司向3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了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元,授予后锁定3年。
2012年、2013年、2014年为申请解锁考核年,每年的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即900万股、900万股和1,200万股。经测
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为30,000万元。该计划为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计划,费用在各期的分摊见文尾表。
各期解锁的业绩条件:
第一期:2012年净利润较2010年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期:2012年和2013年两年净利润平均数较201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期:2012年~2014年三年净利润平均数较2010年增长率不低于40%。
2012年11月30日,甲公司公告预计2012年全年净利润较2010年下降20%~50%。2012年12月13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由
于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严重影响了公司当年以及未来一两年的经营业绩,公司预测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中关于经营业绩的指标无法实现,故决定终止实施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12年12月28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终止及回购方案。甲公司终止实施原股权激励
计划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析
1、第一期解锁部分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即“2012年净利润较2010年增长率不低于25%”而导致职工不能解锁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属于不能
满足非市场条件(业绩条件)而取消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度不确认与这一部分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9,000万元,不进行任何会计处理。
2、第二期和第三期由于市场原因而取消股份支付计划,应按照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的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全部在取消当期确认。即在取消日加速确认第二期、第三期的费用21000万元。
借:管理费用等21,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1,000(9,000+12,000)。
Ⅵ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票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内部的核心员工给予长期股权激励,一方面能深度绑定公司股价与员工的利益;另一方面,这也符合管理层提升盈利、优化资本、以及稳定股价等多重诉求,尽管A股市场受事件性因素冲击在短线一度有所回调,但从目前来看,当前股市估值的性价比优势明显。
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央企核心员工增量工资激励不足的问题,预计在国资委持续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基础上,会有更多的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是咋回事
拿属于全体股东的钱,去二级市场买公司的股票,比如最终均价200元买了15万股,外面的流通股少掉了15万股,全体股东少了3000万现金。然后把这15万股发给5名高管,问他们收了1500万现金,这15万股是限售股,每年按一定百分比根据业绩考核是否达标来解禁。一圈下来,公司总股本没变,链档流通股少了15万,限售股多了15万,账面上少了1500万现金。这1500万现金就是激励这5名高管的成本了。回购股份用作股权激励的好处在于没有增加总股本,相比增发授予员工股权,没有稀释每个股东手里的股权,本质上跟直接拿公司的现金奖励给高管也没啥区别,特别是如果在股价低的时候回购了股份留作日后股价高的时候的股权激励,等于是为股东创造了一定的价值—因为到时候不管是以增发稀释股本还是以现金回购股份,价格都比当时回购的高,成本也要高。当然就这次回购的规模来看,远远谈不上为股东创造了多少价值,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如果公司觉得公司股价被市场大幅低估,完全可以在棚绝乱这个价位多回购一宏尺些股份,反正明年后年肯定还要搞股权激励,等于提前锁定了低成本,还能起到一定杠杆作用,短期内提振股价。不过总体来说,股价被低估时采取回购,股价被高估时采取增发的方式来进行股权激励,对于股东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
Ⅶ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回购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回购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企业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配轿.而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确认一笔负债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乘以相应的股票回购价格计算确定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工程结算如何做账?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高大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戚卖竖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回购处理方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