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国民生产总值的三种核算方法
国民生产总值的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是相同的。
1、生产法计算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2、收入法计算GDP: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3、支出法核算GDP:国内生产总值=总消费+部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为准。
应答时间:2020-12-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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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初步核算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根据相关基础数据和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方法,改冲经初步核算,我国2023年第三季度GDP核算结果如下。
表12023年三季度GDP初步核算数据
绝对金额(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
四分之三
前三个季度
四分之三
前三个季度
国内生产总值
307627
870269
3.9
3.0
一次产业
25642
54779
3.4
4.2
二次产业
121553
350189
5.2
3.9
服务行业
160432
465300
3.2
2.3
农业、林业和渔业
26750
57393
3.6
4.4
工业
99590
293475
4.6
3.7
81850
244165
4.0
3.2
建筑工业
22450
58025
7.8
4.8
批发和零售贸易
29516
82883
一点六
1.2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157
35701
2.6
0.3
住宿和餐饮业
4837
12504
2.8
-0.7
金融行业
24813
73786
5.5
5.5
房地产业
18030
55565
-4.2
-4.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0959
35426
7.9
8.8
租赁和商务服务
9433
25714
5.4
2.5
其他行业
48092
139798
4.4
3.1
注意:
1.绝对量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格计算;
2.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4.本表部分GDP总量数据不等于各行业(产业)之和,这是由于数值舍入误差,无机械调整。
点击:相关数据表。
表2GDP同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龄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3个季度
第四季度
2017
7.0
7.0
6.9
6.8
2018
6.9
6.9
6.7
6.5
2019
6.3
6.0
5.9
5.8
2020
-6.9
3.1
4.8
6.4
2021
18.3
7.9
4.9
4.0
2022
4.8
0.4
3.9
注:同比增长率为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增长率。
表3GDP环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龄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3个季度
第四季度
2017
1.8
1.7
一点六
一点六
2018
1.9
1.7
1.4
1.4
2019
1.7
1.4
1.3
1.1
2020
-10.1
11.6
3.2
2.4
2021
0.8
1.4
0.4
1.3
2022
1.6
-2.7
3.9
注:环比增长速度为经季节调整后与上一季度对比的增长速度。
其他相关核算结果详见国家统计局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附件:
中国GDP季度核算说明
1.季度GDP核算概述
1.1 基本概念
GDP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的一种方法。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枣穗支出法是从生产活动成果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
1.2 核算范围
1.2.1 生产范围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生产者为了自凳歼卜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而进行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不包括住户部门所从事的类似的活动;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以及雇佣有酬家庭服务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没有报酬的家庭和个人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1.2.2 生产活动主体范围
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本报告中的季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1.3 核算单位
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1.4 核算频率
核算频率为季度。中国从1992年1季度开始到2015年2季度,采用累计核算方式核算季度GDP,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1-4季度GDP初步核算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从2015年3季度开始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P数据,累计数据通过当季数据相加得到。
从2011年1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各季GDP环比增长速度。
1.5 法律依据和制度规定
GDP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目前,中国GDP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要求进行测算的,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
1.6 保密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民经济核算人员在进行GDP核算时对所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严格保密,在GDP核算数据发布前对当期GDP数据也严格保密。
1.7 用户需求
季度GDP数据的国内用户主要是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此外,国家统计局定期向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中国季度GDP数据。
2.季度GDP核算方法
2.1 分类体系
在季度GDP核算中,行业划分依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并采用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分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在实际核算中采用两级分类。
第一级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为基础,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行业等11个行业。其中工业包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行业;其他行业包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7个门类行业。
第二级分类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部分门类细化为行业大类。
第二种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指由国家统计系统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的各种统计资料,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统计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价格统计资料等。
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主要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例如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情况、税务总局分行业的税收资料等。
2.3 核算方法
2.3.1 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2.3.1.1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
相关价值量指标速度推算法是利用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推算现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乘以推算出的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得出当期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1+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价值量指标现价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价值量指标的现价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3.1.2 利用不变价推算现价方法
