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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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qlscjf
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一、按“生产法”计算: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2. 工业增加值如何简易计算
计算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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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统计表中工业增加值应如何计算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1、“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4. 工业增加值是什么是怎样计算的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可靠依据。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之和。参考公式为:增加值=全年应发工资总额+劳动保险费和待业保险费+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本年应交税金-储备粮油差价-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本年应补数-增值税本年度应收出口退税。或者: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本年应交增值税-工业中间投入(指生产经营中材料等的中间投入)
5. 怎么计算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制度,工业增加值计算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工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以生产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在计算中,首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 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
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数据的调整
从理论上讲,按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结果应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和水平达不到增加值核算要求,往往使得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呈现出不同程度偏差。一般情况下,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偏大,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偏小,因此有必要将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增加值进行加权平均,使工业增加值更加接近实际。鉴于经济普查方案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指标较为详细,便于增加值核算和调整,因此,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0.75 +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0.25
(二)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在一般年份(非普查年份),将工业增加值分成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个部分分别计算,再加总全部工业增加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是生产法增加值经过调整计算的结果;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以工业总产值乘以工业增加值率的计算结果为准。
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 × 增加值调整系数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中间投入+规模以上工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 × 增加值率(%)
其中:
增加值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
(三)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月度增加值,并使之与经济普查和一般年份数据相衔接,国家统计局于2006年2月下发了《关于调整月度工业发展速度中增加值率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49号),对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作了新的规定。
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国民经济行业中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9个行业大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
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增加值率调整系数
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率÷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率
其中:“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省统计数据分别计算,并反馈各省使用。
6.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1、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
①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
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②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6)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本期生产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必须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核算,非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工业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于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
从价值形态上看,产品生产的过程也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
因此,要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3、市场价格的原则
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所使用的计算价格是生产者的价格,即按生产者价格估算出的产出额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算的中间消耗额。
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
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
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
7. 工业增加值率的计算公式
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出(现价)+应交销项税额)×100%
由于工业总产值中不含增值税,而工业增加值中含有增值税,为了保证式中份子、分母项计算口径一致,因而应将工业总产值还原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口径。
8. 工业增加值的概念跟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通俗讲也叫工业净产值。解释与计算如下:工业净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总产值(生产量*销售价格)扣除物质消耗(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值;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定货者来料价值和生产销售中的其他一些物质消耗价值)以后的价值。
工业总产值=当前生产量*当前平均售价工业增加值=流转税+营业利润+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折旧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计算流转税需要分税种一一计算.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一)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制度,工业增加值计算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工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以生产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在计算中,首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 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数据的调整从理论上讲,按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结果应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和水平达不到增加值核算要求,往往使得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呈现出不同程度偏差。一般情况下,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偏大,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偏小,因此有必要将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增加值进行加权平均,使工业增加值更加接近实际。鉴于经济普查方案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指标较为详细,便于增加值核算和调整,因此,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调整方法如下: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0.75 +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0.25(二)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在一般年份(非普查年份),将工业增加值分成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个部分分别计算,再加总全部工业增加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是生产法增加值经过调整计算的结果;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以工业总产值乘以工业增加值率的计算结果为准。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 × 增加值调整系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中间投入+规模以上工业本年应交增值税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 × 增加值率(%)其中:增加值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三)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月度增加值,并使之与经济普查和一般年份数据相衔接,国家统计局于2006年2月下发了《关于调整月度工业发展速度中增加值率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49号),对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作了新的规定。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国民经济行业中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9个行业大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增加值率调整系数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率÷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率其中:“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省统计数据分别计算,并反馈各省使用。
什么是工业增加值? 举个例子吧!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制度,工业增加值计算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工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以生产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在计算中,首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 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 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数据的调整 从理论上讲,按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结果应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和水平达不到增加值核算要求,往往使得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呈现出不同程度偏差。一般情况下,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偏大,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偏小,因此有必要将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增加值进行加权平均,使工业增加值更加接近实际。鉴于经济普查方案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指标较为详细,便于增加值核算和调整,因此,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0.75 +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0.25 (二)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在一般年份(非普查年份),将工业增加值分成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个部分分别计算,再加总全部工业增加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是生产法增加值经过调整计算的结果;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以工业总产值乘以工业增加值率的计算结果为准。 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 × 增加值调整系数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生产法)=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中间投入+规模以上工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 × 增加值率(%) 其中: 增加值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 (三)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月度增加值,并使之与经济普查和一般年份数据相衔接,国家统计局于2006年2月下发了《关于调整月度工业发展速度中增加值率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49号),对月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作了新的规定。 在计算中,先分别计算国民经济行业中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9个行业大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 上年度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率(%)= 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增加值率调整系数 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经济普查调整后的增加值率÷经济普查调整前的生产法增加值率 其中:“增加值率调整系数”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省统计数据分别计算,并反馈各省使用。
9. 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
生产法是用总产值减去全部物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这里的中间投入从会计角度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物资(办公用品、机物料消耗、水电费等等),以及支付其他企业的劳务费等等,总之,与进项税相关的采购或支付基本都包含在内。
收入法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公式:
工业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折旧 + 税金 + 利润
上述数据基本上能从利润表中找到。折旧查看累计折旧科目。
理论上讲,两种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应该一致,但实际应用中经常出现计算结果一样的现象。原因是有些取值不一,如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混淆。所以用不同方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注意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