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算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网络分析法,即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期限;比例分析法,即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来进行推断,以及其他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Ⅱ 建设施工中索赔怎么计算的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一)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不少人对采用该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持批评态度,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也可能为了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
(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四)索赔律师聘请
(2)最科学的工期索赔计算方法是扩展阅读
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8、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9、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元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
Ⅲ 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
(1)修正费用法: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段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据此可比较合理地计算出因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2)实际费用法: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Ⅳ 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
法律分析:工期索赔的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也就是承包商没有能力或者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时交付,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而业主有权利向承包商索要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工期延误索赔,简称工期索赔。而工期索赔不仅仅只出现在建设工程上面,在家庭装修或者建筑物的装修上面也会出现。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以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误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Ⅳ 工期索赔一般有几种方法,是什么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⑶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⑷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①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④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⑸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讯、广告费等。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目前国际上应用得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Eichealy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对于获得工程成本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
①对于已获延期索赔的Eichealy公式是根据日费率分摊的办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a.延期的合同应分摊的管理费(A)=(被延期合同原价/同期公司所有合同价之和)×同期公司计划总部管理费;
b.单位时间(日或周)总部管理费率(B)=(A)/计划合同工期(日或周);
c.总部管理费索赔值(C)=(B)×工程延期索赔(日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