先利用物量指数外推法求得本期不变价增加值,再根据相关价格指数推算现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不变价增加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剔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以使不同时期的价值可以比较。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固定基期方法计算,目前每5年更换一次基期,2021年至2025年不变价增加值的基期是2020年。
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相关物量指数外推法。
2.3.2.1 价格指数缩减法
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现价增加值÷价格指数
2.3.2.2 物量指数外推法
利用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推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增长速度,然后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推算出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得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该行业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其中,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本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以及以前年度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和相关物量指标的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
2.4 季节调整
GDP环比增长速度是季度增加值与上一个季度增加值数据对比的结果。在测算时,须剔除季节性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利用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对时间序列进行季节调整。NBS-SA是在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季节调整软件的基础上,考虑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研制而成的。该软件添加了处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的新模块,有效剔除了中国特有的季节因素,包括春节、端午、中秋等移动假日因素、周工作天数从原来的6天制到5天制转变的因素、假期变动及调休带来的变化因素等。
3.季度GDP数据修订
3.1 修订的必要性
季度GDP初步核算对时效性要求很强,一般在季后15天左右公布,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不能全部获得,因此季度GDP初步核算利用专业统计进度资料和相关指标推算得到。之后,随着可以获得的基础资料不断增加和完善,会利用更加完整的基础资料,例如,专业统计年报、行业财务资料和财政决算资料对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3.2 修订程序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改革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3.3 修订方法
3.3.1 当季数据的修订
中国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比例衔接法的基本做法是:首先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GDP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是衔接后的行业增加值的加总。不变价GDP和不变价三次产业增加值的衔接方法与现价相同。
3.3.2 环比数据的修订
由于季节调整的对象是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当时间序列中任何一个季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季节调整的结果;在时间序列中加入最新的一个季度的数据,也会使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根据季节调整原理,一般情况下,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近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大;离最新数据时间较远的时期,数据受影响较小。为便于用户使用,在发布当期环比数据的同时,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以前季度的环比数据。
4.季度GDP数据质量评估
4.1 对基础数据的评估
对于GDP核算所使用的各专业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数据,有关部门都会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合理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GDP核算部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会再次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
4.2 对核算方法的评估
在GDP核算中,GDP核算部门会根据不断发展的中国经济实际情况,依据不断完善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对中国的季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核算方法的合理性。
4.3 对核算结果的评估
在得到季度GDP核算结果后,要对GDP各构成项目数据、GDP数据与相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宏观数据的协调性进行检验,保证GDP数据和其他主要数据的相互协调和匹配。正在建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框架,对各专业和部门基础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的制度。
4.4 数据的可比性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采纳了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此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时间序列具有可比性。
5.季度GDP数据发布
5.1 发布时间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季后15日左右发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一般于隔年1月份发布。对于主要统计指标的发布,国家统计局会在年初发布的《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中说明发布日期,GDP数据将按规定日程发布。
5.2 发布方式
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在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季度GDP最终核实数在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上公布。对于1992年1季度以来的季度GDP数据时间序列,可以通过国家统计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进行查询。
‘叁’ 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怎么计算
一、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二、工业增加值通常坦掘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
1、生产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扣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生产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收入法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3)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工业增加值的实际应用:
1、目前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统计调查频率、时效性和企业财务没穗核算的制约,年度和月度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收入法”计算,所含四个部分的资料通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年报让察核表中基础数据计算得到。
月度统计对时效性要求较高,难以取得详细的财务核算资料,无法直接计算,因此月度工业增加值增速采用推算的计算方法,即根据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得到工业增加值率,用月度工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得到月度工业增加值。
2、工业增加值分两部分统计,分别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自2011年开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级上报数据的汇总资料,利用分行业增加值率进行测算;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根据抽样调查推算的资料,利用分行业增加值率进行测算。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工业增加值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工业总产值
‘肆’ GDP有那些计算方法
对应于GDP的三种表现形态,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的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的总和,也即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用公式表示如下:
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总产出一中间投入
各行业增加值=各行业总产出一各前此行业中间投入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来反映最慧袜迅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各行业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各行业增好橡加值之和构成GDP。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的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由最终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出口减进口后的差额)三项组成。计算公式为: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伍’ 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怎么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1、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5)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工业总产值的构成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悉脊、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本期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
2、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歼陆察性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计入工业总产值的对外加工费收人应不氏茄含销项税,可根据"产品销售牧人"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入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
参考资料:网络-工业总产值
‘陆’ 第二产业增加值怎么算
问题一: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如何计算的? 第一产业,按全值计算
第二产业,销售鼎入-采购支出。
第三产业,比较复杂,一般按全值计算。
问题二:第二产业和第二产业增加值是一个概念吗 第二产业定义: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在我国包括工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即是国内生产总值,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地区)抚一定期时期内所生产的和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同时也反映了生产单位或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
第二产业增加值是指第二产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生产单位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明余额;是第二产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问题三:请问三大产业的增加值是如何计算的? 你看GDP的概念,GDP也不是总值,而本身是一个增加值。GDP就是一定时期内的新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所以本身就是个增量。等于三大产业增加值之和。
产业增加值是统计出来的,项目非常多,一般都是各企业自己上报。简单的公式就是产业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具体每个项目还可以细分。
问题四:国民生产总值 第一二三产业值、产业增加值、增加率是怎样计算的 几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啊? 公式1:增加值率=增加值/含税产值
公式2:增加值=含税产值*增加值率公式3:含税产值=增加值/增加值率。
统计局一般只公布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但不公布其产值,如果公布其产值,则可以按前面的公式(公式1)计算增加值率。
网上有一些增加值率的资料,第一产业在50%左右,第二产业在25%左右,第三产业在50%左右。
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大致推算总产值(公式3)。
问题五:在线等: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问题六:国民生产总值 第一二三产业值、产业增加值、增加率是怎样计算的 几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啊? 第一产业,就是从地区珐获取的产品总值。
第二产业,就是加工业的附加价值。
第三产业,也称服务业,就是除了前两者剩下多有的产业所增价值的综合。
增长率是本期与上期之差,再与上年总值的比。
问题七:关于规模工业增加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的计算疑惑 这个明显有问题 首先你的规模工业增加值应该是知唯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但是第二产业中国就包括了工业 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年销售500万以上商业 200万以上的工业 也就是说第二产业增加值必须是大于等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厂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 可能就是数据有问题了
问题八:第二产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关系 第二产业是指整个工业和建筑业。规模以上工业只是其中一部分。指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产值。供参考。
问题九: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怎么计算 5分 每个城市的官方网站都有 *** 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中会有第三产业增长加值的统计,或者上统计局的网储上也有,然后用竖猛告第三产业增加值除以GDP就成了。
问题十:第一产业增加值指数怎么算 农业属于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工业属于第二产业,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其他的属于第三产业,像旅游业运输业都是第三产业。衡阳目前是工业城市,但会往商业发展;佛山市也是工业城市。
‘柒’ 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
你好,对于我国的国内穗桐生产总值(GDP)采用的是生产法核算的,计算公式为:GDP=总产出-中间投入。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猜纤坦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竖睁。
支出法是从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核算公式: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捌’ 国内生产总值到底是计算增加值还是总产值
是总产值。
生产总值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团陪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
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生产总值的计算公式:国内生产总值最常见的计算公式是:国内生产总值= 私人消费 + 投资 +政府消费支出 +(出口- 进口),这条计算公式也可以写成:GDP = C + I + G +( X - M)。
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塌档蠢。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8)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第二,生产者用于蠢仿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
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生产范围不包括不支付报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